人事考试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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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0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100名。 二、引进对象 (一)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考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本科、硕士毕业生。 (二)取得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毕业。 (三)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人员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有特别需求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在蚌埠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先锋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及相关媒体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统一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还需在“上传毕业证照片”“上传学位证照片”“上传其他照片”栏分别上传本人毕业证照片、学位证照片、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照片、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照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等证书照片,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如在同一上传栏需上传多项材料的,请将其合并拍成一张照片上传;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学生干部经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指“提交审核”)后至2023年3月7日12: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3月7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四)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博士学位岗位,可等额开考。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9日0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00-17:00。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1:6比例的,采取先比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比选将院校排名、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奖惩情况、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留蚌意愿等要素作为重要参考。在蚌埠先锋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历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学术成果、学生干部经历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同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及账户名。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 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排名靠后的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招聘岗位成绩要求的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免费为应聘者提供食宿(1天);按来蚌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补贴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 (七)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市直岗位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岗位考察由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先锋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有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一)待遇保障。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在用人单位岗位空缺范围内,博士可按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可按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县(区)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根据各县(区)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除享受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外,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协调提供3年周转住房;引进后5年内(含)在蚌新购自住商品房的,比照享受我市产业人才引育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4:3:3比例发放。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二)培养锻炼。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优先推荐参加专题培训、专业学习、党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 (三)择优使用。对引进毕业生经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择优调任为公务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 六、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才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蚌山区委组织部); (禹会区委组织部); (淮上区委组织部); (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怀远县委组织部); (固镇县委组织部); (五河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国有企业) 原文标题: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虎跳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73名。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605、230606、230607、230608、230609、230610、230612、230613、230614、230615、230616、230617、230618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四、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昭化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昭化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七、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十、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一、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教育局:8724345昭化区卫生健康局:8732052昭化区公路养护段:8722843昭化区水利局:6280257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8310170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8315089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8778019(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 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附件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附件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警示片
你好,现在的标准是1寸,蓝底或者白底,现在必须通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才能上传。你在在线报名上传照片处可以下载这个软件。如果没有存照可以做在(网页链接)这个网站上自拍生成一个照片,它格式设置好的,下载保持基本就能通过了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照片审核工具需要开通会员才能够使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并登录账号。2. 进入“照片审核工具”页面,点击“开通会员”。3. 选择会员类型(个人或机构),并填写相应的信息。4. 确认订单信息,选择付款方式(支付宝、微信支付或银联支付等),然后完成支付流程。5. 在支付成功后,根据页面提示,点击“返回”按钮,进入“我的会员中心”页面,即可开始使用照片审核工具。需要注意的是,开通会员需要付费,具体的费用和会员类型等信息,可以在照片审核工具页面上查看。此外,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会员服务有不同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1个月、3个月或1年等时间段,具体根据需要选择。希望以上操作步骤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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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现场核查主要是通过对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报名信息、照片等进行核对,以确保考生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报名条件。同时,还会对考生所携带的文具、计算器等物品进行检查,以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在现场核查过程中,考生需要遵守考场纪律,配合监考人员的工作,如实回答问题,不得擅自离开座位等。
人事考试警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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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回答你关于孝感人事考试网考试的具体时间,因为不同的考试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孝感人事考试网会根据招聘需求以及考试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段内开展招聘考试。你可以关注孝感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或者招聘公告,以获取最新的考试时间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二、报名及缴费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8:00。(一)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二)网上缴费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岗位调整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3年3月13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四)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考试(一)笔试1.笔试内容: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3年4月24日在该网站公布。5.笔试加分:(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材料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3年4月3日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二)资格审查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3年5月9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00。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编码2023104001岗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三)面试1.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微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四)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四、体检及考核(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考生,本次体检时,还需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持证标准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聘用后,所有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所属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七、公告解释权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面向残疾人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政策网络报名技术监督电话:0830-12388。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xls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4.同意报考意见.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26日,公告时间为3月15日。
1、广西自治区和各地市自3月15日起陆续发布公告,启动报名,统一在5月7日笔试,参加全国联考。
2、2023年广西各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于3月15日起在广西人才网及广西人社局陆续公布,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26日。
3、本次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当地人才网或当地人社局,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4、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事业单位考试简介:
1、事业单位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的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2、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报名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也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3、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他并不是属于政府机构,而公务员是做为政府机构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医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4、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
人事考试安全警示
有时清除了缓存还是登不进去,换台电脑,多换几台,直到能登进去为止。我遇到过这种情况多次。就是这么解决的。
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报名时间定在2023年7月9日9:00—7月19日18:00,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详情如下。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9时-2023年7月19日18时,参加青海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考前准备,详情如下: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根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一、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诺相关事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7.考试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二、知识点和考场设置1.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2.笔试类型的考试,知识点安排考生座位时,应尽量增大座位间距,减少人员密度,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3.各知识点须配备隔离考场,用于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配备相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4.各知识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三、考试组织1.各知识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2.考生应提前小时到达考点。知识点可根据考试规模、体温检测设备配备情况,选择在知识点或考场楼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进入知识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知识点。若体温超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知识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知识点。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6.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答题卡验收无误后,知识点应采取错时疏散的方式,尽快疏散考生,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7.知识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信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四、考试保障1.笔试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信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3.提供就餐服务的知识点,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省为做好公务员招录考试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法规方面:制定《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细则》;建立四川省人事考试联席会议机制。安防方面:持续投入资金进行信息化及安防体系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建立人事考试指挥中心。流程方面:考试前期,严格监控网上报名系统;严守科学、严谨、公平原则命制试题;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相关规则培训。考试中期,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考试后期,关注舆情,积极回应公众质疑;严格执行电子化阅卷。
试前期,严格监控网上报名系统;严守科学、严谨、公平原则命制试题;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相关规则培训。考试中期,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考试后期,关注舆情,积极回应公众质疑;严格执行电子化阅卷。
人事考试警示讲话
张健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统筹城乡就业管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着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37万人。全面实施《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大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实施“3万人创业扶持计划”,确保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村“两后生”10万人,培训创业者3万人。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和面向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引导和帮助进城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转为市民、融入城市。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就业权益。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平台,打造“就业e社区”。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就业稳定性。 推进社保城乡一体化,提高保障待遇和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城乡医保制度的衔接。规范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解决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障问题。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措施。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保持两项待遇水平同步增长。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医保大病封顶线。健全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水平联动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巩固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大力发展企业年金,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规范新纳入统筹企业的经办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省级调剂金制度。改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着力推进社保卡普及应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社保缴费和待遇支付一卡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坚持培养引进并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三百计划”为目标,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建立结构合理、层次递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实施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10大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1万人次,建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组织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加快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大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制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积极探索评审、以考代评、考试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社会化评价方法,研究制定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荣誉制度,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实施引进外国专家“百人计划”,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因地制宜改进考录办法,积极探索解决部分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留人难”的问题。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遴选以及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抓好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分类分业招聘办法,建立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机制,组织好新进人员全员培训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强化合同管理,完善聘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工作。健全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制度,创新安置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强化工资分配调控,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出台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强化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出台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垄断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双重调控,加大对过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健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管理办法,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关工作,优化工资收入结构,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调查知识密集型事业单位收入情况,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办法。 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实现城乡所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覆盖和劳动关系运行的动态监管。重点在非公企业、小微型企业开展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深入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工作。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动环境。做好劳动合同法修订后的贯彻实施工作,出台我省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意见,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检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年度审查,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0%以上。健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用工、诚实劳动”活动,建立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及时就地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信访案件有效处置率达到95%以上。重点做好“两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力争年内实现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十佳百优”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协调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等方面的政策。继续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督促40个县160个乡镇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试点项目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争取新增10个县40个乡镇试点项目,落实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优化统计指标设计,加快覆盖城乡的专项统计调查,实现重要数据的动态监测和快速调查,加强数据互通互联,建立各类数据会商共享机制,做到“一套报表、一个口径、一个出口”, 努力打造“数字人社”,提高统计服务决策水平。加快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加强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四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 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打造部门良好形象。以“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惠民生”为主题,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强化业务培训,健全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网上在线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格局,完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一线调查研究,大力整治“庸懒散”等机关不良习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在全系统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标兵”竞赛活动,推行“一站式”办公和综合柜员制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管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以廉政建设的成效树立部门形象,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山东日照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1日、22日举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顺利实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请应试人员注意以下事项:各位人员: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1日、22日举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顺利实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请人员注意以下事项:一、人员须知1、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人员务于2023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4∶35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3、考试开始前30分钟,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一不可,在“座次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子边角,准考证仅限携带一张。4、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除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铅笔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5、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人员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6、考试开始5分钟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人员不得中途离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正常交卷的人员可提前离开考场。7、人员登录机考作答系统后,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按规定流程操作;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举手说明情况,由系统管理员和监考人员处理。人员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因人员错误操作导致考试终止、答题数据异常的,由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8、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9、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10、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抄录试题、答案及相关内容。11、人员应了解《日照考区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地址及考场分布平面图》(日照市人社局网站),避免走错考点考场。人员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或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1号令)第六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三、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试期间,我们将安排专人受理人员投诉举报,对举报线索可靠、证据确凿的,将严肃查处。(省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四、温馨提示1、请仔细阅读《2023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公告栏”),了解考试防疫要求。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2、人员进入考场前,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3、人员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请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员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4、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成绩查询和领取证书时使用。成绩查询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我们期望广大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依法诚信参考,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11月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果再加上来自教师、医生、工程师、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退休或无业人员等家庭的人员,新录用的来自普通家庭的公务员达到90%左右。”新录公务员九成“无背景”,在网上引起热议。 理论上说,“背景”与“考中公务员的程序合法”并无必然关系。家境优越的人在教育程度、家庭影响等方面或许有一定优势,进入公务员体系的概率较高也并不奇怪。问题在于,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干扰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判断。过去一段时期里,政府官员谈及“背景”问题也往往讳莫如深。 值得注意的是,人社部部长此次讲话并未讳言“背景”,反倒是坦然说明了当下公务员录取的真实情况。客观上说,这就是一个进步。在公开的官方语境中,很少有官员直言“背景”,更不用提涉及到政府人事安排的人社部。“背景”通常都是人们私底下说的,事实上存在,但又很少拿到台面来公开讨论。 不讳言背景,就意味着对“背景”现象的坦然态度,意味着对“背景”在事实上确实对公平正义造成一定影响的承认。只有先承认,才能在态度上重视,只有将问题拿到台面上来,才能让更多人参与讨论并有所改进。人社部部长说,虽然社会上对公务员考试热有很多议论,但没有人质疑这项制度的公正性,公务员凡录必考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