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公安厅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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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招聘报名信息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6月06日-06月12日
招考人数232 人
笔试时间06月28日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6日至6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按照网上提示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对不具备网络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条件的考生,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给予指导,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免报名、笔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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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警长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警长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38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考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7年2月2日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符合《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科目。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公安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8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2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2023年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 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面试前,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统一组织;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公安局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申论(占笔试成绩40%)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20%)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附件: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务员局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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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人事考试网
2021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或),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入口:网页链接
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由《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毕节地区公安局2008年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附件五)另行规定。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限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详见《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应符合以下体检标准:身高、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双侧单眼裸眼视力放宽到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放宽到165CM;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4、报考省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含在监狱、劳教场所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8年7月。5、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Q吧) 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 6、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本次招考设省直和各市(州、地)报名点。省直报名点设在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馆内,负责省直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报名工作;各市(州、地)报名点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贵州人事人才网》。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明确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不受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的限制。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选调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报考省及以下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乡,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四),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省、市两级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五、笔试 全省设省直和各市(州、地)考点。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8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30—5:00 《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本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进入最低分数线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上线考生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 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五)评定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40 %,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报考其他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市(州、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他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该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公务员的体检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考生当场提出复查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省、市两级公务员招考办依职责权限进行的复查除外),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以上情况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体检在省、市(州、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要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Q吧)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 7、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10、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对象。 九、公示及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地)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 省直监督电话: (贵州省人事厅监察室)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十一、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 贵州信息 港:http// 贵州省2008年将招考2671名公务员 29日起报名 ●29日起报名 ●将新增三类加分照顾项目 ●发现舞弊行为,5年内不得报考 ●招考政策和具体职位近期将刊登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等相关网站记者昨日(5月20日,下同)从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信息宣传会上获悉,今年我省省、市、县三级机关共有747个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2671人,其中省直机关招考86人,省直参公管理机关(单位)招考93人,地税、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等省垂直管理系统招考289人,司法系统招考警察432人,贵阳等9个市(州、地)共计划招考1771人。全省三级机关统一招考的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1日共4天,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中省直报名点设在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馆内,其余各市(州、地)的报名点将在29日前由各市(州、地)招考办向社会公示。我省将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设置考点,7月12日举行笔试。据悉,今年公务员招考与往年比较有不少变化。其一,在招考过程中,不完全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的考生,即使因招考单位资格审查不严进入考试环节,其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其二,我省今年首次提出,在考试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其三,此次招考积极吸引硕士研究生(Q吧) 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群机关,对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年龄、基层工作经验、竞争比例等方面制定了适当放宽的优惠条件;各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计划招考所设置的职位,有2/3的职位面向全省少数民族公开招考。其四,在加分照顾政策上,今年继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照顾,除原来四类(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服务县级以下基层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以及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个机关等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外,今年新增三类加分项目:由省级统一选派至2008年年底前服务期满并在县以下单位(乡镇、村)服务满一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等三类列入加分照顾范围。具体的招考职位、招考政策、分类笔试、加分政策、面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等相关政策,将在近期刊登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等相关人事网站,需要考试的人员届时可详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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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报考是24号开始报名,虽然招考简章由各地分别发布,但是报名统一在“贵州人事考试网”上,下周一开始可以注册报名。
阿克苏公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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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3年新疆阿克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您可以关注新疆中公教育官网。这里有最新的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招考信息和相关考试的历年真题。更有相关的报名政策和辅导文章供你观看。你也可以登录中公教育折扣店查看相关的辅导书籍。以下是2013年新疆阿克苏事业单位考试部分公告内容:新疆阿克苏地区2012年12月招聘6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进行。招聘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10:00—12月20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2、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10:00—12月21日18:00时。3、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月7日10:00起)。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1月20日。5、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22日— 1月24日。资格审查地点从 1月21日起可登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查询。6、面试时间:2013年1月27日— 1月30日( 10 :00时—20:00时)。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 1月26日起可登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7、体检时间: 2013年2月1日。8、考核时间: 2013年 2月4日起开始。9、公示时间: 2013年2月25日起开始。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232人公告:.网络报名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6日—6月12日。2.网上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6月7日—6月13日19时。3.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里面可以报考很多考试,祝你好运.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安厅
即将开始距离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开始还有5天,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00-2023年02月23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26日。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过程。
(一)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2、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3、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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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贵州省考2023准考证打印入口,所有考生都要及时进行了解,做好考试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留给考生们学习时间仅一个月左右,因此须提前开始学习哦。愿大家心想事成。顺利上岸!加油!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啦,为方便各位考生清楚贵州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小编特地为各位考生整理。2023贵州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考试指南,报名准考证打印是(2月20日至2月23日),考生们记得审核成功后,及时打印准考证,避免影响到自己进行考试。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
(六)笔试。
(七)资格复审。
(八)面试。
(九)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十)体检。
(十一)考察。
(十二)公示。
(十三)录用审批。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须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2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网络繁忙,出现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三、提交“报名信息确认”后,哪类报考者可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一)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月16日17:00前),可以在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报考该职位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只能在本考区重新选择,不能跨考区。
以上是高顿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贵州省考考试指南,希望对广大考生在复习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备考时有所参考。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公务员考试网。
克州人事考试公众号
考生关注了我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号,并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注册或登陆过青海人事考试报名平台,系统将自动进行账号绑定,之后考生在报名期间每一步环节状态发生变化,系统将自动推送状态变动消息到考生个人的微信中,考生不登陆报名平台也可实时掌握个人的报名状态。目前,该功能尚处于试运行阶段,虽然前期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测试工作,但为了防止耽误报名,我们建议,考生在该功能试运行阶段,个人报名的各环节状态以网报平台的显示为准,微信推送状态消息只供参考。
2022年的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发布,有些考生不了解2022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有哪些?有微信公众号吗?上岸鸭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历年的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官方网站。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有以下:
红星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湖南人事考试网()。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是:红星云。
通过网页搜索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在页面的访问入口就可以进入湖南省公务员录用系统。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是:红星云。湖南省公务员录用系统是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下设的官方网站,主要用于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信息的发布和进行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网络报名。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中主要有重要通知、招考公告、招考政策、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公示专栏、历年专题等。
在最终的录用名单出来后考生们可以通过上面的这些平台渠道进行查询,只要有网都可以查到,不用担心查不到,可以打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人社部门电话咨询。想要获取更多的湖南省省考信息,欢迎大家关注上岸鸭公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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