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全国人事考试招聘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队伍结构,提高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质量。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武侯区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7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系各街道办事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 3、201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上所记录时间为准)。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专业 职称要求 学历 其他 1 专业技术 岗位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初级及以上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2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2 水利工程 初级及以上 1 城乡规划 初级及以上 1 工民建 中级及以上 三、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 7月5日。 (三)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报名时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一寸标准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审查表。笔试考试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6日23: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 2010年7月21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并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2日到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13楼)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笔试后每一个招聘环节的具体安排在上一个环节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出题,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⑴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 ⑵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⑶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 ⑷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⑸笔试成绩于2010年8月2日24时前在武侯人事人才网()、武侯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2、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⑴资格审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考生本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 ⑵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填写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 ⑴面试工作由区人事局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成人办发[2010]5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⑶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方可进行面试。 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二)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由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3、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如需体检复查,复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待聘人员。 (二)待聘人员由区人事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三)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武侯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 )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根据有关的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建筑设计与咨询机构,单位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杭州市西子湖畔。我院经过50多年的不断改革与实践,现已成为中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之一,浙江省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十强之首,2003年被国内评审 机构评为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十强设计院,在全国,尤其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综合实力强,现有职工近500余人,其中 国家工程设计大师2名,一级注册建筑师7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9名,其它各类注册人员90余名;教授级高工40名,高级工程师111名,工程师 160余名。五十多年来,我院设计完成了一大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设计精品叠出并屡获殊荣,一大批体现科技进步、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建筑作品正在发挥较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与赞誉。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职数 学历要求 限定院校 备注 建筑设计 6 本科及以上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 建筑专业要求本科为建筑学;结构专业要求本科为建筑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其他岗位为相关专业。 规划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结构工程 5 硕士及以上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 岩土工程 1 给排水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211”、“985”院校。 暖通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211”、“985”院校。 电气设计 1 本科及以上 浙江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 建筑智能化 1 三、招聘程序及考录办法 (一) 发布公告 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浙江省人事编制网()、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上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平台进行,报考人员可于10月20日前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9年10月15日 9:00-10月19日下午16:00 ■ 上传照片 初审通过的考生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为本人近照,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20k以内,大小不大于128×180像数,不小于80×110像数),并等待照片审核。 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月21日16:00 ■ 网上缴费及确认 通过网上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上述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月21日24:00 ■ 准考证打印。 已确认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登陆上述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10月29日—10月31日 ■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三)笔试(初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初试时间:11月1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初试科目为:《申论》、《综合基础知识》。 初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具体地点及时间及其他情况另行通知(关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 “最新消息”)。 (四)面试(面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复试结束后,以复试成绩高低,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复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面试人员和入围考核人员数若不足与招聘岗位数相应比例的岗位或因实际需要,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可酌减招考指标。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应届毕业生如被拟定为录用对象,但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18号省院人事部 联系人:郑碧峰 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85154055 传真: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国家人事考试网招聘公告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省属事业单位(含少量部属驻苏事业单位,下同)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部分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管理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以及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简称“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或笔试内容中没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二级(技师)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阅。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应聘科级管理类岗位(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④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7.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残疾人的,应聘者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8.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招聘办法(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二)统一笔试1.笔试科目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三)面试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3.面试。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四)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2、资格初审:2月25日9∶00-3月3日16∶00;3、陈述和申辩:2月25日-3月4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5日9∶00-3月4日18∶00;5、缴费确认:2月25日9∶00-3月5日12∶00;(二)网上确认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6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五、考察体检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倍,则舍去小数。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六、公示与聘用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七、招聘咨询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25-12333、、;招聘考务技术咨询:。八、招聘工作监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九、招聘工作举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3日附件: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2.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8国考公告发布的时候会发布职位表。 ?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以及招录系统查看公告,并下载职位表。
国考招聘公告还未正式发布,职位表暂时无法下载(预计12月28日发布公告)2.预告显示2018国考的报名时间10月30-11月8日,笔试时间12月10日。3.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①提交报考申请。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③查询报名序号。4.详细公告请关注国家人事考试网或者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聘考试公告大纲及下载岗位表温馨提醒: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请提早做好备考复习的准备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下半年四川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招聘教师17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2: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科技城新区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2年11月7日)。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5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5.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4日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5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6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2264961。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和《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11月28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创新中心2期5号楼309室,联系电话6334518)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加分申请(申请样本见附件3)、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2年12月2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2年12月9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以及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受疫情影响,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今年下半年的教师公招考试。在公招面试资格审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订立聘用合同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送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科技城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绵阳科技城新区纪检监察办)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1.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10月27日 2022年下半年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招聘教师17名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中共绵阳科技城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
全国人事招聘考试
人事考试主要是承担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人事考试受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课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事业单位确切的考试内容,需要根据招考公告和所报职位的要求来确定。事业单位考试科目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事业单位考试科目通常涉及以下几种类型: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招考中出现的对考生综合知识进行考察的一门科目,其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从范围上看,考察知识面较广;从深度上看,考察难度不大。从区域角度上看,各省市考试内容略有不同,但政治和法律所占比重相对较大。行测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察内容涵盖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个别省份还包括写作方面的题目。这些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对数量关系的理解与计算能力、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等等。申论事业单位申论是事业编制笔试科目,考察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其内容通常会就时事热点问题给出一段文字材料,应试者需要对文字材料进行阅读、分析,回答题目有关问题。在答题过程中,需使用规范的公文写作语言,条缕清晰的给出自己的观点。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是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方向、管理职能设置考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专业科目涵盖管理类、计算机类、审计财会类、医疗卫生类等专业知识。不同招录系统考试科目也不尽相同,卫生系统常见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等;教育系统常见考试内容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各学科专业知识等。面试事业单位面试题,多以考察考生表达、分析、决策、创新与应变等综合能力为主。从试题题型上分析,答题多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通常会有不定量的追加提问,此外,无领导小组讨论、材料分析题、漫画分析题等题型部分地区也会涉及。从试题内容上分析,答题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自我认知类;②综合分析类;③计划组织类;④沟通协调类;⑤应急应变类等题型,总之,面试中语言表达能力、思考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这三项是考察重点。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
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
考试时间一般是120分钟,最长的是18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0-11:00,时长120分钟。
部分单位考《综合基础知识A卷》(即包含写作题),考试时间则为9:00-11:30。
笔试科目与内容: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才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事业单位考试按省属事业单位笔试来说,一般分管理岗位,专技岗和工勤岗,管理岗:行测,公基和申论专技岗位:行测,公基和专业知识工勤岗:行测公基和申论事业单位一张卷子分岗位类型,公务员两张,考生都考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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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源内包含:事业单位一些考试资料供大家参考,其实事业单位资源是比较杂的,资源内只有一部分是事业单位的资源,其他的都是公务员资源。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一般考《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一科或者两科,有的事业单位也会考申论,考试题型一般涉及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材料分析(也有些没有材料分析题)、材料写作。《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测查题型包括案例(材料)分析题、论述评价题、校阅改错题、材料作文题等。每次考试从上述题型中组合选取。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察内容涵盖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个别省份还包括写作方面的题目。事业单位备考指导事业单位申论是事业编制笔试科目,考察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是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根据自身业务方向、管理职能设置考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专业科目涵盖管理类、计算机类、审计财会类、医疗卫生类、教育科研等专业知识。查看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全国人事考试招聘
向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事业单位报名审核未通过,可以修改,但如果修改时间已过,是不能修改的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也提醒考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中,备考的人员在报名中应提前开始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会自动判断您是否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对于需要去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要打印报名表,携带考试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您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2023年编制考试介绍如下:
地方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1月;考试时间:2月25日;面试时间:4月;报名网站:各省人事考试中心。
中国烟草考试-报名时间:2月-4月;报名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
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3月-4月;考试时间:5月-7月;报名网站:招教网、各省教育厅官网、人社局官网。
事业单位考试(联考一年两次)报名时间:3月-5月;8月-10月;考试时间:5月;9月-10月;报名网站:省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西部志愿者计划-报名时间:3月-5月;考试时间:5月-6月;报名网站:西部计划国家网站。
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报名时间:3月-8月;考试时间:4月-9月;报名网站:各省人事考试中心。
特岗教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7月;考试时间:8月;报名网站:各省教师教育网。
国家电网考试-报名时间:3月、11月;考试时间:4月、12月;报名网站:国家电网人力资源招聘。
银行考试-报名时间:8月-9月;考试时间:10月-12月;报名网站:8-9月的公告中的网站。
选调生考试-报名时间:10月-12月;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1月;报名网站:各省人事考试网;备注:高校定向招录,需要是名校生。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10月中;考试时间:11月底;面试时间:次年2月;报名网站:国家公务员局。
中石化考试-报名时间:9月-10月;考试时间:11月;报名网站:中石化人才招聘网站、校园招聘公告。
公安院校考试-报名时间:11月;考试时间:1月;报名网站: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通过专项招录网站。
人事考试院招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二、招聘岗位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10.现役军人;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二)报名程序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6.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7.兼报事宜。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五、笔试(一)笔试科目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三)笔试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四)成绩查询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六、资格复审(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七、面试(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八、考试总成绩(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九、体检(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十、考察(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十一、公示及聘用(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十二、关于岗位递补(一)递补情形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二)不递补情形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十三、其他事项(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政策技术举报电话:、5099016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电话及公示网站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二)其他条件1.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其他条件”中明确规定为面向“生源不限”或“非北京生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4.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限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5.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199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指199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6.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7.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工作具体安排(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期间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门头沟区一个事业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名登录网址: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选择“门头沟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行登录报名。首次使用该系统的报考人员,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填报操作。(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三)打印《准考证》通过系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10:00至3月17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四)笔试笔试分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是否需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请详见附件1“是否组织专业考试”一栏。1.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管理岗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100%;专技岗(不组织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100%;专技岗(组织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4.笔试成绩相关信息公告考生可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五)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上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5.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和工作经历一致的社会保险历年对账单(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上必须明确所聘用的岗位;6.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等材料;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形式等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拟招聘人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七)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八)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九)聘用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通过审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三、其他强调事项(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三)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阅个人资审状态、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四)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五)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七)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九)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十)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报考监督电话:69843949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1.门头沟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