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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提高考试工作技术水平,保证考试工作质量。
2、制定云南省关于各类人事人才考试的考务文件及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
3、承担国家和本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人事人才考试。
1)、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云南考区的组织工作;承担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的命题及考务工作。
2)、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 。
4)、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组织工作。
5、承担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以考代评"的考试和组织工作。
6)、接受有关行业和部门的委托,提供有关的社会化考试(干部选拔、招聘工作人员等)服务。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云南省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及阅卷专家组队伍、督考巡视人员;对监考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相关考务人员等进行考务管理培训;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
5、受委托承办由我省自主命题的各类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审定的具体工作,建立有关试题库;负责考卷的印刷、管理和阅卷、评分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证书的印制、发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有关参考用书及资料的编写和发行工作。
7、在国家和本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布各类人事人才考试、评价工作信息。
8、根据社会需要,研究开发考试项目和相关产品。
9、开展课题研究及调研工作。
10、组织实施省直单位的考试工作,指导各、州、市的考务工作。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建立有效的考试工作网络。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百度百科-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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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的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已经结束了,相信很多考生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拿到自己的考试证书了,云南的考生看过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云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为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生,证书均已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点领取,现场领取时间请咨询各领取地点。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3332028,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亚太汽车城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E12窗口?;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窗口:?,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服务”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市民之家5楼521办公室?;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科:、5105619,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北段200号荣华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中心4楼(市公路总段南100米,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斜对面);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科:,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
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沧江路1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考试中心?;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2栋3楼317室?;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州农校综合楼7楼?;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6楼;
西双版纳州人事考试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大理市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芒市胞波路60号?;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考试科(六库镇穿城路235号);
迪庆州人事考试中心:,香格里拉市建塘路思给洛巷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楼二楼考试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为确保考生利益和证书发放安全,证书只能由考生本人领取。
本篇文章来源于云南人事考试网。
【 #社工师# 导语】 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获悉,2021年云南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为做好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社会工作者、注册测绘师、下半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生,证书均已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点领取,现场领取时间请咨询各领取地点。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3332028,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亚太汽车城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E12窗口;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窗口:,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服务”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市民之家5楼521办公室;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科:、5105619,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北段200号荣华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中心4楼(市公路总段南100米,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斜对面);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科:,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沧江路1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考试中心;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2栋3楼317室;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州农校综合楼7楼;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6楼; 西双版纳州人事考试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大理市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芒市胞波路60号;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考试科(六库镇穿城路235号); 迪庆州考试中心:,香格里拉市建塘路思给洛巷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楼二楼考试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为确保考生利益和证书发放安全,证书只能由考生本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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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天津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支付咨询:955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支付咨询(易宝):4001-500-800
大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汇总考试咨询:12333或支付咨询:95516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0371-12333、、证书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深圳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考务咨询:技术咨询:
濮阳市教育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振兴南路12号电话:
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濮阳市开州南路56号院内北楼2楼电话:
濮阳市教育行政服务大厅濮阳市华龙区振兴南路14号濮阳县教育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昌盛路龙都名城西北侧约40米电话:
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红旗路436号电话:
濮阳市,古称帝丘、开州? ?,河南省辖地级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地处黄河下游冀、鲁、豫3省交界处,东、南部与山东省济宁市、菏泽市隔河相望,东北部与山东省聊城市、泰安市毗邻,北部与河北省邯郸市相连,西部与河南省安阳市接壤,西南部与河南省新乡市相倚;介于北纬35°20′0″-36°12′23″,东经114°52′0″-116°5′4″之间。截至2021年10月,濮阳市共辖1个区、5个县、1个工业园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为4271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濮阳市常住人口为万人。
濮阳是河南省的东北门户,是中原经济区重要出海通道,为豫鲁冀省际交会区域性中心城市;京九铁路、晋豫鲁铁路通道在此交汇,大广高速、濮鹤高速、南林高速、濮范高速等多条高速贯穿全境。濮阳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颛顼遗都、帝舜故里”之称,被中国古都学会命名为“中华帝都”;杂技文化享誉中外,是“中国杂技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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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结束,部分地区在考试结束之后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操作,接下来,我们就说说湘潭市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内容。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审查要求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二、人工核查对象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5.撤回承诺申请的;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将审核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经济师+考生姓名+联系电话。遇需要补充资料等情况,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考生。整个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咨询电话:。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自2023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四、人工核查程序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将及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2.身份证件。3.毕业证件。(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三)注意事项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六、相关责任追究(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原文链接查看: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2.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26日原文链接: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经济师资格审核经济师资格审核方式经济师资格审核时间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长沙国考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湖南考区)、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湖南考区)、湖南省2022年度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的笔试将于12月3日、4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部署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所有考生应于考前8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提前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根据“应接尽接”原则,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二、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公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将考点选择为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目前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应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返)湘要求的前提下,提前7天返回湖南备考。
根据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主动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抵湘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须完成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返)湘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将在“湖南居民健康码”进行弹窗提醒,提示“入(返)湘人员未满5天”,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弹窗提醒取消。抵湘后不满5天的,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同时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其他有外溢风险地区的人员,有相应健康管理管控措施。请考生入(返)湘前,务必提前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防疫政策,务必按要求提前报备,提前安排好行程,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目前在湖南省内的考生,非必要不离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主动减少外出和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对省内其他市州人员进入本地有相应疫情管理措施,省内考生需跨市州到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的,务必至少提前8天向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2次采样间隔时间至少24小时,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首场考试前一天内。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旅居史的,以及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市州旅居史的,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有检测结果。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采样时间和选择采样点,确保及时得到核酸检测结果。
四、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纸质准考证,扫场所码,查验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按要求的三天两检或三天三检结果),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接受体温测量(建议考生提前打印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以及按规定要求所做核酸检测结果,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以备查验)。因防疫需求,考点学校不提供停车服务。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
5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应试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无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不能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二)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三)处于当地政府采取临时封管控措施管理区域的,或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和要求正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
(四)考前8天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5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
(五)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尚未公布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或者发生疫情外溢的地区旅居史的(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7日及以后);
(六)考前8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5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
(七)考前有外溢风险高地区、有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城市后未按防控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管控措施的;
(八)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的;
(九)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十)其他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七、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及各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
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可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登录“中国政府网”查询),充分了解本人所在地疫情风险情况,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考情形。提前入(返)湘及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务必提前咨询目的地或考点城市疫情防控政策,务必提前安排好参考行程。
务必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十一、此次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相关公告信息。
十二、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所在考点城市组考单位。
十三、因防疫防控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申请认定属实,所交报名费将全部退还。
考务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长沙考点:;
衡阳考点:/2896689;
湘潭考点:;
岳阳考点:。
定义: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
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
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打造精品。
2002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加挂了“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Beijing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Evaluation Center)”的牌子,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
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中心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十年多的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考试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
河北,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位于中国华北地区,界于北纬36°05′-42°40′,东经113°27′-119°50′之间,环抱首都北京。
东与天津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7448万人。
河北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北为燕山,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是中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地跨海河、滦河两大水系。河北省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地处沿海开放地区,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东部地带,是中国重要粮棉产区。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2019年8月,国务院新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20年6月,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共有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
2021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三次产业比例为。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54172元,比上年增长。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主要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
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后于1990年更名国家教委考试中心。1998年国家教委改称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组建为现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
一般情况下,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会有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各种本局范围内部考试的机构,称为考试中心。但是在很多的其它单位机构里面也会有考试中心的,比较有名的的车管所的考试中心,专门负责驾照考试的。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