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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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工作原则

人事考试工作原则

近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布了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关注,正式开考前必须配合当地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更多详情如下。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参加浙江地区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考浙江地区的考生需提前注意,详情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人事考试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防控办、省卫健委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二、考点防疫1.知识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2.知识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5人。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7.考前1-2小时,知识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8.知识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物 品配备标准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考场纸巾每个教室1包消毒药剂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人事考试机构知识点保障人员若干(设知识点考务和知识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考点学校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1人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个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4-6人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1-2人考点学校/防疫部门三、应急防控处置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浙江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8月25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药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22日。

监督管理:

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违规发放“山寨证书”,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考试,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方案,合理设置考场,具体方案由属地结合实际制定。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人事考试工作执行的原则

关于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发〔2008〕7号)等规定,为做好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全省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共 11 页) 二、面试对象确定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招考公告规定,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确定),并及时公布。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根据网上报名时考生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进行审核。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不再复审),并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适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1)。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或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原则上须在面试前一周内完成。 参加面试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时,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70元)缴纳面试费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1、除黄山市外,全省(阜阳市为部分职位)统一于5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内进行; 2、黄山市全部职位和阜阳市的部分职位于5月24、25日两天内进行。 全省每天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面试地点一般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2、面试考点须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考生候考室等。考场内须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考生候考室须选择与考场临近但又不互相干扰的场所。面试考点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面试实施 根据规定,此次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题本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全省每天使用同一个题本。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实施: (一)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参加笔试时所持的有关证件)(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对照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进一步核对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二)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每天上午7:30面试考官组熟悉题本。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原则上在一天内完成面试。 (三)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合成考(Q吧)试总成绩并排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在有关人事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五、面试考官选调 (一)面试考官组的组建。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考生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考官原则上从已经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或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选调。确实不足的,可以从符合面试考官资格条件、政治与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中选调。考官组的组成应尽可能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各市组建面试考官组时,须保证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的一名领导参加本系统各职位的面试,并由其担任该考官组的副主考。属本市所辖其他单位职位的,也可试行由一名有招录任务的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的有关领导参加本单位或本县(市、区)职位的面试并担任该考官组副主考。 为确保今年的面试考官选调需要,各市应根据本市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情况实际,加大面试考官资格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面试考官队伍。 (二)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面试实施前,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选调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培训结束后,应按规定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面试结束后,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须按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有关规定,对参加面试的公共考官进行考核。 六、面试题本需求 此次面试,每天面试题本的需求数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官组设置和面试天数情况确定。各市均须于5月9日前将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2)报送省人事考试院;黄山市和分两次进行面试的阜阳市,也须同时将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院。参加第一次面试的各市于5月16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一次面试的面试题本;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黄山市和阜阳市,于5月23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 七、有关要求 (一)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对参与面试的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不得选调为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 (二)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制定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重要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特别要加强对面试的题本和成绩的管理工作,要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当天的题本和成绩要当天封存,确保安全、有序。 (三)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人员确认手续时,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各项具体规定、纪律、要求等告知面试人员,同时提醒、督促面试人员务必严格遵循。 (四)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视同作弊,各面试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严肃面试工作的纪律。要严格执行考录工作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面试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测查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密切配合,切实把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抓细、抓实、抓好,高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式样) 月17-19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月24-25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 徽 省 人 事 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人事考试工作规则

你好,目前福建省事业单位统考的公告还没有发布,由于现在的状况也没有确切的时间,建议不要着急,并持续关注,现在就可以着手复习,认真备考了,祝你成功

一 请问档案管理师资格证报考的条件

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 一、考试科目 《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三、考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 9:00-11:30 《基础理论知识》 (中、初级) 下午: 14:00-16:30 《档案工作实务》 (中、初级) 四、报名条件: (一)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二 档案管理员上岗证如何取得

报考条件如下: (一)根据《XX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 档案管理员如何考职称

档案管理员的中级职称是馆员,馆员的报考条件为:

1、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馆员 2 年左右。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馆员 2 年~3 年。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 4 年以上。

4、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其他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

6、根据工作需要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

(3)档案馆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档案管理具体流程: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档案提供利用。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随着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发展,还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结构产生新的影响。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实践服务,档案管理系统的结构即根据这一目的而设置。其中每项工作都必不可少,并有一定程序。

它们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为实现档案管理系统整体功能而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也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例如价值鉴定工作有时与收集、整理工作结合进行,甚至在文件立卷归档时就进行初步鉴定。

四 关于档案员相关资格考试!

关于2006年度全省档案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档联发[2002]6号)精神,现就我省2006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我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具体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考《基础理论知识》(中、初级),下午2:00-4:30考《档案工作实务》(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主管部门,填写《2006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3张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和档案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档案局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各单位按《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9月6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2006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并统一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考点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考生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2006年11月9日至10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档案局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应坚持“考培分开”和“考生自愿”的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档案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精神,考生应缴考试费用为每人150元。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资格审查费,其余款项于9月6日报名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中直单位同时全额上缴考试费用。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须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因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身份证的考生,应同时持本人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机打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方可入场考试。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6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和报名信息。各级人事部门对考试各环节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严明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五 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根据《XX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5)档案馆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岗位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档案管理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

3.工作心细,品行端正,原则性强;

4 .熟悉最新的档案管理相关法规,流程,认真负责,细致耐心,

5 .熟悉电脑操作以及各种档案管理软件文字表达以及逻辑能力优秀。

发展前景:

中外合资企业的档案管理员年薪在80000左右,而在私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里,其年薪在6万元之间。

随着企业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一些档案管理公司应运而生。同时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办公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均对档案管理员有需求。

六 如何报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需要考哪些课程?需要哪些条件??需要考哪些课程?需要哪些条件?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 月14 日 上午9:00-11:30 《基础理论知识》 (中、初级) 下午14:00-16:30 《档案工作实务》 (中、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 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 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 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 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 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 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 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 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 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 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 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 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 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 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 年第 3 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七 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根据《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档案馆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岗位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档案管理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

3.工作心细,品行端正,原则性强;

4 .熟悉最新的档案管理相关法规,流程,认真负责,细致耐心,

5 .熟悉电脑操作以及各种档案管理软件文字表达以及逻辑能力优秀。

发展前景:

中外合资企业的档案管理员年薪在80000左右,而在私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里,其年薪在6万元之间。

随着企业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一些档案管理公司应运而生。同时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办公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均对档案管理员有需求。

八 档案管理员上岗证

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有相关的介绍,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档案基础理论知识(初级)档案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中级)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2、参加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取得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3、通过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管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2、大专毕业。(三)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管理员满四年;2、大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三年或担任管理员满二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四)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二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七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5、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九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五)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报名参加档案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

九 请问在广东省广州市如何报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工作职责

档案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档案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指导,监督,检查。

2,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例》,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3,按照《档案库房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旧档案,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4,积极开展档案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5,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6,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2023年高级经济师什么时候考试?考试大纲在哪里公布呢?成绩什么时候公布呢?想了解更多考试信息,请阅读以下公告。关于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于6月1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高级经济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考试大纲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三、考试时间高级经济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四、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考条件”栏目查询。五、报名事宜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六、考试规则(一)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一直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知识点,提出规范性要求。2.查验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8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4月1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工作守则

【 #经济师考试# 导语】 无 我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得知,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当天前3天内2次(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1次采样时间须在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重庆市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须完成“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并于考试前第7天起持续关注本人“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状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一)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二)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三)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渝且不离渝,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在抵渝第一时间扫描“入渝码”,并通过“社区报备”或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等途径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信息,按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凡“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请勿前往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当天前3天内2次(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1次采样时间须在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重庆市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考生应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确保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采样但检测结果未出的,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只需提供符合当周首场参考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主动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六)考试当日,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日,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 附件: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 附件 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 1.考试前10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考试前7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考试前7天内未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考试前7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6.考试期间,将严格遵守考场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完成考试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一致原标题: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

一、选聘原则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必须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营性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

报名窗口于2021年3月26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选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模式登录,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此序号是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必需的个人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处理后上传。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五)资格初审

1.由选聘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六)缴费确认及开考比例

1.缴费确认:2021年3月29日9:00至4月2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本次笔试考试费用50元/人。

3.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和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

六、考试

(一)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4月5日9:00至4月10日9:00期间,自行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襄阳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2.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4月10日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

3.笔试课目为一科,详见《岗位表》。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襄阳市人事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选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3.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选聘单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讲课、说课、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

2.面试前市人事考试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各选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4.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根据选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选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拟聘人员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选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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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xlsx

2. 2021年襄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表.xls

讲诚信守诚信承诺书精选6篇

承诺书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那么你现在知道承诺书是怎么样子了吗?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讲诚信守诚信承诺书精选,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年月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若被公布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注销入湘施工等级证书,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5、若在湖南省发生安全事故,注销入湘施工登记证书,发生一般事故,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较大事故,三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重、特大事故,退出湖南市场,不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6、加强项目管控,确保在建项目达标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创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延期。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__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中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__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

日期: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

1、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各种反作弊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河南省人事考试细则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与惩罚。

3、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按规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4、不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5、不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场。

6、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抄袭、不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7、不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不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场外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不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9、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拒绝、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我报名参加20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2019最新公司承诺书)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致__公司:

我__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___号文件批复开发建设__项目,我公司根据贵司摆帐款要求,我开户银行__银行__支行同意按出具资金锁定函的方式为我公司接款__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同意显示和支付__%服务费。

我公司保证提供的企业执照、相关项目批复文件及银行官员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是可查询、可验证的,是合法的经营者。我公司保证甲乙双方签约后两日内准时进银行操作,并且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资金锁定函是银行行为,真实有效、依法合规。

双方签订协议后企业方即可向资方支付__万元前期服务费。贵方到企业所在地后安排人员自行选定银行开立个人账户打入壹千万人民币(以进账单为主),我方即时支付__万元服务费,然后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进银行开始操作。

如因我公司和我接款银行原因不能继续操作时,我公司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宁夏2023年一建考试防疫要求:考前14天申请“宁考安”,具体通知如下: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1.考生应在参加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前14天,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2.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输入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按要求每天进行两次健康行程登记,自觉接受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打卡后考生可在自己历史上报数据中查看“宁考安”状态。“宁考安”打卡异常的考生和未打卡的考生,应在考前就近咨询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通过扫描疫情期间人员行程查询工具二维码出示健康行程记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方式,消除“宁考安”打卡异常。3.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宁考安”打卡异常未消除的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并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5.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6.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知识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知识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7.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8.考生进入知识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检测体温。“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体温≥℃,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后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医院出具的排除传染性疾病诊断证明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11.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2.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自觉遵守人事考试工作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参加考试,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人社厅一楼西侧服务大厅,电话:、509913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4号窗口),电话:。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8月18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工作准则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人事考试工作政策和规定;2、承担自治区大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试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公务员录、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等各类考试;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写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等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指导各地、州、市考试机构的考务工作;7、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纪律:

1、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如果公务员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势必会影响公务的及时处理,打乱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如果后果严重,还可能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所以必须严格禁止此类行为发生。

2、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服从上级的决议和命令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和要求,是保证国家机关系统正常运转的必然要求。

3、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论是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批评,还是下级公务员对上级提出的建议,都可以帮助、督促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更好地执行公务。因此,对采用高压手段打击报复的公务员,必须施以处分。

4、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公务员必须奉行的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

5、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这是作为公务员的起码条件,也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之一;保守国家秘密还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6、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由于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公务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忠于祖国,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树立国家的良好形象。

7、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由于公务员从事的国家和社会管理工作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的特点,这就要求公务员始终如一地保证自己的出勤。

廉政纪律:

1、不得贪污、行贿、受贿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廉洁自律是对每个公务员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因此,对那些贪污、行贿、受贿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公务员,给予处分甚至刑事制裁是完全有必要的。

2、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这不仅是公务员的法律义务,也是衡量公务员道德水准的重要标志。

3、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许多公务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任何滥用职权的行为都是对人民利益的不负责任,都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的法制建设、对人民的利益、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4、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代表国家机关直接行使各项职能,来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如果他们在工作之余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活动,容易分散精力,影响本职工作,而且在处理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很难秉公办事。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在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但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是不被允许的。

公务员纪律--百度百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提高考试工作技术水平,保证考试工作质量。2.制定自治区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师考试与职称有关的专项、专业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干部考试等各类考试规定、规则和规章制度。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定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面试考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微机操作人员和国家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实施、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建立有效的考试工作网络。组织实施区直单位的考试工作,指导各地、州、市的考务工作。承办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1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考试技术创新。2 、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安排,研究制订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3 、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并负责征订、发行工作。4 、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5 、根据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工作。6 、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印制和发放相关证书。7 、开展国际、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社会化相关考试的服务工作。8 、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9 、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10 、完成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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