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纪检监督讲话稿
人事考试纪检监督讲话稿
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将使党委、纪委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更加有力有效。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细化和深化。查案件是纪委履行职责最主要的权力之一。强调查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就会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形成制约,有利于更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打击腐败犯罪。干部管理是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职权。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他们更负责地发挥职能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有真空地带。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中央对派驻机构作出的重大改革。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等要求,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党内职务所肩负的职责,增强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在巡视制度方面,提出扩大巡视范围、加快巡视节奏、创新巡视方式,创新组织制度、加强巡视力量、探索专项巡视,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等要求,有利于巡视工作不断深入,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既是党和人民对各级纪委的信任,更是纪委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坚持求真务实、探索实践、统筹协调、循序渐进,从简单的说起,从容易的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坚决把中央的部署落实好。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纪检监督人事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科技人文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可以申请成绩复核。需要在你考试当地的服务中心申请复核要求,给你参考一下湖北的要求。一、成绩复查范围 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发﹝2012﹞121号)》规定,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二、成绩复查程序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且属于成绩复查范围,可填写《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表),本人签字后于4月21日12:00前提交省人事考试院。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2.省人事考试院收到考生申请后,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对考生的查分申请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在4月26日17:00前公布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3.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内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电话(传真):
根据不同的学校和地区,高校纪检的具体工作和要求也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高校纪检需要参加相关考试,如公务员考试或纪检干部考试,以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此外,高校纪检还需要深入了解学校的纪检工作规定,积极开展纪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正常秩序。
高检纪检是指高等检察院纪检部门,其工作性质与其他单位的纪检部门类似,需要进行培训和考试。以下从不同角度来解答高检纪检是否需要参加考试及休工作的问题:第一段:从岗位要求来看。高检纪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掌握很多法律规定和执法技能。因此,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高检纪检需要参加考试,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第二段:从职业发展来看。参加考试不仅是一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也是一种职业发展的机会。通过考试,工作人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而获得更高的职位和更好的发展。第三段:从休工作来看。高检纪检需要参加考试,但不一定需要休工作。通常情况下,考试时间会与工作时间协调,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但是,如果考试时间确实与工作时间冲突,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段:从单位政策来看。每个单位对于高检纪检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和休工作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些单位可能会规定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之余参加考试,而另一些单位可能会给予工作人员休假或调休。因此,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单位的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执行。
纪检对人事考试监督
纪检监督考试提要求说什么张艳霞对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级考试,一要高度重视,以严密的组织管理和细致的服务,做好考务工作;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设置预案,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偶然性、突发性事件,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丁连元就纪检监察工作对考试提出要求:一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违纪违规行为;二要严格考试纪律,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三要严肃执纪问责,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考试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拨打各级纪检委投诉电话。纪检委和监察局属于招考监督部门,事业单位考试不公平可以拨打各级纪检委投诉电话。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
纪检组监督人事考试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选拔调动公务员简章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开展公开选拔调动公务员工作。为保证公开选拔调动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调动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拔调动岗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岗位。计划选拔调动公务员10名,均为文字综合岗。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中央和国家设在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盟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本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调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拔调动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公务员选拔调动报名表》(以下简称《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开选拔调动简章及职位表,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作出,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调动资格。特别提示:报考者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12:00。宣传部接收报考者上传的《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公务员选拔调动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调动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2:00,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完成报名确认后,于2021年7月28日9:00—2021年7月30日24:00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解决。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选拔调动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调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选拔调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拔调动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在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综合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1年8月上旬,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查询笔试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拔调动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查看面试公告,等候面试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编制管理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派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拔调动人员的依据。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注重了解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部务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档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预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岗位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对拟选拔调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拟选拔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调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拔调动资格。 (二)调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调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调训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相应岗位调训工作。调训期为3个月。调训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调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笔试成绩复查情况公告2012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截止到2012年10月21日,共有1名考生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对1科次成绩提出了查分申请。10月23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了相关阅卷专家和工作人员,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下,对提出查分申请的试卷进行了复查和核对。查分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此次复查的结果是:提出查分申请的1名考生(计1科次)的成绩准确无误(查分结果附后)。
纪检组人事考试监督
军转网整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考试考核办法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通知》(青人社厅字〔2010〕68号)规定,现就做好要求进入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考核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核 (一)考核办法 由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青海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厅现役办依据考核计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省级机关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量化考核计分,记入《青海省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考核计分情况表》,经本人签字认可、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省军转部门审定,作为在省级机关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考核成绩。 (二)考核计分条件和标准 按照中发[2007]8号文件要求,为了使军转安置与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相挂钩,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原则,对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的军龄、任职年限和立功、奖励、艰苦边远地区服役、从事飞行、舰艇等工作的考核计分做了量化。具体计分条件和标准见附件1。 (三)要求 各部队转业办要按照规定的考核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考核工作。 1、对军队转业干部的立功和奖励的认定,必须依据部队有关部门下发的通令及其相关材料进行核实计分,并提供立功和奖励通令复印件(加盖干部部门公章),与《青海省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考核计分情况表》在交移档案时一并报省军转办。 2、对军队转业干部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驻地的认定,依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进行确认计分。对军队转业干部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依据部队有关档案材料认定计分。 3、各部队转业办按移交隶属关系,对所属转业干部考核完毕后,其考核项目、计分标准以及分值合计,必须经军队转业干部本人签字认可,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 4、所有计分因素,均以档案材料记载为准。 二、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军转干部按移交隶属关系分别到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青海总队转业办,公安厅现役办报名。 2、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要求进入省级机关安置的军转干部具备报考条件的,按转业干部移交隶属关系,持本人《军(警)官证》、学历证及着军装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分别到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青海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厅现役办填写《青海省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进行报名登记。省军转办在交接档案时对《报名信息表》一并进行审查。 3、领取准考证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制作《青海省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取得报考资格的军转干部到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青海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厅现役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行测) 下午3:00-5:00(申论) 考试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公示考核和考试总成绩 省军转办,省纪委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青海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厅现役办对考核和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团级职务军转干部的考核成绩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营级职务以下军转干部的考核成绩按考核累计得分×60%计算,考试成绩按考试累计得分×40%计算,考核和考试两项分数叠加后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考核和考试总成绩分别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省军区转业办、武警青海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公示3天。 (四)确定分数线 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成绩公示后,按省级机关接收军转干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军转干部的分数线和名单。分数线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时,优先排列职务高且任现职时间长的军转干部。 (五)组织领导 省级机关安置军转干部考核和考试工作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军转办承办。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邀请省纪委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原标题:关于省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考核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号:青军转办〔2010〕2号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0年5月20日 2016年的青海军转政策暂未公布,具体有没有变化未知,以上仅供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是省政府办公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加大省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报批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至199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具体要求 1.网站新闻我(2人)。要求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新闻、传播、经济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从事新闻媒体、经济研究、信息采编或相关教学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2.网站英文翻译(1人)。要求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英语专业毕业,通过专业英语8级考试,具有从事英语翻译或教学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网络安全和维护人员(2人)。要求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毕业,熟悉JAVA语言编程,精通网站安全防护技术,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省政府办公厅招待所。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2日至2012年9月26日,每天8:30至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属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在进入面试环节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在笔试前一天到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招聘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8日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 《公共知识》主要内容:考查常识和基本写作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计12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时间的前2日。 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百分制)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签约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政府办公厅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政府办公厅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招聘公告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602651。 纪检(监察)电话:260169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