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考试举报电话
上海市人事考试举报电话
12333是人力社保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免费咨询电话,已覆盖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领域。主要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服务。
匿名投诉人事考试中心可以打电话。投诉人事考试中心需要拨打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电话投诉或者打12333。
劳动局已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6-21-23111111?,全国劳动人事举报电话12333.
根据2008年11月4日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
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挂市外国专家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组建市公务员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改革后,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编办单独设置。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举报注意事项
1、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网上等方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设立举报信箱、接待室、12333电话和网站接受举报。
2、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住址和具体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或线索。举报人要求告知查处结果的应当将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告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的行为应当依法受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参考资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察举报注意事项
(1)人事考试部门大多如此,谈定。(2)过段时间再拨,换个人接或许会好一点。(3)祝您好运!
上海人事考试举报电话
匿名投诉人事考试中心可以打电话。投诉人事考试中心需要拨打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电话投诉或者打1233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 电话:86-21-62748577(86是中国区号,直接打就可以了)劳保咨询:12333 医保咨询:962218 人事咨询:64378292
上海市劳动局的举报电话是12333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热线电话:。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5年,主要承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教育考试的科研和开发,深化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方案,促进与境外考试机构的合作交流,开拓多层次、多规格的考试项目。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与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考试服务机构加强了友好交往,注重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并就合作开设考试项目等事宜进行切磋和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面对机遇和挑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顺应“学习型城市”的发展需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本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为“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再添风采。
上海教育考试院是上海的市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该机构为更好的服务用户,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所以该机构的报名号是14位代码。并且该机构在选拔人才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上海人事考试网举报电话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天津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支付咨询:955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支付咨询(易宝):4001-500-800
大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汇总考试咨询:12333或支付咨询:95516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12333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0371-12333、、证书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深圳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考试咨询:考务咨询:技术咨询:
青海人事考试举报电话
青海省公安机关2009年 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为切实加强我省藏区公安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公安警力,根据《青海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试行)》和《青海省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批准,现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或本省院校毕业生及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公开招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男性身高限170CM以上,女性限身高160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眼视力以上),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身体条件,并将体检项目和标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标准者,随时取消其资格。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公安特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层派出所民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 2009年7月25日青海日报第3版)。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有关从优待警的决定精神,对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在报考全省公安机关职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报考各州公安机关职位的分别在各州人事局报名。 3、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1 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4、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面试及所占成绩比例 (一)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四、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素质测评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分为25周岁(含)以下组和25周岁以上组,凡2009年7月25日未满26周岁的人员一律视为25周岁。测评内容为:男、女4X10米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每项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25%,体能素质测评各项低于最低评分标准的一律按0分计算。体能测评合计达不到60分的,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每个职位最多依次递补1人。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按该职位的录用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的具体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待遇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务员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参加下一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根据确定的职务的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不合格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九、监督 招考工作由公安部进行督考,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 省纪委: 省监察厅: 省公安厅纪委: 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青海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青海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它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报考___________职位。现,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若在今后检查中发现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据悉,录用公务员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试题答案、为他人实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我省“省考”笔试4月23日举行,省人事考试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应试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持诚信考试,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同时,省人社厅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0791-12333、;举报邮箱为。
呼市人事考试举报电话
匿名投诉人事考试中心可以打电话。投诉人事考试中心需要拨打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电话投诉或者打12333。
据悉,录用公务员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试题答案、为他人实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我省“省考”笔试4月23日举行,省人事考试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应试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持诚信考试,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同时,省人社厅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0791-12333、;举报邮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