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递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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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递补规则

人事考试递补规则

可以递补,大部分的人事考试主管单位都会递补但是如果有人体检没去的话,那是不递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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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递补:如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愿放弃导致名额空缺需递补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一般不能超过一个选调周期。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选放弃选调资格的。

选调生简介: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领导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选调生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递补只有一次。面试前,由省直招考部门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职翻译职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面试的组织省直部门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具体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安全系统及公安、监狱戒毒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河南人事考试递补规则

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22日至23日分两批开展。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各省辖市、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专用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试者随时关注。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和具体事项均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

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对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方式完成学业的人员,放宽至2023年1月底前取得毕业证。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河南公务员考试马上就要进入面试阶段了,相信广大考生们也基本都完成了2022河南省考成绩查询。有的小伙伴顺利进入面试环节,此刻正投身于紧张的备考之中,而也有一些小伙伴笔试发挥得不是很好,其中有些人询问了小编关于递补的事情。那么高顿公考小编决定针对这个话题,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2022河南公务员递补是什么。

第一,递补和调剂的区别。在给大家介绍2022河南公务员递补之前,小编想先给大家区分一下递补和调剂这二者的区别。一般来说,递补工作是在调剂之后进行的,而调剂则常见于公务员笔试之后和面试之前。调剂通常指的是在笔试之后,通过合格线的人数和该职位计划录用的人数之间没有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此时就可以面向所有考生进行公开调剂工作。

在这个环节,所有有意愿参与调剂的考生均可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然后按照笔试成绩的排序,在报名的考生之中从高到低确定参与调剂的人员,用来补充进入面试的人选,从而满足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

第二,递补指的是什么。那么2022河南公务员递补指的又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在面试开始之前,如果在资格复审或是面试确认环节出现考生未通过或者弃考的情况从而导致面试人员不足,那么此时,经过招考部门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第三,递补存在于哪些环节。除了上述所说的在资格复审的环节可能会由递补外,有些地区的递补还会出现在公安警察岗位体能测评结束后。毕竟体能测评这一环节难免会有体测结果不合格或是合格之后放弃面试的情况,因此,为了使进入面试的人数能够达到开考比例,一般也会根据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面试递补。

各省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第四,但是小编要提醒大家,在面试结束之后,一般就不会再进行递补了。

通过以上对“2022河南省考有递补机会吗?”的解答,相信各位考生对于2022河南公务员递补的相关规定和大致大致情况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目前2022河南公务员录用工作马上就要进入面试环节了,大家如果有任何想问的问题,都可以来高顿公考官网给小编留言哦。

事业单位人事考试递补规定

据悉,事业单位体检后不可以递补。事业单位体检是必备程序,是一定要参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核结果、公开招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流程概况如下:(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普通体检的项目主要有:1、查身高、体重、血压等情况。2、抽血检查,一般查三大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以及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情况,还有查肿瘤标志物、微量元素等。3、辅助检查,包括心电图、B超(腹部、泌尿系、子宫附件、心脏等)。4、内科检查,一般查心、肺的听诊及腹部的触诊;外科的检查,查淋巴结、皮肤,还有四肢脊柱的情况。5、眼科的检查,眼科检查了解视力,还有眼底、辩色情况。6、耳鼻喉科、口腔科的检查等。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宁波事业编制会有递补的,递补录取常用于公务员考试里。公务员考试面试前,如果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员,可按规定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于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人员,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是指公务员考试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人事考试递补

可以。

1、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2、考试流程

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 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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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务员中的补录是指在整体招录工作结束之后,部分单位招录名额未满,或者某些考生放弃入职后进行的公开调剂补充人选,对象一般为参加当次公务员招考,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需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递补是指公务员考试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比如报考的职位要3个人,经过笔试面试排名在第4名的,排在前3名中有一个人自动放弃或者因其他原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被PASS掉了,第4名顺势递补进入体检政审名单,对第4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去进一步审查看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比如查看报名时的原件,符合的再进一步安排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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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员考试中,关于递补、补录的区别如下:1、递补:在面试之后公示之前,如果考生是因为政审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他后一名的考生就可以递补上来2、补录:在公示之后,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部分职位出现空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人选。另外在公务员考试中,经常还会遇到另一种情况,就是调剂3、调剂:招录职位中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以上信息作为参考。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在确定面试名单后进行递补。

以广东省为例,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考试递补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不能超过一个招录周期。

2、根据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以及广州、深圳各级公安机关部分招录职位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人事考试规则

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要求、形式、考评流程等重点考试内容。考试题一般都是根据考试大纲为标准命题的。

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7月9日、10日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疫情防控须知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3.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4.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5.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生参加首场考试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8.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关于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和《陕西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考务须知1.考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4.报考者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照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5.本次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6.试卷发放后,报考者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包括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处理。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8.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报考者须当面将试卷、答题卡交于监考人员,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退,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10.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纪情况向所在单位通报。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请报考者于7月4日8时至7月9日8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其内容。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12.报考者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防疫检测时间,防止误考。同时因考点不允许车辆进入,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13.考务三、部分法律法规提示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对违反者,将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十三条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第十五条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7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新疆人事考试身份证问题的解答 1.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准考证》上规定:“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为什么? 不能。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考场规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身份证作为允许考生进入考场的身份证明予以明确,并在准考证、考试报名期间和考点现场公告栏都作公示。 3. 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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