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人事考试基地建设
人社部人事考试基地建设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 1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7月23日至8月16日。
(二)资格核验时间:7月23日至8月17日。
(三)缴费时间:7月24日至8月1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四、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告知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自愿承担虚假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 ,报考人员应及早 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验“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 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资格核验
1.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5。
(四)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五)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六)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提交查分申请。主观题科目,须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分申请”栏网上提交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客观题科目,须在查分期限内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查分申请,除此情形外,不受理其他查分申请。
(四)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六、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阅卷时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分析,若答卷雷同,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学历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
3.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 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5. 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验部门咨询电话
【 #社工师# 导语】 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吉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4月22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5日11:00。 参加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见附件)。 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5日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6日。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四)报名要求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中心。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五、告知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七、考试相关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1日
人事考试基地建设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位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位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东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西北与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相邻,属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核心区块。
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43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亿元。湖南省公共实训及人事考试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电气装置、制冷与空调项目湖南省集训基地、湖南省职业训练院均设在学院。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300余人;现有在职教职工324名,其中专任教师21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40名,双师型教师90名,研究生学历教师170名,全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4名,国内访问学者3名。学院设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机电工程系、质量与信息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基础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等四系两部。
开设人力资源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19个专业。学院是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单位;全省现代学徒制试点立项单位;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基础申报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群入选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培育项目。
近日,四川人事考试基地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四川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21日-22日;12月17日-18日 。
我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5月21日-22日;12月17日-18日。具体安排如下: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时长150分钟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时长180分钟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施工许可证、终止/恢复施工、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政府采购方式;
合同订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项目承发包模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原则、建设项目总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
国产/进口设备原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工程定额;
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材料消耗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定额、材料单价、施工机具台班单价;
定额基价、工程造价指数、工程计价信息的动态管理;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单位工程概算;
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编制方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审查方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延误、不可抗力;
索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土建
民用建筑、基础分类、特殊材料墙体、隔墙;
变形缝、玻璃幕墙、钢筋混凝土楼板、坡屋顶的承重结构;
胶凝材料、水泥、混凝土、烧结砖;
饰面石材、安全玻璃、涂料、沟槽支护;
排水与降水、土石方、夯实法、桩的制作;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施工、卷材防水屋面施工、推土机施工、建筑面积;
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土方工程;
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桩基础工程、砖基础、现浇混凝土柱;
屋面及防水工程、措施项目、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编制招标控制价、询价与工程量复核、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安装
钢铁、碳素结构钢、不锈钢、非金属管材、常用涂料;
耐热保温材料、法兰密封面形式、阀门、补偿器、刷油;
电弧切割、埋弧焊、气体保护焊、吊装荷载;
流量仪表、热力管道、压缩空气站、给水管道安装、全面通风;
消声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规范;
电气照明工程计量、通风管道、工业管道、消防工程计量规则、管道界限;
项目编码、措施项目、施工图预算、工料单价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预算定额中的计算、措施费费率;
编制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确定综合单价、其他项目清单费与计价表;
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价款的调整事项。
潍坊建设人事考试基地
潍坊职业学院 对面 环16路
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网站查看
潍坊的人事局对面,过天桥就是
全国人事考试基地建设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0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4:00-17:0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5月15日0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二)考试设置1.专业、科目设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2.新旧考试过渡。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二、报考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规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30日。(二)资格核查时间3月21日至3月31日。(三)缴费时间3月21日至4月1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4月11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9日至5月13日。四、告知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详见附件1)。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分专业进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交通部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水利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2.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3.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六、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四)证书领取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八、考试须知(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1.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13日
网上缴费:3月14日-4月15日
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
准考证打印:6月6日-6月10日
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厅办发〔2022〕1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3月14日至4月13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3月14日至4月14日。
(三)缴费时间
3月14日至4月15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4月25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6日至6月10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
(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需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5.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
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已公布报名时间的地区和省份
1.贵州省:2月16日9:00—2月25日16:00
原文章链接——贵州二建报名官方文件
2.重庆市:3月3日9:00—3月9日17: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_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江苏宿迁:3月1日9:00—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陕西省:3月9日09:00—3月15日17:00
原文章链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
5.江苏省:3月1日9:00—3月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6.甘肃省:3月7日9:00—3月16日18:00
原文章链接——内容详情页 ()
7.宁夏回族自治区:3月7日9:00-3月30日23:00
原文章链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8.湖北省:3月14日9:00-3月24日20:00
原文章链接——湖北省人事考试 ()
9.四川省:3月14日-4月13日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基地建设方案
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
(一)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均衡
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纷纷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在快出人才、多出人才上出主意想办法。然而,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配套培养机制、发挥培训作用的企业中,往往集中于大型企业。此次调研的58家中小民营企业中,18家设置了专门人才管理岗位,但缺乏规范的人才培养机制;4家虽然进行了会议研究和培训安排,但随意性强,绩效不明显。整体上看,中小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力量,虽然近年来意识到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但由于“重使用、轻培养”意识潜在,加之规模小、人员少、精密化技能含量低,一些企业在人才培养机制建设上不愿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减弱了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力度,企业人才培养“缺腿”现象普遍存在。
(二)人才培养模式不够完善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为达到企业发展目标,在企业内部以及与社会培训机构、院校之间建立相匹配的人才培养制度,实施较为稳固的培养路径和方式。经调查,58家宁夏中小民营企业中,13家没有人才培养计划,占。人才培养计划的缺失,反映了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的弱化,折射了人才培养要素的欠缺性和运行模式的松动性。当前,由于一些企业缺乏专业化的人才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人才培养工作起点低,对人力资源部门功能定位不清,其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不够健全,培养方式单一。由于受家族观念的影响,部分企业对家族外的员工“不放心、不敢用”,尤其在一些重要岗位上任人唯亲,注重在“圈内”提拔人才,人才培育受众率低,缺乏系统完善的培养、使用、评估制度,导致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形同虚设。
(三)人才培养内容不够丰富
近年来,宁夏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人才培养的文件规定,旨在加大政策保障和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增强企业发展的内动力。然而,在人才培养中,一些企业仍然存在着与实际岗位结合不紧密、培训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比如,在培训着力点上,注重员工职业技能的传、帮、带,忽略了与之相关联的理论知识教育与学习。客观上讲,员工缺少理论知识的涵养,其认知面狭窄,视野不够开阔,职业技能创新发展的后劲也相对不足。在培养的层次上,一些小作坊化、小经营化、小生产化企业需要的人员少,技术含量低,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不健全,加之受“大众创业”形势的影响,其生存压力加大、经费周转困难,人才竞争更加激烈,在“不想组织、不愿组织、无力组织”人才培养的现状下,企业迫于发展需要,重视管理层忽略员工层、重视技能层忽略战略发展层,致使企业人才培养层次不高,组织结构亟待健全。
二、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有效路径和方法
2015年3月9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出台,释放了支持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信号。中小民营企业众创的路径固然很多,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抓住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这个“牛鼻子”,着力推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一)多点支撑,搭建人才培养体系运行平台
从理论上讲,平台是指一种基础的可用于衍生其他产品的环境。具体至中小民营企业人才建设领域,就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制度,规范培养运行机制,搭建人才培养的软资源和硬件设施支撑平台。一是建立培训机制。要着眼宁夏经济转型新形势,加大中小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项目建设,坚持收(统一培训)、放(学校带教)结合,进一步拓展集中培训、个别选训、分批轮训渠道。尤其在统一培训内容的基础上,注重强化员工自我学习意识,提升岗位实践能力,为推进企业发展提供素质保障。二是完善运行机制。政府要引导企业灵活运复合型人才、宽口径专业人才、专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在制定培养目标、规格上下功夫,在实施整套人才培养管理制度上抓创新,在规范教学方式、方法、手段和路径上见成效,确实做到放权不越权、放手不撒手、给力不制约,彻底杜绝人才培养“无组织”状态。三是健全落实机制。企业要应用胜任力模型,为希望培养的人才建立明确的判定标准,并据此选定潜在的培养对象。要将人才培养的工作转化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任务,指定任务负责人,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人才培养工作落地生根。
(二)多线连接,构织人才培养生态网络
将生态网络理念融合于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就是要把员工作为企业建设的主体,夯实素质支撑“软实力”,增强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当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大多集中于专业、通用、创新、技能型人才,“软实力”的提升,关键在于人才培养网络的构建。为此,要深化内部培养的“线”,企业要自觉解脱“不愿花钱培养人才”思想的桎梏,主动破解培养制度不规范、培养机制不健全的瓶颈。尤其针对员工队伍结构不稳定、个体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要将职业技能培训拓展至企业发展历程及前景、战略目标、企业文化、工艺流程、目标考核、安全操作等范畴,使其在了解企业发展内涵中、提升专业技能中,激发爱企建企情感,夯实中小民营企业人才基础。要延伸外出培养的“线”,中小民营企业要改变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发展现状,积极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搭建沟通桥梁,共商人才培养,共育优质人才,鼓励员工走出去“看世界”,为本职工作“加油”“充电”,进而扬好工作之帆,增强素质涵养。要嫁接岗位轮换的“线”,企业之间、企业内部开展岗位交流活动,使员工在帮思想、帮学习、帮技能活动中,为企业发展输入新鲜血液,增添正能量。通过编织内部培养的“线”、架构外出培养的“线“、生成岗位轮换的“线”,力促人才培养生态网络的生成与运用。
(三)多面契合,建立人才培养工作格局
企业人才建设,关键在于人才培养格局的构建。近年来,宁夏坚持“抓大扶小”、“抓大促小”,发展壮大中小企业。然而,由于发展方式粗放、抗风险能力较差、人才短缺等问题客观存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为此,要在站在构建人才培养大格局的角度,切入员工选拔和激励机制的“面”,将人才培养作为推进企业发展的固本工程,抓平台、抓研发、抓投入,确保人才培养思路与“四个宁夏”建设相吻合,培养进程与企业转型发展相同步,培养路径与产业优化升级相合拍,进而外扩优秀人才增量,内增人才培养存量,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格局。并联人才培养评价的“面”,坚持多与、少取,人才培养保障政策、环境、服务多管其下,并将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纳入人才培养轨道,列入地方和企业发展规划,找准抓手,重点突破,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规范运行的保障、运行、评价格局。融入整体育人的“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企业梦”融入人才培养,建立常态化培养格局,为人才的塑造、企业的发展打牢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为企业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保稳定发挥积极有效的推进作用,
中国建设银行现已在全球2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各级境外机构251家。随着境外业务不断拓展,机构数量逐渐增加,小语种人才成为建设银行国际化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度校园招聘拟在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家分行招收小语种专项人才。现将有关培养计划说明如下。
一、培养对象
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分支机构2018年度校园招聘公告》的基本条件且主修语种为葡萄牙语、波兰语、印尼语、越南语等四个语种的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入围条件
除以上标准外,小语种专项人才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志于投身中国建设银行国际化发展事业,愿意到官方语言为主修语种国家工作。
(二)须为相关语种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使用该语言正常开展工作;
(三)有该语种国家留学经历及拥有语言等级证书者,或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者,或具备金融、经济、财会、IT等专业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地点
北京、上海、广州及对相应语种的境外机构。
(二)培养方式
小语种专项人才通过校园招聘相关流程被正式录取后,需与所录用分行签订劳动合同和专项培养协议,由录用分行根据总行统一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促使小语种人才加速成长为熟悉银行业务的专业人才。
员工在达到培养要求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培养情况,需服从总行统筹安排择优外派至相应语种的境外机构工作。
四、其他说明
“小语种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的招聘程序与校园招聘整体安排一致,由总行统一组织,在面试测评等环节中将安排小语种专业能力测试。
凡有志于参加“小语种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的应聘者,请应聘北京市分行、上海市分行或广东省分行的“小语种专项人才”岗位。报名流程参见《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分支机构2018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学校自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以来,我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现就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工作重新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通过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选拔出80名左右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学校重点建设的各学科领域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并且使他们都成为本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从而保证我校重点建设的各个学科能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二、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科学民主的治学作风。
2、团结容人,有与同代人及隔代人合作共事的品格和献身教育、献身科学的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掌握两门外语,其中一门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
5、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
6、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副高职以上。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在具备上述各项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两条:
⑴ 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各奖均应是获得证书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任务者。
⑵ 近5年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本学科全国统编教材1部。
⑶ 近5年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最具权威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有一篇被sci收录,有3篇被ei收录的。以上所发表的论文要求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⑷ 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职务;或在国内一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
⑸ 已经或正在使用双语进行教学者。
⑹ 近5年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其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⑺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国内同行一致认可者。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拔尖人才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学科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所在学院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各学院经过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以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说明书等有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候选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要向评审专家汇报个人学习经历、工作业绩以及科研等情况,并阐明自己近3年的学术计划。同时还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评审会专家评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5、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批准公布。
四、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包括学校规划确定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同时,学校特别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边缘学科领域里寻找新的生长点。凡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领域内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五、支撑条件与组织管理
1、为确保此项计划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下设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校为确定的拔尖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条件:
(1)为每位拔尖人才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
(2)拔尖人才每月享受特殊贡献津贴100元。
(3)学校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1~2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
(4)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500元书报资料费补贴。
(5)为每一位拔尖人才指定一名导师。
(6)对拔尖人才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予以考虑解决。
3、对拔尖人才的任务要求:
拔尖人才不仅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⑴每年必须在东北林业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a类所规定的杂志中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上述发表的论文要求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必须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名义发表的。
(2)3年内必须申请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本人必须为第一主持人,个人可独立支配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3)5年内必须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4、学校的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完不成规定任务指标,经评估低于三分之二票数者,将取消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资格,不再享受拔尖人才各种优惠政策。
5、拔尖人才在下面情况下将不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培养:
(1)经民主推选并经组织批准为学科带头人;
(2)年龄满45周岁;
(3)有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和学术制假者;
(4)由于种种原因不宜作为拔尖人才继续进行培养者。
6、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是我校在新世纪之初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重大举措。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宽松、自由、和谐的工作环境,并且要注意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积极参加所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安排他们到一些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以增长他们的才干,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积极为他们出国考察、访问及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积极推荐他们到有关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提高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
题主是否想询问“山东人事考试基地有哪些”?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1、山东师范大学是一所高标准学校,教室配置监控摄像头配置较标准可以当做考试基地,将该校3号教学楼当做人事考试基地。2、山东经济学院学校环境较好,教室设置多媒体,并且安装监控,是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在此设置人事考试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