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同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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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到30个工作日内公布。根据黑龙江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显示,事业单位成绩是在考试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布。同江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是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同江市地处松花江中游,是松花江流域的重要节点城市。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黑龙江省同江市事业单位经济人才引进公告【1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8日17: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全市“双百”经济人才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及《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同办文﹝2021﹞8号)文件精神,经同江市委、市政府同意,集中开展同江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经济人才。 二、引进人才职位 本次计划拟引进经济人才14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应往届统招全日制一批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统招全日制教育,不得低于《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自愿到同江边境地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经济领域单位经济类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发布招引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签约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并同步在同江政府网站、同江组工公众号、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和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经济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实地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8日17:00。实地报名:地点设在同江市人才中心。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网上下载填写《同江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并将相关材料一并发至。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同时,报名者在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2021年同江市引进经济人才报名信息表》等资料,在职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所有报名者须签写诚信书。 联系电话: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由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构成,实行百分制,按4:6的比例设置分数权重。综合测评成绩在同江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岗位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以资历评价较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资历评价。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学历、学位评价(70分):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得50分,“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得55分,硕士研究生得60分,博士研究生得70分,本科、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得65分。 专业技术水平评价(25分):中级职称得15分,副高级职称得20分,高级职称得25分。报名者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聘用证明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其他(5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得3分。担任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的得2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程度及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 所有工作人员和面试者需提前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考察 重点考察入围人选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同时审查其个人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综合排名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引用 公示期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与引进人员签订人才协议。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办理落编等手续。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5年,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服务期内,引进人才需服从岗位调整。 五、政策待遇 (一)身份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经组织部门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三)补贴待遇 按照《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对引进重点产业领域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 (四)职称待遇 引进人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配偶安置 对于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配偶(结婚登记时间需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根据原工作岗位调配安置。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入我市相应部门;属于其他人员的,根据个人情况协调安排相应工作。 (六)子女就学 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安排在政府开设的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可择校一次;在初中升高中时可加分;原重点高中学生可安排在同江市第一中学就读。 (七)其他待遇 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体检内容操作,在我市公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三)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引进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引进人才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引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将及时在同江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1.同江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同江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xls 同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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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E-mail: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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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 史湘云 翠缕(缕儿)、葵官、周奶妈薛家 薛姨妈 同喜、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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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可知:有文身是不能通过体检的,也就是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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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考网自考频道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了解到,黑龙江佳木斯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0月17日起,详情如下:1.准考证打印时间黑龙江佳木斯将于10月17日起开通准考证查询系统,届时考生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由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考生注意事项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状况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10月20日(含)后,纸质和电子报告均可),扫码出示“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测量合格方可入场参加考试。2.准考证打印入口点击进入:黑龙江佳木斯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原文标题: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E-mail: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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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黑龙江佳木斯没有考场。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明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余市地不设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