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申诉
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申诉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一般这一类申诉都很慢的,而且还不一定有结果的。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来源理的机关 (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报考者在试用期间查明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取消录用处理的,可以依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录用工作人员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申诉。考试机构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更多2015年安徽公务员招考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不过你对人事考试来说是有不认同的地方,可以通过当地的机构进行上诉。
1 可以通过省考网站或者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行申诉。2 如果认为自己的成绩有误,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专业人员重新核查成绩。3 如果申诉成功,成绩会进行更正,如果不成功,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向上级部门申诉等。
C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人事考试申诉申请书
你好!1、马上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哪个招考的就去哪儿。因为这个太重要了!要是最终还是认定作弊,那你五年都不可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了!2、看你是否是带了通讯工具还是小抄……一般人事局会有记录在案的。你向上级申请查看原因。如果没有记录,那可能是弄错了。一定要查准!给明确答复!3、如果你确实带了通讯工具进考场,即使你没作弊也视为作弊。被查到,那你也只有认了。你这个问题太棘手!还是直接去人事局单位里问吧!先电话,然后联系好去问清楚,并说明自己情况。
这类问题比较少见,假如你的确没有作弊,想要申诉当地话建议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的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即可。
以河南省为例,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申请表附后)。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反馈考生。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成绩显示0分、有违纪记录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扩展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2、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济源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规定(暂行)
后来怎么样了。我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人事考试申诉
申诉考试成绩的步骤如下:1.准备好申诉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证明、考试准考证、考试成绩单等。2.按照省考办公室的要求,将申诉材料提交给省考办公室,并缴纳申诉费用。3.等待省考办公室审核,审核完毕后会发出申诉结果通知书。4.如果申诉成功,则会收到新的考试成绩单,如果申诉失败,则需要按照原来的成绩单办理后续事宜。
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出核查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申请核查成绩情况汇总报送。
以重庆市为例,考生报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发布后,申请对本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上级考试管理机构不受理客观题成绩核查申请)。
考生应在成绩发布后30日内,由本人(委托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核查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成绩发布后45日内,将申请核查成绩情况汇总报送给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收到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核查成绩后将及时通知考生。
成绩管理:
1、公布时间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
2、管理模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总分的60%。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二建考试
1、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20天内凭成绩复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成绩。
2、只对主观题成绩进行复核。
3、对需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并由计算机读卡评分的客观题科目考试成绩不再受理范围,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
4、各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时间截止后2天内,统一将成绩复查名单汇总上报人事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工作每项考试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考试概况
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一建考试
如果公务员考试成绩不正确,可以重新核对。以陕西省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亲自将笔试成绩提交省人事考试
2、请亲自递交覆核考试成绩的申请。
3、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受理考生的审查申请。
4、考试结果正确的考生将被通知考试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考试结果是否正确。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公务员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事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评审内容如下:
1、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每道非多项选择题是否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评比,成绩是否在规定的差值范围内,是否有评比遗漏,总分和总分是否正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题卡按照国家秘密级别事项进行管理。
参考资料:闽南网——陕西省考成绩出炉分数排名会公布吗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应诉能力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具体程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二)报名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七楼)。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三)报名材料: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考试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30:1及以上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2.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五)考察体检结束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六)公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二)工资、补助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1.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3月1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00分。
科目是《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不含)—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二、报名及缴费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8:00。(一)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如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信息应如实填写清楚)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相片审查结果,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二)网上缴费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减免申请材料,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岗位调整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3年3月13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四)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考试(一)笔试1.笔试内容: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3年4月22日至4月23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3年4月24日在该网站公布。5.笔试加分:(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1栋6-18室),递交材料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3年4月3日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3年4月6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二)资格审查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7,2023104011-2023104024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7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于2023年5月9日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00。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5)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编码2023104001岗位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三)面试1.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9——2023104021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微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3104001-2023104008,2023104022——202310402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四)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四、体检及考核(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考生,本次体检时,还需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持证标准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聘用后,所有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编码2023104008-2023104010岗位聘用后在龙马潭区所属乡镇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zw/fdzdgknr/rszk1)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七、公告解释权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面向残疾人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政策网络报名技术监督电话:0830-12388。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年上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xls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4.同意报考意见.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中心申诉
1、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20天内凭成绩复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成绩。
2、只对主观题成绩进行复核。
3、对需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并由计算机读卡评分的客观题科目考试成绩不再受理范围,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
4、各人事考试部门应于规定时间截止后2天内,统一将成绩复查名单汇总上报人事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工作每项考试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
申诉省考成绩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准备申诉材料:省考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信(内容包括清楚的申诉理由) 二、填写申诉表格:可以登录网上考试系统,进入“我的考试”,点击“成绩查询”,在“考试申诉”里进行填写 三、联系省考管理机构:登录网上考试系统,进入“我的考试”,点击“省级考试申诉”,按要求提交申诉材料 四、等待申诉处理结果:申诉结果将在省考管理机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等待申诉结果反馈,如果申诉不通过,可以重新准备材料,再次提交申诉。 申诉省考成绩前,首先要弄清楚自己的申诉理由,并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有助于加快申诉进程,减少等待时间,使申诉过程更加顺利,从而获得更好的成绩。
如果公务员考试成绩不正确,可以重新核对。以陕西省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亲自将笔试成绩提交省人事考试
2、请亲自递交覆核考试成绩的申请。
3、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受理考生的审查申请。
4、考试结果正确的考生将被通知考试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考试结果是否正确。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公务员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事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评审内容如下:
1、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每道非多项选择题是否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评比,成绩是否在规定的差值范围内,是否有评比遗漏,总分和总分是否正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题卡按照国家秘密级别事项进行管理。
参考资料:闽南网——陕西省考成绩出炉分数排名会公布吗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中国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考生可以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申诉暂行办法》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在收到考试成绩单以及考试说明书中的成绩申诉期限内向考试机构或主管部门发出申诉书,并提交证据支持申诉理由。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省考所在地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申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