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实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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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8月9日9∶00~17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0日~19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5日~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公布。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咨询服务电话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10月23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本次考场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 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资格核查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8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信息确认并下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采取考后核查形式。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 考生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5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证书发放事宜。 八、考后核查 (一)核查时间 核查安排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出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请及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查公告。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核查范围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加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考试资格核查。 (三)核查材料 1.报名表、成绩通知单各一份(多年通过的须提供每年的)。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须注明考生本人的具体工作岗位,例如:质量管理员、检验员等,凡仅写明“药学岗位”、“在我单位工作”等视为不合格)。 6.报考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合法开业证明。 7.职称证书(免二科考生)。 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国(境)外学历)。 9.非报考所在市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市户口本和本市一年以上连续(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和一年以上本市连续(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材料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要求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五)相关提示 1.请广大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认真对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不要轻信社会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考试成绩合格后无法取得资格证书。 2.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必须是从取得第一专业学历(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后开始计算,即第一学历为大专的必须是2016年(包括2016年)之前取得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必须是2018年(包括2018年)之前取得学历。相关专业加1年。 3.报考专业严格按照“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目录之外的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的文具限于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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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压到指定目录中了。中国人事考试网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解压后没有文件夹,是解压到指定目录中了,直接运行文件即可。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事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
看你要考些什么,常见的人事考试主要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招警考试等。你考的项目不一样,内容也就不同。而且你所在的省份不一样,考试的科目也有所不同。大体上是这样的:公务员:行测、申论事业单位考试:行测、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政法干警:行测、申论、民法、专业综合、文化综合招警考试:行测、公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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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你可以自己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查看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药学或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不在报考的专业目录范围内。专业不符的可以报药学、中药学成人大专或本科。成人大专,两年半毕业,总学费4000——5000,学费录取后分年缴费成人本科(大专升本科),两年半毕业,总学费5000——6500,学费录取后分年缴费专业齐全不可以的报考执业药师需要的专业是中药/药学,和相关专业;这个相关是有明确的专业目录的。中国人事考试网有具体的通知: http://www. 2/同该专业
国际经济与货易跨考药学专业的录取并非不可能,但需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药学专业与国际经济与货易专业的学科背景、知识体系和考试课程存在较大差异,需要考生具备强烈的自学能力和适应能力。其次,药学专业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医学基础和实践能力要求较高,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医学相关知识与实践经验。最后,药学专业的录取标准较为严格,需要考生在专业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实践经验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总之,跨考药学专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需要考生做好充分准备并在专业能力、实践经验等方面有所突破才能有可能被录取。
2022年全国一级造价师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1月,成绩查询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国家对造价工程师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是有效的。
一级造价工程师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门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2022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要什么条件?什么专业可以报考2022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试?2022年山西一级建造师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吗?2022山西一建考试限户籍吗?猎考网为您解决此类问题,具体内容见正文。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2022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具体如下: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报考条件】——考全科级别(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报考条件】——免2科级别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报考条件】——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条件】——报考专业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专业目录()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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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考消防工程师证需要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以后,然后在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可领取证书。
一、先入门,对消防的基础概念
三本教材的总体框架结构要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大部门消防工程师的考友刚开始都是小白,那么怎么从一个小白变成消防工程师呢。
那就从基础做起,备考时用的比较笨的方法就是先熟记一些消防的基础概念,对消防工作有直观的认识,配合网课教程同步学习,最好是认真的把实务和综合两本书先认真仔细的看一遍,如果还觉得不够的话,看教材目录也是比较好的一个办法,当看书看的迷茫时,看看目录,看看二级标题,这样容易形成整体思维。
二、理解加记忆,书本是核心
消防工程师考试的特点就是没有重点,对于实务和综合中的第二篇和第三篇的重点章节,每一个地方都可能出考题。并且要记忆的数字特别多,各种距离,高度、面积等,甚至要求对一些重要的表格要全部记下来。
考消防工程师在每年的 8月-9月 进行报名,报名前需要满足学历和工作经验条件,满足相应报考条件之后,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应操作。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 中国人事考试网 ,选择所报的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
(2)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
(3)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4)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5)通过消防工程师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设有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个科目。
但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只需参加另外两门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试题主要涉及燃烧基础、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其他建筑防火和消防安全评价。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试题主要涉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试题以选择题,改错,简答题,故障分析为主。
1.如果你是中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才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2.如果你是大专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才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3.如果你是本科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才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4.如果你是研究生学历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需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才能报考执业药师考试。5.如果你是博士学位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可以直接报考。近几年执业药师的通过率大概20%多,考试本身其实不难,考试主要以理解记忆为主,通过率低有以下几个原因:1、学习方法及自身的学习能力。2、专业基础薄弱3、大多数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都是在职员工,时间不充裕。4、考试内容繁杂,抓不住重点。对于基础不好学习时间不充裕的报班学习还是比较好的,有老师带领学习,整个考试重点比较清晰,也会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对通过考试帮助还是很大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规范招录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方便考生报考,实行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招录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时,除专业不限的职位以外,应按目录中的专业类别设置,可根据需要设置多个专业类别。本目录仅供考生和招考部门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参考。
1. 哲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管理)、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等专业。
2. 公共管理类:卫生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察)、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专业公共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等各类产业管理、航运管理等各类交通运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和开发区管理等专业。
3. 卫生管理类: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文秘、医院管理等专业。
4. 社会学类: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女性学、伦理学、人类学、人口学(工作)、社会工作(含司法社会工作方向等)、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社区康复、家政学(服务)、老年服务(管理)、青少年工作(管理)等专业。
5. 经济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税收类、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市场营销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商品学、产品质量工程、国际企业管理、饭店(宾馆、酒店)管理、(企业)理财、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药营销等各种专业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劳动经济、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文化贸易、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海洋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或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6. 经济学类:财政税收类、金融类、经济学、国际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7. 财政税收类:财政(学)、税收(务)、涉外税收等专业。
8. 金融类: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信用管理、证券、证券投资、期货、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保险(实务)、医疗保险实务等专业。
9. 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各类专业会计等专业。
10. 数学、统计类: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国土资源调查等各类专业统计调查等专业。
11. 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监狱学、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公安法制等专业。
12. 汉语言与文秘类: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等各类专业文秘(秘书)、新闻(学)等专业。
13. 新闻传播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媒体创意、广告(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工程)等专业。
14. 文物考古与历史学类: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文物保护、博物馆等专业。
15. 民族宗教类: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专业。
16. 外国语言文学类:根据职位需要设置相应语种。
17. 图书与档案学类:图书馆(管理)、档案(管理)、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等专业。
18. 计量测量类:计量技术、测量技术、检测技术、精密仪器、几何计量测试、光学计量、无线电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等专业。
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技术或教育)、各类(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控制(技术)、各类计算机通信(通讯)、各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信息安全、系统理论(科学或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地球(地理)信息系统(科学或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计算机与经济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器件或设备)、电器与电脑、可视化程序设计、Web应用程序设计、多媒体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技术、软件测试等专业。
20. 电气电力类:电力(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电站自动化、电站测控、变电运行、高压输配电线路、(电力)线路运行、电气技术教育、微电机、电机与电器、各类电力(电气)自动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水电站及电力网、供用电技术、电网监控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农村电气化技术、电工(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专业。
21.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电子信息(工程)科学(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仪器仪表、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技术(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技术)、控制工程、数控技术(设备)、各类自动化专业、电磁场技术、真空电子技术、无线(电)技术、通信工程、信息显示、信息物理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电子声像技术、图文信息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信息技术、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微电子学、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通信网络(系统)、(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等专业。
22. 机械类: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工程、机械装备、精密机械、工业工程、机械自动化、自动化设备、制造工程(工艺)、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机电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数控技术(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玩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液压与气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各类机电或动力设备的运行或维护等、(电子)仪器仪表、医疗仪器仪表等各类专业器械设备、各类汽车(车辆)制造(装配)与维修(检测或运用)技术、汽车改装(整形)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车辆工程等专业。
23. 公安类: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经济侦查、警察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公安信息技术、公安情报学、犯罪情报信息、公安视听技术、公安图像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管理(或指挥)、边防公安、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指挥)、火灾勘查、科技防卫、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核生化消防、预审(案审)、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证技术、法化学、治安(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交通事故处理、公安文秘、公安法制等专业。
24. 司法监所管理类:犯罪学、监狱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学、罪犯心理矫治、涉毒人员矫治、司法管理等专业。
25. 教育学类: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化学教育等各学科教育等专业。
26. 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临床心理学方向等)、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等专业。
27.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管理(服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生物科学、社会体育、警察体育、休闲体育、竞技体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保健康复、武术等专业。
28. 艺术类:(可以按照小类设置专业条件)
A音乐小类:音乐学、作曲、(音乐)指挥、音乐表演、民族音乐、交响乐、声乐、歌剧、戏剧戏曲音乐、音乐剧、钢琴、管弦、各种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打击乐、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教育、音乐工程等专业。
B美术小类:美术、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木偶表演与制作等专业。
C电影电视广播小类:电影编导、广播编导、电视编导、影视学、电视艺术、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摄影等专业。
D舞蹈小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芭蕾舞、中国舞、民族舞蹈等专业。
E戏剧戏曲小类:戏剧学、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F表演小类:戏剧戏曲表演、话剧表演、影视表演等专业。
G舞台艺术类:舞台美术、照明艺术、录音艺术等专业。
H播音小类。
I主持小类。
J导演小类。
K艺术管理小类:艺术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等专业。
L杂项小类:艺术学、公共艺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
29. 物理、力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工程物理、核物理、力学、声学、光电子技术科学、工程结构分析等专业。
30. 化学化工类:化学(基地)、应用化学、化工、化学工程与艺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有机化工、工业生物工程、化工设备(维修)等专业。
31. 材料学类: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电子封装技术、陶瓷、硅酸盐等专业。
32. 大气与天文学类:天文、空间科学、气象(学)、大气科学(技术)、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防雷技术等专业。
33. 地理科学类:地理、地理信息系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34. 地质地矿类:地质、地质工程、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采矿工程(或技术)、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天然气、矿物加工、勘查、资源勘查与开发、矿物资源、地质矿产勘查、勘察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勘察技术、矿山地质、岩矿鉴定、矿山测量、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铀矿地质与勘查技术、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矿物加工工程等专业。
35. 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技术、海洋管理、海洋资源、(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海洋水文、近岸海洋学、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放射生态学、军事海洋学、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等专业。
36. 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工程)、资源环境科学(工程)、生态学、海洋资源环境、(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水务工程、灾害防治工程、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类、(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综合规划、生态植物修复、环境经济与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治理(技术)、环境评价、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水环境监测与保护、城市水净化技术、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等专业。
37. 能源动力类:电气电力类、热能动力工程、风能动力工程、能源工程、核工程、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核反应堆、核电、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专业。
38. 城建规划类:城乡规划、城市(镇)规划、园林规划、道路规划、土地规划等专业。
39. 建筑建设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场建设、渡河工程、地下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城镇建设、矿井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专业。
40. 交通运输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物流、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物资储运、道路交通、城市交通、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运用技术、交通运输管理、交通管理、交通工程管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路政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城市交通运输、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运管理、海事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各类轨道交通工程(设备、技术或管理)等专业。
41. 景观类:园林、景观学、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园林技术等专业。
42.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港口海岸(航道)及治河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海岸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城市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等专业。
43. 测绘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地图制图技术、矿山测量等各类专业测量或测绘等专业。
44. 轻工纺织类: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轻工生物技术、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数字印刷、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制浆造纸技术、香料香精工艺、表面精饰工艺、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丝绸技术、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发行等专业。
45. 农林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技术、观光农业、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经济林、林业技术、林产化工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森林采运工程、林业经济信息管理等专业。
46.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生物教育、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植物资源工程等专业。
47. 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农艺教育、园艺教育、园艺技术、特用作物、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食用菌、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中草药栽培技术、烟草(栽培技术)、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专业。
48. 森林资源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植物保护、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生态)旅游等专业。
49. 动物科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禽生产教育、蜂学、昆虫学、蚕学、动物药学等专业。
50. 水产类:渔业(综合技术)、海洋渔业、淡水渔业、水产、水产养殖(技术)、水族、海水养殖、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水生动植物保护、海洋捕捞技术等专业。
51. 动植物检疫类:动物或植物检疫、生物安全、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等专业。
52. 医学类:基础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医学(含临床病理学方向、临床急救医学方向、眼与视光学方向、放疗方向等)、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检疫、妇幼保健医学、营养学、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医学(含中医骨伤方向)、针灸推拿学(含康复医学方向等)、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放射医学、康复治疗学(技术)、眼视光学(技术)、精神医学、医学技术、听力学、医学实验学、医学美容技术、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呼吸治疗技术、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53. 药学类:制药工程、药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临床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化工与制药、制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生物制药、兽药生产与营销等专业。
54. 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等专业。
55. 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空航天工程、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运输与控制、飞行技术、(航空航天)质量与可靠性工程等专业。
56. 武器类:武器系统、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弹药工程、爆炸技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地面武器机动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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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知道普通人能不能报考药师证,报考条件有哪些?那么关于药师证考试,你真的了解吗?你知道大家常说的药师考试有哪几种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各种药师的科普首先,科普一下定义:我们一般称为药师考试,有两大类。一类是药剂师,即指职称,包括药监系统和卫生系统两种,分为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四个级别。另外一类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药师或中药师。(1)卫生系统的药师卫生系统的药师,就是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主要用在去医疗机构等工作。(2)药监系统的药师药监系统的药师,就是广东发文暂停考试的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主要用在医药生产、流通、零售领域,比如药店。(3)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相当于药监系统主管(中级)药师的职称。2018年8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执业药师考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通过执业药师考试将直接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 也就是说,在医药生产、流通、零售领域等药监系统行业工作的朋友们,你们不考职称药师,可以考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被纳入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是全国统一考试,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面对各种药师证,该如何选择?1、选择药剂师?有人说,可以从考药剂师证开始,但是,相信在业内的很多人都知道,2018年11月1日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暂停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在整个行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此通知的主旨在于:①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停。②2017年度参加全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科上线的依然有效。2、选择执业药师?医疗机构卫生系统行业是否也可以选择执业药师?当然可以!这个怎么得来的?早在2018年9月,广东省药学会发布了《药学门诊试行标准》,药师不仅可以在药学门诊坐诊、还有部分处方权,还有“挂号费”!执业药师想进入医疗机构等卫生系统工作,早就有政策支撑!综上所述,选择执业药师有几大好处:(1)执业药师与职称对接(中级职称);(2)药店分级管理全国推广,执业药师需求剧增;(3)国务院发布了《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4)微问诊、远程审方、电子处方作为药店承接处方外流的第一手段,目前已在湖南、湖北、山东、广东、海南、天津等多省开始试验,得到较好的反馈。三、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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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2月5日9:00至2月12日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2023年计划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38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考试聘用的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招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湖南人事考试网();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网();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2)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年1月1日以后,参加公务员考试或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进入录用或聘用公示阶段后放弃的人员,办理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后取消录用或离职的人员,被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 9.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10.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招聘公告和职位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辞退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月27日。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的时间和网站。2023年2月5日9:00至2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如:专业等),报考人员应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三)网上确认与缴费 1.网上确认。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为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本次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时间为2月11日9:00-17:00,办理地点为湖南人才大楼五楼511室(长沙市湘府中路154号,电话:)。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缴费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5:1。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委托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进行。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2月25日9:00-11:00 申论:2023年2月25日14:00-16:30 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或长期记录。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未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直接取消资格。聘用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和解除劳动合同。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仅递补一次。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委托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考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考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专卖稽查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色弱、斜视、内斜视;报考烟叶技术员、工艺配方、烟叶分选检验职位的人员,要求无色盲、色弱。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 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考职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和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暂缓聘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2月31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统一参加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或长期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以及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试。 (五)部分职位对工作地点、服务期限有限制要求的,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必须在招聘职位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不能在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内调整岗位或跨市、县调动,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烟草职工培训中心职位,聘用人员不能调往市州烟草专卖局系统。 十二、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一部、85063796 (二)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 (三)招考单位咨询电话: 省烟草专卖局人事处 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诚信考试书 原文标题: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2023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苏州市人事考试网:2023年江苏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29人报…,的问题,以下是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文章目录列表:1、2023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2、2015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3、2015年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4、苏州管商鲁排少身委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来自几次5、苏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几次2023年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2023年郑州市直事业单位的成绩已经出了。可以到郑州人事考试网查成绩。2015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2015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内容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大纲》(附件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 题平台:2015年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2015年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大纲》(附件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煤集既候美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 题平台:苏州管商鲁排少身委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来自几次一次,时间大概在上半年析异鲁心陈切备下务支的四月份,各区也有相应的人事招聘,时间需要自己关注了,我观察了一下一般也是上半年。苏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一年几次一次,时间大概在上半年的四月份,各区也有相应的人事招聘,时间需要自己关注了,我观察了一下一般也是上半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