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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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加分项

人事考试加分项

省考(各地方公务员考试)招录阶段是否有加分政策需以其招录公告为准。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一:首先你在毕业时就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且你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如果当地的人事部对你的考核成绩达到了合格的分数,你就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条件。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二:如果你在应届毕业的时候参加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的期限已经满了,此时,你报考公务员,并且当地的部门对你考核成功,你也是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资格的。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三:针对一些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由当地的管事部门自己决定。但是最后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需要公布出来,并且需要进行档案备份。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员考试加分的具体条件,各位考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

您好!领学网为您解答,省考笔试加分如下:1、《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希望能帮助到您。

国考没有直接加分的政策的,但可以是岗位的限制

2019年晋江事业单位招聘加分,在他们的招聘公告上都有详细说明的,你应该仔细看一看。

全国人事考试加分项

加分政策在国考,特别是跨省份国考的考生是最有竞争优势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加分政策没有统一规定,关于退役军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农村、“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职位除外),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是否有加分政策,建议仔细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职位说明或是报名时咨询相关招录单位,以相关招录单位的说明为准。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加分项(1)过去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很泛滥,各个地区自己制定加分政策,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平性,细数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的项目,可能有十几种,归纳后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针对基层工作经历,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二、主要与家庭因素有关,如烈士子女、配偶,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三、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四、特殊技能或优秀人才者,这就有点乱了,如:有律师资格证、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甚至个别地区规定,有论文发表者也享有一定分值的加分政策。 现在基本没有加分了,最多就是限制报考资格。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加分项(2)目前关于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政策,各位考生也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看看是否满足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一:首先你在毕业时就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且你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如果当地的人事部对你的考核成绩达到了合格的分数,你就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条件。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二:如果你在应届毕业的时候参加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的期限已经满了,此时,你报考公务员,并且当地的部门对你考核成功,你也是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资格的。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三:针对一些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由当地的管事部门自己决定。但是最后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需要公布出来,并且需要进行档案备份。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员考试加分的具体条件,各位考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加分项(3)偏远地区的(尤其那些自治区)少数民族加分当然必要,他们生来就面对巨大的教育不公,加分是一种弥补手段,没有任何问题。城市里的、享受同等教育资源的确实没有必要,尤其北京上海这样一无语言隔阂二本来就是集全国教育资源的地方。说完了加分来说一说公务员考试的问题。反对少民加分能够一呼百应,然而这说到底是一种能力差额,一部分人虽然同属教育发达地区,但是他们同样未享受到丰富的教育资源带来的阶级的提升。但是,从全国范围来说偏远地区无疑才是最需要关怀的,在相同竞争条件下我们需要的只是不断努力就有机会收获成功。最后,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但是大体上加分的政策都是类似的,因此有加分政策的人群考公务员相对来说也能够和高水平教育地区的考生相竞争的。

1、由于广西公务员今年招录的公务员人数增加,所以报考公务员的考生数目也增加,与往年相比,人数是增加了。但具体的数目是不公布的,所以无法确定。2、广西公务员考试是不公布实时报名人数,也不公布各个职位的报名人数,只有国考的时候才会有。在报名期间,广西人事考试网会公布报名人数最多的100个职位和达不到开考比例、无人报考职位,3、另外,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3月14日发布,考试时间为4月25日,报名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24日。本次考试共计划招录9467人,7752个职位,为历年来招录人数最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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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1)过去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很泛滥,各个地区自己制定加分政策,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平性,细数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的项目,可能有十几种,归纳后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针对基层工作经历,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二、主要与家庭因素有关,如烈士子女、配偶,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三、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四、特殊技能或优秀人才者,这就有点乱了,如:有律师资格证、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甚至个别地区规定,有论文发表者也享有一定分值的加分政策。 现在基本没有加分了,最多就是限制报考资格。国家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2)目前关于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政策,各位考生也可以结合自己的条件看看是否满足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一:首先你在毕业时就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且你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如果当地的人事部对你的考核成绩达到了合格的分数,你就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条件。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二:如果你在应届毕业的时候参加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的期限已经满了,此时,你报考公务员,并且当地的部门对你考核成功,你也是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资格的。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三:针对一些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由当地的管事部门自己决定。但是最后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需要公布出来,并且需要进行档案备份。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员考试加分的具体条件,各位考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国家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3)偏远地区的(尤其那些自治区)少数民族加分当然必要,他们生来就面对巨大的教育不公,加分是一种弥补手段,没有任何问题。城市里的、享受同等教育资源的确实没有必要,尤其北京上海这样一无语言隔阂二本来就是集全国教育资源的地方。说完了加分来说一说公务员考试的问题。反对少民加分能够一呼百应,然而这说到底是一种能力差额,一部分人虽然同属教育发达地区,但是他们同样未享受到丰富的教育资源带来的阶级的提升。但是,从全国范围来说偏远地区无疑才是最需要关怀的,在相同竞争条件下我们需要的只是不断努力就有机会收获成功。最后,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但是大体上加分的政策都是类似的,因此有加分政策的人群考公务员相对来说也能够和高水平教育地区的考生相竞争的。

广安区人事考试加分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广安市决定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职位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之间,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9年9月18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69名,其中:市、县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28 名,乡镇机关41名。

招录单位及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 合格者 ,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25日(工作日)前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 12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查分结果。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 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2019年12月下旬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20年1月上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9年四川省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12日。面试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 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干监科)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九、相关事项提示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广安市公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十、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安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少数民族加分项。广安市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如下:下列考生,享受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1.享受户口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以前有当地正式户籍,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需要回原籍参加高考)。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需要回原籍参加高考)。(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需要回原籍参加高考)。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4.烈士子女加20分。

现在没有了。现在四川省内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没有加5分的政策了,前几年就取消了。

青海人事考试加分事项

法律分析:(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分值。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要提供省归国华侨联谊会(省委大院)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考生要提供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委大院)出具的证明。

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地州(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直管理厅局、省直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3B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就读学校、县教育局证明。

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二)少数民族考生:在向国家部委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投档%3B在向地方省属高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35分投档,给西宁市、海东市少数民族考生增加20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

(三)对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第三条 发展目标。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民族地区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70%。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免费教育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高考录取率不断提高,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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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考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18日。

一、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加分政策

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加分项

2015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怎么算? 1.第一种情况考生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测+申论)/2*50%+面试*50%) 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2.第二种情况考生除了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特殊职位 成绩排名方式 7个非通用语职位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2014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是怎么计算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总成绩含退役士兵加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陕西省考笔试成绩怎么算 根据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最新公告,2017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指出: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后排序。 根据《陕西省实施 办法》(省 *** 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7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所在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省考录办按职位,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陕西省公务员2016年笔试和面试成绩怎么算 每个职位的最低分数线都不一样,你可以登录陕西人民 *** 门户网查看2016年省考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后面的最低分数线 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笔试满分是多少?如何计算笔试成绩?一般笔试多少能过线?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 只参加公共科目和面试的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测+申论)/2*50%+面试*50%) 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3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除参加公共科目和面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详情请点击:公务员成绩计算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令你满意,祝您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陕西省公务员 怎么算总分?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5+专业科目考试/10]+面试成绩/2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所以你的希望还是挺大的,换算下来就相差零点几分。祝你好运!

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有哪些优待和优势?加分项大家别忘记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中公教育陕西分校预计2015年陕西社区考试会在8月底出公告,请您多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最新的招考信息。

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 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1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点击查看》》2015陕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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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提问: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经商省业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予以加分。

(1)给予加分的退役士兵范围

符合《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2011年-2014年退役士兵。

(2)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退役士兵中,凡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旅、师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3)受理加分的程序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本市退役士兵报考全省党群系统(含省级机关)职位人员的加分申请;各市公务员局负责受理本市退役士兵报考全省行政系统(含省级机关、省垂直管理系统)职位人员的加分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统一受理本区退役士兵的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4)退役士兵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5)加分认定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加分项目规定的条件和退役士兵申请加分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后,将拟加分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服役部队番号、加分项目、加分依据等信息,列表汇总报送省考录办。省考录办统一对拟加分人员情况上网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等级加分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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