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人事考试延期考
人社部人事考试延期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2〕1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为有利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就近报名参考。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并承担虚假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地报名,由各地人社部门或审计部门负责对报考审计初、中级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直审核点报名,由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核查。 三、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6日20:00。 (可提前在网上注册,并完成注册核查) (二)网上报名核查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7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7月26日-7月27日 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8日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9月19日9:00-9月2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规定,初级、中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六、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和考试组织安全。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或取消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2.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3.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4.省直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审计厅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三、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四、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七、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附件2 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一、公务员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的,5年内可以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同时须取得2016年(含)以后的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参加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应取得2017年(含)以后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3 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核查、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须上传应届毕业证明扫描件。报名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须上传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并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并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已作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9.不适用告知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10.适用告知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按现场核查报名流程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现场核查范围及资格审核地点。 现场核查的范围: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见附件4。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或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初、中级资格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中国人事考试网办理延期后又去考试了有效。根据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决定参加延期考试的,无需进行网上确认操作。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期考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不参加延考人员的退费,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人社部人事考试延期考
在五一之后,过了那么久,首次迎来端午假期。连续三天假期,眼看着下一个假期还有好久,这个假期变得格外的珍惜。而在五一假期的不敢出门之后,端午节可以外出旅游吗?
6月25日-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近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强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排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人员的追踪、排查与管控工作,提前进行人员信息摸排登记,严格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对中风险地区流动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
对高风险地区流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
持续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细化实化从“国门”到“家门”的远端防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人员防护、消毒管理的全链条管理措施,保证无缝衔接和闭环运作,及时管控一代病例,有效预防二代病例,切实杜绝三代病例,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加强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排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人员的追踪、排查与管控工作,提前进行人员信息摸排登记,严格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对中风险地区流动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进行3次核算检测;对高风险地区流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
对召开会议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另外,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通告,包括注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注册计量师、翻译专业资格等在内的一批职业资格考试将延期举行。
一、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召开会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指南》明确,举办会议严格落实举办方、举办地的主体责任。100人以上和会期1天以上的会议活动,要设置临时留观点。300人以上、会期超过1天的,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
在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各级各单位本着严防严控和控制人员聚集的原则,可以举办各类会议活动。除特殊紧急事项外,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现场会议活动。
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由会议活动举办单位会同举办地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一般性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大型会议组成专班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由省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期。确需以现场形式举办的会议活动要根据参会人员来源、会议规模、会期及是否安排食宿、交通等情形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会议安排食宿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住地疫情防控管理和交通工具卫生管理。所有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会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会议人员健康管理。
二、部分考试将延期举行,您了解吗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通告,原计划于今年上半年举行的2020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今年下半年举行;
1.注册建筑师:一级:调整到10月17、18、24、25日;二级:调整到10月17、18日。
2.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考试调整到10月31日、11月1日。
3.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调整到11月7、8日。
4.注册计量师(一、二级)考试调整到11月7、8日。
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调整到11月14、15日。
6.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考试调整到11月14、15日(与下半年考试合并)。
7.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调整到11月21、22日。
【 #法律顾问# 导语】 从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获悉,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国家已取消职业资格后续通知已公布,详情如下: 各地、市人事考试中心: 现将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等七种国家已取消职业资格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修订相关制度文件,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做好取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7号,对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根据《关于做好取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49号,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考试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保持不变;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已取得原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将抓紧修订相关政策规定,新修订的政策文件颁布前,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80号,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2014年度全国统一考试日期推迟至2015年上半年,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凡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2014年以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抓紧修订原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关制度文件。待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五、企业法律顾问:根据《关于做好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2号,企业法律顾问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统筹研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人员评价办法;原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原注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做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针对2013年度参加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和2014度已经报名考试的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司法部将制定过渡性政策措施。过渡性政策措施出台前,原定考试日期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2013年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六、房地产经纪人:我中心暂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具体执行文件,我中心收到正式文件后,会及时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通知相关事项。可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 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从2014年起取消。我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退费工作。 各地市要认真做好相关考试的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后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人社部人事考试延期通知
【 #监理师考试# 导语】2022年河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62号)精神,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于11月26日、27日举行。为稳慎做好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11月26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11月27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如因突发疫情等原因无法组织实施考试,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二、不参加补上确认 本次补考的范围是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我省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26日至9月30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2。 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1.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 2.不参加11月补上确认程序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摘要) 文章来源:
【 #经济师考试# 导语】 我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得知,2021年河北中级经济师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11月25日17时前),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 各位考生: 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了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 一、申请成绩延期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2)。 请相关考生诚信填报,不诚信申报者将严格按照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罚,取消申请资格并计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附件: 1、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 2、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人事考试延期一般延期多久
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应该至少延期一个月。
(一)2023国考考试时间延期多久?
目前随着国考延期,多个省份省考或者选调生考试接连延期,很多同学担心国考和省考的考试冲突,不过,小编从以往国考和省考的考试时间来看,大概率不会产生冲突。因为每年考研和国考时间不可能相撞,所以本月恢复国考笔试也大有可能。
12月31日-1月1日,这周末是元旦节,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般不安排考试。1月21日是过年,不太可能安排在过年的前一周考,1月15日-16日概率较小。这样算来明年1月7日-8日就可能成为最早的考试时间了!当然这是小编的推测,具体笔试时间当然还是以官方公布为主。
(二)2023国考延期备考注意事项
笔试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既然时间无法改变,那就做好备考期间的调整。高顿公考小编提醒大家注意三点:
1、弃考人数增加,并不意味着轻松
每年的考试都有一部分弃考的学生。或是因为场地偏远、或是因为没有复习好等等,而今年又会多一条延期。
但弃考人数增加并不意味着考试会很轻松。公职类考试考的从来就不是试卷的难易程度,而是你不知道你会遇到什么样的对手。就算人数再少,竞争对手太强也不容易考过,而且延期对于很多考生来说意味着备考时间更充足。
如果这个期间不复习,那么最终笔试分数可能遥遥直上,这样同一职位竞争也就更加激烈。
2、心态没有摆正,考试容易崩盘
出现延期,很多同学会慌了阵脚,有人觉得“心态崩了”。于是乎放肆地玩,也不复习看书了,觉得考试时间未知,复习也没啥用。
备考时间线拉长,要注意日常生活要有序化,之前怎么学的还是怎么学,每段时间制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学完了就进入下一段时间的复习。其实考编只是一个就业选择,想考或者不想考都是自己的决定。但如果真想上岸,就要摆正心态迎接考试,不能三心二意地学。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延期一个月。
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日、4日举行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延期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
笔试时间安排是,2023年1月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1月8日下午14:00—17:00,申论。
公务员考试的注意事项: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2、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4、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
5、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人事考试延期
中国人事考试网办理延期后又去考试了有效。根据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决定参加延期考试的,无需进行网上确认操作。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期考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不参加延考人员的退费,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可能,人事考试打印准考证期间,如果遇到人为无法改变的情况,比如疫情原因等,是可能发布延期考试的。
可能,人事考试打印准考证期间,如果遇到人为无法改变的情况,比如疫情原因等,是可能发布延期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