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人事资格考试
丹东人事资格考试
2022年辽宁省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人数预计将达到万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
2023国考河北防疫要求国考辽宁考区防疫要求,2023国考山东防疫政策须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纸质)、24小时(纸质或电子)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4)“辽事通健康23国考防控告知书辽宁考区(24日)要求已出!大连考区要求“五天三检三不”沈阳考区要求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五不”!建议沈阳市域外考生提前7天抵达沈阳市一、辽宁国考疫情防控要求●﹏● 辽宁省国考防疫要求: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充分了解沈阳市对往返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2023国考笔试辽宁考区防疫通知1.不需要做核酸2.带好口罩3体温异常或阳性患者必须带好n95口罩4.考试人员进入考点后保持1米以上距离#国考#23国考#2023国考#2023届国考二、辽宁省考防疫要求≥﹏≤ 2022年12月3日下午14:00—16: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国考】可获2023国考辽宁各考区防疫要求、准考证打印入口、考试4、国考辽宁考区防疫要求5、2023辽宁考研防疫要求2023国考防疫要求公告各省汇总『更新中还有呢?』2023国考公务员笔试延期举行公告2023国考公告正式发布,2023三、辽宁公务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ˋ0ˊ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沈阳市请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并随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公告,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做好考试准备、按2023国考河北防疫要求
根据历年的报考数据,预计2022年丹东市会计初级考试将有近两万人报考,具体人数以教育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由于丹东市会计初级报考时间尚未公布,所以2022年应该报考人数尚无法预测。
牡丹江人事局资格考试
根据省人事厅通知,现公布 2006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请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处)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毕业证、近期 2 寸照片 1 张和证书工本费,中级人员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外语和计算机成绩证,统一到市人事局职称科审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
一、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 84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 140 分)。
二、2006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级别
1 梅小东 工商管理 中级
2 牛传忠 工商管理 中级
3 王龙 工商管理 中级
4 徐禄 工商管理 中级
5 朴福仙 工商管理 中级
6 王蕾 工商管理 中级
7 朴鹏 工商管理 中级
8 于嘉政 工商管理 中级
9 李智霞 工商管理 中级
10 赵海涛 工商管理 中级
11 徐晶 工商管理 中级
12 卢世敏 工商管理 中级
13 高金岩 工商管理 中级
14 王立波 工商管理 中级
15 徐秀环 工商管理 中级
16 王冬梅 工商管理 中级
17 刘静 工商管理 中级
18 马克亿 农业经济 中级
19 赵景胜 农业经济 中级
20 吴明霞 农业经济 中级
21 王宝成 农业经济 中级
22 元胜刚 农业经济 中级
23 赵永军 农业经济 中级
24 年毅强 商业经济 中级
25 徐嘉 财政税收 中级
26 乔羽 财政税收 中级
27 徐丽娟 财政税收 中级
28 石芹 财政税收 中级
29 冯涛 金融 中级
30 高丽丽 金融 中级
31 凌汉武 金融 中级
32 孙文革 金融 中级
33 李妍 金融 中级
34 王伟 金融 中级
35 付灵茹 金融 中级
36 刘冰 金融 中级
37 刘金章 金融 中级
38 张长春 金融 中级
39 吴志敏 金融 中级
40 刘岩 金融 中级
41 盖睿 金融 中级
42 陈晶 金融 中级
43 张松 金融 中级
44 高春祥 金融 中级
45 姚振海 金融 中级
46 李瑞霞 金融 中级
47 李东来 金融 中级
48 宋杰 金融 中级
49 刘晓 金融 中级
50 张在兴 金融 中级
51 赵辉 金融 中级
52 郭宝君 金融 中级
53 姜涛 金融 中级
54 马明辉 金融 中级
55 马可心 金融 中级
56 王铎 金融 中级
57 刘钢 金融 中级
58 吴艳萍 金融 中级
59 逄爱武 金融 中级
60 孙仲佳 金融 中级
61 玄凤仙 金融 中级
62 周继华 金融 中级
63 张云剑 金融 中级
64 王海霞 金融 中级
65 孙丽娟 金融 中级
66 李雪梅 金融 中级
67 朱冰 金融 中级
68 徐远方 金融 中级
69 刘江川 金融 中级
70 王 开 公路运输 中级
71 李欣 人力资源 中级
72 李池国 人力资源 中级
73 王微 人力资源 中级
74 张晓琪 人力资源 中级
75 顾艳莉 人力资源 中级
76 邢广艳 人力资源 中级
77 原妍 人力资源 中级
78 冯明志 人力资源 中级
79 迟松波 人力资源 中级
80 党卫红 人力资源 中级
81 姚振羽 人力资源 中级
82 李文慧 人力资源 中级
83 衣明甲 人力资源 中级
84 徐春艳 邮电经济 中级
85 李新 邮电经济 中级
86 张瑞 邮电经济 中级
87 王海琨 邮电经济 中级
88 齐铭 邮电经济 中级
89 滕伟东 邮电经济 中级
90 王振海 邮电经济 中级
91 赵萌 邮电经济 中级
92 王莉娜 邮电经济 中级
93 凌振东 建筑经济 中级
94 杨芸芳 工商管理 初级
95 张静 工商管理 初级
96 曹丽辉 农业经济 初级
97 陈敬宇 商业经济 初级
98 李淑红 金融 初级
99 常军 金融 初级
100 张庆斌 房地产 初级
101 李春艳 房地产 初级
102 孙玉梅 房地产 初级
【 #卫生职称# 导语】 无 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黑龙江牡丹江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22年申请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各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按照《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21号)要求,各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员数量。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网上报名2022年4月20日—5月20日 2.现场确认2022年5月31日 3.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 地点:牡丹江医学院信息中心(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2.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提供用于本次考生练习的模拟练习软件。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从网上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5月31日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查盖章。具体时间为:委直属单位5月31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上报;各县(市)区5月31日下午13点30分至17点上报。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谎报、瞒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各县(市)区,委直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熟悉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人员,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承担资格审核主体责任,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于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不符,将随时取消考试、评审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1日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党政办公中心10306B室。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2022年7月1日前,与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联系。 五、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93元/人,由单位统一收取现金,连同报名表一同上缴。 (二)缴费方式 2022年5月31日,考试费和《报名表》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时间另行通知。 (二)高级职称考试为人机对话形式,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不存在阅卷人的主观因素干扰。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原件;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最后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晋升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有事业单位出具的聘任报告(或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本人在非公立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在申报单位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 8.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方可申报。 (二)其他要求 1.学历要求 (1)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技)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2.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 (2)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一年以上人员。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注册全科医师人员及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别职称。 (4)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严格执行“只可就近享受一次”的政策规定。 3.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见附件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相近)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4.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政策倾斜 (1)免试:援疆、援藏或援外服务时间累计满一年以上的申报人员,请填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见附件3)。 (2)降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合格标准降低5分,援鄂人员合格标准降低10分。降段人员请填报《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降段人员申报名册》(见附件4)。 各单位审核后,于2022年5月31日现场确认时,将《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和《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降段人员申报名册》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同时提供政策倾斜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八、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具体负责考试工作。 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 年卫生高级职称降段人员申报名册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200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将于5月16、17日考试。你现在只能准备2010中级会计师考试了,报名时间在10月份。相关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广东人事资格考试
[闽南网] 点击下载: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xls广东省面向全国公开招考10929名公务员据“广东人社”微信公众号消息,广东省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公务员,计划招录10929名!报名时间从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截止,笔试定于4月15日进行。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报考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1、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8年3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看完这些,我们来看一下,怎么报名。2、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一)查询职位。本次招录分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公安系统职位。(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程序如下: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及招录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3.报名确认。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3月22日16︰00至3月23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9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8年3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用。报名之后你最关心的就是考试了!对吧?所以这些重点看好了!3、笔试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上午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30《申论》“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下午14:30—16:30“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其他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笔试通过后,欢迎你来面试▼4、面试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本次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专业技术性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省“四级联考”计划招录10929人,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1375人,县级以上机关6045人、珠三角乡镇机关机关561人、公安机关2948人。你们准备好抓住机会了吗?赶紧报名吧!(教务老师 许可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2.中级报名条件之一为“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与“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两项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与此相同,中级其他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先后关系。
3.高级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是指从事统计相关工作,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被聘为统计师,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4.仅报考高级统计师时,可以跨系列(专业)报考。对于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的专业工作,可以包括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内容。
(八)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6日9:00-8月1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6日9:00-8月17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统考办字〔2016〕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初级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中级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根据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高级按每人100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高级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统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和考试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请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东莞人事资格考试
2022年4月东莞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考试安排专业代码/名称学历层次 专业建设主考学校 4 月 16 日(周六) 4 月 17 日(周日)(专业课程组)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代码 课程名称 代码 课程名称 代码 课程名称 代码 课程名称690202 华南师范大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71 社会保障概论 00020 高等数学(一)人力资源管理 00163 管理心理学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64 劳动经济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专科) 05679 宪法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5 劳动就业概论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以上就是2022年4月东莞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考试安排的简要介绍,希望对在东莞想自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想要知道有关东莞自考成绩查询、东莞自考考试安排、东莞自考专科、东莞自考解答,东莞备考复习、相关新闻等,东莞自考网会持续更新。
东莞自考考点一般分布在市政府中学。自考新生可以提前了解自己报考的考点地址并查好考场的路线,避免考试的时候慌手慌脚,耽误了考试的时间。广东东莞自考考生可于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考试的考试地点、座位信息。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东莞人力资源一级考试地点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是人力资源考试规定的。东莞,广东省辖地级市,特大城市,东莞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
东营人事考试资格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为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二)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东营生源及原东营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户籍不限,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向招聘部门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招聘部门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应聘介绍信﹢姓名﹢岗位序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向招聘部门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6月9日为截止日期。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1、个人报名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9:00—6月12日16:00查询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限上传一张,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报名时不通过网络采集个人电话等信息。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2、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各招聘单位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4年6月9日11:00—6月14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4: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政府大楼121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或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其他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其他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及其他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卫生类及中小学教师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按40%和60%计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及其他类招聘岗位专业笔试内容详见附件。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下午 14:30—16:30 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除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试总成绩外,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四、考察体检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五、公示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拟聘用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否则不予聘用。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七、其他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招聘部门单位电话:详见附件《岗位计划一览表》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东营市公务员报考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2009年我市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招考简章另行发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除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外,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录用人数和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考录用公务员103人,其中党政机关61人(市直8人,东营区6人,河口区7人,广饶县15人,垦利县15人,利津县10人),公安系统35人(森林公安18人,县区公安17人),垂直管理单位7人(工商系统5人,质监系统2人)。 招考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县区参照管理单位24人,市质监系统3人)。 具体招考部门、职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报名网站: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及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规定。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21日-23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体检考察前提供,在体检考察前规定的时限内,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后,于2月21日-23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继续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经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东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8381726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8334404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咨询 1、报考市直机关 市纪检委 8382629 市人事局 8381726 市审计局 8329257 市规划局 8332278 2、报考县区直机关、乡镇机关、参照管理机关 东营区人事局 8232287 河口区人事局 3883281 广饶县人事局 6441147 垦利县人事局 2881377 利津县人事局 5682275 3、报考公安系统 报考公安系统 8319955 报考森林公安系统 8339379 4、省垂直部门 市工商局 8333032 市质监局 8335057
先网上公示招考类别,人数,要求,然后考试面试,最后录入公示
想问一下,2020东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流程有哪些。这个报名程序具体的可以问下当地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