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上海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上海202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已经结束,有意参加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可以为2023年的考试做准备了,小编整理了上海2023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及相关信息,请大家在下文详细了解。上海2022年经济师考试已经结束报名。2023年经济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报名入口在哪呢?上海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2023年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流程相关信息,更多经济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一、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二、报名时间高级经济师在4月份报名,初中级经济师在7-8月份报名。上海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请查看>>2023年经济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三、报名流程(1)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签署《报考承诺书》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5)报名信息确认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注意:报名期间,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市政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可以查看上海外聘书记员的报名信息,参加外聘书记员考试的考生需要提前报名并登记考试,具体报名程序和考试时间请以官方公告为准。上海市政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可以查看上海外聘书记员的报名信息,参加外聘书记员考试的考生需要提前报名并登记考试,具体报名程序和考试时间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根据上海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3日-8月12日。根据上海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8月3日-8月12日。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一、考试时间全国统一,11月12日、13日。二、报名时间2022年上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3日-8月12日。全国各地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请查看>>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三、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在报名时间之内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四、报名条件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咨询电话是全国统一的社保热线:12333。
人力资源培训平台。 需要准备的:二代身份证、姓名、手机号、邮箱、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等。登录上海事业单位考试网,点击链接进入职业能力考试院报名入口,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好之后登陆,点击右左侧报名信息填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证件照片,查看招聘简章,查看招考岗位,选择报考岗位,下载打印准考证。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流程(一)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间内统一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考网上报名界面,按要求注册,并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报名信息并预约相关的审核机构。(二)申报条件审核1.报考三级及以上级别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审核表,并按要求带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2.报名补考及报考五级、四级的人员实行网上资格审核。点击查看上海【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三)现场审核材料要求:1.在职人员(社会人员)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生成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若报考职业等级需提交撰写论文或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2.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方式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留意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2.票据领取⑴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审核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2)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票据领取与否都不影响考试)。报考时不要看哪个部门热就报哪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报考。时刻关注你的报名情况进展,包括材料提交、考试内容、公示、录用等。人力资源的物质性是指,有一定的人口,才有一定的人力;一定的人力资源必然表现为一定的人口数量。人力资源的可用性是指,通过对体能、知识、能力、个性行为特征与倾向(如人格、价值观)的使用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人力资源的有限性是指,人力资源有质和量的限制,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只能以一定的规模加以利用。上海人事考试中心所发布的信息都是具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要求的,所以到三才进行培训的话,可以让你更顺利地取得上海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资历,只要你拿到了相关的资料证书,就可以终身有效,那么就会成为你挑选上海人事考试中心职位的一个有效的钥匙。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热线电话:。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5年,主要承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教育考试的科研和开发,深化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方案,促进与境外考试机构的合作交流,开拓多层次、多规格的考试项目。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与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考试服务机构加强了友好交往,注重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并就合作开设考试项目等事宜进行切磋和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面对机遇和挑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顺应“学习型城市”的发展需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本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为“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再添风采。
上海教育考试院是上海的市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该机构为更好的服务用户,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所以该机构的报名号是14位代码。并且该机构在选拔人才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北海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市直及市涠洲岛旅游区、铁山港区共49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5日至1996年9月25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留学硕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未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须为广西。(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的《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①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③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⑤在军队工作的经历。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中专的岗位或现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限制为广西的人员,一经聘用,需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9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⑤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⑦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9月25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报考程序(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4年9月25日起,通过北海人才网(网址:)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进行报考。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户口、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已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1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1天内,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因10月1日—7日国庆节放假,9月30日至10月7日报名的,节后10月8日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2日23: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名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10月28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以及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或艰苦边远海岛的专业技术岗位,急需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开考。(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219295)。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3日8:00—2014年11月8日12:00。《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等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三、考试(一)笔试1.考试科目与分值。市直、市涠洲岛旅游区和铁山港区岗位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即《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满分为50分,考后按30%折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分。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14:30—17:00《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本次笔试在北海市区内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查询。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12月8日前。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二)面试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已经批准同意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或艰苦边远海岛的且已招聘过一次,但仍招聘不到人的专业技术岗位,确需要当年补缺的,须由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30日前2.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4.面试方式(1)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专业测试方式进行,舞蹈表演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身体素质、基本功和表演方面的能力;舞台美术岗位主要考察考生舞台美术现场制作的能力;录音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录音现场制作的能力。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考后按70%折算为满分70分。具体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文化局负责,面试等相关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实施。5.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公告。6.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统一从北海市考官库随机抽派;文化系统专业面试原则上从市外专家中抽派。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面试折后满分为70分,42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四、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按30%折算后)+面试合格成绩(按70%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考察实施前要拟定考察评分细则,将考察要素分值化。评分要素可以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求增减评分要素和分配分值。同时,考察时要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后,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五、公示、聘用审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六、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6.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1年内禁止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五)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编委办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并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人社部发[2011年]134号)文件执行。八、其他(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 附件: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3219295)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社局) 中 共 北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汇总:年北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86人)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5日至1996年9月25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留学硕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青海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青海省公安机关2009年 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为切实加强我省藏区公安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公安警力,根据《青海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试行)》和《青海省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批准,现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或本省院校毕业生及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公开招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男性身高限170CM以上,女性限身高160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眼视力以上),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身体条件,并将体检项目和标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标准者,随时取消其资格。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公安特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层派出所民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 2009年7月25日青海日报第3版)。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有关从优待警的决定精神,对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在报考全省公安机关职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报考各州公安机关职位的分别在各州人事局报名。 3、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1 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4、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面试及所占成绩比例 (一)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四、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素质测评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分为25周岁(含)以下组和25周岁以上组,凡2009年7月25日未满26周岁的人员一律视为25周岁。测评内容为:男、女4X10米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每项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25%,体能素质测评各项低于最低评分标准的一律按0分计算。体能测评合计达不到60分的,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每个职位最多依次递补1人。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按该职位的录用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的具体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待遇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务员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参加下一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根据确定的职务的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不合格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九、监督 招考工作由公安部进行督考,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 省纪委: 省监察厅: 省公安厅纪委: 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青海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青海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它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报考___________职位。现,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若在今后检查中发现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11、12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即日起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微信搜索并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信康码”→打开“我的信康码”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即可。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要及时主动向我中心进行报备: 1.考前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考生。 2.考前14日内所有省外来(返)青考生。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报备电话:(工作时间接听) 二、省外来(返)青考生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知要求,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按要求报备、隔离、核酸检测和查验健康信息。 (一)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于抵青前24小时进行在线报备。微信搜索并关注“健康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健康卡服务平台”→打开“来青返青报备”模块→选择“来青人员”或“返青人员”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确定”提交即可。 (二)疫情高发地区来(返)青人员抵青后,由“两站一场”、交通隘口工作专班实施闭环转运,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1次)。 (四)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州、盟)旅居史人员,实施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各1次,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所有来(返)青人员,抵青后须在“两站一场”、省际交通隘口进行“双码”联查、测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查验,并严格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第3天就近再检测一次)。 (六)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在抵青前24小时内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省内返青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本人所在单位报备,省外来青人员向目的地坐在社区(村)或入住宾馆酒店及接待单位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建议广大考生提前来(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考生进行在线报备或申领“信康码”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因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还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 2.“一码一卡一报告”: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首场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试当天考生须在考场签订疫情防控书,各考生需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仔细阅读书内容后签字。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政策也将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省外返青疫情防控在线报备 西宁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
青海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考点交通出行要求近期全省雨雪天气较多,请考生随时关注气象预测及交通路况信息,提前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管制影响参考。考生提前计划出行路线,并倡导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为确保道路畅通,考试当天交管部门将在各考点附近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为确保道路畅通,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生要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考前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考前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试期间以及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入场检验规定每场考试前,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身份信息核验。考生前往考点学校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遵守考试规则考前6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除规定允许携带的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外,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入考场。考生携带手机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考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按规定要求作答(一)考试用笔要求。填涂答题卡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二)《申论》主观科目答题区域要注意。参加《申论》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小题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要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正确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折污、《申论》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关于考后雷同检测根据相关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在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抄袭他人试卷,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答卷考后被判定雷同,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关于违纪违规处理(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参加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法检两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的考生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二)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规定:1.考生不能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2.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3.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考务咨询联系方式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海东市人事考试中心: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11、12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即日起开始体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申领“信康码”。微信搜索并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信康码”→打开“我的信康码”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即可。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要及时主动向我中心进行报备: 1.考前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考生。 2.考前14日内所有省外来(返)青考生。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报备电话:(工作时间接听) 二、省外来(返)青考生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知要求,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按要求报备、隔离、核酸检测和查验健康信息。 (一)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于抵青前24小时进行在线报备。微信搜索并关注“健康青海”公众号→打开页面底部“健康卡服务平台”→打开“来青返青报备”模块→选择“来青人员”或“返青人员”模块,按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确定”提交即可。 (二)疫情高发地区来(返)青人员抵青后,由“两站一场”、交通隘口工作专班实施闭环转运,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青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1次)。 (四)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州、盟)旅居史人员,实施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各1次,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所有来(返)青人员,抵青后须在“两站一场”、省际交通隘口进行“双码”联查、测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查验,并严格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免费检测,第3天就近再检测一次)。 (六)所有省外来(返)青人员,须在抵青前24小时内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省内返青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本人所在单位报备,省外来青人员向目的地坐在社区(村)或入住宾馆酒店及接待单位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建议广大考生提前来(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考生进行在线报备或申领“信康码”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因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还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 2.“一码一卡一报告”:考试当天本人“信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首场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疾控部门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须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 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试当天考生须在考场签订疫情防控书,各考生需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仔细阅读书内容后签字。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政策也将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省外返青疫情防控在线报备 西宁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