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
建设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管理模式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增报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成绩合格证明。
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选择报考级别,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 。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21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确认环节,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 。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21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9月21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者提供本人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工作证明;
6.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2年9月19日前将本地区现场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 修改报考信息将自动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态,请谨慎操作。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部门。
(四)网上缴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的标准收取(以上缴费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8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 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 。请应试人员于11月16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及时报送部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部考试中心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自收到复核结果15天内反馈至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以及有关最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从山东人社厅微信公众号获悉,山东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于9月19日、20日进行,在16市设置考区。具体通知如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度人事考试计划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现将我省2023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切实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本行政区域内人事考试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对本地区人事考试安全保密、组织实施、考风考纪、基础保障等工作负总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是人事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对考试工作负直接组织管理责任。二、加强疫情防控,构筑安全防线要切实把人员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各市要结合考试组织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重点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知识点体温检测、卫生清洁消毒、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培训、应急突发和舆情应对处置等措施,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做到出现异常情况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第一时间上报。三、加强考务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针对不同考试特点和考风考纪情况,加强对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考试安全为第一要务,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考试安全事故发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强对各考区的考务培训和考试监督指导,确保考试顺利组织实施。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管控能力要加快推进市级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各项预定功能,确保2023年实现网上知识点考场巡查功能和视频会议功能与省级平台对接。要结合本地区考务组织特点、考风考纪形势,采取与知识点直接合作共建、与门联合共建、探索可移动式标准化考场等模式,将更多知识点纳入省级标准化知识点范围。年度报考人数较多、承担省委托考试任务量较大的市,要做到标准化知识点资源够用、能用、好用、可调剂,实现与知识点互利共赢。要主动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手段在人事考试工作中的应用,更新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强试卷安全管理和对考场的管控能力。五、加强宣传教育,防控考试风险要结合考试特点、考生年龄结构、学历层次,采取更加有效、更加直接、更有感染力的方式宣传诚信考试在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和考试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考生遵纪守法,诚信承诺,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坚持不懈抓好警示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内部安全风险,确保不出问题。六、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要提高警惕,继续保持打击违纪作弊,特别是高科技作弊、团伙作弊、非法培训机构的高压态势,联合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手段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厉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考试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各市须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人事考试计划及考区安排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6月12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
(一)负责拟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二)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建设,拟订试题、试卷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工作,承办合格标准拟定工作。(四)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管理维护与对失信应试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数据信息管理。(五)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运行维护和电子证书生成发布相关工作。(六)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理论与实践、技术与方法等研究。(七)承担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试题命制,印制、传递、交接、保管笔试、面试题本工作。(八)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缴费、笔试考试及阅卷工作,合成考生个人信息与考试成绩。(九)按照规定权限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笔试、阅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十)承担公务员考试题库建设、专家队伍建设、测评方法研究应用、标准化考场建设、考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考试基础建设和科研工作。(十一)负责人才测评的科研、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市场开发工作;开展国际间考试、人才测评业务的交流与合作。(十二)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人才测评和社会化服务考试工作。(十三)参与有关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工作。(十四)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规划、人事考试信息系统开发及运行维护、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十五)承办部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考试网上巡查子系统:考试网上巡查子系统可实现多级网上巡查,对考试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监控和即时录像,能有效地防范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考试标准化用语发布系统: 考试标准化用语发布系统是通过广播及文字等方式,完成对考试时间、考试安排、临时变更等信息的发布。它涵盖了广播、LED显示、时钟校准三部分。校园广播系统结构:在每个考场安装LED显示屏一块,用来显示时间及考试倒计时,并可穿插显示关于考试的提示信息。时钟校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设置时钟校准系统,使各个考场得到相同的时间,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考试应急指挥系统:实现高效,实时、高清晰的视频指挥调度,从而高效的应对考场的紧急事件。考场内外信息阻断子系统:有效的阻止考生与考场外之间的通信。
人事考试考场标准化建设
山东省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为山东省人事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0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0人。
工作内容:
(1)主要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及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山东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考务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承担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计划和考区设置方案;组织制定人事考试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负责人事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和考点考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5)对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人事考试诉讼、信访和举报投诉案件;负责文秘、档案、安全、保密、人员和工资等内部事务管理;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学习、宣传、培训和研究工作等。
1、一般是30人,5列6排各个地方公务员考试一考场多少人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公务员考试一考场多少人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2、一般现在考试都是按照30人一个考场进行编排,编排顺序是蛇字形的进行编排国考是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的职位和选择考试的考区地点,进行随机分配考室号和座位号考场则是由主考部门在选择的考区地点内进行指定考场。3、一个考场一般会安排大概30人应考,五排六列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坐不下就会安排在别的考场领取公务员省考资料。4、按照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考场,每个考场人数为30人或25人标准考场是30人,5列6排,每个座位距离1到2米整个编排过程一般会在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计算机操作程序以县区为单位。5、综述河南公务员是报考某个地级市在某个指定的地级市考试然后随机分配考场,每个考场放30个人一般一个考点放3070个考场,一下设立10多个考点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6、标准考场是30人,然后是从左边往下左边第2行从后往前789 10 11 12应带的答题工具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2B铅笔,削铅笔刀铅笔和钢笔建议多带几支备用,建议考前将考试用的2B铅笔最好削成扁平状头。7、一个考场30人,如果是说一个教室的话得看情况,有时候在多媒体教室考,三个考场在一个教室。
人事考试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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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2020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10月11日统一举行。请综合考虑客观因素影响,统筹安排本地区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审组织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高级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 (二)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人办发〔20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等的规定实施。 二、组织实施 (一)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审计考办)总体负责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署考试中心具体经办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日常事务和考务管理工作。 (三)各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三、管理平台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依托“审计考试管理平台”在网上开展,2020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和考试报名等工作均通过该平台进行。自2020年度起,“审计考试管理平台”登录入口设在审计署门户网站()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请各省级考试机构统一使用“审计考试管理平台”部署的审计考试管理软件(以下简称考试软件)开展网上报名,采取有力措施兼顾新冠疫情防控和审计考试组织工作,引导应试人员有序完成报名。 四、日程安排 (一)2020年4月30日前,审计署考试中心在网上组织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的考试工作人员开展关于优化考务工作的在线研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0年5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级考试机构基本信息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三)2020年5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发布本地区2020年度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报名通知应包括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时间和程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咨询电话等相关事项。通知中还应告知应试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以及报考信息真实性作出,并告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和复核申诉渠道。 (四)2020年5月25日至6月19日,各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五)2020年7月3日前,实行考前资格审核的省级考区完成应试人员照片审核、报考信息审核和缴费工作;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的省级考区完成应试人员照片审核和缴费工作。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考区对应试人员资格审核试行“告知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各地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核查、网上核验应试人员报考信息的,取消报名材料中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审核初级资格报考条件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以上学历。 (六)2020年8月24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使用考试软件完成本地区考场设置、准考证号编排等考前准备工作;并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接收单》,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七)2020年9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完成考场座次表(包含应试人员照片和基本信息等)打印,做好考试值班安排等考前准备工作,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级考区值班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八)2020年9月27日至30日、10月9日至11日,审计署考试中心统一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权限,应试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考试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九)2020年10月10日前,审计署考试中心完成试卷及答题卡的印制与运送工作。 (十)2020年10月11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十一)2020年10月19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机要交换(或双人押运)将答题卡(纸)安全送达全国审计考办。 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位于北京;各省级考试机构采用机要交换方式运送答题卡(纸)的,请注明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处收。 (十二)2020年11月2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完成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汇总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十三)2020年12月11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对阅卷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并公布合格标准。审计署考试中心使用考试软件向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下发考试结果数据,同时在“审计考试管理平台”公布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进行考后资格审核的省级考区,应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并向审计署考试中心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 (十四)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各省级考试机构按照审计署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受理考试结果复核申诉。在受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省级考试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复核申诉汇总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审计署考试中心按程序进行复核并向省级考试机构反馈结果,各省级考试机构将复核结果通知复核申诉人。 (十五)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印制并分发各地后,各省级考试机构应及时在本地区职称考试网站公布证书领取和查询验证渠道,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 初、中级资格证书查询验证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查询验证由应试人员登录“审计考试管理平台”查询。 五、考试费用 (一)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2020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12元(两科共24元)、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20元(两科共4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机构向应试人员收取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由当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人员等当地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核定。请各地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考试工作人员切实履责和租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等需要,科学合理地申请考试费标准。 (三)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92号)等文件规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采用电子化方式上缴资金(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六、高级资格评审 根据《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全国审计考办确定国家统一的合格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地评审使用标准。请各地区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组织好本地区202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的有关要求,请各省级审计机关(高级审计师评委会办事机构)将2019年度当地评审使用标准和评审结果(格式见附件2)报全国审计考办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全国审计考办、审计署考试中心受理各省级考区有关咨询。各省级考区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咨询、管理协调、巡考监督及考后高级资格评审等事宜,请联系全国审计考办。 全国审计考办联系人:段曲直 电话:、50993486传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处,邮编100073 (二)各省级考区关于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实施,包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试卷发放等事宜,请联系审计署考试中心。 审计署考试中心联系人:凌涛、张玉冰 电话:、58192116传真: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99号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考试部,邮编211815 (三)各地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考试机构转发或公开本通知须按程序向全国审计考办提出申请。各省级考试机构制定并发布本地区考试报名通知时,应公布本地区考试咨询电话,受理本地区人员咨询。 附件: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缴款要求 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缴款要求 一、2020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省级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考务费缴款基本信息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二、考务费金额核对无误后,由执收单位通过非税收入电子系统开具缴款码,并将缴款码告知缴款人(各省级考区考试机构考务费收缴联系人)。 三、缴款人持缴款码,采取自缴的方式,通过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缴入中央财政专户。缴款代理银行范围为以下12家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 四、执收单位将通过非税收入电子系统打印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执收单位加盖印章,交回缴款人作为收款收据。
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
按照标准化要求布置考场。具体如下:至少安装1个高清摄像头,视频监控室至少安装1个高清摄像头,试卷保密室必须安装2个以上高清摄像头同时确保有1个摄像头能够覆盖保密室大门和进出通道,并能清晰拍摄到进入保密室人员的头像,标准化考点校门口至少安装2个高清摄像头;配备适量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按每300人一台普通型、一个考点2-3台掌上移动型配置)、无线电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每个标准化考场1-2个)等设备,鼓励增加金属安检门、指纹采集设备或指静脉检测仪等防作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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