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人事职称考试
中国卫生人事职称考试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职称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5月中旬举行。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卫生职称评定还需通过职称英语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时间全国卫生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次年年初1月份。职称英语各地报名时间一般在11月份开始至次年1月份。职称计算机各地报名时间由各省市自行规定。范围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附件: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资格(医士、医师),中级资格(主治医师),高级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第四条临床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高级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五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它表明持有人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是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第六条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确定合格标准。卫生部、人事部成立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负责资格考试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通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第十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第十一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年。(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年。(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三条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第十四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卫生部、人事部另行制定。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卫生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卫生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2、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附件1: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第四条 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已按国家规定取得卫生系列初、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继续有效。本规定下发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第五条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药、护、技师: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第七条 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 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第八条 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第十条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第十一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三条 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军队系统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总政治部负责。第十七条 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未明确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附件2: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均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卫生部、人事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两部门成立“卫生职称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会分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和技术等专业组)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各地考试工作由省级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第三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10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1年10月20-21日。第四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分4个半天进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考试科目。考试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第六条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第七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具有计算机教学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卫生部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考试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第九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卫生部制定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各地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卫生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第十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第十一条 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二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第十四条 为促进卫生职称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在200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按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厅(局)确定本地区考试合格标准,作为本地区范围内聘任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各地确定的地区考试合格标准,报人事部、卫生部备案。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2019年11月14日,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考试时间为5月23、24、30、31。
初级药师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师。不需要先考药士,只跟学历和工作年限有关系
云南人事考试卫生职称
全国卫生副高考试省份:最佳回答:湖北襄阳2021年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时间:6月19日 。重庆2021年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时间:7月3日-4日 。黑龙江2021年卫生副高级职称...
您好,全国卫生副高考试是一项专业性强的考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旨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分为笔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范围涵盖了卫生技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卫生检验技术、药剂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营养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获得卫生副高级职称证书,从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考试地点覆盖全国各省份,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你好,具体解答如下希望可以帮到您:你好,有浙江和江苏!1考核时间、地点2020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考核对象(一)考核对象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20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201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二)免考对象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20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半的,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三)先评后考对象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3考核效用2020年考核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2020、2021、2022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4考核内容1、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原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2、考核专业:共110个,详见《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3、新增考核专业1个:病案信息技术;新增申报专业2个:病案信息技术、营养技术。考核形式: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 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5报名及相关要求报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8-19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完成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完成后至6月24日,提交相关材料到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一份);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各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报考资格的截止时间为7月3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各考点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7月15日。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7月24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为了方便大家沟通有无,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我们特别组建了护士/护师/主管/副高/正高等考试相关群。我们将在群里第一时间发布考试相关信息,并组织大家打卡学习,制定复习计划,不定期发布考点总结等,而且还不定期有一些小惊喜哦
云南省卫生高职评审202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8日9:00至5月20日24:00?,申报人员可登录 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 ,选取考试对应的专业,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并打印《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3),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省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省外发达地区三甲医疗卫生机构、州(市)级和省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省级三甲或发达地区三甲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到本专业州(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学习。
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累计完成6个月进修,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须累计完成3个月进修。各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比照上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到相应机构完成进修。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跟师学习时间可视同进修。
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之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广西卫生人事职称考试网
广西的职称网站叫:广西人事考试网。
广西人事考试网是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运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广西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广西干部考试中心,创建于1992年。十多年来,本中心在开展人事考试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人事考试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已开展职称外语、监理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城市规划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际商务师、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外销员、出版专业、经济专业、质量专业、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三十多种(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据不完全统计,十多年间,由本中心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地市人事部门共同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达800多次,网上报考人数达400万人,其中有30万余人通过考试获得相应职称资格,20万余人通过考试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10万余人被吸收为国家公办教师。中心本着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考生服务的宗旨,对考试工作不断创新。
级工是工人等级的一个级别,还有高级工和技师等级别,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考试鉴定的等级。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是技术人员的职务资格,和工人的等级不是一个问题。 如果你走的是工人系列,那么就要考一些工种级别证
可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面看下。
四川省人事卫生职称考试
2023年四川主管护师考试时间为4月16、22、23日。
主管护师,属于中级职称,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现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专业技术职称。
主管护师在护理部或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的指导下,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
副主任护师: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备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护理实践。
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着,取得较高价值的临床护理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着作;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
2022四川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5日-5月18日。卫生专业副高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26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卫生人事计算机职称考试
卫生类职称计算机考试由各省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前往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获得相关信息。此外,您也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了解和报名。在该网站上,您可以查询到各种职称考试的详细内容、时间安排和考试报名流程等信息,并进行在线报名。需要注意的是,在报名考试前,您需要认真阅读并遵守考试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比如报名时间、费用、考试内容等。同时,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报名审核和后续考试。
考试内容和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科目设定,是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主管部门批准而确定的。目前推出的考试科目,包括了操作系统、办公应用、网络应用、数据库应用、图像制作、其他等六大类别,共22个考试科目,基本覆盖了信息技术最为常见的应用领域。应试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兴趣,自主选择所要考试的科目。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人员,应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考试范围要求下自主选择考试科目。
江苏省的具体要求请看下列
考生需通过3个以上模块,方可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中级3个模块,高级4个模块;其中中文WindowsXP操作系统,Internet应用为必考模块,其他模块可在其他类别中选择)。在我市的部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考试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我市参加考试,属委托我省评审的专业,考试科目(模块)选择参照我省要求填报,属国务院、省有关部门统一评审的专业,考试科目(模块)选择参照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填报。
附:
考试简介: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在全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应用程度,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精神,落实国家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考试形式和时间: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电子考试,实现了考试过程的计算机化和管理过程的网络化以及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充分利用电子考试的优势,结合各地考试管理的特点,既保证了考试的公正实施,又最大限度地方便应试人员参加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设定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各地考点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次数和考试时间。
报名方法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原国家人事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一项全国性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组织的考试。该项考试在全国各地设置了众多考点。应试人员无论在本地工作还是在外地出差,只要到相关部门正式设置的考点报名,都可以参加考试,这样可以为应试人员提供地域上的方便。在一些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该考试实现了通过互联网采集报名信息。应试人员只需登录互联网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支付相关费用,自主打印准考证,就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考试报名。考试时,应试人员只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即可。
报名条件
原人事部下发文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务系列范围、职务级别(包括高、中、初三级)和相应级别应考科目(模块)数量,对不同专业,不同地域和不同年龄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区别对待,并应有切合实际的能力要求。为加快培养和提高应试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者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不仅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其他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您好,评中级职称一般需要通过三个模块,高级职称需要通过四个模块,我空间有职称计算机考试模拟软件的下载地址,您可以下载来免费试用前三章的内容。
卫生类职称计算机考试模块选择:一般初级考2个模块,中级考3个模块,副高级考4个模块,高级考5个模块,各地也略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人事中心。报考2个科目,推荐选择:Internet应用 + Word2003报考3个科目,推荐选择:Internet应用 + Word2003 + PowerPoint2003报考4个科目,推荐选择:Internet应用 + Word2003 + PowerPoint2003 + WindowsXP报考5个科目,推荐选择:Internet应用 + Word2003 + PowerPoint2003 + WindowsXP+Excel2003特别注意:职称计算机考试科目代码表中,在考生任选其一的栏目中只能选择一个科目,如果都选了,就只能算一科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