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保卫部门设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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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保卫部门设考试点

人事保卫部门设考试点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地点不可以自己选择。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是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如考点、考点、考号都是随机安排的,只有考试准考证出来后,才能知道具体得考点、考场、考号。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试的地点一般遵循报考哪里的职位就在哪里考试的原则,省直地区职位的话一般是在广州笔试。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事业单位的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湖南省人事部翻译考试(catti)考点是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CATTI口译考试机考将在全国各考点全面实施,笔译考试2019年下半年起将试点机考。

官方消息: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中的口译考试于2018年下半年在全国19个城市考点进行机考试点,2019年上半年将在全国各考点全面实施,而从2019年下半年起,笔译考试也将试点机考。除了考试形式计算机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也不断变化。自2019年起,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实行动态大纲,每次考试前,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将发布考试大纲供考生备考。

机考形式——作答方式(机考)

1、CATTI口译作答方式:(下面输入作答这些消息取自陕西人事考试官网18年下半年信息)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9_00-10_00 输入作答

三级《口译实务》10_40-11_10 现场录音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13_30-14_30 输入作答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15_10-16_10 现场录音

2、 CATTI笔译作答方式:2019年下半年起将试点机考,考试形式计算机化,这也就考验大家的打字速度了,不过对于经常打字的人来说,可能电脑写字更快,比如我,笔头写的字是又丑又乱,电脑打字却很快哒。哈哈。当然,既然是以后要做笔译,打字速度肯定要提高,这样才能满足市场对翻译人员的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地点一般上设置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准确地点会在准考证上显示。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国内从事消防专业技术的人员约为20万。长期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职业素质良莠不齐,同时,由于职业制度的不规范,社会缺乏对从业人员正确认知与有效评价,这些均极大地制约了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也影响了社会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行业对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消防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迫切。

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准确地点会在准考证上显示。

消防工程师证书的用途,一是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设计评估、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二是由公安部主管并盖章,证书有强制性。三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同时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对于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证书的要求,还要看看自身满足要求。一来是学历,二来是消防方面相关工作经验。考过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从事相关的工作也是可行的,如果实在没有学过,还可以把证书放在单位,以及直接从事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工作。毕竟像一些政府公司,学校,医院等单位都是需要注意消防安全问题的,消防工程师自然必不可少。

在未来消防工作人员需求超过五十万,现在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政策吸引一级消防工程师。所以,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含金量会直线上升,会为你的未来加分不少。考这个资格证书,不仅仅是你进入一些单位的一个捷径,更是你进入高薪阶层的一个捷径。

人事考试部门行风建设

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8〕8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底数,彻底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不断优化人社领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清权、减权、晒权、制权一体推进,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全面完成各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初步实现县本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培树人社领域先进服务典型,不断提升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作风,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0年,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建成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县本级审批和公共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80%以上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思想引领。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向*看齐,常怀为民情怀,坚持服务意识和底线思维,将上级关于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落细。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存在的个别政策门槛高、办事流程不够简化、基层平台建设尚有短板、信息化应用不广泛、服务能力和服务作风有待加强等问题,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摸底排查,进行深度整改。

(三)深化标本兼治。坚持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部署、同检查,彻底解决“两张皮”问题。对所有人社经办业务进行体检,找问题、补短板。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拿出更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硬招实招,着力构建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向而行,形成合力。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力度;持续深化“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风建设倒逼工作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同时,请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将监督寓于行风建设的全过程。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局党组要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不断激励干部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对发生行风问题的窗口单位及有关人员,在当年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底绩效考核。

(二)清理完善有关制度。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从源头上查找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症结,对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便民高效原则的要及时清理。要加大对人社系统制定政策制度和具体经办过程中涉及行风建设问题的督导力度。

(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每年召开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将“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在全县人社系统推开。年中工作会和年底工作会要对行风问题进行再次强调和专项布置,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上报的汇报材料中,行风建设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地明察暗访,及时印发情况通报,对部分问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避免引发舆论炒作。每年集中安排明察暗访次数不少于3次。局党组成员及有关业务股室、局属单位在下乡开展工作中,要将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五)畅通举报渠道。县人社局在门户网站开辟行风问题举报专区,鼓励实名举报,同时各乡镇要在乡镇驻地设立举报信箱。对于县本级收集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流分办,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由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查处。

(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办事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要求开具奇葩证明、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办理结果严重偏颇失实等问题,坚决查处突破大众认知和群众心理底线的问题,通过系统信息、门户网站、两报专栏等渠道对负面典型进行实名曝光。

(七)建立约谈制度。对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由领导小组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问题的,责成有关乡镇、股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八)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告横幅、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公示;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加强舆情引导

(九)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数据共享和数据质量,加大数据比对力度,用信息技术落实风险防控,对各类欺诈行为“堵后门、断后路”。规范统一人社服务窗口的范围标准和统计口径,进一步摸清底数。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大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建设力度。

(十)加强人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对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依法严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欺诈案件。对于严重欺诈行为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惩戒。

(十一)加大对基层经办窗口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人社系统评比表彰活动,要适当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加强正向激励。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行风建设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不断加大对系统干部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

(十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将监督人社部行风建设情况作为2018-2020年度工作重点,每年对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至少开展2次专项监督。开展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年度廉政谈话。对反映县本级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严肃查处;对反映人社系统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加大转办督办力度。每年对县本级服务窗口至少进行2次明察暗访,出现严重作风问题的,对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规违纪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要抓紧组织实施。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及时、坚决、全面整治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想全、想细、想到万一,在具体中深入,在深入中具体。承担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具体经办业务的股室、部门要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作出表率。要重新梳理涉及单位、个人的所有业务办理流程和有关手续,该简化的简化,该取消的取消,该叫停的叫停,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要科学评估业务办理时限,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缩短的尽量缩短,不断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庸政懒政等问题的出现。

二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把“100-1=0”的要求落实到行风建设中,以实的理念、实的要求、实的措施、实的效果全面夯实行风建设,绝不搞“大呼隆”“一阵风”。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惩治力度,对落实要求走偏打折、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

三要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认真落实经办机构负责人大厅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完善网络、报刊、微信、微博等舆情监控机制,对于出现的舆情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四要及时报告情况。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类资金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树立人社服务新形象、打造人社服务新品牌。对资金安全和行风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及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要及时总结上报推进行风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对不按要求和通知上报情况汇报的,将对相关责任股室、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行风建设是指行业作风建设,它是由纪委三项工作格局之一的纠风工作演化而来。

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既面向全行业、又突出“重点领域”,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规范行业行为为手段,将行风建设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融入所有卫生与健康政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医疗需求。

2、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发展创新与纠正不正之风并重的原则,不断深化行风建设工作内涵。

3、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纪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所有工作的最前面,为卫生计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服务,预防和及时发现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苗头。

4、坚持奖优罚劣,严格公正。注重发挥评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卫生计生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积极投入到行风建设中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5、坚持改革创新,巩固成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通过行风建设提高和巩固医改成果。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1、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2、不准开单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4、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5、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7、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8、 不准收受回扣9、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根据《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人事考试卫生部门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2年宁夏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8号),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各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 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7日。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所在单位收集考生报考材料(含报名表两份,单位审核并盖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相应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22年1月13日-18日(周六、周日除外)。 2.网上报名选择区直考点的考生,所在单位到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3楼)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各考点具体确认地点为: (1)区直考点: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3楼),联系电话:、8508806。 (2)银川市医学会(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79号,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联系电话:。 (3)石嘴山市考点: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713室),联系电话:。 (4)吴忠市考点: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14号窗口,联系电话:。 (5)中卫市考点:中卫市行政新区利民街3号,联系电话:。 (6)固原市考点:固原市行政中心2030室,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核 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 (四)网上缴费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4日。现场确认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3月30日-4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二)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区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及网址: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5099131 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8508806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址: 宁夏卫生健康委网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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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资格考试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2、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卫生部 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 职称考试 。

一般来说,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会分笔试和面试进行,医疗行业由于其特殊性,还会考查实践操作技能。医疗卫生系统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医学基础知识:生理、病理、药理、诊断、解剖、生化、生物学等;护理基础知识:护理技术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相应知识。专业科目:医学影像、麻醉学、药剂学等。虽然各地甚至各医院的考试侧重差异很大,但是由卫生局统一命题,专业必修课、主干课,仍然是最多、最常见的一种考查内容。下面我们将就这种情况详细说说各专业都“考什么”。(一)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的命题方式一般是医学基础知识+临床课。医学基础知识中又以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这几科为重点。临床课即内、外、妇、儿。又根据用人科室的不同略有侧重。这就要求考生们要仔细研读职位表,明确自己报考的职位。此外急诊科学和传染病学因是临床中经常需面对的问题,故也为考查的重点。近年来,医患关系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故对于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法律法规的考查也越来越受到命题者的青睐。(二)中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的命题,各地差异很大。有些地区只考四门基础课,即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有些地区会侧重考查临床课,即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儿科学和中医妇科学,甚至还会涉及针灸和四大经典。但总的来说,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这五门课是重中之重。如果在您不了解当地考情的情况下,建议您着重复习这五门课,同时兼顾其他。中公医考专家们温馨提醒广大考生尽量充分备考,全面掌握考试内容,以免遗漏任何一个科目而影响我们的整体成绩。(三)护理学专业纵观各省、市、县事业单位历年的考试真题,虽然考察的内容侧重点不同,但却是有规律可循的,大体可以总结为两点:第一,《基础护理学》占有绝对重要的位置。无论考核的内容是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还是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基础护理学》这门科目所占的分值相对来说都比较多。尤其是基本护理操作、护理诊断和护理措施,几乎穿插于其它四门科目各个系统疾病中,可以说《基础护理学》除了是其他科目的基石外,还在护理学中起到了一个穿针引线的作用。第二,考察的内容注重临床实践,考核的疾病基本上都是临床常见的疾病。所以,虽然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同学大多都是毕业有些年份了,但是由于在临床中都曾在各个科室转过,所以,在这方面还是比较占优势的。(四)药学专业药学专业(药剂科)的考试,各地区的考情差异更大。绝大多数地区的公告中通常只说明考试范围是“相关专业知识”。那么药学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包括哪些呢?其实,大家只要回忆一下大学时期学习的重要专业课,就能对考试范围有一个大体的把握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药事管理学这门课程,很多人在学生时期没有作为重点学习过,但是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出现的可能性比较大,考生在复习时需要格外关注。(五)医技专业医技专业如影像、检验之类,专业性比较强,所有考查大家所学的专业的课的可能性大。同时需要恭喜该专业的考生们,因为医技专业的人才相对缺乏,往往这些专业的录用率较高。“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第一步,我们明确了医疗卫生考试“考什么?”,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卫生考试盖章人事部门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生资格考试成绩单可以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盖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是从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资格,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考试人事单位盖章是卫生站的公章可以的。卫生专业技术考试一般来说,只要是卫生局认可的医疗机构盖章即可。卫生资格考试全称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特指卫生系统初级和中级职称考试。

① 想问一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有哪些章是要自己去盖的 如果你是单位统一的你不用自己去盖,直接把表打出来交给单位就行,如果需要自己去现场确认的就第一个需要盖,一般是盖单位的公章 ② 护士资格证报名申请表盖哪个医院的章,工作情况就填哪个医院是吗 具体以当地审核部门要求为准,有在医院工作的一般直接打印后交给医院就可以了,需要怎么盖章医院会去弄的 ③ 考初级药师申报表要盖几个章 具体咨询你那边的审核部门,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样,我们以前是下面的这个章要区卫生局盖章,今年卫生局又说要单位盖章,报名的工作单位我们是要求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必须有你报名的专业才可以 ④ 护士资格考试补考报名申请表要盖什么公章 护士资格复考试补考报名申制请表需要盖单位公章吧. 护师补考要交资料: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X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⑤ 护师考试申报表盖章档案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不在一个地方,是要盖单位的章还是档案所在地的章 护师考试申报表盖章档案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不在一个地方,是要盖单位的 ⑥ 护士资格证报名表需要盖什么章啊 护士资格证报名需要盖报考名所在单位章。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单位的专,一种是没有单位的。 有单位的报考属者,护理人员若是在医院,诊所等工作者,或者是其他的单位工作者,需要盖所在单位的章以示单位同意报名者报名参加护士资格的考试。 没有单位的报考者,可以到当地的人才交流市场寄存档案,然后让人才交流市场帮助盖章。或者是可以找相关的医院愿意帮助盖章的,只需要让医院帮助盖章就可以了。这个没有什么硬性的要求。 ⑦ 护士资格证报名表需要盖什么章 护士资格证报名需要盖报考名所在单位章。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单位的,一种是没有单位的。 有单位的报考者,护理人员若是在医院,诊所等工作者,或者是其他的单位工作者,需要盖所在单位的章以示单位同意报名者报名参加护士资格的考试。 没有单位的报考者,可以到当地的人才交流市场寄存档案,然后让人才交流市场帮助盖章。或者是可以找相关的医院愿意帮助盖章的,只需要让医院帮助盖章就可以了。这个没有什么硬性的要求。 ⑧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三个章怎么盖是否都盖 拿着申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在单位意见那里盖章就行了,供现场确认时用。其他需要盖章的地方不用管,会有审核部门给你盖的。 ⑨ 请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区县盖的章可以在中心考吗 拿着申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在单位意见那里盖章就行了,供现场确认时用。其他需要盖章的地方不用管,会有审核部门给你盖的。

卫健部门人事考试官网

卫生类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需要到各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委员会或者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一般会在当地的招考信息网站或者人事考试中心的官网上公布,也可以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卫生计生委员会了解相关信息。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卫生类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报名人员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的工作岗位,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的要求可以通过当地招考信息网站或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工作人员补充到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报考230411、230424岗位的,开考比例按男、女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分别排序。(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9:00-12:00,13:30-17:00)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联系电话、7205772),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9:00-12:00,13:30-17: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报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审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七)若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额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7202319中共青川县委党校:7202485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7208975青川县农业农村局:7202731青川县林业局:7202692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07700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7205657青川县民政局:7202527青川县教育局:7202150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7205772(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3年3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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