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考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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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考务建议

人事考试考务建议

京人考发〔2022〕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7〕1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 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一科”和“免二科”3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报考。

考试设置《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

三、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3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符合上述(一)第5款、第6款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

(三)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

(四)报名条件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上述(一)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3.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 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三)《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北京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1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 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8日。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 网上缴费时间 为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 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六、 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一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可于2022年12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9〕1180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2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本人考试前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为准。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考试报名流程图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7〕58号),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职鉴〔2021〕27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置《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三)《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1年9月9日至9月15日,建议提前24小时完成新用户注册。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9月21日),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人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四)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2日至11月7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考生可于2022年1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7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考试报名流程图

附件:2.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建议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经济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初级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中级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高级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2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考试时间

1.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2.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三)答题要求

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对于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备用。

3.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4.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考场设置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在省直和各市 (不含大连市,大连市单独设置考区) 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市)组织考试;选择各市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1.高级考试

2.初、中级考试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 ,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不含大连市)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拟选择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在报考省份中可直接选择“大连市”,具体事宜请咨询大连市人事考试部门。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 因疫情防控要求,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线上提交的材料:

1)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八)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调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81号)文件的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科,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四)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考务管理

略。

十、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监考建议

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报名时间定在2023年7月9日9:00—7月19日18:00,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详情如下。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青海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9时-2023年7月19日18时,参加青海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考前准备,详情如下: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1.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2.考生在进入笔试现场时,如发现体温超过℃,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3.考生“信康码”非绿码的,且不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5.知识点须及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相关情况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护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如果发现考生症状可疑,应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6.当次考试结束后,卫生健康部门须对所有在隔离考场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进行诊断,有条件可进行核酸检测,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7.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单独做好装袋、密封、存放工作。监考人员要做好考场异常情况记录。8.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隔离考场具体考试人数、安全距离等防护要求,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执行。9.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形,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并做好相关报告备案工作。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据悉,录用公务员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试题答案、为他人实行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我省“省考”笔试4月23日举行,省人事考试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应试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持诚信考试,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同时,省人社厅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为0791-12333、;举报邮箱为。

集团人事考试建议

中大科教为你解答:人力资源要考的证书:分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报考条件:一、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二、三级企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四、一级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同上。(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同上。

一、抓制度,抓规范,夯实人事考试公平正义的根基制度是公平的根本保证。要完善人事考试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打好人事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首先,要牢固树立人事考试公平正义的理念,抓好制度建设。要整合各种考试资源,加强科学运筹,不断进行考试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报名、考试实施、违纪必究等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其次,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考试管理的各项规范。做到每个岗位有职责,每个环节有程序,每项操作有规范。为此,我们相继编印了《人事考试程序与规范》、《人事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实用手册》和《面试考官实用手册》并付诸实施,初步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运作严谨的涉考工作制度与规范,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在此基础上,要乘势而上,抓住机遇,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分析新形势下人事考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规范各项制度,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制定更加详细科学的工作程序和规范,不断加强人事考试内部管理的制度化、业务操作程序化、考试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解决制度和实施上的漏洞,逐步实现无缝隙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抓管理,抓落实,确保人事考试公平正义再好的制度与规范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只有加大执行力,落实到位,才能确保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一是要落实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下面是给你的一些建议,你可以看下的。 面试在求职活动过程中,对于求职者而言,可说是压力最大的一个阶段,因为能否成功地达成就职,全靠这临门一脚。因此,想要在面试中成为胜利的佼佼者的话,唯有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机会。1.面试前应准备事项总公司概况:总公司所在地、规模、在全球的活动概况等最好事先有概略性的了解,如无法得到书面资料,也要设法从该公司或其同业中获得情报。在国内的活动:包括总公司在国内设立分公司的时间、在国内业绩的表现、活动的规模,以及今后预定推展的业务等,若能得到业界的评价更好!态度:从打电话询问开始,公司即开始考核求职者的表现,因此,以良好的态度询问可望予人留下较佳的印象。整体造型:和应徵其他公司并无不同,男性领带不宜太花俏,女性以柔性套装为宜。2.自我介绍内容强调应徵的动机及想应徵的职种,加上一些简单的个人侧面描写,作简洁的自我介绍。叙述个人出生、学历背景及工作经历等,则显得有些多余。面试前最好收集相关情报,自我介绍时才能胸有成竹,切合主题,并掌握几个具体要点如:人脉关系、兴趣等,均是有助于对方了解自己的内容。3.工作经历介绍从最近的一份工作谈起,主要内容最好和应徵工作有关,提出最有利于新工作的职务经历。最好也能说明曾担任何种职务、实际成绩、业绩等,以及自己的工作对原来公司的影响,凡和此次应徵不相关的内容,则务必避免提及。4.凸显与专业能力相关的资格考试资料或专业执照最好和应徵职务有直接关连,不但可证明自己在这一方面的努力,也表示具有这个潜能。描述可针对过去的工作表现以展现个人专业能力。先了解自身能力之后,在面试时才能侃侃而谈。5.明确表达应徵动机:“觉得贵公司很有潜力”、“自觉和贵公司的风格很吻合”等均过于笼统不足采用,应该实际而具体地提出公司发展潜力与个人欣赏公司风格的地方,华丽空泛的形容词反而弄巧成拙,表达自己的工作热忱才是上策。6.个人工作意愿:外商公司在进行面试时,多半会详细告知与工作相关的细节,并从问题中了解面试者的工作态度,因此,充分表达自己的工作意愿很重要。7.薪资问题:外商多半采年俸制及业绩奖金制,除了解实际薪水内容外,包括业绩奖金架构也可以问清楚。8.和直属上司面谈:外商公司面试时,通常会让直属上司参与,求职者可以针对工作内容作更详细的了解,并把握与之互动的机会。9.辞职的理由可针对原来公司的情况做实际的陈述,但涉及个人的部分需客观、谨慎处理,与其一味地对原来的公司做出负面评价,不如说明“想到像贵公司这样的环境工作”等较积极的理由,以表达个人工作的诚意。10.回答时事问题:有些外商公司可能针对某些工商时事问题询问应试者,不只是想了解应试者对时事问题的常识,并从中分析应试者的意见及观念,面对这类问题不只须对时事做一番解说,最好能在结论时加上自己的观点。更多人才信息,招聘,面试技巧尽在 黄山人才网:

有朋友近期在咨询我人力资源管理师要怎么报考?结果自己对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点都不了解,那么今天我就抽空详细讲解一下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报考流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

考取人力资源资格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报名:考生需要登录各类人力资源资格证考试官方网站或者人力资源专业协会官方网站,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然后选择考试类型和地点,并提交申请。

2、学习备考:考生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大纲中的相关知识点,参加模拟考试和考前辅导班,提高自己的备考水平。

3、考试:考生需要按照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带好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具,按照考试要求完成试卷,然后等待考试成绩公布。

4、获得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通过考试官方网站或人力资源专业协会领取相应的证书,或者在考试后等待证书邮寄到指定地址。

具体考人力资源资格证的方法和步骤因证书类型、地区和时间等因素而异,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仔细阅读相关的考试通知和考试指南,遵守考试规则和要求。同时,备考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教育人事考试建议

你现在还不能报考,报考条件一般会是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能毕业了就可以报考了。现在可以备考,建议你买一些往年真题去做一做,了解往年考题形式。汉语言文学专业,你拿的是语文教师资格证吗?是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你还可以买“小学语文知识大全,初中语文知识大全,高中语文知识大全”来进行专业科备考。平时多搜索一些优质课,公开课视频,看看优秀老师是怎么上课的,对面试有很大帮助。

一、抓制度,抓规范,夯实人事考试公平正义的根基制度是公平的根本保证。要完善人事考试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打好人事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首先,要牢固树立人事考试公平正义的理念,抓好制度建设。要整合各种考试资源,加强科学运筹,不断进行考试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报名、考试实施、违纪必究等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其次,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考试管理的各项规范。做到每个岗位有职责,每个环节有程序,每项操作有规范。为此,我们相继编印了《人事考试程序与规范》、《人事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实用手册》和《面试考官实用手册》并付诸实施,初步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运作严谨的涉考工作制度与规范,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在此基础上,要乘势而上,抓住机遇,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分析新形势下人事考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规范各项制度,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制定更加详细科学的工作程序和规范,不断加强人事考试内部管理的制度化、业务操作程序化、考试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解决制度和实施上的漏洞,逐步实现无缝隙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抓管理,抓落实,确保人事考试公平正义再好的制度与规范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只有加大执行力,落实到位,才能确保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一是要落实

教育学和心理学! 人事局有专门的资料卖! 我记得是有问答题,选择填空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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