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上海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11月份已经来到了,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工作已经在火热筹备中了,为了方便大家备考,小编特意将大家在高顿公考私信留言的问题做了相应的整理与调查,比如说“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报考网站是哪个”等等,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根据小编调查了解,2023年上海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预计会在11月发布,大家在这段时间可以多多注意一下官网的最新消息。2023上海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官方下载网址是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报考网站是哪个
在上海人事考试中心里还有上海公务员的考试信息、其他证书资格考试报名、相关的考试政策规定、最新考试公告,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算机及外语考试,也可以进入准考证打印、公示公告浏览等。
上海市历年报考时间:
2022年:2021年11月5日至11日;
2021年:2020年11月6日至12日;
2020年:2019年11月6日至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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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执法职位”的考生可在此类别中直接选择5个志愿;报考“市场监管执法职位”的考生可在此类别中同时填报3个职位志愿,并按照职位志愿顺序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填报的志愿审核未通过,考生可进行补报,但最终通过的职位志愿不得超过3个。
2023年上海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预计为2-3月,缴费时间预计也为2-3月,考试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报名,考试时间预计为6月。但是目前,只有陕西和江苏,湖北省、北京市、辽宁省、山西省、安徽省、云南省8地明确发布了2023年二建考试时间。
上图是前几年的考试时间,可参考推算。上海2023年二建考试科目一共三门,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以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人事考试网报考。
上海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确认上海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事项,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和下载。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2年7月29日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机考)。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1月12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3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0:00-8月1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名系统中为“地市”选项)。全市设市中心考区(含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和黄浦)和浦东、宝山、闵行、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考区,考场一般安排在相应考区考点,如遇报名人数超过该考区限额,将统筹调整安排。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报名点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五)缴费确认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六)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8日10:00-11月11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四)考生须知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生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不得携带任何其他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和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2、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3、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4、考试过程中,考生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五)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六)证书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原文链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上海人事考试网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入口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入口网址是,考生需要报考各种职业资格证书都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报名。中国人事考试网主要可以报名的考试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普通专升本统招专升本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河南省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3日-4月10日。
详情查看: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海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3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23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青海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附件: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务员局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已经在2月25日到2月26日顺利举行,笔试结束后不久就是成绩查询的时间,在成绩查询之前,我们需要知道甘肃省考2023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快来跟着高顿公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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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笔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天数
2023 2023年2月25日、26日3月底前--
2022 2022年7月9日、10日7月25日15天
2021 2021年3月27日4月26日30天
2020 2020年8月22日2020年9月7日16天
2019 2019年9月7日2019年10月10日33天
2018 2018年4月21日5月30日38天
2023甘肃省成绩查询网址: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2023甘肃省成绩时间预计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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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甘肃省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招录单位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本人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公务员考试资料领取
上海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具体取决于你要报考的是哪种编制。各地区的编制考试,都有各自的官方网站,可以在当地招聘考试网站上查询。例如:- 北京市: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上海市: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网- 深圳市: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成都市: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网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编制的考试时间和要求也不一样,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须知。
2023年上海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预计为2-3月,缴费时间预计也为2-3月,考试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报名,考试时间预计为6月。但是目前,只有陕西和江苏,湖北省、北京市、辽宁省、山西省、安徽省、云南省8地明确发布了2023年二建考试时间。
上图是前几年的考试时间,可参考推算。上海2023年二建考试科目一共三门,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以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人事考试网报考。
上海市政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可以查看上海外聘书记员的报名信息,参加外聘书记员考试的考生需要提前报名并登记考试,具体报名程序和考试时间请以官方公告为准。上海市政府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可以查看上海外聘书记员的报名信息,参加外聘书记员考试的考生需要提前报名并登记考试,具体报名程序和考试时间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2023年上海二建考试时间为6月3、4号,报名时间一般是考试前的1-2个月,预计2023年上海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在2023年的3月份。
2023年上海二建考试报名时间
2023上海二建报名日期:2023年上海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时间预计为2-3月,缴费时间预计也为2-3月,考试时间预计为6月。
上海二级建造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人事考试网报考。
2023年上海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2023年上海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3-4号。
2023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2023上海二级建造师考试怎么报考
上海2023年二建考试在上海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考。报考人员登录上海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二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建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缴费。
上海二建考试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完成即为二建考试报名结束。
浙江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浙江省省考报名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一般都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以及当地的人才信息网上公布,有关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及报名信息还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需等2015浙江省考公告发布后才能确定。2015浙江省公务员考试预计将在2015年2月进行报名,请您耐心等待。建议您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以便第一时间了解2015年浙江省考报名时间相关信息:
现提供历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供大家参考!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4年2月7日0时-2月12日17时
2013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
2012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1日-12月27日
更多信息请咨询浙江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查询笔试成绩的通知 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于近日结束,3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或拨打12580电话(免信息费)进行成绩查询。 报考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可登陆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 )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专业(职位)的排名。 报考全省各级机关紧缺职位公务员的人员,可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 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可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本人的笔试成绩通知书。 为确保笔试阅卷工作公正科学,今年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继续采取计算机无纸化技术,笔试成绩全部均由计算机自动合成,准确无误。因此,报考人员不再查对成绩。 经研究,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及紧缺职位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两个科目总分95分。 面向少数民族人员招考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两个科目总分90分。 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门科目总分90分。 4月7日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进入各个专业(职位)面试的人员名单、成绩及在本职位(专业)排名,向进入面试的人员邮寄《面试通知》,并公布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场次。 省级机关、省属单位和各市(除宁波外)及所辖县(市、区)的面试时间为4月18至19日,宁波市及所辖县(市、区)的面试时间为4月11至12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 江 省 人 事 厅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导读】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确定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开始日期为:2020年8月8日9:00—8月17日17:00,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等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8日至17日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考后复核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8日至17日
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至23日
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
关于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院(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24日至2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2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设考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六)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以及报考条件相关说明见附件1。
(七)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可报考全科;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可报2个科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
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专学历报考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对历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省直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5号),制发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注: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科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顺延至2021年有效。
四、报考事项
请报考人员于8月8日至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
第一步:注册和上传照片。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早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第二步: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认真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报名点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或“免二科”;中专学历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
第三步:签署承诺书。在完成信息填报后,再签署提交由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第四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再次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选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照片或证书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和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第五步:网上交纳考试费。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后,可直接按以上第二至第五步报考流程,完成报名和交费。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对于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核验的中专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遇到其他无法在网上核验的学历学位),请报考人员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并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3、对于身份信息无法网上核验(注册)的,需联系我院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
(三)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等在网上核验(注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报名。
2、报名时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填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单位与地址)、选错报考信息(如选错级别、专业、科目、考区)、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包括省部属单位人员)只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4、特别提示:根据告知承诺制精神,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审查与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复核未通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无效。考后复核,只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在后续的证书制发、注册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中,发现考生所承诺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9日至23日登录报名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0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考生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可携带卷(削)笔刀、普通计时钟表。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其他电子设备(有收发、拍摄、存储录放功能)、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
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诚信参考,同时要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八、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
(一)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
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复核。其中,对少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由承担复核(审核)任务的相关单位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及反映相关情况的电话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10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期满还未查实的,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照常进行,但在任何时候(如发证、注册、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查实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免试条件、不实承诺的,将依据“承诺制”规定,作出合格成绩或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九、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平稳。“资格考试考生配合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考务部门(考点单位)要针对考生配合防疫须知,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复核(审核)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须现场审核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
(三)要做好服务保障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目前2020年浙江执业药师报考正在火热进行中,有意向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报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