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汉硚口区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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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是一个重要的服务网站,可以帮助考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本文将介绍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的功能、流程、注意事项,以及查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1、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功能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是一个专门为中国人事考试考生提供查询服务的网站,可以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2、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流程首先,考生需要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然后在首页选择“成绩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3、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注意事项(1)考生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时,需要使用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以确保查询的准确性。(2)查询时,需要考生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考生需要核实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以确保查询准确无误。(3)考生在查询成绩时,需要确保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是准确的,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4、查询中可能遇到的问题(1)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可能会遇到系统报错,此时应该重新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确保查询的准确性。(2)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可能会遇到系统慢的情况,此时应该耐心等待,并确保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是准确的,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结论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是一个重要的服务网站,可以帮助考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在查询过程中,考生需要确保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是正确的,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另外,考生还需要耐心等待,以确保查询的准确性。通过上述介绍,希望大家能够更好地利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服务,从而获得更好的查询结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北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官网是什么?中级经济师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符合经济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湖北2022年中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下文为大家介绍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及报名条件信息。一、报名入口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二、报名时间全国各地报名时间请查看>>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二、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中级经济师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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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各报名点联系方式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武汉市财政局 政务公开服务大厅 85746965 汉口香港路11号 江岸区财政局会计科 82800075 南京路73号 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 85792353 新华下路特8号 硚口区财政局会计科 83787109 中山大道51号(东侧) 汉阳区财政局会计科 84468574 芳草路特1号(区政府大楼内) 武昌区财政局会计科 88077270 中南财大首义校区29号楼 青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68865233 青山区青翠苑2号政务中心3楼 洪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87406820 洪山区财政局(东湖财会培训中心) 东西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83898406 东西湖区二雅路399号 江夏区财政局会计科 81363172 江夏区沙羡街体育馆背后(会计学会) 蔡甸区财政局会计科 69845647 蔡甸大道南侧 汉南区财政局会计科 84852246 纱帽正街72号 黄陂区财政局会计科 61001380 黄陂大道307号 新洲区财政局会计科 86925826 齐安大道381号 东湖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67880163 珞瑜路546号 沌口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84899537 管委会沌阳大厦712室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武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149人。具体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全区拟招聘社区干事149人。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2、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3、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其中:在我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一年以上的考生(即2022年3月1日及以前进入我区公益性岗位且必须为2022年9月湖北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硚口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户籍原则上可放宽;4、不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但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硚口区居住并能提供户名为本人、配偶和本人子女及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5、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一年以上或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时间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及以前注册)且服务区域为硚口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以湖北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记载为依据,街道社区志愿服务人员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截图为依据)的报考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岁(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信网证明);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含2023届毕业生);6、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被原单位开除或除名的人员;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程序及方式(一)发布招聘公告2月27日在硚口区信息网()发布《2023年硚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公开》,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信息查询。(二)报名考生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硚口户籍考生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和加分相关证明等资料,到区人力资源局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比例的2: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2:1比例,则依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3月7、8、9日等3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00报名地点:硚口区人力资源局(建设大道142号)三楼会议室(三)笔试1、笔试注意事项。考生须知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将于3月16日在硚口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第5天下午在硚口信息网()上公布。2、笔试成绩加分情况。一是在我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二是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三是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时间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及以前注册)且服务区域为硚口区的考生,志愿服务时长累积40小时笔试成绩加1分,最多可以加3分。三项不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且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突破100分。(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武汉市硚口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 二、网报时间和对象区分 今年春季分两次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和针对对象如下: 6月1日-6月6日为系统维护时间,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学历标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注意:第二次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4月29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书,选择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武汉市硚口区),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①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②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前提是高校在4月12日前向市教育局申请开通该校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本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地点 ??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三)集中受理。我区第一批现场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5月25日、第二批现场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6月29日。我区向市教育局报送高中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市教育局集中受理第一批次各区、各高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16日,集中受理第二批次各区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8日。 (四)审核认定。我区及市教育局自集中受理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公示、审核认定 (五)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由我区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寄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我区确认点现场领取。高中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地点届时见市教育局网站及认定公示中的说明。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在汉高校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市教育局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需要组织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高校,请在4月12日前向我局发函申请开通现场确认点(申请函模板请在工作群群文件中下载),并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工作。高校逾期未申请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的,市教育局不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二)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书。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认定申请表》,若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会影响审批后的《认定申请表》生成。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申请人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书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通过浏览器打印功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使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的表。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通过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7.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8.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通过及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无需提交。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10.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在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1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申请人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的,除按注意事项(三)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教育学、心理学必修课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人人事档案里复印),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五)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书》替代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发函对接辖区公安机关进行背景核查;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高校结合学生在校表现,集体出具一份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手写签名。《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及资料袋封面见附件3。 (八)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访问网址:,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处理。若遇网络堵塞,也可在系统开放日的维护时段(17:00~24:00)尝试错峰网报。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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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主要辅助民警开展警务工作,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日常有夜班执勤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志愿参加警务辅助工作,能在武汉市长期工作。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纪律性和保密性意识强,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志愿参加辅警工作。4、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未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未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未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退役士兵、警校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7、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和传染性疾病,体能、心理素质好,身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以上。8、目前与其他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三、招聘办法(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2、报名地点: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辅警管理办公室。(武汉市硚口区长安路19号)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持《硚口分局辅警报名表》(附件1,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完整)、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现场报名。(退役军人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查合格的人员予以登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进行。(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者持体检通知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四、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1个月(2800元/月);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财政保障经费辅警每人每年6万元(含“五险一金”、工作餐、统一配发服装)。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2023年2月21日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辅警报名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武汉人事考试网,有报名事宜。
根据《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后,因审查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额时,在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报考省公安厅专业技术职位(公安宣传职位不需再进行资审审查)和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即监所狱医、公安法医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省公安厅负责。各地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如下: 省公安厅及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职位: 时间:6月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北省公安厅东院(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警务综合大楼南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武汉: 时间:6月5日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古田校区(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古田四路96号); 联系电话:。 十堰: 时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 (十堰市市府路9号); 联系电话:、。 襄阳: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1楼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 联系电话:、。 宜昌: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沿江大道43号,市内乘2路、6路、11路、25路公交车可到); 联系电话:。 荆州: 时间:6月5日上午8:30-12:00; 地点: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联系电话:、。 荆门: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1:30; 地点:荆门市公务员局6楼会议室(东宝区象山四路1号); 联系电话:。 孝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查阅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孝感市人事考试院网站()的相关公告。咨询电话:、转2012。 黄冈: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8楼会议室(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黄冈电大旁); 联系电话:、。 咸宁: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咸宁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18号); 联系电话:、。 恩施: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恩施州公安局院内(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联系电话:、。 天门: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天门市文学泉路39号); 联系电话:、。 神农架林区: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务员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三、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报名网址下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4、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报考职位无要求的不需携带); 6、户口本(报考职位不限制户籍的不需携带);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准备1套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须写委托书)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参加。因场地所限,资格复审现场只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 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公安厅
武汉市硚口区人事考试网
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文件精神,现就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数量和招录对象全省招录名额共1194名。其中,全省基层公安机关1000名;基层法院110名;基层检察院42名;基层司法局(所)42名。具体招录单位、数量、职位(专业)名称、培养学历层次、培养院校等见《湖北省2009年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公告》。部分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本省户籍的退役士兵;其它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见职位公告。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以上(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特警,限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并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报考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限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以上。(二)学历条件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3、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4、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各职位的具体学历要求见职位公告。(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上述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定向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回避情形的职位。三、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09年7月18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09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公告》。(以下简称《职位公告》),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在2009年7月18日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职位公告》。(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7月25日8:00至2009年8月2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2、审查报考资格。各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条件组织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8月4日18: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核通过。报名期间,各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各地各招录部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报考全省基层公安机关的人员,须于2009年7月 28日-7月29日(每日8:30-16: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警体馆),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7月26日至8月4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7月26日8:00至8月2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2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8月7日9:00至 8月12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四)准考证发放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教育考试大纲可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笔试时间:8月29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 申 论8月30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 (本科层次)9:00—12:00 专业综合I(法律硕士)14:00—17:00 专业综合II(法律硕士)考试科目、报考类别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科目安排表》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计算与查询: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100 )×50%笔试的成绩可于2009年9月中旬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视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进行公布。(二)面试各招录部门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调剂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时间为2009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前,组织报考资格复审。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用。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运行软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五、体检、考察、面试复试和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定向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六、学生管理与毕业录用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被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七、有关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区在拟定招录计划时,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职位可以限招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央政法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九、本公告由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名单:摘抄一部分准考证号 报考类别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 学科 备注117086317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 萍 女 常青一中 历史 及格113015914 中学教师(毕业生) 张 莹 女 黄陂区 政治 及格104012208 中学教师(毕业生) 谢 娟 女 硚口区 政治 及格110015912 中学教师(毕业生) 江 云 女 汉南区 政治 及格102012122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永华 男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7012320 中学教师(毕业生) 姚 富 男 青山区 政治 及格106012301 中学教师(毕业生) 汪 玲 女 武昌区 政治 及格102012104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 帆 女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2012114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明华 男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2012107 中学教师(毕业生) 王丽娟 女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3012126 中学教师(毕业生) 陆 娜 女 江汉区 政治 及格102012119 中学教师(毕业生) 姚 妮 女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4012129 中学教师(毕业生) 周 敏 女 硚口区 政治 及格104012210 中学教师(毕业生) 刘 菲 男 硚口区 政治 及格……………………请考生于2007年4月中旬通过湖北人事信息网(网址:)、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湖北人才网(网址:)查询。……这次武汉市公开招聘教师是与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起的,这是简章:2007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将组织省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报考省直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07年1月27—28日8:30~16:30。2、报名地点武汉体育学院室内田径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考生可乘521、536、540、583、703、728、518、549、593、15路公交车在“马家庄”站下即到)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省直各招考单位,统一集中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每个单位一个摊位,并安排2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通过后,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依据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凭缴费收据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减免报名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凭省人事厅开具的《减免费用通知单》(现场办理)办理报名手续。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1、报考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2、报考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贴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单位代码、岗位代码、级别代码、专业代码要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A4幅面)可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湖北人才网(网址:)下载。3、相关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请提前做好准备。4、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6、报考人员需另准备1寸免冠照片1张(与《应聘人员登记表》上所贴照片同底),报名时交报名处登记确认。7、农村特困家庭及城镇低保家庭的考生,持家庭所在县(市)扶贫办(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社区低保证明(原件),可全额减免考试费用。8、考生请于考前三天到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地址: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522、606路公汽终点站)领取准考证。9、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五、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 1、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考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考生参加公共科目考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水平能力测试。2、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另外增加专业科目考试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二)笔试时间、地点1、公共科目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笔试时间为:2007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六、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划定笔试合格线,请考生于2007年4月中旬通过湖北人事信息网(网址:)、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湖北人才网(网址:)查询。七、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10%)计算。八、面试、考核、体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省人事厅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考核、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考核、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九、聘用备案各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并在一定场所进行公示后,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报省人事厅备案。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根据《湖北省2012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后,因审查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额时,在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报考省公安厅专业技术职位(公安宣传职位不需再进行资审审查)和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即监所狱医、公安法医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由省公安厅负责。各地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如下: 省公安厅及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职位: 时间:6月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北省公安厅东院(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警务综合大楼南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武汉: 时间:6月5日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古田校区(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古田四路96号); 联系电话:。 十堰: 时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 (十堰市市府路9号); 联系电话:、。 襄阳: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1楼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 联系电话:、。 宜昌: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沿江大道43号,市内乘2路、6路、11路、25路公交车可到); 联系电话:。 荆州: 时间:6月5日上午8:30-12:00; 地点: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联系电话:、。 荆门: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1:30; 地点:荆门市公务员局6楼会议室(东宝区象山四路1号); 联系电话:。 孝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查阅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孝感市人事考试院网站()的相关公告。咨询电话:、转2012。 黄冈: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8楼会议室(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黄冈电大旁); 联系电话:、。 咸宁: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咸宁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18号); 联系电话:、。 恩施: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恩施州公安局院内(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联系电话:、。 天门: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天门市文学泉路39号); 联系电话:、。 神农架林区: 时间:6月4日-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务员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三、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报名网址下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4、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的相关证明;报考职位无要求的不需携带); 6、户口本(报考职位不限制户籍的不需携带);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准备1套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须写委托书)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参加。因场地所限,资格复审现场只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 湖北省2012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湖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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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武汉电大可以携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的学习中心去报考,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三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国家开放 大学的前身也就是以前的电大,属于网络远程教育,更具体的讲可以定义为开放性教育,平时在网上学习课程完成学习任务,拿到学分,参加线下的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习任务达标完成之后,就能申请毕业了,学制是统一的年,学信网可查学历,国际承认的,又称之为:国际绿卡。 2023年春季招生报名已经开始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每年都有两次报名机会,春季一次,秋季一次,国家开放 大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文凭国家承认。 武汉电大怎么报名,学习中心直接录取,三月份批次指标基本报完,现在还有少量加塞名额,可稳上春季学籍,预计20号终止补录。还想赶这批的抓紧了! 一、武汉电大怎么报名 1、可以到报读的电大院校现场报名。 2、可以选择电大授权的正规学习中心报考。可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也可以直接线下来报名。 以上2种方式,前1种报名后,学习作业考试均需自己负责完成,没有老师通知和协助,不太适合现在的上班族。建议选择授权学习中心报考,既正规还有服务,全程督学助学,省事省心!顺利毕业不成问题! 我校是学校直属的学习中心 三、报名所需资料及报名流程 1、报名资料:二寸蓝底电子证件照,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电子档,报名表 2、报名流程:确定报考专业-提交电子档报名资料-签订协议缴费-报名资料进机注册 四、学业详情介绍 1、入学:免入学考试,报名即入学 2、平时学习:网上学习,无需到校 3、期末考试:很简单,考试形式灵活,可线下参考,也可在家电脑考 4、成绩构成:50%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 对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武汉市硚口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 二、网报时间和对象区分 今年春季分两次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和针对对象如下: 6月1日-6月6日为系统维护时间,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学历标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注意:第二次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4月29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书,选择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武汉市硚口区),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①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②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前提是高校在4月12日前向市教育局申请开通该校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本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6月29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地点 ??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13号) ????(三)集中受理。我区第一批现场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5月25日、第二批现场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6月29日。我区向市教育局报送高中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市教育局集中受理第一批次各区、各高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16日,集中受理第二批次各区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8日。 (四)审核认定。我区及市教育局自集中受理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公示、审核认定 (五)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由我区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寄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我区确认点现场领取。高中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地点届时见市教育局网站及认定公示中的说明。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在汉高校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市教育局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需要组织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高校,请在4月12日前向我局发函申请开通现场确认点(申请函模板请在工作群群文件中下载),并按要求报送工作计划、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工作。高校逾期未申请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的,市教育局不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二)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书。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认定申请表》,若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会影响审批后的《认定申请表》生成。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申请人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书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通过浏览器打印功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使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的表。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通过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7.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8.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核验通过及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无需提交。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10.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在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1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申请人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的,除按注意事项(三)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教育学、心理学必修课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人人事档案里复印),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五)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书》替代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发函对接辖区公安机关进行背景核查;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高校结合学生在校表现,集体出具一份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手写签名。《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及资料袋封面见附件3。 (八)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访问网址:,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处理。若遇网络堵塞,也可在系统开放日的维护时段(17:00~24:00)尝试错峰网报。 武汉市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19日
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文件精神,现就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数量和招录对象全省招录名额共1194名。其中,全省基层公安机关1000名;基层法院110名;基层检察院42名;基层司法局(所)42名。具体招录单位、数量、职位(专业)名称、培养学历层次、培养院校等见《湖北省2009年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公告》。部分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本省户籍的退役士兵;其它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至1991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见职位公告。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以上(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特警,限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并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报考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限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以上。(二)学历条件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3、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4、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各职位的具体学历要求见职位公告。(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上述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定向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回避情形的职位。三、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09年7月18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09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公告》。(以下简称《职位公告》),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在2009年7月18日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职位公告》。(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7月25日8:00至2009年8月2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2、审查报考资格。各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条件组织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8月4日18: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核通过。报名期间,各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各地各招录部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报考全省基层公安机关的人员,须于2009年7月 28日-7月29日(每日8:30-16: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警体馆),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7月26日至8月4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7月26日8:00至8月2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2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8月7日9:00至 8月12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四)准考证发放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教育考试大纲可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笔试时间:8月29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 申 论8月30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 (本科层次)9:00—12:00 专业综合I(法律硕士)14:00—17:00 专业综合II(法律硕士)考试科目、报考类别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科目安排表》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计算与查询: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教育考试总分/100 )×50%笔试的成绩可于2009年9月中旬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视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进行公布。(二)面试各招录部门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调剂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时间为2009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前,组织报考资格复审。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用。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运行软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五、体检、考察、面试复试和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定向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六、学生管理与毕业录用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被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七、有关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区在拟定招录计划时,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职位可以限招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央政法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九、本公告由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