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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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级别为“增报专业” )。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五)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11月19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观题科目,考生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 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⑤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为准。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1.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2.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3.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我们对2022年5月需要补办(更换)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了收集核查。现将补办(更换)证书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会计、审计和房地产估价师不在公示范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对以上人员有不同意见,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反映。 2022年5月需要补办(更换)的证书资料公示期满后送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待补充办理证书发放至我省后,我们将及时组织发放,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理证书资讯。 联系人:赵x?? 联系电话:029-89530900 附件: 2022年5月补办(更换)国家资格考试证书人员名单
中国人事考试出版社公众号
导读: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考试,有需求的人们自然格外关注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那么,2022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2022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排是怎样的呢?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2022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可知,2022年全国出版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考试时间安排: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三、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报名时间2022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自8月19日起陆续开始报名(各省市报名时间不尽相同),可关注考试动态栏目及时获取考试信息。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的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年当地相关文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2022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排2022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间:10月15日。考试科目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注: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科目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更多热点问题可关注昊学,昊学会定时更新,另外考证考公考研资料推荐大家关注公众号[昊学资料库]获取~考试题型考试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试卷包括单项选择题(题量:30道题,共30分)、多项选择题(题量:35道题,共70分)、综合题(题量:5题,共100分)三种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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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河南省遴选公务员调剂情况的步骤如下:1.打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首页右侧的“新闻动态”栏目。2.进入新闻动态页面后,在页面中部可以找到“河南省2021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相关内容,点击该内容。3.进入公告页面后,在页面中部可以找到“关于2021年度公务员遴选考试中调剂和离退休干部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该内容。4.进入通知页面后,可以查看到河南省公务员遴选考试调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调剂范围、调剂条件等。5.如果需要查询自己是否符合调剂条件或者申请调剂,可以根据通知中的要求进行操作。延伸扩展:在查询遴选公务员调剂情况时,需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调剂条件,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在填写调剂申请时,需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同时,需要关注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调剂相关动态。
可以通过打开微信公众号青海人事考试中心来完成。1、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的账号绑定。2、输入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及身份证号,并在下方填写验证码。3、点击完成绑定,就可以成功绑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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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河南省遴选公务员调剂情况的步骤如下:1.打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首页右侧的“新闻动态”栏目。2.进入新闻动态页面后,在页面中部可以找到“河南省2021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相关内容,点击该内容。3.进入公告页面后,在页面中部可以找到“关于2021年度公务员遴选考试中调剂和离退休干部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该内容。4.进入通知页面后,可以查看到河南省公务员遴选考试调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调剂范围、调剂条件等。5.如果需要查询自己是否符合调剂条件或者申请调剂,可以根据通知中的要求进行操作。延伸扩展:在查询遴选公务员调剂情况时,需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调剂条件,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在填写调剂申请时,需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同时,需要关注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调剂相关动态。
202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尚未确定,但是据官方消息表明,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夏季发布,具体时间将随着考试的进行而及时更新,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定期关注有关信息。此外,考生也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和客服电话等多种渠道获取最新消息。
1、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的“+”按钮,选择“添加朋友”。2、在搜索框中输入“中公人事考试”或者“中公公务员考试”,点击搜索。3、在搜索结果中找到中公人事考试或中公公务员考试的公众号,点击进入。4、在公众号页面中,点击“关注”按钮,即可关注中公人事考试或中公公务员考试的微信公众号。
关于202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目前还没有官方公布。一般来说,考试结束后一至两个月内会公布成绩。具体时间还需等待官方通知。建议您关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者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最新消息。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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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考生应在经济师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此次分享的是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信康码”应用方案。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信康码”应用方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复工复产普及“信用健康码”应用的通知》,结合人事考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数据共享我省成为首批实现“‘健康码’信息跨地区互信互认”和“与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省份之一,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时更新的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可能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县域疫情风险等级数据库,已实现与全国所有省(市、区)的电子健康信息互认共享。二、申领程序考生报名时应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三、“信康码”应用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考生“信康码”核验结果分类做好相关考试安排。1.考生本人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2.“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3.“信康码”非绿码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如何理解青海省常规选调生专项和非专项计划?
答: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是指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常规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称“常规选调生”),分为面向省内高校专项计划选调和省内外高校非专项计划选调两类。
2.当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当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考,但是定向到青海省就业,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考。如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
3.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学校和专业报考?本科生考生能否以双学位、第二学位报考?
答:公告中明确,研究生考生应以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学校和专业报考,本科生考生应以本科就读期间的主修学校和专业报考。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历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4.如何理解“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
答:公告中的“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是指根据《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的地区类别。
5.如何理解“按教育部学制有关规定,能够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答:毕业生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毕业时按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研究生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留级、降级、挂科等个人原因超过教育部规定学制(修业年限)、延期毕业的不纳入选调范围。
6.如何界定“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
答: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一是指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二是指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专项奖学金。
7.如何界定“学生干部经历”?
答:青海省常规选调中的学生干部范围包括在读高校期间的班级班长、副班长,不含其他班级委员,出具由院系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各级团委(团总支)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出具由院(系)及以上团组织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学校、院系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由校团委直接管理的团体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不含一般干事,出具由校团委、院系团委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出具由校团委及以上团组织加盖公章的结业证明材料;
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包括社长、团长、会长、副社长、副团长、副会长等,出具由校团委或校级职能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以上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学年(2学期)以上。含在报名前取得任职资格,毕业前任职满1学年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也可以报考。
8.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级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答:研究生和本科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研究生考生能够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级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不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本科阶段所读高校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层次高校(非民办或独立学院),研究生考生能够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级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9.如何认定考生的出生日期?
答:报考时以考生个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考察审核档案发现存疑的,以组织调查认定结论为准。
10.填写《推荐报名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推荐报名表》根据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自动生成,报名信息填写请按照“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中的填写样表(回复“样表”查看)和报名系统填写说明规范填写。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1.关于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答: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12.考生在推荐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本次常规选调生推荐报名分为个人申请(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即可,下载推荐报名表,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推荐(需院系、学校盖章审核并公示)、网上报名(考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再填写基本信息)三个阶段。
个人申请环节,符合条件的省内外考生均可自愿报名。报考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考生,须同时选择报考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
学校推荐是网上报名的前置程序,考生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报名表》(A4纸彩色双面打印),提交院系党组织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在学院或学校公示即可,可采用校内宣传栏、校园网、班级群等载体公示,公示时间各高校按实际情况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和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或研工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后,在报名网站报名时上传。
选调专业目录请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确定(可关注“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在“动态”栏目中查看)。
考生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推荐、盖章等工作。建议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报名。
13.如何理解“报考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考生,须同时选择报考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
答:考生在预报名系统中选择报考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同时,系统还要求选择报考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主要是报考专项计划选调的考生须参加校内专项选调推荐考试(笔试),后期,经推荐考试未进入专项计划选调推荐名单的考生,则默认参加非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选调,考生不再重复报名,直接打印准考证参考非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选调考试即可。
14.选调职位如何确定?
答:拟选调人选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职位要求,按常规专项计划选调、常规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代码分别公开择岗并组织到位。选调职位在择岗前公布,会给考生一定的考虑时间。
15.“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何确定?
答: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要求填报,尚未取得国家法律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持相关成绩证明可以报考,法考延期的或未举办的持个人书可以报考,须在签约、择岗前出具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16.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答: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公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请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具体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17.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18.面试、笔试地点在哪里?
答:面试、笔试地点均设在西宁,考点具体以准考证提供的地点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校园网通知,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位置。
19.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放弃选调的,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前需做哪些准备?
答:请考生随时关注所在考区的疫情动态和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原文标题:青海省2023年常规选调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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