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暂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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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暂缓的公告

人事考试暂缓的公告

延期了。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是11月12日、13日,截止2022年11月8日,福建,西藏、甘肃、内蒙古地区已经宣布延期考试,福建暂缓了一级造价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延期考试地区的考生需等待具体恢复通知。

目前,福建已经发布公告决定暂停11月12-13日举行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2022年福建一级造价师考试延期的通知:鉴于福州市疫情形势,根据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暂停11月12-13日举行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省住建厅官网“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和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023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26日,公告时间为3月15日。

1、广西自治区和各地市自3月15日起陆续发布公告,启动报名,统一在5月7日笔试,参加全国联考。

2、2023年广西各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于3月15日起在广西人才网及广西人社局陆续公布,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26日。

3、本次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当地人才网或当地人社局,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4、考试方式: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事业单位考试简介:

1、事业单位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的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2、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报名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也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3、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他并不是属于政府机构,而公务员是做为政府机构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医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4、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

中国人事考试网暂缓发证

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并不会突然没有,您可以通过认证平台长期保存您的电子证书,即便在升学、换工作的时候也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并不会突然没有,您可以通过认证平台长期保存您的电子证书,即便在升学、换工作的时候也

证书的领取需要等到考试后6个月左右的时间。一般是在2个月左右会公布成绩。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证书查验,但具体的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还是要登录自己所在地区的人事官网或者人社局查询。

2022年上半年:接收证书数据:2022年8月18日;

2021年上半年:接收证书数据:2021年8月19日;制作证书电子文件:2021年8月20日;开通证书查验:2021年8月20日;下达印制通知:2021年8月20日;证书运抵机构:2021年8月31日。

根据对比可以发现,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办理的时间进度基本上跟2021年上半年差不多,所以证书发放早的地区预计在2022年9月初就可以领取证书了,请大家多留意当地领证书通知。

温馨提示:广东、山东软考电子证书可能8月底就可以打印,请有需要的考生多留意当地相关信息。

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办理进度查看方法: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资格证书”→点击“证书办理进度”→点击“2022”→找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就可以查看到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发放进度了。

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此表的更新时间一般有所延迟,有可能已经发证书了,但这里的表格还没更新,比如说2022年上半年软考证书8月19日可以查询了,但是该表一直没有显示时间,直到8月24日才更新显示。所以从2022年8月底开始,请大家多留意当地发证机构相关通知。

南通人事考试网暂缓准考证打印

延期了。为认真落实江苏省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4月16日的2022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延期举行。具体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告。

人事考试疫情延缓考试报告

广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第三版关于广东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详细的须知内容已整理至如下,广东考生来仔细阅读一下吧!下面是整理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三版)”,供广东考生参考阅读。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东省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8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考点所在城市。

2.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疫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和全国高、低风险区可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严格按照考点所在城市、考点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3.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

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 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三版)》,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2022年的下半年软件水平考试目前已经进入到考前最后一周的倒计时阶段,在目前所剩的考前时间里,各位考生们需要对考前的准备工作做细致的部署安排,考前的防疫工作和准备不到位的话,很有可能会无法参加考试!

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考生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且不存在“防控须知”不得参加考试情况,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广东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中没有要求下载打印考生承诺书,所以只需满足告知承诺制,考生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照片、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温馨提示:由于不是所有地区都发布了考前承诺书,没有找到考前承诺书的考生可以直接咨询当地软考办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以上内容仅代表当时的防疫规定,随着疫情形势变化,防疫要求可能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或准考证上面的说明为准。

二.需要准备的东西

1.健康码、行程码、口罩

这三样基本所有地区都有要求,考试当天要求考生持“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参加考试,所以考生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领当地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口罩需要考生自备,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

2.个人健康承诺书

这个也是大部分地区都有要求,健康承诺书的格式内容每个地区有所差异,同时有些地区要求每科考试前都要提交一份(即高级就要准备3份),“健康承诺书”一般在当地考试疫情防控通知中会提供下载地址。

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很多地区是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些地区是48小时以内,有些地区是72小时,各地区具体要求不同,请考生以当地要求为准。如广东地区要求有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

软考时间安排

通常情况下每年会组织两次考试。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底(第三个周六、周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第二个周六、周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翻译和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和成绩延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2年度在吉林省考区完成报名并缴费的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翻译和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本年度考试的。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退费及成绩延期业务。 三、申请方式 申请退费或办理成绩延期的考生,可向报名时所选择考区考试机构电话申请。申请退费或办理成绩延期业务时,申请人应向报名时选择考区考试机构电话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考试名称等基本信息,各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申请退费或办理成绩延期由本人申请,确保提供相关资料真实准确,经审核认定无误的,考试报名费原渠道全额退回,申请退费考生请关注银账户信息,如因申请人提供基本信息有误无法完成退费或成绩延期的,责任自负。业务办理期间,申请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建造师和社会工作者(中级)考试有通过合格标准科目的,可申请成绩延期至下一考试年度。翻译和经济(高级)考试成绩国家实行非滚动管理,不在成绩延期业务受理范围。已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在退费及成绩延期业务受理范围。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申请退费或成绩延期的,无需重复申请。 附件: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最近的人事考试公告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20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8月5日至8月12日 网上交费:8月5日至8月13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2日至10月15日 成绩查询:2022年1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票据发放:详见准考证 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 报考手册 》。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制规定,履行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五、咨询服务 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报名资格咨询、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报咨询、票据发放) (成绩复核) (考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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