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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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 导语】 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辽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8月31日至9月7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1.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自2021年起中专学历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五)“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方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1月5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三)注册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不允许代为),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⑤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各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市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证书邮寄业务须知 中国邮政 EMS作为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速递服务供应商,考生本人选择允许由 EMS邮寄证书,即同意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选择邮寄证书并认真阅读证书邮寄须知,遵守邮寄原则。若未遵守邮寄原则而造成证书遗失、损毁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邮寄证书(没有选择证书邮寄业务的,依旧以原发放方式执行)。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点击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首页“证书邮寄”后,便可以申请证书邮寄。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且详细准确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与投递员当面开拆邮件验收证书品名、数量无误后签收,他人不得冒领,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他人代领或代签而出现证书遗失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证书邮寄时间为证书发放通知之日起90个工作日,逾期未申请邮寄证书的可在周一或周三上午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2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委托中国邮政 EMS快递服务投递证书业务。证书邮寄费由考生自行支付。邮寄资费按照现行中国邮政速递资费标准执行(福建省内 12元/件,福建省外 20元/件)。证书于每周三邮寄,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的周三邮寄。EMS寄递时限、物流跟踪可于邮寄次日查询福建省考试中心网或者 EMS邮政官网“”、EMS官方微信“福建邮政 EMS”、EMS全国客服电话 11183。因收件人无法联系导致邮件无法投递,证书去向可咨询 (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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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关于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号),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于6月11、12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管理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三、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现在海南工作或在海南居住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对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进行调整。(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条件: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三)其中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四)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报考条件的,均可在我省报考。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四、报名时间和方式(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至29日。(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1.网上报名(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4)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如不接受告知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接受告知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5)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东大厅专技考试窗口。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898-65375001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采用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1)在线核查。考生网上报名后,中国人事考试网将自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费报名,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确认。(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①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⑤撤回申请的;⑥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需要到现场人工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23日至29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楼1007室,电话:65378302)。3.网上缴费(1)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请在4月23日至2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考试收费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3)需要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第一步: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自行下载打印。五、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6月3日-1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四)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七、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考试用书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相关规定,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在相关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需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及联系方式登记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收到资格核查通知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核。(二)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1.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2.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网址:.电子证书下载地址:()?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九、联系方式(一)报名资格咨询电话:6537830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楼1007室)。(二)考试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缴费)/23447342(监督)。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编制17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中心内设考务一部、考务二部、综合信息部、培训开发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省本级人事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考务工作计划、考务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公务员录用考试题库的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资格(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委托的各类考试服务项目及国际代理考试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各类社会化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中心,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
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
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咨询热线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如下:
业务咨询电话:
、84237767
技术咨询电话:
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
如何登陆报考平台:
地址栏中输入,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
点击左上角“网上报名”,打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
4.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填写学历学位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3、注册成功,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至登录页面。
烟台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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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烟台公务员面试地点主要是在烟台市政府机关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市府路3号,也就是烟台市政府办公楼大厅。此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组织公务员招录考试,考试地点也在市政府机关所在地,也就是烟台市政府办公楼大厅。另外,烟台市招聘公务员的考试也定期在全市各地举行,比如招聘公务员的考试一般会在烟台市各区县政府机关所在地举行,比如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烟台市莱山区政府等。
烟台公务员面试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三楼第一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根据公告:面试人选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附件1)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烟台市招生考试院电话号码是,考试院介绍如下:
1、研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教育工作。
2、主管教师和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资格认定,参与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3、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教育交流。
广东人事考试咨询热线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在省直考区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告 为简化报考程序,便于应试人员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我局从2008年9月10日起,省直考区将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和考试合格后的考后资格条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9月10日起,凡在省直考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完成网上支付考务费(具体考试项目见报名文件)。请各考生认真对照相应考试项目报名文件通知要求,按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自行打印报名表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盖章,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务费支付。 二、网上支付系统使用广东银联网关进行交费。采用国际通行的SSL加密技术,对支付数据进行数字加密,确保在线支付安全顺利完成。 报考人员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部分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带有区域性,具体情况咨询卡所在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以银联卡扣款单作为缴费凭据,我局不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慎重填报,缴费确认后(进入国库广东省分库指定帐户),不再办理退考。并请注意: (一)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所持银联卡的使用说明,对照广东银联支付网关银行卡网上支付范围,确定所持卡种类及使用地域。 (二)为确保银行卡使用时信息安全,建议不要在网吧或网络终端安全系数小的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四)避免在银行清算时间段(每晚的24时前后)做支付,以免单边错帐。 (五)在网上点击“支付”前,请记存下网关显示的该笔交易的订单号、系统参考号,便于查询、校对。 (六)考生在网上支付前、后都应在银联首页点击银行卡余额查询,确认网上报名支付扣除情况。 (七)因交易量过大出现短暂时间内不能进入时,请稍后再进入,或更换其他银行卡进入。如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八)网上支付失败时,首先应在银联在线首页点击银行卡余额查询,确认是否扣款。如未扣款,再进行第二次网上支付,直至支付成功;如已扣款,则不要再进行第二次支付,应立即拨打银联热线电话)寻求解决处理办法。如果考生在没有进行余额查询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支付,出现重复扣款,责任自负。 三、考试之前,省直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请考生自行保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通过(滚动考试在有效期限内)的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7天内持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考点进行“资格确认”。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四、网上报名实行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在报名过程中,由于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一)报考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绝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名者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务费网上支付缴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未在本网站公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完成“准考证”的打印,逾期责任自负。 五、准考证的获取。考生须在考试日前20日起至考试日前7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拨打或登陆网站咨询。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广东省考咨询电话:广州:。
2023广东公务员考试招18258人(职位表|职位检索),报名已结束(报名人数统计),打印准考证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入口),2月份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考试时间|考试题库|备考资料)。
广东省考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份左右,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广州、深圳和其他19个地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也可通过登录相关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的考生。
(二)在隔离考场考试: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的非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