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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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招考公告

人事公招教师考试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下半年四川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招聘教师17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2: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科技城新区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2年11月7日)。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5日上午12: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上午12:00。 4.准考证打印: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5.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4日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5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6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2264961。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和《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11月28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创新中心2期5号楼309室,联系电话6334518)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加分申请(申请样本见附件3)、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2年12月2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2年12月9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以及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受疫情影响,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今年下半年的教师公招考试。在公招面试资格审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订立聘用合同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以下材料送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科技城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绵阳科技城新区纪检监察办)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1.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10月27日 2022年下半年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招聘教师17名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中共绵阳科技城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9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区27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特岗教师。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17: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 5.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5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截止2021年5月6日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9:0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水巷48号,316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等)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1年5月2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1年6月15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报考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申请认定机构提供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的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为小学(含小学特殊教育)教育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其它提供小学以上(不含小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同时须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书。 (5)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等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将以下资料交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及考务工作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笔试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 1.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

人事考试招考公告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查询。

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

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

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

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面试的组织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一)体检

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六、公示

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止。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因调整、取消、合并后变更名称的,考生提供变更依据,且符合本公告专业条件的,也可报名。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网址:(zwgk/)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笔试时间。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2.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3.政策性加分(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获奖证书原件)交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参加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经审查,符合条件则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留存。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报考者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三)面试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考信息表》1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20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2338697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05802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338905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旺苍县医疗保障局:4222136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6211676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4221131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6208862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338791旺苍县双汇镇人民政府:6212371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6213162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4608096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附件: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附件: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招远人事考试公告

2015年山东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5年烟台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公安(森林公安)、监狱系统招考公告的规定,现就2015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 2015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已经公布,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全市面试前资格审查统一定于 6月30日 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考烟台市市直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在烟台人才市场三楼第一会议室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烟台人才市场地址是: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乘坐1、5、7、18、52、62、86路到烟台人才市场站点下车即可。为使资格审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报考职位对考生审查时间进行了划分,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报考县乡机关职位考生(不含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地点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在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笔试准考证;2、《2015年烟台市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注明手机号码);3、考生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前3项材料未打印或遗失的,请于6月27至29日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5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6、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要提供学位证书。大学专科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相关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中已经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名前要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无失业证,提供由本人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失业证、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要提供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任职资格和计算机软件专业类资格的,要提供相应证书,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须由工作单位提供证明考生所从事工作的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 1、提交材料、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工作人员发给收费票据(共三联),考生携带票据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上交收据、领取面试通知。考生交费后,返回原“资格审查处”,上交“收费处”盖印的第一联收据,工作人员发给其第四联发票,同时考生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一)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录的,责任自负。 (三)全市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统一定于7月18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地点查询方式、面试须知等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 【附件1】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 6月30日上午 公安系统职位、烟台监狱职位、市国土资源局职位(含牟平国土执法大队)、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位、市规划局职位、市环境监察支队职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位、市网信办职位、森林公安职位、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职位、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职位、中国民主同盟烟台市委员会职位。 ? 6月30日下午 法院系统职位、检察院系统职位 ? 【附件2】2015各县市区面试前资格审查地点 ?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北楼五楼大会议室(乘坐1路、2路、5路、10路、45路、51路、52路、62路、70路至文化中心站下车向北200米,乘坐46路,49路银河证券下车向南50米),联系电话:。 福山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公务员管理科(乘坐31、301、303、308、521、526路公交车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联系电话:。 莱山区:莱山区枫林路24号莱山区政府办公大楼601房间莱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乘坐1路、5路、7路、18路、23路、33路、50路、62路车到迟家下车向东500米;乘10路、17路、51路、59路、61路到莱山区政府下车),联系电话:。 牟平区: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410房间(牟平长途汽车站、牟平公交公司乘坐617路公交车市民办事中心站下车),联系电话:。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0房间公务员管理科(新长途汽车站乘坐1路车到市民服务中心下车,老长途汽车站路北乘坐5路车至市公安局站对面下车),联系电话:。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工人文化宫对面)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4层408室录用调配科(乘坐1路车至市政府下车,乘坐2路车至中医医院下车,乘坐5路车至电大下车),联系电话:。 栖霞市:栖霞市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806室(乘坐7路车到行政中心下车), 联系电话:。 蓬莱市:蓬莱市钟楼东路57号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科(蓬莱汽车站乘坐2路、5路公交车到恒丰银行站点下车,向东走50米路北),联系电话:。 长岛县:长岛县乐园大街101号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 龙口市: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314号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原就业办)二楼大厅(黄城汽车站乘坐1、2、5路公交车向南到劳动局站下车,向东走20米路南),联系电话:。 招远市: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招远市金融大厦908室,体育场对面,乘3路、5路至立交桥下车),联系电话:。 莱州市:莱州市人才市场(府前路212号,工人文化宫院内,乘1路或6路公交车,到实验小学站下车),联系电话:。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3室),联系电话:。 昆嵛山保护区:烟台昆嵛山保护区昆嵛路1号党群工作部(烟台市乘61、62路公交车至牟平,在牟平客运站转乘公共汽车直达昆嵛山保护区;烟台火车站北广场乘坐“游1”路旅游专线直达昆嵛山保护区,发车时间:早7:30、8:00),联系电话:。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确定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部分派遣制汽车驾驶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2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 2、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的男性转业或城镇退役军人; 3、具有汽车驾驶员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且有6年及以上实际驾龄;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3月31日前出生),三级以上转业士官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77年3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二、2012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门(泉山路106号)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汽车驾驶证(C1及以上)、退役或转业军人证、从事驾驶员工作年限的证明及3张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发放《准考证》,缴纳专业知识考务费40元。 4、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1、专业知识: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同时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 2、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分桩考、场地考和路考。桩考每人可考两次,两次完不成的为不合格。桩考合格者参加场地考、路考,场地考、路考满分各为100分,场地考或路考低于80分者均为不合格。 三、2012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办法 考试合格人员,录入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汽车驾驶员专业人才库,其信息保留至2013年3月31日。 2013年3月31日前,各机关事业单位经批准补充派遣驾驶员,不再组织考试,由用人单位直接从专业人才库中按以下程序录用派遣: 1、双向选择。由用人单位与考试合格者通过现场问答、观察的方式进行双向选择; 2、政审。由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对达成用工协议的,到原用工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人事档案,对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体检。按照现行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行业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政审、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后,可视用工单位意见从专业人才库其他人员中按规定程序递补。至2013年3月31日为止未被派遣的人员,人才库信息自动失效,相关事项按下年度招聘政策执行 四、2012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管理方式及待遇 对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实行派遣管理的意见》,由金鸿派遣公司管理,实行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并退出专业人才库。派遣期间,工资和保险等待遇按《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实行派遣管理的意见》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216837。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6日

达州人事考试网公招公告

达州市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职位表见下图↓↓↓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全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达州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24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在达州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表现优秀,从事辅警期间获得过县(市、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前一日。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按照《达州市公安机关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管理规定,一年累计记分达8分及以上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09:00至27日17:00。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 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达州市2023年面向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考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14: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申请政策性加分和面试资格复审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报考人员对职位资格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8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同意后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报名时同意调剂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会商后,调整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名时不愿意调剂的可申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3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表》《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所有操作,系统按时自动关闭后无法操作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复习参考资料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3日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公安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1.参加人员。按照招聘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3:1的,除违纪、零分考生外,其他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辅警以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表彰(表扬)、奖励证明材料,个人征信证明,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测评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4×10米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试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达到招聘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统筹,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及政审,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 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本人不主动、不定期、不按公告规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成都: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2.眉山: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3.德阳: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4.遂宁:在遂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与事业单位一起分地区网发布5.阿坝:在阿坝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发布6.乐山: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7.甘孜州: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发布8.雅安: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9.攀枝花:在攀西人才网分地区发布10.凉山州:全州教师公告汇总消息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各市教师招聘公告分别在当地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网站、教育网发布11.泸州: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汇总,在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一同发布12.资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13.内江: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14.自贡: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15.宜宾:在三江人才网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一同发布16.绵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17.南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分地区发布18.达州: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与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一同发布19.广安: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发布20.广元: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发布21.巴中:在巴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分地区发布

【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四川达州英才计划事业单位引才公告【475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00,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达州市引才需求,我市于9月—11月开展引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541名。其中,事业单位引进475名,企业引进66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查询网站: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 二、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二)2017年以来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优秀人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职位需求表》。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达州市引进人才辞职不满三年的; 8.达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日程安排 1.“达州英才计划”西安专场招聘会,2020年10月23日14:00—17:00,西安建国饭店会议中心二层长安厅(西安市碑林区互助路2号),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变动的,我们将提前在达州先锋网站、达州人事考试网站发布通知。 2.其他城市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在达州先锋网站、达州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00,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18:00。 (2)报名网站:达州人事考试网()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3)报名及网上审查程序如下: ①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中限报一个岗位。 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5-20K之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③网上审查。网上报名审查工作在考生报名次日进行,考生要及时查核网上报名审查情况。报名审查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单位。报名审查合格的,不作为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依据,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须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2.现场报名 四川省达州市在西安等地设现场招聘展位,报名人员需当场填写并提交《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报名人员的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在活动现场进行。参加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达州进行,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公告提前在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参加岗位资格审查人员,均需当场提供《2020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海外学历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方式 1.事业单位考核方式。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只进行面谈考核,即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谈考核成绩。 ②全日制本科人员,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只进行面谈考核,即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谈考核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③达州市委党校的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材料写作”方式进行;总成绩=试讲×60%+结构化面试×30%+材料写作×10%。 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2.企业引进人才进行综合测试,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自主实施。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在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直接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2.全日制本科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报考卫生类岗位的,直接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报考达州市委党校岗位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总成绩、“试讲”成绩相同,“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试讲”“结构化面试”“材料写作”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引进。 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按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达州先锋网、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享受激励政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年发放25万元安家补助、12000元/年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年发放20万元安家补助、9600元/年岗位激励奖,直接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年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6000元/年岗位激励奖,纳入我市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年发放6万元安家补助、2400元/年岗位激励奖,纳入我市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人才,5年发放2万元安家补助,纳入人才公寓分配范围。引进到企业的人才按规定发放安家补助、岗位激励奖。 (二)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职级待遇按《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聘用职员岗位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等执行。 (三)引进人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对引进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引进到企业工作的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国资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考核管理。 (五)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续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调任为公务员。 七、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请咨询现场联系人,网上报考党群序列职位的请咨询组织部门,网上报考政府序列职位的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报考企业职位的请咨询相关企业。 监督电话:0818—12380 现场报名联系人:李智勤 王少博 袁昌国 张渠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川区委组织部: 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源市委组织部: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委组织部: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竹县委组织部: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江县委组织部: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达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万源市真硒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万源市天马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汉润水业有限公司: 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宣汉县公交有限公司: 大竹县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大竹县恒达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国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茂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宣汉正原微波仟有限公司: 四川正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万源仁合医院: 技术咨询电话: 考生之家:、3568419041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职位需求表.xls 年“达州英才计划”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9月29日

人事考试院招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二、招聘岗位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10.现役军人;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二)报名程序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6.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7.兼报事宜。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五、笔试(一)笔试科目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三)笔试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四)成绩查询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六、资格复审(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七、面试(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八、考试总成绩(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九、体检(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十、考察(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十一、公示及聘用(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十二、关于岗位递补(一)递补情形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二)不递补情形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十三、其他事项(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政策技术举报电话:、5099016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电话及公示网站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二)其他条件1.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其他条件”中明确规定为面向“生源不限”或“非北京生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4.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限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5.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199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指199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6.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7.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工作具体安排(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期间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门头沟区一个事业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名登录网址: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选择“门头沟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行登录报名。首次使用该系统的报考人员,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填报操作。(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3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三)打印《准考证》通过系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10:00至3月17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四)笔试笔试分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次进行。报考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考生均需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是否需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请详见附件1“是否组织专业考试”一栏。1.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管理岗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100%;专技岗(不组织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100%;专技岗(组织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4.笔试成绩相关信息公告考生可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五)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上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5.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和工作经历一致的社会保险历年对账单(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上必须明确所聘用的岗位;6.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等材料;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形式等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拟招聘人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七)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另行公告。(八)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九)聘用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通过审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三、其他强调事项(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三)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阅个人资审状态、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四)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五)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七)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九)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十)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报考监督电话:69843949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1.门头沟区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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