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业务通知
人事考试业务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第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三)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3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7:00。
(一)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 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 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计〔2016〕8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9:00-5月13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打印准考证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知识题和作图题。知识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各考点根据考生实际需要配发,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收回,不得带离考场。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8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暂停考试的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 报考条件 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建筑师(一、二级)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4)。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1.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4.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四川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四川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四川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0〕17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方式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二)考试设置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1.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2.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二、报考条件(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相关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二)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六)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三、时间安排(一)高级考试1.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22日。2.资格核验时间:7月7日至7月23日。3.缴费时间:7月7日至7月24日。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8月5日至9月4日。5.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至9月11日。(二)初中级考试1.报名时间:7月27日至8月19日。2.资格核验时间:7月28日至8月20日。3.缴费时间:7月28日至8月21日。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5.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四、报名程序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二)网上报名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须签订《报考承诺书》,缴费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三)资格核验1.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验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打印所填报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等证明材料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后完成报名流程。(四)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五)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六)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五、考试大纲及教材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六、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证书领取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七、考试须知(一)初、中、高级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时,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三)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四)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六)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七)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附件: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2.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3.电子发票打印流程4.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2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业务办理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注册计量师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考全科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 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免一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并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考全科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免一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并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三)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6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6月6日9:00-6月10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 类考生的 报考条件 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1.关于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2年度起调整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港澳台居民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直接按规定报考注册计量师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四、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 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第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三)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3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7:00。
(一)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 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 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计〔2016〕8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9:00-5月13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打印准考证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知识题和作图题。知识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各考点根据考生实际需要配发,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收回,不得带离考场。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8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暂停考试的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 报考条件 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建筑师(一、二级)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4)。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1.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4.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人事通知业务培训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及考试 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7-04-12 在线投稿 新闻热线: 一、办事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九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人发[1996]124号); 2、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赣人培发[1996]6号); 3、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及考试的通知》(赣人字[1997]182号); 4、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1998]24号); 5、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及考试的补充通知》(赣人字[1999]111号); 6、江西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培训与考试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赣人字[1999]210号); 7、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洪府厅发[1997]69号); 8、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培训与考试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洪人教培[2000]03号)。 二、公开的内容 1、培训、考试的范围对象: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都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市人事局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 (2)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资格考试合格证者可免考。 2、培训、考试内容: 江西省人事厅组织编写的《计算机应用教程》、考试大纲、考试题库。 3、考试标准: 60分及60分以上者为合格。 4、培训、考试时间: 由各培训点分期分批培训,培训一批考试一批。每期教学时间不少于90课时(其中上机操作不少于45课时)。 5、培训、考试的组织管理: 市人事局负责培训、考试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及发证工作。 三、办事程序 1、报名: 市直机关的考生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培训点报名;县、区所属单位考生到各县、区人事局报名。 2、填表: 考生均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登记表》,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发证: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市直单位考生由各培训点统一到市人事局办理发证、验印手续;各县、区考生由县区人事局到市人事局到统一办理办证验印手续。 责任处室:(市职改办)职称处 联系电话:3884289 388428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培训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第四条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二章培训分类第五条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第六条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不少于十天。初任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的不能任职定级。第七条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期间不少于三十天。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学习培训,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视工作需要确定。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第九条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进修。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也可以采取集中时间培训的办法。第十条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和在行政机关内部晋升为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第七条规定接受培训。第十一条经任免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培训综合管理机构批准,对组织人事部门在同一周期内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的培训,可视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培训予以认可或免修。第三章培训科目第十二条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针对性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同类型的培训在内容上应有所侧重。第十三条公共必修课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共必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人事部制定和组织编写。第十四条专业必修课是根据相关业务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专业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人事部审定,教材由国务院相关工作部门组织编写。第十五条选修课是为拓宽、提高国家公务员知识和技能所设置的科目。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人事机构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确定。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组织编写。第四章施教机构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统一规划,设置以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并对施教机构是否具备国家公务员培训条件实行资格认可制度。第十七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学院按各自职责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第十八条管理干部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经过批准,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任务。其中属于中央国家机关主管的,报人事部审批;属于省级以下部门主管的,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第十九条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业务指导,按照培训规划实施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究。第二十条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教师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第五章培训管理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机构。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机构,负责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人事部培训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国家公务员培训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组织培训者培训和培训理论研究;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对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第二十三条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国家公务员,发给相应的培训证书。
浙江人事业考试通知
2023浙江事业编制报考时间是4月22日9时到4月26日17时。
一、基础解释。
事业单位(Public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等字词结尾,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
二、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三、对比。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公共科目笔试。安排在5月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安排在6月17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统一开始,开始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面试共设3道试题,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15分钟。面试工作须在一天内完成。
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2023:4月底-5月中上旬。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和科目、具体工作事项等。按照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原则,计划在2023年度提供1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业务知识
一、公务员考试几乎都有专业限制
笔者是一棵产自小城市的年轻韭菜,小城市的人民对公务员(或者说进入体制)的工作充满了向往,可以说你考入体制意味着你实现了(至少从表面上看)阶级跃迁。
笔者周围的人对公考这类考试也是热情十足,不过我想吐槽一下,这些人虽然也努力地去考试,但对公务员考试的一些认知真的迷惑。。。
最近笔者和他们聊到公务员的诸多话题,一个观点差点把我气笑,他们真的以为公务员的工作需要很多专业能力才能做好,毕竟公招公告里都是这么写的。
的确,你放眼看各种公务员公招信息,限制条件都很多,常见的就是限制专业。比如某某局公招公务员只会要与该局管理的领域相关的专业的人员报考。
不明白的小白会真地以为这些工作有很多专业知识门槛,而且小白会想自己去找工作的时候不也是会经常被问到是学什么专业的吗?
但我必须说,这其实是严重的误解。
二、公务员考试需要专业知识、公务员工作不需要
如果你有接触或了解过一些(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内容,你应该知道他们大部分做的事需要的能力都是通用的工作能力,比如办公软件应用、处理一些事务管理工作、沟通协作能力等。而且实际工作中对这些能力的要求基本上比不了企业那么高,可以说只要你是一个工作态度积极点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你完全能胜任。
至于说专业知识,有些时候是会需要一点,但是门槛非常低、量也不大,搞明白花不了多久。更何况,如果某项工作很重要,会有各种培训各种会议让你参加,相当于官方送你经验包。要是某单位碰上真的需要专业技术、专业知识的工作,该单位完全可以找社会上的专业机构来做事,这样效率高很多。
划重点,公务员的工作、包括一些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绝大部分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不是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
那么,为什么各种公招考试上还要设置很多条件限制呢?
文章前面也说了,小城市的公务员是人民向往的职业,大城市也不差,这几乎是我国的社会常识。
因此,下面这个逻辑就有了:
这个不是专业限制(事业单位考试),这个是“官方保送”
PS:上图的岗位是事业单位的专技岗,对专业知识是真有要求。但是为什么专业条件又是不限呢(图中第2列),因为这个岗位就不是给你准备的,是给该单位没有编制的人准备的。这帮人可能通过各种途径成为了单位的非编职工,故可能专业不匹配,但是经验与能力完全够。这么设置是为了劝退其他人,尤其在一个小城市,符合这么具体条件的只可能是本单位的自己人,这样招聘既解决了员工的编制问题,也解决了用人的信任问题,毕竟是熟人熟手。举这个例子是想说,你以为用人单位框定限制条件是为了要优秀人才,其实他们还有其他想法。
三、问你专业是什么,本质是缺乏信任
到这里,可能还是有人会追问,社会上(不只是公务员系统)真的会有人问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这的确是这个真实社会的硬核残酷现实。
在陌生人的社会里,陌生人的信任度不是靠陌生人之间来建立,而是靠第三人(或者某件事、某机构)来建立。
专业科目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地点:由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部门通过媒体公布。专业科目笔试不收考试费。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专业科目满分50分。报考岗位有专业科目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3+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同岗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不同,如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内容为:产品质量检验专业基础和综合知识;标准化专业基础和综合知识。柳州日报社的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和运用能力。柳州市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财务会计核算类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和运用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涉及则比较广泛。卫生系统常见考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等;教育系统常见考试内容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各学科专业知识等。
一般的事业单位联考考试内容都是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事业单位分类考试)。
旺黔诚大树职教的2023年事业单位笔试教学、国考面试教学、省考面试教学、特岗和教招教学都在准备中,想要了解的同学可以踢小编。
公共考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一般简称为《职测》。
专业科目是指不仅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而且还要进行专业课加试,如果所报考的岗位为特殊岗位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
普通事业单位招录一般都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一)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就是无论报考何种岗位,每个人都要考的科目。
公共考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一般简称为《职测》。
1、《综合应用能力》考什么内容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写作题,与公务员考试的《申论》类似;尤其是综合应用能力(A类),常被称为“小申论”,题型、考察方式、作答方法与公务员考试申论是一样的,只是题量一般比公务员考试申论少一两道题。
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体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其内容通常会就时事热点问题(主要是AB类试卷),或者专业领域的某个问题(主要是CDE类试卷)给出相关的文字、图表材料,应试者需要对材料进行阅读、分析,回答题目有关问题。在答题过程中,需使用规范的写作语言,条缕清晰的给出自己的观点。
2、《职业能力测验》考什么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职测,题型、考察方式与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基本上是一样的,由于事业单位并非政府行政机关,因此考试科目的名称去掉了“行政”二字。
事业单位考试中的《职业能力测验》与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只有“行政”二字之差,考试内容基本一样,考察内容涵盖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这些题目重点考察考生对数量关系的理解与计算能力、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能力等。
事业单位考试的职测科目与公务员考试的行测有所区别的地方在于:(1)BCDE类的职测,根据岗位分类考试的特点,有少量特殊题型,这在公务员考试行测中没有;(2)职测与行测的相同题型,前者要比后者的命题简单一点。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是指不仅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而且还要进行专业课加试,如果所报考的岗位为特殊岗位(比如法律、会计、医师等相关职位),招考单位一般会在职位表中注明是否需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但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需要专业科目考试,具体要看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招考单位的要求。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般都有“专业要求和限制”,要求考生毕业于某某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为准),因此专业科目要考察的专业知识通常来说都是考生已经学习过的本专业知识内容,一般不需要花费过多精力重新复习备考。而且考生通常都是在招聘公告和职位表发布之前就提前备考的,由于尚且不知道会报考什么岗位,因此专业科目备考可以暂时放下,全身心精力备考公共科目,待招聘公告和职位表发布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岗位对考试科目的要求来进行重点备考突破。
二、分类考试划分为五类
(一)A类:综合管理类
适用岗位:
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基本相同。
《职业能力测验》(A类),与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基本相同。
(二)B类:社会科学专技类
适用岗位: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经济、新闻、律师、出版编辑、记者、翻译、公证员、馆员、会计、体育教练、广播电音、工艺美术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B类),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相比有特殊题型。
《职业能力测验》(B类),大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有少量与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不同的特殊题型。
(三)C类:自然科学专技类
适用岗位: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工程、农技、统计、船舶、民航飞行、关务员、实验员、技工学校教师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C类),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相比有特殊题型。
《职业能力测验》(C类),大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有少量与公务员考试《行测》科目不同的特殊题型。
(四)D类:中小学教师类
适用岗位:
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小学(幼教)教师、中学教师、中等学校专业教员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D类),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主观性试卷,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不同。
《职业能力测验》(D类),一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另加一部分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特殊题型。
(五)E类:医疗卫生类
适用岗位:
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师、药师、护士等。
考试公共科目:
《综合应用能力》(E类),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主观性试卷,与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不同。
《职业能力测验》(E类),一部分题目与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型相同,另加一部分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单独命题的特殊题型。
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不同岗位的考试内容是不同的:临床专业: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药学专业:药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中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等。中药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药鉴定、中药药剂、中药分析、中药炮制、药事管理学等。口腔专业: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麻醉专业: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临床麻醉、危重病医学、临床疼痛等。影像学:各系统疾病影像诊断等。检验学: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寄生虫学检验等。预防医学:流行病、传染病、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公共考试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考试综合知识就是公共基础知识,要根据具体的考试而看,例如福建与四川的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既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又包括职业能力测试。(2)职业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一般包括: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需要注意的是除河北、天津、上海、湖北等省市考试内容与公务员考试有区别外,其他省份考试内容题型及题量上与公务员考试是有差别的,例如河北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是不考常识判断部分的。(3)申论申论的考察与公务员考察形式相近事业单位考试内容特点有省直统一考试的省份,各地考试内容与省直考试内容相近,无省直统一考试的省份一般公布一个考试大纲,基本就是本省事业单位的考试命题基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针对招聘岗位不同也有差异,具体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