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网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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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网考试简章

人事网考试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结合自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组织2008年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376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新疆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含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2008年自治区选调生 新疆生源内地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含新疆内地高中班应届大学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三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5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请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年龄适当放宽,报考专业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7、报考人民法院审判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单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自治区规定的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自治区选调生的招录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基层党政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招考部门、人数及职位 2008年自治区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5376名,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 5月 26 日18:00以后(北京时间),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新疆昆仑网()查询招考职位。 四、招考程序 主要有: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五、报名方式、时间、办法 1、报名方式:除个别机关采用现场报名外,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5月30日10:00时— 6月5日18:00时(北京时间)。 (2)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 6月4日。每天10:00-18:0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 3、报名办法: 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步骤》。 六、笔试内容、时间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13日。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一)政策咨询电话: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2391232 (主要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 2、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主要负责政府机关) 3、自治区人事厅基层干部工作处:、4685817 (主要负责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主要负责选调生招录工作)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4650800 (三)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 自治区纪检委驻人事厅纪检监察室:、4685809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 事 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9年福建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今日开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月18日,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根据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2019年福建经济师报名入口于8月5日开通,详情如下:经济师报名入口一、时间安排(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至8月18日(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5日至8月23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络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三)人工核查时间:8月19日至8月20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25日起(五)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六)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七)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南平考区由南平市人社局事业科发放,其余考区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八)考试地点:福建省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青岛人事考试网简章

2007年青岛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计划招考250名青岛市公务员招考事宜3月发布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0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我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260名公务员(具体职位可登录山东人事信息网 查询)。此次招考笔试安排在4月8日,省直机关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25日。报名网站及招考方法、条件、职位要求等将在节后另行制定招考简章予以公布。应届生不限制户口六种情况不能报考通知规定,此次招考要求报考者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 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除专业性较强职位一半从选调生考选根据通知,在省、市、县机关的录用计划中,除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录用计划的50%。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 2005年),身体健康。另据了解,青岛市2007年招考公务员的有关事宜将在3月发布。编辑:燕向晖附:青岛2006年招考628名公务员发布日期 2006-04-17 12:06:06青岛市今年招考628名公务员 本周三起可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报名 特困生免考试考务费 志愿者笔试成绩可加4分市人事局昨日发布消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06年我市将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628人,其中市级机关180人(含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33人),区市机关95人,乡镇机关112人,公安机关160人,区市检察院30人,区市法院16人,监狱35人。总体上安排在基层的计划数约占总计划数的85%。报考条件 除法院检察院外不再设户籍限制报考市级机关、区市机关、乡镇机关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和监狱人民警察)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人员可报考市级机关、区市机关、乡镇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和监狱;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员可报考乡镇机关和监狱。在户籍方面,今年不再对报考青岛市市级机关、区市机关、乡镇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和监狱人员的户籍和生源地进行限制。青岛市所属各区市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工作,按省高级法院《山东省法院系统2006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考法官、书记员简章》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人民检察院《2006年度山东省检察系统公务员招考简章》的规定办理。报名程序 可直接上网报名初审后现场认定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报考人员,此次招考的报名工作我市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定、现场认定的方式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在网上报名。报考者必须按照招考计划确定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市人事局将组织各用人单位在网上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对合格者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确认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按有关要求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认定。报考市级机关、区市机关、乡镇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人员如本人不到现场,委托他人代为认定的,责任自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和监狱人民警察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认定,由以上用人单位进行目测,不合格者将不能报名。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还要在现场认定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认定后完成笔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9日(本周三)至23日,查询时间为4月20日至25日,现场认定时间为4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现场确认地点如下:报考市级机关、区市机关、乡镇机关、监狱和法院、检察院人员在海尔路人才市场(海尔路178号);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人员在青岛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贵州路69号)。在笔试结束和面试之前这段时间,市人事局将组织人员按规定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填报虚假信息的,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安排 笔试不指定教材面试时长30分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的内容是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还要考公安基础知识。按照国家规定,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教材,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安排如下:5月13日下午2:30-4:30公安基础知识;5月14日上午8:00-11:00申论;5月14日下午2:30-4: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的时间为6月6日至8日,主要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法,时间不超过30分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进入面试人员还要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要求,不合格者不能被录用。组织监督 录用人员须公示违规违纪将严惩在招考的每个环节,如报名确认、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后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都要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上公布,对拟录用人员要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招考过程发现的问题,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处理解决,对违反招考规则,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青岛市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具体招考办法和山东省招考公务员省直机关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可登录山东人事信息网(http://)查询。●新闻链接 三类特殊考生享受政策照顾特困生:免收考试考务费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报考人员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报考人员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试考务费。志愿者:笔试成绩可加4分按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到西部或农村社区工作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市)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招考部门在现场认定时初审。选调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市级机关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选调生个人报名,各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初审汇总和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的方式。选调生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2006年从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市级机关工作人员计划市委政策研究室1人、市委办公厅3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包括区、市)12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人、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4人、市规划局(包括分局)1人、市交通委所属港航管理局1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人、市政公用管理局1人、市卫生局2人、市总工会1人、市统战部(台联)1人。(闵妤 邱国伟)2007年山东莱芜市公务员考试计划招考78人 报名时间初定为3月21-25日2007年山东聊城市将公开招考公务员221名 3月21—25日报名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2017年10月13号公布,到时候公告会公布考试报名网址,公告可到时在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等网页查询。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等出来招考通知的时候你才能知道

我是一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将于2007年6月毕业,我想报考青岛市07年春季的公务员,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职位?有没有也要等到简章出来才能知道.应该会有.但是今年职位数量比去年少很多不知道三年的研究生住院医生经历能否补充两年的工作经验??不能 .但是除非简章特别要求除外

湖北人事考试网简章

2022湖北省考招录情况

2022湖北省考招录情况,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2 月19 日至2 月24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2022湖北省考招录情况。

2022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已经于2022年2月18日发布公告,本次招录9545人!相较于去年扩招了3338人。报名时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最低学历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考试时间:3月26日-27日。为方便考生更好地了解本次考试,特为各位考生准备了2022年湖北省考的公告解读,我们将从公告变化、整体招录情况、各地招录情况等维度为各位考生多角度地分析一下本次考试公告。

一、扩招!共招录9545人,岗位同比增加46%;人数同比增加54%

好消息!2022年湖北省整体招录是大幅扩招的。从下图可以看到湖北省考每年的招录人数的变化,在2021年减招后,今年招录人数同比扩招3338人;招考职位同比增加1644个;人数同比增加54%;岗位同比增加46%。从人数以及岗位上看,考生的报考范围更加广泛,机会更多。需要注意的是,在今年扩招的情况下,机会越多竞争压力也随之增大,同学们还是需要做最充分的准备,在今年一定要抓住机遇,不然将来会更难。

湖北省各个地市中,武汉招录人数最多,武汉招录人数为1760人,其次是荆州922人,襄阳880人,招录人数最少的为神农架,招录46人。各位考生报岗时不仅要考虑岗位发展前景和待遇,各地市的地理位置、招录人数、往年竞争比也是影响能否成功考上的重要因素。

二、本科招录占比,2022应届毕业生机会多

从近年来的学历招录情况来看,湖北省考本科依旧占招录的大头,本科及以上招录人数为7787人,占比84%,大专及以上专科招录人数995人,占比11%,研究生(博士、硕士)学历招录人数19人,占比。总体来说,本科及以上仍然是大多数部门最青睐的学历层次,而研究生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灵活报考。

从下图可以看到,今年湖北省对岗位工作经历不限的岗位2270个,占比42%,同时此次招录为应届生参加报考202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大开绿灯,要求是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为19 89个,占比37%。为应届生在报考方面提供了更多机遇。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其他非应届的毕业生需要早做准备,加油备考。

三、删除乡镇机关职位单独申论命题

2022年湖北省公告中,删除了乡镇机关职位单独命题申论字眼,今年报考乡镇机关的考生一定要注意,虽然公告中删除这部分内容,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招录简章或拨打湖北有关部门进行咨询,也会为大家继续跟进命题变化,制定相应的备考资料。

四、12类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况更加法律法规化

对比2021年公告,可以明显发现,2022年在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方面进行了法律法规化的详细要求,明确了12类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况。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注意各类情况,不确定时可以拨打招考单位电话,进行详细确认。

五、明确综合成绩折算公式

2022年湖北省在公告中明确了综合成绩的折算方式,共分为四种折算,考生可以根据新的折算方式进行考前模拟估分,或可到进行万人模拟考试,考后有专业的老师为你查漏补缺。

六、招录继续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公告指出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可见对于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考生十分有利,学历有所放宽,鼓励此类型的考生进行报考。

公告指出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同时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

同时通过数据分析,2022年各系统招录人数中,乡镇系统招录岗位为1088占总招录人数的20%。以上可见本次招录计划继续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21日9:00至3月26日9:3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确认缴费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需登陆湖北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涉密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定向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温馨提醒:

1.准考证用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选择“纵向”打印只需要一页,不需要调整格式,不需要去掉上、下缘多余的内容。打印好准考证后,将自己考试时所用到的所有证件及工具放在一起,最好是用一个公文袋装好,以防丢失。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中公联系解决(微信号:huoffcn)。

2.考生咨询方式。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级机关、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页面“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涉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安排及参考要求等咨询,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710491联系。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调剂、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为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 月19 日至2 月24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可于2月19日至2月26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19 日9∶00至2 月25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25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2014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还未确定,据往年的情况,是4月。报名时间是在3月中旬,你可以关注一下文都网校,到时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的。不过今年的——2013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已经定了,总体时间安排为:3月12日,发布招考公告及有关政策;3月13日-20日,进行网上报名;3月22日-27日进行网上确认;4 月7日-12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4月13日,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将在武汉集中举行;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职位公开调剂;6月中下旬全省统一组织面试;计划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录用工作。

登陆武汉市人社局的官方网站查询

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 湖北省2015年选调生招考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5〕25号)精神,2015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5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00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录550名,面向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录300名,面向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招录150名。

同时,定向招录在鄂高校就读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15名。

二、选调对象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省内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

(三)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应为目前在我省工作的往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四)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应为在鄂高校就读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考生毕业院校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7月31日。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安心基层工作。

(五)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

(六)身体健康。

(七)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省内服务基层项目和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贫困偏远地区报考原籍地职位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向各地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1、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党组织同意后,报院校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属省级单位或其垂管单位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属市(州)一级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市(州)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属县级以下或其他非公企业(组织)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

县(市、区)委组织部将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考生报名时,应向相应组织部门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院校录取批次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上报名

初审合格的考生,于 201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17:00前 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 2015年4月22日至4月29日12:00前 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于 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 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于 2015年5月9日 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1、高校应届毕业生:①《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02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①《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由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⑤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校期间的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县级组织部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3、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①《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由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⑤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⑥组织关系所在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校期间的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接受其报名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由高校党委或市(州)委组织部门加盖公章后上报。每位考生的资料分套独立装订。同时,《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档(光盘)需一并上报。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17:00)。外省高校推荐报名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用特快专递寄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省委组织部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名材料。

根据推荐单位报送材料,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 5月下旬 进行。具体事项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总成绩,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对象综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选调生录用手续,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同一招考类别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照综合排序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5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

2015年新招录选调生中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7-12333

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1、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

2、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应届毕业生)

3、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

4、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省内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

5、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6、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及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

7、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报考注意事项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2015年4月20日

人事考试网南京简章

2012年上半年江苏南京计量监督检测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经费渠道:差额拨款 基本职能:负责建立南京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保证南京地区量值的准确可靠;负责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及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及其它计量测试工作;承担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计量产(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承担对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器考核;承担对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以及其它各种计量技术服务工作。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新庄村57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1日至199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和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5月27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 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和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2年6月12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水平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83630671 五、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3日16:00。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4.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5. 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6.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5日9:00至3月5日16:00。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7. 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6日13∶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8. 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1. 笔试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1)笔试科目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各不相同。其中,管理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经济)和其他专技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其他专技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相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类别为工勤类。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南京市,具体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2. 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2)面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50%。对合格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三)考察体检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公示与聘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招聘岗位有其他服务期限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四、工作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五、招聘咨询电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六、招聘工作监督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七、招聘工作举报南京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点击查看:附件: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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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8年我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录名额及职位 此次成都市共录用人民警察194名。详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考生按报考职位录取后,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具体工作分配单位及名额见《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符合《公告》中关于招考对象、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的规定,并应符合《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中相应职位要求。体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报考“特警”职位的报名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前,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我是应届生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7日至5月3日。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认真阅读《公告》、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二○○八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等信息,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 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 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 用。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相关页面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符合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应先行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办理退费手续。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3日8:00至5月17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凡符合《公告》中加分条件的考生,待报名成功后,于2008年5月6日16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文武路136号3号楼6楼602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日期:2008年5月18日。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特警、排(制)爆职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命题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考试日期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同时,上网查看有关注意事项。 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结果于2008年6月30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址:)、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上公布。并于2008年7月1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16日 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南大街56号)。 考生带上本人《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明确了 职称要求的职位)和户籍证明(要求具备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参加面试相关 手续。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 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和各职位总成绩排名于7月25日分别在上述3个网站公布。 五、体检、政审 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要求执行。 政审按照《公告》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政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录用的人民警察,经集中培训后上岗工作,凡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新录用的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并按照评授警衔的规定报批警衔。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告》和本《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立以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赖忠平、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陈云鹏、成都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张毅等三人组成的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赖忠平: 陈云鹏:、61882713 张毅: 本《简章》由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见《公告》或电话咨询。 附件:一、《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2008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分配表》 三、《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咨询电话: 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61882675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公安局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2008年四川省招警公告》 《注意事项(4月19)日》 附件1: 附件1:《职位情况表》 附件2: 《分配表》 附件3: 《专业测试考试评分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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