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实验员考试报名
人事部实验员考试报名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实验员证报名时间,实验员证报考条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般机械工程类大专毕业生毕业就可以报考,不过分专业和类别,你要根据自己情况报考啊。
2、考试前,考试机构会组织培训,只要参加培训,一般都能拿到证。
报考者持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于4月17日前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有复印件1套,到所属市(州)质监站报名点现场报名,逾期自行到省站报名审查点递交资料等四点。
实验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须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为确保考试公平,考生应穿着常便服参加考试;考生须在报到时间前抵达考点学校,熟悉考试场分布和行进路线。
人事局可以报名检验师资格证的,可以在当地的卫生人才中心或者卫生局报名。
人事局可以报名检验师资格证,其中2021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报名入口也可以选择中国人事考试网,注意全国各地区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报名时间并不相同。
进行网上报名要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
公路水运试验检验师考试
2021年公路水运试验检验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2021年公路检测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30、31日。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均设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和《水运材料》。
实验员人事代理考试
一、学校实验员职务评定与教师职务评定是两个不同的系列,也有各自不同的评价标准。二、在中小学职务评定过程中,承担了部分实验室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教师职务评定条件参评;而专业实验员原则上只能依据实验员技术职务系列参评,一般不进入教师系列的职务评定。这就像学校校医一样,他们的职务评定不能依据教师职务系列参评,只能参照医生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参评。三、关于实验员职务与教师职务能否相互过渡问题。凡担任学校实验员工作以前是教师的,其以前所具有的职务级别可通过转评方式,转为实验员职务系列里相对应的职务。而以前是实验员的,原则上不能转为教师系列相对应的职务。
这个问题太过笼统了吧,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不会随随便便决定雇佣一个人的,肯定要有考核啊!你说的是一些国企、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时采取的考试吧,现在国家的企事业单位,只要是录用正式员工,否需要面向全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然后采取统一考试的形式,不考试的进事业单位或者政府或者国企,肯定是临时工,待遇很低。有些会承诺陷进去,然后等编制,承诺几年之后给你转编,但是即使转编也需要参加统一的考试,通过了才能转编成功。 另外,人事代理并不一定是非正式的员工,比如北京的事业单位采取的都是二级人事代理制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定岗不定编,即你在这个岗位上就享受有编制的正式员工待遇,如果转岗需要通过组织同意批准,否则私自离开岗位就取消一切岗位待遇了。 我觉得你所说的人事代理应该是一级人事代理,也就是非编制待遇的员工,由于现在竞争激烈,这样的方式有些单位也统一考试了,比如有些大学招聘辅导员或者工勤岗、实验教师等等,都是说明无编制、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入职,但是还是需要统一考试,只不过是用人单位自己组织考试,而不是主管部门统一出题了。但是竞争也是异常激烈啊! 希望可以帮到你,不懂的还可以问我。我就是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政治,英语,行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南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理工类为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根据人事管理机构官网查询显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非事业编人事代理考试考英语,政治,行测。人事代理是指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的一种方式,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是典型的同工不同酬,你是和代理公司签的协议,不享受工作单位的制度,等于你工作单位跟你没关系,你只和你代理的单位有劳动关系。
实验人事考试网
哪种类型的实验员?有很大区别啊不行你上天津人事考试网和天津人事信息网上看看吧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
广东人事考试实名核验四级
【 #社工师# 导语】 从广东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广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须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5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类。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4.在本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四)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在报名期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五)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6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均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按每人74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6月13日9:00-6月17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打印准考证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9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1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电子证书或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1.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重新上传资料重新核定学历认证流程如下: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选,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登录页面。2、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3、点击上图中的添加学历信息,添加之后,点击保存等待核验。(有学位添加学位信息,没有不需要添加),只有添加学历信息,核验通过之后才能点击网上报名。4、等待核验结果,核验结果通过之后。等待报名通知出来后,即可进行考试报名。
毛集实验区人事考试网
2023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报名第一天的数据已经出来了,截止至20日16:00,湖北公务员考试已经有9835人报名,1275人过审,武汉市报名人数位居第一,已达3204人,审核通过人数1258人,其次是黄冈、宜昌。19日,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今年湖北共招录6208人,根据考试报名和疫情防控等情况,考点将设置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考人员可于2月19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报名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2月20日至2月2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可于2月20日至2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28日。此次湖北省考招考6208人,相比去年减少1895人,同比缩减。据了解,去年为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全省公务员招录人数比2019年增加。此外,由于机构改革后,基层岗位人才已连续两年得到了补充。因此,今年招考人数大幅下降主要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人数下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毛集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7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毛集实验区管委会网(网址)上发布。 (一)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毛集实验区新任教师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关于“高校毕业生”的界定。“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部分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高校毕业生”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师公开招考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但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新任教师公开招考,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4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7日期间,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区市不低于3:1、县(市、区)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毛集实验区教育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调整开考比例,否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生效后的比例由系统计算后,将于7月17日导出并公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我区于7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20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全省统一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点为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6-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毛集实验区教育局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报考毛集实验区招聘岗位的人员,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毛集实验区教育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毛集实验区管委会网(网址)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毛集实验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县(市)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毛集实验区教育局在毛集实验区管委会网(网址)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参加2020年度毛集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测试方案、考官遴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毛集实验区管委会网站(网址)公布报考毛集实验区中小学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毛集实验区教育局、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毛集实验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毛集实验区教育局、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在毛集实验区管委会网站(网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毛集实验区教育局、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0年度毛集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毛集实验区管委会网站(网址)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毛集实验区教育局、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毛集实验区教育局、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仅适用于毛集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特此公告。 毛集实验区教育局?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毛集实验区2020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rar 附件3:参加2020年度毛集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人员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