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巡视员
人事考试巡视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你好,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备考是全方位、多方面的,能够从另一个层面更深入地认知公务员考试以及公务员这个群体,目前公务员职级划分的相关知识总结如下,希望最终能帮助考生了解公务员体系。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以下是具体划分:中国公务员的职级划分如下:1、国务院总理:一级;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11、科员:九至十四级;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其中1、领导职务: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中国政府官员级别划分如下:1.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2.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3.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4.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5.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6.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7.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8.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9.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10.乡科级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建议您访问江苏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考试不分等级,公务员考试一般只分为省考和国考,国考在每年的下半年举行,省考基本上是在每年的上半年举行,每个省份开始考试的时间不一样。华图教育祝您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政行测专家为您解答!公务员考试一般分为省考和国考国考在每年的下半年举行,2013年考试的时间是11月24日,省考基本上是在每年的上半年举行,每个省份开始考试的时间不一样 ,届时可以关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若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和中政申论备考平台进行提问!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我所了解的就是办事员 一般是高中学历以上 科员是大专以上 副主任科员是本科以上 主任科员是研究生以上 剩下的就不是特别看重学历 就是一步步走上的了 现在国家也是实行从基层锻炼的政策 所以还是更多的要靠自己的发展来看 来定位了
人事考试巡视员职责
主要权利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巡视岗位职责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岗位职责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定岗位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想学习制定岗位职责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巡视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8、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9、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10、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11、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12、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1、对上级领导的指令要绝对服从;
2、熟悉本岗位的任务志要求;
3、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熟悉掌提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4、熟悉酒店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的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地点、防盗、报警器材的位置,监控电视镜头的位置:
5、爱护本岗位上的各种设备和器材;
6、灵活、果断地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遇到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总经理;
7、负责检查动火部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处理报警和烟感机器故障。
(一)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辖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熟悉并掌握辖区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本村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建立详细的企业及单位安全管理台账。
(三)定期深入辖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及时制止,同时向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查出隐患能立即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督促企业设专人看管,并立即报告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按时参加我镇组织的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人员、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七)参与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
1.认真熟悉和执行《现场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
2.负责对所辖线路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定期巡视、事故(障碍)巡视及监督性巡视,并做好群众性护线工作,结合实际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3.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对线路所处的环境、地理地貌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现的缺陷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4.积极参加班组各种安全活动,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5.巡视线路时,要认真仔细,逐基逐杆到位,并做好巡视记录。
6.夏天巡视要注意防暑降温,冬天巡视要注意防寒防冻;偏僻山区和夜间巡视必须两人进行,暑天、大雪天,必要时由两人进行。
7.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人身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事故调查中要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1)承担巡视办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巡视工作公文管理、印章管理、专项经费管理、新闻宣传管理、领导批示件和信访件管理;沟通协调中央巡视办公室、国资委巡视办公室及中建集团各部门;开展巡视对外交流等工作;
2)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包括选配巡视组成员,建立巡视人才库;承担巡视组和巡视办干部调配、管理、监督、考核、培训等工作;协调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前准备工作,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3)传达贯彻督办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主要包括传达贯彻集团党组、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并对集团党组、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起草巡视办、领导小组呈报集团党组、上级巡视机构的.有关请示、报告;办理集团党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统筹推进集团巡视工作,主要包括配合领导对巡视巡察情况进行政策研究、分析研判;进行政策解答、工作备案和信息收集;建立和完善巡视巡察工作制度体系;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任务安排等需要统筹推进的其他事宜;
5)指导集团党组巡视组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巡视工作手册》《巡视组内部工作指引》,指导巡视组规范开展巡视工作;审核集团巡视组报送的巡视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视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对巡视中出现的重要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集团巡视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巡视组之间的情况交流;需要指导的其他事项;
6)组织筹备巡视工作年度会议、动员会、汇报会、集中约谈会、反馈会及其它相关会议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纪要,起草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巡视工作年度总结等,承担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巡查员的管理,提高对消防工作的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完成消防安全巡查保障任务,制定本制度。
1、定期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及其消、监控系统的养护工作,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的保养记录档案。
2、做好消、监控系统的运行监测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测试的记录。
3、配合本部门进行消防系统的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签到制,发现消防器材缺损或气压不足,及时更换或补充,并负责消、监控系统和消防设备设施的配件申购工作。5。负责对市场消防设施设备的测试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市场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6、负责对市场消防安全的检查,以及市场内装修和动用明火所要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监管工作。
7、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 维护地下车库的正常秩序,热情礼貌待客,及时阻止乱停乱放现象,如有不服从管理情况发生时,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2、 非城建美庭园区业主车辆严禁驶入地下车库。
3、 负责引导车辆安全、准确进入停车位,并提示司机关好车门、车窗及车灯,带好贵重物品,同时检查车身有无划痕、蹭伤,如发现,应当时向司机讲明并做好登记。
4、 对地下车库内的专用车位要做好重点看护和管理工作,不得出现被他车占用情况,如有发生及时上报。
5、 加强巡视,发现车辆异常、可疑人员和危险隐患等情况,要及时上报。
6、 对地下车库范围内发生的车辆刮蹭、跑水、火灾等危害大厦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控制好现场,做好车辆和围观人员的疏导工作。
7、 对地下车库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
8、 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
9、 监督车辆刷卡进入,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或指引路线。
10、 对进入地库可疑车辆进行应有的询问,清楚其进入原因。
11、 节假日期间对进入地库的车辆进行登记。
12、 疏导车辆,防止车道堵塞。
13、 禁止任何人员由坡道进出停车场,做到人车分流。
14、 对进入的车辆,应严格按照有关限高、限宽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禁止入内。
15、 防止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下车库。
16、 提醒司机缓慢行驶、注意安全,严防车辆在车道上停放,防止发生意外。
17、 严防车辆逆行驶入地库。
18、 协助车场管理员对所在区域车辆、人员进行管理。
19、 节假日期间对进入地库的车辆进行登记。
20、 严格执行物品出门规定。
21、 出库车辆磁卡失灵时,经核实后,登记放行。
22、 出库车辆车、卡不符时,及时上报领班前来处理。 、
23、 阻止外来人员在车库内穿行,提醒内部人员、司机注意安全。
24、 发生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控制好现场。
1.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交代好注意事项。
2.应及时掌握车库停放车辆的数量、车种颜色、车主情况等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3.负责对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车辆重点检查内容:停车入位情况、车位与车证是否相符、车辆有无明显划痕及破损、车窗玻璃是否关闭、车是否锁好、轮胎有无亏气、车内物品情况。
5.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相应记录。
6.负责对停车场的设备(包括门禁、电灯、路面、墙面等)进行日常巡视,如设备发生损坏,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负责对停车场内可疑人员的检查,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要拒绝放行,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8.能较好的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生意外情况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控制好当事人,及时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如发生刑事治安事件,除汇报主管领导外,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
9.维护车场秩序,指挥进出车辆,对超速猛拐的车辆要进行阻止。
10.监督进场物品,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地下车库,如发现要礼貌的告之住户。
11.遵守小区其他管理规定。
3地下机动车库车管员岗位职责
1) 熟悉交通法规,上岗精神饱满,经常巡视已停放车辆的区域。发现车辆外观有碰擦损坏痕迹,门、后箱盖未锁或车窗未摇上的,要及时联系车主确认和督促其锁好、摇上。
2) 值班记录详细,进行车库安全文明服务,停车合理,指挥规范,队形整齐,对于进出车辆的情况应及时详细记录,停车证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
3)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应及时与当班安保取得协助联系。
4) 车辆进库后积极引导到指定停放点,对所停车辆发现有异常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5) 外来车辆实行临时停车收费,严禁擅自变更收费标严禁截留、挪用停车费,妥善保管并及时缴交已收到的停车费。规范操作,文明应答,坚持原则,按标准收费。
6) 在有客人出入的公共活动场所或禁止车辆停放的区域,发现有车辆滞留应及时告知驾驶员开到指定地点停放。
7) 停车库内严禁吸烟,发现有闲杂人员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者,值班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必要时报管理处处理。
8) 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搞好员工之间的团结与协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一条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巡视、监督任务。
第二条开考前20分钟到达巡视地点,巡视各考场考前准备情况,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监考人员是否核对学生身份、考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存在问题的考场,督促监考人员及时纠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或缺席、考卷未及时送达考场、未按时开考等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汇报。
第三条监督检查监考人员执行《山东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情况,对不负责任的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条检查学生执行《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生守则》的情况;抽查学生证件,重点核查补考、重考、交流等类型学生的身份;协助监考人员处理学生违纪作弊现象。
第五条考试结束时,检查交卷情况,指导维护考场秩序。
第六条按要求填写《山东大学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并及时上交。
第七条履行职责不力的,按《山东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意见》处理,并取消巡视员资格。
第八条本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山东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巡视人员职责》同时废止。
一、考场巡视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广东工业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办法》。
二、考场巡视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所巡视的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
三、巡视各考场,督促和协助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纪律。及时向教务处通报有关情况。
四、考试结束,及时填写《巡视员日志》,记录各考场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场执行情况,于考试当天交教务处。
就是一种临时过度性的职位,干上一阵子去当领导的
巡视员,就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的一种非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尽管被称之为“机关四大闲”之一,但是它却和古代的一种相当重要的制度不谋而合,并且随着监察力度的不断增大,巡视员也承担起了一定的任务起来。
巡视员变成了现在的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变成了现在的二级巡视员。调研员从高到低分为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从高到低分为一至四级,科员从高到低分为一至二级。非领导职务变成了现在的职级,在满足晋升的条件下,职务不变可以享受更高一级的职级待遇,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公务员晋升难的现状。
条例:
根据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正式迎来职级并行。公务员原来非领导职务8个层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被12个职级替代。
分别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对应的级别为:
(一)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二)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三)县处级正职——一、二级调研员;
(四)县处级副职——三、四级调研员;
(五)乡科级正职——一、二级主任科员;
(六)乡科级副职——三、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巡视员
人事考试巡视人员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提高考试工作技术水平,保证考试工作质量。2.制定自治区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师考试与职称有关的专项、专业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干部考试等各类考试规定、规则和规章制度。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定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面试考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微机操作人员和国家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实施、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建立有效的考试工作网络。组织实施区直单位的考试工作,指导各地、州、市的考务工作。承办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扩展资料
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为正厅级。巡视员是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
巡视员大多数都是退休的然后给个巡视员头衔,俗称虚职,没有什么意义。另一种情况有的人很年轻还没到退休年龄也做了巡视员,是因为,暂时没有空缺领导位置,先把级别调高一下,等将来有位置再升。两种情况截然不同,但实质意义相同,都是非领导职务。干满四年正处级才可以享受副巡视员待遇,干满四年副厅级才可以享受巡视员待遇。
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巡视员、副巡视员,任职条件同上。特别注意:副省级市的巡视员为副厅级,副巡视员为副局正处级(注:副局正处级为副省级市特有的行政序列)。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十七条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巡视员
(一)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以及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命题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与认定。(三)负责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查处全省人事考试违纪行为。(四)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建设。(五)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和巡视安排工作。(六)负责全省范围内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省执业资格和水平等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全国、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八)负责会计、统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部分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在江苏的报名及笔试组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及考务组织工作。承接省内外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十)负责组织各类人事考试主客观题的阅卷和登分,考试成绩数据上报、公布和管理以及各类人事考试证书的建档、制作和发放工作。(十一)承担人事考试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拓展境内外考试交流与合作工作。近年来,中心在完成政策性、常规性考试工作的前提下,本着人事考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锐意拓展委托命题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国内众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产生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将以“客观、公正、科学、标准”的考试理念,“细心、虚心、耐心、热心”的工作态度,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最优惠的收费标准,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营造高效的考试环境。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人事考试工作政策和规定;2、承担自治区大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试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公务员录、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等各类考试;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写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等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指导各地、州、市考试机构的考务工作;7、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考试巡视工作人员
主要是抓作弊的人
(一)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以及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命题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与认定。(三)负责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查处全省人事考试违纪行为。(四)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建设。(五)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和巡视安排工作。(六)负责全省范围内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省执业资格和水平等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全国、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八)负责会计、统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部分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在江苏的报名及笔试组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及考务组织工作。承接省内外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十)负责组织各类人事考试主客观题的阅卷和登分,考试成绩数据上报、公布和管理以及各类人事考试证书的建档、制作和发放工作。(十一)承担人事考试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拓展境内外考试交流与合作工作。近年来,中心在完成政策性、常规性考试工作的前提下,本着人事考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锐意拓展委托命题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国内众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产生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将以“客观、公正、科学、标准”的考试理念,“细心、虚心、耐心、热心”的工作态度,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最优惠的收费标准,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营造高效的考试环境。
主要就是监督,防止考试作弊。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提高考试工作技术水平,保证考试工作质量。2.制定自治区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师考试与职称有关的专项、专业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干部考试等各类考试规定、规则和规章制度。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定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面试考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微机操作人员和国家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实施、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建立有效的考试工作网络。组织实施区直单位的考试工作,指导各地、州、市的考务工作。承办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人事考试巡视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告5家省直事业单位共发布招聘计划62个。其中,非专项免笔试招聘计划44个(岗位序号:1号—36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免笔试计划18个(岗位序号:37号—54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二、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3.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4.现役军人;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五)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9:00至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三)报名要求。1.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从其要求;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五)开考比例。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六)相关事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6月份,即到2022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四、招聘考试(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1:3至1:6)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聘用(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二)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八、注意事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一)主管部门电话: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二)人社部门电话: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88690680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附件: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0日原标题: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吉林省2022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发布!2022年吉林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1日—4月21日。根据《《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2年吉林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1日—4月21日,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22年4月15日—4月23日。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吉人考函〔2022〕7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及办法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1日—4月21日。参加我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2.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3.选择考试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4.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22日17:0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23日。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试收费标准考试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考试费考务费高级经济每人每科19元每人每科65元《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三)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一直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四)考试大纲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类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内容注意事项高级经济6月18日上午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下午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生务必注意: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2.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3.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4.《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5.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6.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7.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三、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四)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五)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承诺制有关政策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六、考试相关事项(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七、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请在原文查看附件: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4月10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5 年长春市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 年1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83家事业单位1034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4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初级岗位,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3日至199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中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3日至199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高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23日至199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在读的非2015届中、高等院校毕业生;
4.所在单位没有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均通过网上进行。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9时至4月29日16时。
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通过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应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具体情况请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有关区域划分安排。
(二)缴费时间。2015年4月27日9时至2015年4月30日15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打印。2015年5月8日9时至2015年5月9日17时。缴费成功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有注明。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面试。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且贯穿招聘过程始终。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对应聘市属和县(市)、区属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选,应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6.本公告(包括《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可在下列网站查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
吉林人才网(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 )
长春市南关区政府( )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
长春市二道区政府()
长春市双阳区政府()
长春市九台区政府()
德惠市政府()
农安县政府()
7.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8.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9.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笔试加面试,主要是针对招聘具有本科(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岗位;另一种是免笔试直接面试,主要针对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岗位。
(一) 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成绩查询:2015年5月16日查询成绩。考生既可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 ),也可用手机扫描后面的二维码,安装“长春人社”智能系统掌上版(安卓手机还可以通过“应用宝”、“豌豆荚”等工具软件搜索“长春人社”直接安装,苹果版稍后发布),实名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排名次,不作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加面试招聘岗位的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1:5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分别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分别确定并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分别由长春市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附件: 《201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