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资格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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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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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人事资格考试电话咨询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三)面试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3.面试。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四)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二)网上确认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五、考察体检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六、公示与聘用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七、招聘咨询电话1.招聘单位政策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盐城市政协办公室 :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水利局: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盐城海事局: 0515-80893630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0515-805007365.招聘考务技术八、招聘工作监督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东台市: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响水县:滨海县:盐都区:九、招聘工作举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执业药师# 导语】 无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8月31日-9月12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9∶00~9月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日~1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3.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专技处:、 苏州市专技处: 南通市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 盐城市专技处: 扬州市专技处: 镇江市专技处: 泰州市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中国人事考试资格咨询去哪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机构有:1、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2、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学会;3、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4、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会;5、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所;6、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中心;7、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机构;8、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学校;9、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咨询机构;10、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咨询中心;11、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咨询学校;12、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认证中心;13、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认证机构;14、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认证学校;15、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络培训中心;16、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络培训机构;17、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络培训学校;18、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络咨询中心;19、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络咨询机构;20、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络咨询学

您好,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机构有: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报名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报名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报名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报名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研究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报名服务中心。

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如下:

业务咨询电话:

、84237767

技术咨询电话:

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

如何登陆报考平台:

地址栏中输入,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

点击左上角“网上报名”,打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

4.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填写学历学位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3、注册成功,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至登录页面。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人事考试资格证查询

网上查资格证书查询系统的方法可通过在浏览器直接输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询,也可以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找到并进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官网。在页面中输入证书编号、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输入好之后,点击“查询”图标。可以查找职业资格证信息情况。 2、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右侧资格证书。点击“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模块,选择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选择持证人员查询,进入系统首页。已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直接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 3、未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请填写注册信息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首次登录系统时,必须阅读并同意服务须知,才能继续操作。同意服务须知后,进入持证人员查询页面,根据注册信息,查询已开通证书查询的考试中,当前用户所获取的证书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可以在线查看证书信息。

需在手机下载百度APP,北京用户可在百度App搜索“职业资格证查询”,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查询卡片进行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点击查询即可,具体操作如下:

工具/原料:

小米10青春版

百度

方法/步骤:

1、点击搜索

输入职业资格证查询,点击搜索。

2、输入所需信息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

3、点击查询

点击红色框的查询。

其他方法

1、微信小程序查询

直接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页面后找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入口,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即可查询。

2、网页查询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账号后点击首页“证书查验”进行查询。

(2)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点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注意:证书查询一般需要输入证书编号、证件号码或姓名。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可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证书,证书信息也纳入上述查询平台查询。)

一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怎么查询

公务员考试报名审核周期通常比较短,大部分在一个工作日既24小时内完成,但是由于是要在公昨日完成且受人数影响,赶在休息日报名或报名时间集中时报名审核会有一定的延迟

二 怎么查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三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在哪里可以查询

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于2019年3月16日正式开通,用户可通过本网站“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上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上半年)、护士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吉林、浙江、湖南、 *** 和重庆除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已开通查询验证服务。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查询扩展阅读:

成绩和证书管理:

1、应试人员可通过各地指定方式查询成绩,成绩公布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题库、统一合格标准,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年度考试次数由各地自行确定。

3、每个科目(模块)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获得人社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此证书作为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 请问如何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真伪

五、任职资复格证书网上查询验制证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职称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豫职改办[2007]1号)的要求,通过评审、初聘、直接认定、资格确认、考试等各种方式取得的高、中级资格证书都要通过“河南职称网”进行网上查询认证,未进入职称数据库的一律不予认可。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高、中级资格证书的备案工作。你的证书为初级,所以在网上查不到的。如是中级、高级在河南职称网上能查到。希望能帮到你。

五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有的话是不是证明合格了

是的,如果查到你有证书, 就说明合格了。 不合格的,是查不到的。

六 无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验系统查找自己的证书

开通查询验证年限:首次推出查询验证范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201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年度证书查询验证数据将陆续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七 怎么查中级职称证书

1、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点击左下“证书查询系统”

注意: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八 北京市技术人员职称证在网上如何查询,要具体的

1、这个证件是全国联网的,只要输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2、即可打开网版页,然后权输入本人的姓名和证件号即可。

3、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证件在上传资料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搜索。

拓展资料:

经过核实,可确认上述信函所申请核查的职称证书均为假职称证书。

为此,市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售假职称证书行动,突击清理了英力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4个涉案机构,抓获涉案人员刘某等40余人,并依法刑事拘留。查抄假证书数百本。

据介绍,涉案机构通过考试保过、证书保真等虚假宣传方式,以职称培训为名举办培训班,吸引个人报名参加培训,并伪造职称证书,伪造官网查询,极具迷惑性,普通工作人员很难区分真假。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拘留人员进一步审理。

据介绍,北京多部门将继续联手打击假职称证书,同时研究落实信息公开,按照资格证书种类和年度分拨分批建立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系统,并对社会开放。

九 如何查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电脑浏览器网络搜索相关信息,点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官网进入。

十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

可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 进行查询。

专业技术资格证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版平权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

中国人事考试网资咨询电话

【 #社工师# 导语】 从海南省公共招聘网获悉,2022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安排,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8日、19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民政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级别、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注: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现在海南工作或在海南居住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报考条件的,均可在我省报考。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3日至2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制,如不接受告知制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接受告知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5)报考人员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东大厅专技考试窗口。 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做人工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人工资格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制的(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⑤撤回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注:网上报名时,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验(包括不适用和撤回告知制、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 方式一:考生于4月23日至29日期间将有关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ssgc_mzt@)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考。发送材料格式要求如下:①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核验(考生姓名+联系方式)”;②电子邮件附件上传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格式为PDF,扫描件完整清晰,每份扫描件单独命名为“姓名+报考级别+资料名称”;③电子邮件正文可简要描述报考人员核验不通过的系统提示或有关情况。 方式二:考生于4月23日至29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送至海南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办公楼一楼122办公室,电话:65370151)。 3.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请在4月23日至2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考试收费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1.《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初、中级),主观题60元/人·科(初、中级);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等三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取消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10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9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 (3)需要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第一步: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自行下载打印。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6月10日-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场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二)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三)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相关规定,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在相关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需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及联系方式登记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收到资格核查通知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核。 (二)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1.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2.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网址: 3.电子证书下载地址: () 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资格咨询电话:65313006(省民政厅)。 (二)考试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 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 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2年4月22日

1 首先需要登陆中国护士网(),找到安徽省护士执业注册网站,进入在线申请页面2 输入个人信息和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提交申请3 在网站首页的“证书查询”栏目中输入证书编号,查看证书信息,点击“打印证书”即可打印证书。延伸:如果无法在网上打印,也可以前往当地中药材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纸质证书。在打印或领取证书之前,需要缴纳相应的证书费用。

一、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0分、78分、78分和96分(相应科目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130分、130分和160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复核程序及范围 复核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进行,复核时间为12月22日至2022年1月4日。 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人员,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复核。 报名时,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即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的4类考生实施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部门会在审核期内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如未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本通知第三条查询审核结果。 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资格复核结束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复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资格监督监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制”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报名时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证书办理 复核结果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报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印证书,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六、咨询电话:1233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报名的形式,于每年七月开始报名,各位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导航中的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一级建造师报名流程:

①报名系统注册:

(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

(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②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确保格式正确,照片清晰。

③报名具体操作流程: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6)特别情况审核。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7)支付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

免费领取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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