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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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会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打开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2. 在网站首页找到“成绩查询”或“考试成绩”等相关栏目;3. 点击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所参加的考试科目,并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准考证号等;4. 提交查询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的成绩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持续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以了解成绩公布的具体时间。同时,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也可以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诉或复查。

2023年4月20日。根据查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得知,2023年的事业单位考试出成绩时间是2023年4月20日,在官网的“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自行登陆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023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公布。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3年四川公务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川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2022下半年四川公务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扫描二维码获取职位表部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全市共计划录用420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网址。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附件)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其中,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一级学科及以上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二级学科的,专业条件以本次公招职位情况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务必审慎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12月30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面试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考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一)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扫描二维码获取职位表编辑:刘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公务员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5日。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

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4月4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公告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现役军人;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机关及名额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27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招录3名,共计273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招录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形成竞争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使用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资格审查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除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职位外,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监狱管理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和公示(一)体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二)考察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监狱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四)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监督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60662620。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会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打开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2. 在网站首页找到“成绩查询”或“考试成绩”等相关栏目;3. 点击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所参加的考试科目,并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准考证号等;4. 提交查询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的成绩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持续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以了解成绩公布的具体时间。同时,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也可以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诉或复查。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 #选调生# 导语】2022年山西省定向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山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单位 国内部分高校2022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部分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高校名单见附件1)。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选调单位为省、市直机关(选调计划见附件2)。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国内高校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国(境)外大学研究生须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三)大学本科生199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励。 选调条件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当月计算。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12月13日9:00至2021年12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并于2021年12月27日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按要求完成组织推荐。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相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报名推荐表》。 (四)综合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并列,并列的考生全部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省委组织部将组建考察组,采取面谈和经历业绩评价等方式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综合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60%。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将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考察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选调条件中所述的优先选调情况排名。 (五)确定职位 考生总成绩公布后,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照职位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选调职位分为省直单位(第一批次)、太原市(第二批次)、其他市(第三批次)三个批次。每个考生可填报5个志愿,包括3个省直单位志愿、1个太原市志愿和1个其他市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三个批次志愿为梯次志愿,3个省直单位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省直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填报志愿,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批次各职位人选,并征求考生意见。如考生不服从分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第一、二批次职位如有空缺的,在符合职位条件且服从调剂的未确定职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调剂。第三批次职位如有空缺的,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空缺职位情况,未确定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填报志愿,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录。补录后,仍有职位空缺的,选调计划相应核减。 职位人选一经确定,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或调剂。 (六)体检 确定职位的考生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拟选调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的视为放弃。 (九)录用 选调生毕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政策 1.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乡镇、村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 3.鼓励选调生到县、乡“墩苗”历练。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完成基层锻炼后,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本人意愿,可安排到乡镇或县(市、区)直机关领导班子中任职。特别优秀的,可以安排正职。任职期间动态保留省、市直机关编制2到3年。 4.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报到后,给予每人9万元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另外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如工作不满5年离开山西的需全额退还。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5年服务期满,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录用到各市市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5.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凡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选调。 2.?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考务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1.?山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高校名单 2.?山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职位表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根据山西省公务员局2023年3月20日发布公告,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会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打开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2. 在网站首页找到“成绩查询”或“考试成绩”等相关栏目;3. 点击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所参加的考试科目,并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准考证号等;4. 提交查询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的成绩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持续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以了解成绩公布的具体时间。同时,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也可以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诉或复查。

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将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其官网查看成绩。此外,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参加招考的有关单位及时发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及时关注官网公告,查询最新成绩。考生也可以前往当地各考点,凭本人身份证,在现场查询考试成绩。另外,考生可以通过有关省市地方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通过各大媒体及考试报考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生还可以通过电话热线、邮件、短信等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山西人事考试网2019年5月20日发布了,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迁移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14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91号)文件要求, 2019年5月1日起山西人事考试网将迁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开设“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或者通过省人社厅网站()首页的导航链接进入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办理相应业务。山西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10月31日关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公务员考试网首页,点击“笔试成绩查询”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教务老师整理相关资讯,关注一下~望广大考生收藏此页面(CTRL+D)并及时刷新查看。点击图片进入查询一、山西公务员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负责面试的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二、2020山西公务员相关推荐山西公务员审批录用省直招录机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录用审批权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招录机关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三、2020山西公务员面试备考技巧“引经据典”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是一个“褒义”的词语。虽然“引经据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代表了人的一种语言能力,说明所引用的这些“典故”是引用者知道的,见过的。即便是生搬硬套,也比那些腹中空空的面试者要强。但并不是所有场合都适合“引经据典”。在公务员面试中就不太适合这样做。首先,引用的典故多见于文学作品、诗词歌赋,具备这些方面的知识能够说明一个人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却不是衡量一个人表达水平以及工作能力的标准。因此,过多地使用文学典故,不但会削弱考生对于事件、问题的陈述和分析,甚至会给考官造成虚有其表、纸上谈兵的印象。其次,有些面试的考生,特别喜欢在公务员面试时引用典故,却少有人能像“文学大师”那样在收放自如,很容易使考官产生刻意或做作的感觉,反而无法得到好的成绩。四、2020山西公务员面试礼仪2020山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礼仪:入座及坐姿礼仪首先,入座(离座时也一样)时动作要轻盈和缓。从容不迫,不要慌张,也不要双腿一软,径直跌坐在位子上。其次,将来是要让你“坐”的,所以此时此刻,请保持得体的坐姿。不仅要符合体态美的礼节,而且要与你的表情、语言协调一致,也要与面试情景相符。入座之后,面试就正式开始了,此时,你应注意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好的坐姿:落座后,请不要坐得太满,尤其是软椅或沙发,坐到椅面的一半到三分之二,就可了。两脚平稳着地,平行放好。男性两膝之间可空出一个拳头左右的位置,而女士两膝应并拢,一起摆向一边或小腿交叉,但不要向前伸直。坐直,脊椎下部抵住椅背,上身略向前倾。一幅端正、大方、自然的坐姿既显得精神十足,又表现了对考官的尊重。(2)避免小动作。(3)随身带的公文包或文件夹等可平放于膝盖上(或桌子上),但双手不要玩弄公文包上的拉链扣或卡舌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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