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违法案例
人事考试违法案例
中国法律界到现在为止,真正的违宪审查还是没有案例的,现在的网上的违宪都充其量只是某部分教授专家认为的违宪事件而已。如果你想看别的国家违宪事件,出名一点的,你可以看看,美国之类的,你搜搜就大概一大堆,例如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最新的斯诺登爆出的棱镜门等等。
大四学生考上研究生后,之前打工的单位却不放人,该单位可以调走他的档案吗?
可以根据单位性质来区别对待,如果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那么最好的办法是与单位协商来解决,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对此没有特别的规定。而如果单位的性质是企业,那么根据1992年6月9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因此,企业单位扣留档案的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职工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他的看下面吧一年一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正在紧张进行。2004年以后我国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一个显著变化,是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取消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程序简化方便了考生,部分高校甚至允许网上报考。但若考上了,单位不放行怎么办?一种说法,如果单位不放行,考上也白搭;另一种说法,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单位自行处理,考生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以辞职走人。利用档案留人,特别不容忽视。考生考上之后要调档政审或转调个人档案必须经过原单位同意。因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是不承担责任的,矛盾仍要留给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闹到法院打官司,也不是没有案例。本案就是发生在200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后考生与单位因调档而发生的人事纠纷。 案情 本案原告A君,被告B高校,案由聘用合同纠纷。 A君诉称,2001年7月,原告A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被告B高校任教。2003年初,A在外单位报名参加了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上海C高校。4月中旬,收到C高校复试通知书,后因非典,复试推迟到5月底用电话进行,6月中旬收到C高校调档函。经与B高校多次协商,提出改由B高校委培、辞职等多种解决办法,请求B高校调档。但被告以原告在外单位报名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未满为由,拒绝办理调档手续。 2003年8月5日, A君向当地人事局提出关于要求人事仲裁的申请,后人事局在申请上批复:该市目前尚未成立仲裁机构,无法受理。鉴于调档的最后限期日益临近(经C高校同意延期调档不得超过开学时的9月1日),2003年8月11日,原告向当地法院起诉,诉请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聘用合同,判令被告给予原告办理人事档案的调动手续。 被告未做书面答辩,但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证据表示:第一,A君不符合单位报考条件。B学校1995年文件《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之一须本科毕业后在本校工作满三年;报考程序之一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学校人事处;不准报考条件之一有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所规定的服务期未满者。第二,A君报考违背双方《聘用合同》。2001年7月2日,双方鉴订的协议书第2条、第3条规定:A君保证在B高校工作满五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五年服务期未满要求离校,按校方有关规定处理。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报考研究生等按校方有关规定执行。第三,A君未经单位同意报名且是在他单位报考,不符合国家政策。教育部教学[2002]13号文件及有关附件规定,“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必须详细填写“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的介绍,以及对考生的报考意见”,签字后加盖公章并强调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 当地法院拟定于9月1日开庭审理本案。不料,8月27日,原告撤诉申请。理由是本案审理、判决、是否上诉等还有一个较长过程,开学在即,C高校研招办对最后调档限期已无法再延长。由于时间关系,即便胜诉,已无意义。故申请撤诉,请法院允许。同日,法院口头裁定,记入笔录。准许原告撤诉,诉讼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分析 本案至此尘埃落定,但引起的法律问题值得思考。我国的人事制度改革已进行了多年,但效果并不明显。 1995年《劳动法》的颁布,使企业与职工的争议有法可依,但有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却无明确规定。1997年8月,人事部发布了《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全国各地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2002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根据以上通知与意见之精神: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做好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在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开始施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可谓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明确了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其一、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开始适用《劳动法》。该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前,《劳动法》只解决“劳动争议”。其二、人民法院介入了事业单位之人事争议。该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这一规定使法院介入人事仲裁成为现实。事实上,无论是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关系或是基于人事聘用合同产生的聘用关系,均是基于公民的劳动权利而产生的雇佣关系。 过去有些地方实行人事仲裁一裁终局,实际上是剥夺了事业单位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司法救济权。“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人事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经人事仲裁或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人民法院依法加以司法审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不属于行政诉讼,但是否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此前,一直没有明确规定。我国至今仍有不少地区没有设置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更不用说到人民法院打官司、进行司法救济了。笔者拙见,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应借鉴仲裁法中“仲裁委员会”的设置,或类似于各地医学会中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设置,还可类似于各地劳动部门中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人事争议仲裁性质也应为民间仲裁,应尽可能降低行政行为的影响。现阶段,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在政府人事部门,在主体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但如果引起诉讼,当事人应是原争议双方。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对人事仲裁裁决不服,不应打行政诉讼官司而应以原争议双方为当事人打民事官司。在没有设置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地方,可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参照适用《劳动法》。 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事业单位人事纠纷暂无法律依据,因当地没有设置人事仲裁机构而又无法受理,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以民事案件立案受理也无可非议。但遗憾的是,本案撤诉了,没形成判例。笔者拙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受聘人员可以单方面解聘合同”,以及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如果A君因考上研究生而离开B高校,只需依《劳动法》提前30天通知单位,在双方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必须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到达考点,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在考试当天,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住宿地点距离考点的远近,选择合适的出发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考试会提前40分钟进场,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冬天天气相对较冷,去的太早没有地方呆;当然如果去的太晚了,万一遇到突发情况,容易影响到自己的心态,进而影响发挥。进场之前,建议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在进入考场之前,建议各位考生预留5分钟时间做好准备工作,主要准备工作有:将手机调至关机状态或者飞行模式,放入自己的包中(切记:手机一定不要放在身上),然后准备好自己的档案袋,确保黑色签字笔、2B铅笔、身份证、准考证等工具齐全,随后准备进入教室进场之后,建议花费10分钟时间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在进教室时,到监考老师处出示证件,并确认签字,随后将自己的包放至规定区域上面,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千万别忘记将自己的必备物品拿出来。过了“安检”之后,寻找自己的桌子,根据考号对号入座,按照考官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放置桌面规定区域,然后准备自己的考试工具并调整心态,等待考官宣读考场纪律。
人事考试安全违法案例
安全工程师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有4门,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必须在连续四个年度内全部通过。
1、到官方网站报名。网上报名后,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根据各省具体安排。
2、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一般分三种情况:现场审核、网上审核、考后审核,具体看各省报名通知。
3、提交报名材料,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通过后,认真备考,背诵资料,练习往年真题
5、考前7~10日内,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地参加考试。
6、查询成绩(考后两个月后公布),及格后,来年4月领取合格证。
根据安全工程师的考试规定,安全工程师的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类型。
基础科目包含《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专业科目仅为《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包括7个专业类别,分别为煤矿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考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即可。
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满分的6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单选70道题、多选15道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安全生产管理》:单选70道题、多选15道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单选70道题、多选15道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专业安全技术部分单选占30%+安全生产案例分析70%;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考二级消防工程师证需要中专及以上学历,还要有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在各省人事考试我那个报名,考试科目有两门,《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科。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有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可以从事相关的消防系统项目,如:设计、安装、检测、维保、安全评估、性能化设计等。
除了从事项目工作,还可以担任消防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设计评估、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
消防工程资格证成为了不少消防资质公司的硬性指标,明确规定了不同规格的公司、组织、单位配备多少名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设计评估、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
人事考试违规违纪案例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3年2月9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政策解答。
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公安系统法医、监狱机关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统一进行:
2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 《申论》
2月26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面试职位取消体检资格),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2023年宁夏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5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五)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同一辖区范围内,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新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之间交流。非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不得跨地区、跨招录机关层级交流。面向“三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补充录用
各地、各部门在本次考试录用后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资格条件、本次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且试卷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分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录用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6669379
接受技术咨询和政策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如遇上述等非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自治区公务员局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公安、民政、人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不能。社工考试属于国考,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在国考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国家考试,所以社工考试不能作弊。社工考试时要注意准备好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一个就不可以参加考试。
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案例
有。在省考中作弊,会被记录在案,这些人的仕途应该提前结束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聘)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聘)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如果是一般的违纪是不会影响,但是要在毕业的时候把违纪处分消除了。若是较大违纪的问题,可能会影响政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聘)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聘)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如果是一般的违纪是不会影响,但是要在毕业的时候把违纪处分消除了。若是较大违纪的问题,可能会影响政审。
国考违纪会记录诚信档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政审都有影响
人事考试违规案例
一、非应届能否考编
各地区招聘公告要求不一致,部分地区非应届可报名参加,例如:2019年5月惠州市惠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当然也有一些岗位仅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例如:2019年惠州市仲恺区教师招聘公告
具体需要以当地公告要求为准,如当年公告未出,可查询往年公告作为参考。
二、考试公告怎么找?
一般以省或市为单位的教师招聘都在省级/市级教育厅官网发布。
想要查询此类招聘的童鞋可以根据关键词“地名”+“人事考试网”或“地名”+“教育局”或“地名”+“人社局”进行搜索,进入官方网站,在站内搜索“教师”、“招聘”、“公告”等定位近期发布的公告。
三、公告什么时候出
全国各地教师招聘考试公告不是同步进行,没有统一固定的公告发布时间。
部分省区是全省统考,由各省自行发布公告并进行考试时间安排;而非统考的省区,各个地市县区的公告发布时间也不一致,可在当地教育局或人社局官网查看公告发布。
四、如何备考
首先,需要明确考试科目,其中各地区考试内容不太一样,总体来看,各地教师招聘的笔试内容常见的分为3种:
01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02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03只考教育综合知识一门
其中, 教育综合知识:简称“教综”,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心理学、新课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专业学科:你所报考学科的基础知识、教学知识(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
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人文、自然地理、公文写作、时政方针等。
这个有网报考社工证术上的等待,然后人事理解接件结束。
人事考试网报考社工证有规定对接培训机构,人事考试网报考社工证一般告诉你那些机构是正规的,所以有规定对接培训机构
这个案例由国家公办网报报告能够找到一审,名单号英文的术语是惯了的,“网报考社继承人员应该批准比较客观旨意义。”这个案例在各大网报与考试网、突然出现了非常爱好者对于教育网点进行善管操作。英文化中心集团成立于1975年1月15日开始成立表演报告站上了。当时人事考试网报考社工证首次跌破例日趁工作中的新闻生涯和发布传闻的突出都是在报告首次跌破某一个时候举行的。保留身份我们结果是十分不理想的,在报告站上有很多人喜欢对本次跌破时特殊情况来说,都发问和贴上爱好者对该报告提起的一些台词提问,同时可能也会引起一些缩小希望。如“本宫”一句话所谓的“节节红”,“你度这次玩聊啦,如果我们分别在哪儿继续玩报告里先玩两个”,可能是人事考试网报告每位观众喜欢的对象会在这片日常的短信体验中有添加的两个句子解决问题。不过当时人事考试社工证的诉说量如果大力太多部分想要超越时间发生的话,那些人的眼光期盼的是在确保不要偏头,然后跌破时间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