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证书
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证书
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有2种方式,电子证书领取和纸质证书领取,电子证书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注下载打印;纸质证书领取又可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2种方式,常在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加注下载,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查询系统通常1-2月份开通;执业药师纸质证书由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不一样,大致在2-4月份。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一、电子证书领取:各省执业药师电子证书打印入口开通后,考试合格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打印入口,自行打印执业药师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领取:现场领取:①本人领取:考生本人携带证书领取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纸质证书,本人领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他人代领: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证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领证材料领取,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地区禁止他人代领。他人代领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邮寄领取:大部分地区还开通了资格证书邮寄领取通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以登录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证书邮寄信息,即可邮寄证书到家,邮费是否自费因地区而异。怎样领取执业药师电子证书怎样领取执业药师纸质证书执业药师电子版证书领取执业药师证书领取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2023年中药二考试真题及答案 格式:ZIP大小: 2023年西药二考试真题及答案 格式:ZIP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申请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办法: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输入账户密码登录,提交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加注申请,证书加注完成后,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可以申请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具体流程如下:一、登录1.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证书查验]。2.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下载],进入登录页面。注: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持证人员,请直接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持证人员,需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方可登录。3.请使用取得证书时所用证件的证件号码进行注册。二、电子证书加注和下载1.持证人员首次登录系统时,需要认真阅读服务须知。点击[同意]按钮后,即可进入证书下载页面。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存在真实有效证书。2.点击[证书信息]按钮,可查看该证书对应的信息。(一)电子证书加注1.点击[下载]按钮,进入电子证书加注、下载页面。2.申请证书加注前,请先检查证书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证书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申请证书加注]按钮,进入证书加注页面,选择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点击[提交加注申请]按钮,完成证书加注申请。注意:每次申请加注最长有效期为90天;如无特别需要,建议按上限申请;目前支持的使用场景为“本人调用”。加注申请提交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证书加注,请耐心等待。3.证书加注完成后,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二)电子证书下载点击[下载]按钮,进入电子证书加注、下载页面。证书加注信息内容为空,或者提示“加注件已过期”,须首先完成加注申请。已完成加注,且加注处于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可点击[查看]或[下载]按钮,进行电子证书查看、下载操作。常见问题1.提交加注申请后,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显示[证书生成中…]。提交加注申请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证书加注,请耐心等待。2.证书加注信息栏显示[加注件已过期],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超过加注有效期后,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的,请重新提交证书加注申请。系统完成证书加注后,方可查看和下载。注意:自持证人员申请加注当日起向前计算,90日内同一证书可存在3次有效加注;请根据本人使用需求,合理申请加注。执业药师电子证书申请执业药师电子证书申请流程执业药师电子证书申请办法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法规)考试真题 格式:ZIP大小: (沈阳考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pdf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泰安人事考试执业药师证书
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可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打印,执业药师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可用电子证书注册,全国有效。执业药师电子证书打印办法:1、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首页的“资格证书”栏目。2、在该页面可以选择“ 证书查询验证”或者“ 发放进度查询”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 (持证人员查询)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资格证书】,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页面,选择【持证人员查询】,进入系统首页。2、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共享注册信息, 已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请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登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未注册过的用户,请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3、已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直接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未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请填写注册信息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4、首次登录系统时,必须阅读并同意服务须知,才能继续操作。5、同意服务须知后,进入持证人员查询页面,根据注册信息,查询已开通证书查询的考试中,当前用户所获取的证书信息。点击下载按钮,下载电子证书pdf文件,连接打印社保即可打印。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下载 格式:ZIP大小:8KB 省(区、市)辅助用药推荐目录表 格式:ZIP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年泰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变动,中专学历考生注意了。关于执业药师考试,很多考生都想了解2021执业药师需要注意的四点报考要求!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及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内容:1、2021年后,中专学历再无法报考执业药师考试根据最新《制度》规定,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0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2021年后中专学历考生将无法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了。2、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报考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第九条,最低报考学历为大专,药学和中药学专业考生在工作年限上的要求和以往一样:大专需要有5年工作年限,本科3年,硕士1年,博士无工作年限要求。最新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3、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则在相应的工作年限上再增加1年从以上规定可知,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要求提高,工作年限在各类条件基础上再增加一年。也就是说,“相关专业”考生,大专需要有6年工作年限,本科4年,硕士2年,博士1年工作年限要求。注意:目前本办法中的“相关专业”由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4、免试2科报考人员不要求工作年限,但需取得药学高级职称并在岗工作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办法》第四条,执业药师免试2科条件由此前的“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符合相应的工作年限可报考”改为“取得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报考”,不要求相关工作年限。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有2种方式,电子证书领取和纸质证书领取,电子证书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注下载打印;纸质证书领取又可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2种方式,常在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加注下载,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查询系统通常1-2月份开通;执业药师纸质证书由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不一样,大致在2-4月份。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方式:一、电子证书领取:各省执业药师电子证书打印入口开通后,考试合格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打印入口,自行打印执业药师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领取:现场领取:①本人领取:考生本人携带证书领取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纸质证书,本人领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他人代领: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证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领证材料领取,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地区禁止他人代领。他人代领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邮寄领取:大部分地区还开通了资格证书邮寄领取通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以登录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证书邮寄信息,即可邮寄证书到家,邮费是否自费因地区而异。怎样领取执业药师电子证书怎样领取执业药师纸质证书执业药师电子版证书领取执业药师证书领取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2023年中药二考试真题及答案 格式:ZIP大小: 2023年西药二考试真题及答案 格式:ZIP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潍坊人事考试执业药师证书
详细是什么专业呢。可以报名考试执业药师的专业除了药学和中药学,还有化学、医学、生物学相关专业,假如是可以报的专业就好了,不是以上专业的话代报名能够会有风险。
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执业药师证书江苏人事考试
【 #执业药师# 导语】 无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8月31日-9月12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9∶00~9月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日~1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3.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专技处:、 苏州市专技处: 南通市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 盐城市专技处: 扬州市专技处: 镇江市专技处: 泰州市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是的必须实施告知承诺制,老考生需要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进行核验。职业药师的内容: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
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江苏执业药师考后审核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江苏省将于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江苏省执业药师考试的审核要求是严格的。审核工作一般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内部审核,一部分是外部审核,以及最后的学历审核。内部审核的目的是确保考生按照规定有效参加考试;外部审核的目的是确保考生无造假行为;而学历审核主要是确认考生所传资料的真实性,以便考试委员会做出正确的鉴定。
中国人事考试执业药师证书
执业药师电子版证书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领取,执业药师纸质证书在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各地执业药师证书具体领取地址需要关注各地区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领取通知。执业药师证书有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电子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验加注下载领取,执业药师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版证书领取有邮寄领取及现场领取2种方式,邮寄领取需考生本人签收,现场领取通常在各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中心。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办法:一、电子证书领取:各省执业药师电子证书打印入口开通后,考试合格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打印入口,自行打印执业药师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领取:现场领取:①本人领取:考生本人携带证书领取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纸质证书,本人领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他人代领: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证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领证材料领取,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地区禁止他人代领。他人代领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邮寄领取:大部分地区还开通了资格证书邮寄领取通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以登录证书邮寄系统,填写相关证书邮寄信息,即可邮寄证书到家,邮费是否自费因地区而异。执业药师证书电子版查询官网执业药师证书电子版查询入口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地点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2018年执业中药师(中药知识一)考试真题 格式:ZIP大小: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下载 格式:ZIP大小:8KB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申请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办法: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输入账户密码登录,提交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加注申请,证书加注完成后,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可以申请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具体流程如下:一、登录1.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证书查验]。2.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下载],进入登录页面。注: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持证人员,请直接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持证人员,需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方可登录。3.请使用取得证书时所用证件的证件号码进行注册。二、电子证书加注和下载1.持证人员首次登录系统时,需要认真阅读服务须知。点击[同意]按钮后,即可进入证书下载页面。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存在真实有效证书。2.点击[证书信息]按钮,可查看该证书对应的信息。(一)电子证书加注1.点击[下载]按钮,进入电子证书加注、下载页面。2.申请证书加注前,请先检查证书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证书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申请证书加注]按钮,进入证书加注页面,选择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点击[提交加注申请]按钮,完成证书加注申请。注意:每次申请加注最长有效期为90天;如无特别需要,建议按上限申请;目前支持的使用场景为“本人调用”。加注申请提交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证书加注,请耐心等待。3.证书加注完成后,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二)电子证书下载点击[下载]按钮,进入电子证书加注、下载页面。证书加注信息内容为空,或者提示“加注件已过期”,须首先完成加注申请。已完成加注,且加注处于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可点击[查看]或[下载]按钮,进行电子证书查看、下载操作。常见问题1.提交加注申请后,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显示[证书生成中…]。提交加注申请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证书加注,请耐心等待。2.证书加注信息栏显示[加注件已过期],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超过加注有效期后,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的,请重新提交证书加注申请。系统完成证书加注后,方可查看和下载。注意:自持证人员申请加注当日起向前计算,90日内同一证书可存在3次有效加注;请根据本人使用需求,合理申请加注。执业药师电子证书申请执业药师电子证书申请流程执业药师电子证书申请办法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法规)考试真题 格式:ZIP大小: (沈阳考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pdf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