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附加信息
人事考试附加信息
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技能考试一般是先注册再报名。如果显示信息不符,要仔细检查信息输入有没有错误,前后有没有不一致的地方,注册时填报信息和报名填报信息是否一致。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滨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点击详询: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22日16︰00查询时间:2015年4月20日11:00—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如果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出现“信息不符”的提示,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1.填写的个人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该仔细核对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上的个人信息,确保填写无误。2.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果照片质量不好、大小不符合要求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格式,都会导致报名失败。3.证书信息不符合要求。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该按照要求填写自己的学历、职称等证书信息,如果填写错误或者不符合要求,也会导致报名失败。如果出现“信息不符”的提示,可以仔细检查自己填写的报名信息,核对证件信息和证书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并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如果还是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联系中国人事考试网客服寻求帮助。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普通高中信息时,需要填写省和市。这是因为中国的行政区划是按照省、市、县、乡、村的等级划分的,不同的省份和城市有不同的教育管理机构和规定。填写省和市信息可以让教育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来源和分布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统计和管理。此外,填写正确的省和市信息也有助于学校招生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因此,在填写普通高中信息时,务必填写准确的省和市信息。
加格达奇人事信息考试
不好考,公务员是公职类考试里面竞争最为激烈的。但是根据复习阶段合理选择教材合理复习可以提高被录取的几率。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有关规定,经加格达奇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加格达奇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部分岗位限定加格达奇区户籍;
(三)学历需符合《加格达奇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统招全日制)为准;
(四)具备胜任相应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及身体、心理素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加格达奇区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大兴安岭日报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及资格确认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0月26、27日公休),地点:加格达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服务大厅(胜利路103号—1)。
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附件2);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提前下载填写《加格达奇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数与审核合格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名额。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它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3、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2019年11月1日8:30—17:00在加格达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服务大厅(胜利路103号—1)领取准考证,如领取准考证日期发生变化,报名时另行通知。
(三)加分政策
1、加分政策: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按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一流、211、985”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时参加政策加分资格审核,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政策加分;
4、考试费用:根据黑价联〔2017〕51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5、考试时间、地点: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发布:笔试、面试结束后在加格达奇区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招聘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报考信息失真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1、按照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名单在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工作人员录取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招聘人员到岗后,组织、人社部门出台关于服务期限相关政策,以新政策要求为准。
未尽事宜由加格达奇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有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方电话免费咨询,或者是点击下方进入官网找客服人员帮助大家解答。
11月17号上午9点,在加格达奇实验中学东校区,第四中学,育才中学。三个考点。
加格达奇人事考试信息
2008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事厅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省直33个部门,哈尔滨等13个市(地)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考试录用2318人。其中省直1068人;市(地)635人;县(市、区)466人;乡(镇)149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各市地组织、人事部门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和东北网上发布具体部门的招考计划及招考条件。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6、200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以上(1989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经批准学历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9)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以往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2008年全省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分两种方式进行。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直司法系统除外)的考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市地以下机关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本次省直机关以及省以下垂直系统(省直司法系统除外)招考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传递、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络报名 时间:2007年8月25日-8月31日。 考生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请考生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07年8月26日-9月2日。 考生在报名24小时后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可按管理权限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申请复核。报名资格审查复核裁决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 时间:2007年8月25日-9月1日。 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二)现场报名 报考省直及其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网络报名未成功的以及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考生可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日-9月3日;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分部)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报考省直各部门和市地各部门考生可在此报名。 报考哈尔滨市法检系统及周转编岗位的考生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日-3日;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分部)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联系电话:。报考各市地(哈尔滨市除外)和省直司法系统的考生全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9月3日。 省直司法系统报名地点: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 齐齐哈尔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建华区卜奎大街142号) 联系电话:; 牡丹江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景福街107号) 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报名地点:佳木斯市人才大厦(佳木斯市德祥路22号)联系电话:;8686908; 大庆市报名地点:人才大厦(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7号) 联系电话:; 鸡西市报名地点:人才中心(鸡冠区兴国路99号) 联系电话:; 双鸭山市报名地点:双鸭山市人事局4楼会议室(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15号)联系电话:; 七台河市报名地点:人事局(桃山区学府街61号7楼)联系电话:; 鹤岗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向阳区金轮商城2楼) 联系电话:; 伊春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伊春市伊春区丰林路6号四楼)联系电话:; 黑河市报名地点:黑河市政府4楼(通江路2号)联系电话:;8222805; 绥化市报名地点:人才市场(中兴东大街66号)联系电话:; 大兴安岭地区报名地点:人才中心(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联系电话:;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效证明原件,二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 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报名时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除报名、考试费用。 现场报名考生填涂的报考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姓名区位代码等报名信息必须准确。姓名区位码将在报名现场和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统一公布,请考生在报名前查询。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87705298。 (2)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远贫困地区及特殊岗位不足报名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职位,请考生在9月1日前随时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请速与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或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录处、省人事厅考试录用处联系,未联系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9月28日-10月12日,网络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一般职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安、司法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基础上加试专业科目(详见招考计划)。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职位和专业类(B类)职位两种, A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A)两科;B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和《申论》(B)两科。每科独立成卷,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满分分别为80分和120分,《申论》(A)和《申论》(B)满分分别为120分和80分。综合类(A类)和专业类(B类)总成绩为200分。 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加试《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和《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报考检察系统部分专业职位的考生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报考法院系统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两个职位的考生加试《审判专业知识》。每科独立成卷,满分100分,并统一纳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累加到笔试总成绩中。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地)和省直各招考部门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另行确定。 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加试微机打字速度技能测试(听打每分钟正确录入60个汉字)。报考法检系统法警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以《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黑龙江省2008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大纲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本次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复习用书,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1日。 上午8:30-10: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 上午11:00-12:00《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或《检察专业知识》或《审判专业知识》; 下午13:30-16:00《申论》(A、B);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前招考部门要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将报请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同意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还要对拟录用人选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筛选原则。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合格人选数量。 法、检系统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的方式。笔试前报职类;面试前报职位,笔试分高者,优先选择职位参加面试。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由市(地)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录用审批。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省人事厅联系电话:;87705277。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事厅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举报的话好像很少打电话的,或者信访,或者去检察院写匿名信,不过一楼说的有道理,你就是举报了估计也不一定很有用。二楼说的也有道理,可以网上查政府电话,向他们咨询有关的电话号码。0457---2132000 这个是你们区检举报中心的电话。
劝你别做这种事了。一时的气愤影响了以后的人生。社会就如此,又何必愤世嫉俗呢?
每年都有招聘计划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的信息事业单位考试确实比公务员要简单一些但是考试的内容差不多的多做真题就有效果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加分
近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贵州省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有关事宜的公告》,就成绩公布及查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成绩查询方式(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二)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二、查分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查分,查分按以下方式进行:(一)查分时间:2021年4月25日—4月26日(9:00-11:30,14:30-17:00)。(二)查分方式:需查分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填写查分申请表。4月27日(9:00-11:30,14:30-17:00)到查分处领取查分结果。注意:查分只查本人《申论》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查阅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查阅。(三)查卷工作本着认真、细致、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由考试机构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成绩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相关部门。(四)对经查分后成绩有变动的考生,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三、部分成绩字段说明(一)缺考情况成绩查询结果中:“缺考”字段栏为Y表示该科目缺考;“缺考”字段栏为N表示该科目正常参考。(二)违纪情况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情况”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情况描述;“违纪情况”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三)违纪处理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处理”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处理结果描述;“违纪处理”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四)备注成绩查询结果中:“备注”字段栏为特殊情况描述,“备注”字段栏为空表示无特殊情况。据悉,贵州省考4月中下旬公布笔试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4月下旬至6月开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工作;7月开始考察和录用工作。
[闽南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3月18日开通2019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考生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考试报名。今年省考时间为4月20日,报名时间为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错过了。贵州省考2019报名入口官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考报名官网入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9年4月初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8:00。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3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作退费处理,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年3月2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3月2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缴费成功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名单见附件4)的乡镇和派出机构、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医、心理矫正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8:00。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18:00之前通过网上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5),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具体办理要求见报考指南第五条)。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往年贵州公务员进面分数来看,平均进面分数在185——195分之间。
今年贵州省考的笔试总分为300分,行测和申论各150分,申论为AB卷,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果笔试分数在150-160分之间,那么除了特定的岗位,即你报考职位人数在个位数有进面机会外,大部分职位这个分数是没有进面机会的,这个分数在公务员所有考试分数中都是处于下线水准。
预计今年进面概率大的笔试成绩须在180分以上,公务员笔试成绩180分是否进面,还需看同职位报考人数的多少。
贵州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式: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加分表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12年5月3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 或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2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2.2012年贵州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2012年贵州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2012年贵州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
网上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或)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点击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
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9年3月底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