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厅考试院
人事厅考试院
黄海街道。人事考试,又称人事编制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盐城市人事考试院在黄海街道。
人事考试院工作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事业单位。和省人才中心一样是事业单位,省人事厅直属,就是工资少。人事考试中心是直接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事业单位。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发[2004]46号文件2004年9月7日正式批准,2004年12月26日成立挂牌运行。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和评价工作的专业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业务指导和考务工作。
内设机构:
省人事考试院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5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负责全院考评工作规划、计划、安排、方案、政策调研;负责院内综合性文稿的核审、工作协调、情况汇总、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工作督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院内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培训、思政、纪检、文明建设、党团、工会工作;
负责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负责院内财务收支、证书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发售及综合性信访接待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直属单位
百度百科-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省人事厅考试院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隶属于安徽省人事厅,2008年1月1日正式挂牌,其前身是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5年。主要承担全国及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国家及省、乡镇公务员招考考试、事业单位进人考试、及其他一些社会化考试。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
安徽人事考院院长是属于一个院长级别,具有很高的一个权限,非常高的一待遇。
安徽人事考试院院长是正厅级,省人事考试院(委员会)是正厅级的单位,下设的教育学院是属于处级单位,一般省教育学院院长是正处级,但因为干部资历,所在单位权力大小,单位所属等原因,也有可能是副厅级,而且省教育厅(委员会)是省政府的直属单位。
湖南省人事厅考试院院长
“与国内其他大型考试相类似,公务员考试也有提前发放试卷的惯例,一般会提前10分钟发答题卡,提前五分钟发试题本。”根据公务员考场规则,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另外以湖南省考试为例,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封闭,考生中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湖南省省人事考试院院长周光明介绍,监考老师必须在试题本、答题本和草稿纸回收完毕,确认数量无误且在应考人员准考证上签字后,才可以允许应考人员离开考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将在2021年8月20日前公布。具体公布时间还需关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通知,也可以在湖南省公务员招考网站上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填写个人信息或准考证号码等方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同时,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还需要关注后续的招聘流程,包括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在此期间,考生需要认真准备,积极备战,争取在后续环节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总之,考生需要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及时查询成绩,全面准备后续环节,为自己的公务员梦想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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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及人才评价认证工作。
2、负责国家和本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评结合等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湖南考区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4、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考试代理、人才测评等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5、 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湖南省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制定各类人才职业能力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能力测试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6、负责湖南人事考试网站、人事考试题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人事考试证书的管理。
7、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行业管理规范,并对人事考试行业实施指导。
8、研究探索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制度和测评方法,开展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科研及其考试项目开发工作。
9、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理相关国际考试项目。
10、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邮编:410004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email?protected]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公告,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2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或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情况,选择是否报名参加面试。同时,考生也可以在网站上查看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参加面试。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需要认真准备,提前了解面试内容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表现。同时,考生还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语言表达和礼仪等方面,以展现出优秀的素质和能力。最终,通过面试的考生将会获得录取通知书,并按照要求完成录取手续。因此,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官方通知,认真准备面试,争取取得好成绩。
湖北省人事厅考试院院长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邮编: 430071
科目目的
设立这一考试的目的是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中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翻译市场,加强对翻译行业的管理,使之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更好地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从而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服务。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是中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与原有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相比,更体现了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和所从事专业的限制。
取得各级别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在资格考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旧体系会有一个并存期。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分语种、分级别地逐步推开,随着考试逐步推向全国,旧有的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
一 湖北省评定中级职称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没有有效期限 全国性的中级职称,则是终身有效的。如果是单位形式上的中级职称的话,则没有任何效律,只能在单位用使用,不能在外面使用,属于无效职称,也无年限规定要求。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在中国的现状下,职称主要代表社会地位,有高职称的人享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福利待遇,与实际技能未必有直接关联。职称通过申报、评审,由主管部门授予,一般认为决定是否授予职称是由主管部门领导决定,评审主要是形式。 二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的职称考试公安不是专业可以考吗 完全可以考 大专以上学历即可。 以下学历不行的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南部,隶属荆州市,位处长江中游南岸,东联汉沪,西接巴蜀,南控湘粤,北通陕豫,有"七省孔道"之称,与洞庭湖平原一衣带水,与荆州古城一桥相连。著名作家碧野先生曾冠以"银公安"的美名。 公安县辖16个乡镇,版土面积2258平方公里,人口107万,是全国重点粮、棉、油生产基地,闻名全国的鱼米之乡。 三 湖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何网上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都可回以查询到的,招聘求职答请到监理英才网(//jljob88 ) 四 湖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怎么样查询 请咨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事考试院都可以的。 五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什么 同病相怜咯,,,我也想知道怎么弄, 六 中国人事考试网:2021湖北中级统计师报名入口 【导语】2021年湖北统计师报名预计在7、8月开始进行,2021湖北统计师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准备报考的考生需要提前了解清楚考试报名有关事项,报名入口、报名程序、报名条件等等,都是需要提前了解的,下面就来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2021湖北统计师报名有关事项。 1、湖北2021年中级统计师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4、在线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人工在线核验。 (4)符合高中学历报统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要上传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符合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要上传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人工在线核验。 关于2021湖北统计师报名有关事项,就给大家说明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符合统计师报名条件考生,都是可以进行考试报名的,祝大家成功! 七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是什么级别的机构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原劳动厅和人事厅合并内而成)下属的一个容副厅级机构。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也就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归这个机构官 八 湖北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些什么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 质量专专业初级属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部分地区报名已开始,详情点击:2009年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九 2019年湖北省一级建造师报名是考前审核还是考后审核 2019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要记住的三个时间,想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就得知道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还没有开始,但大家已经早早的开始关心报名的相关事宜。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可知,2019年一级建造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为:2019年9月21、22日。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预计为2019年7月中旬,更多详细的报名时间、报名网站、现场审核、报名收费标准等资讯请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 湖北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7月12日-24日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名公告公布网站: 湖北人事考试网 参考:湖北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2日9:00—7月24日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16日9:00—7月25日17:30(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7月12日9:00—7月26日17:30。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 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6年、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湖北省内)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
贵州省人事厅考试院院长
信***2019-07-19 14:53:59 贵州省教育厅领导成员:霍健康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李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李涛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周宝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招生考试院院长赵廷昌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委员代其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王碧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李奇勇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展开]方舟生存进化下,这游戏好玩不精选推荐广告相关推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分类考试成为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的主渠道,现就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各高职(专科)院校要将原中职推优、中职单报高职的计划纳入中职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数中进行统一安排。
(2)各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通过分类考试的考生数不得低于本校当年新生招生总规模的60%。教育类、医学类专业招生计划按2018年分类招生计划数上报。
(3)2019年实行精准扶贫招生计划,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在上报计划时单列(计划在分类招生总规模以内)。
(4)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写入招生章程),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执行。
(二)招生章程
各高职(专科)院校将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高职(专科)分类招生章程主要内容为: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学校概况(不超过300字),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或民办),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见附件1)。
(三)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价。
考生评价的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学习,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以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检查
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安排
1.网上填报时间
第一次填报: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2.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时间3月16日
文化综合上午9:00—11:30
(3)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高职(专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体育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体育)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4)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不允许进行文化考试。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要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
3.录取成绩计算。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素质(综合)考试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
(六)录取工作
(1)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2)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相近专业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各高职(专科)院校上报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核。
(3)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于2019年4月24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4)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转录于2018年12月20日前按规定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转录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履职尽责
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二)严格组织 强化引导
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操作规程,精心组织实施。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公平公正。要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分类考试招生任务。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职业技能测试实施办法,确保职业技能测试规范、公平。严格按照相关考务规定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命题制卷监考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质量和考试安全。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宣传力度,各市(州)招办要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内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积极报考分类考试招生,要协调做好各招生院校进入中学开展宣传工作。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将相关政策规定、专业培养、就业优势以及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等向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踊跃报考,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
(三)纪律严明 按章办事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高职(专科)院校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