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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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人事考试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吉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9月1日-9月8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8日。 参加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 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5.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9日。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1)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的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6.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13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三)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名有关事项 1.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2.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3.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4.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请参照《关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及《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告知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3年1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相关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 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2: 《关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及《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1).pdf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全文如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办法。招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六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事业单位负责,也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未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第七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审查资格条件;(四)考试;(五)考察和体检;(六)公示和备案;(七)办理聘用手续。第二章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八条招聘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九条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聘单位核定的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数量及空缺情况;(二)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人数;(三)招聘工作组织;(四)招聘时间安排;(五)招聘方式;(六)招聘工作纪律及咨询、监督电话;(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条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扩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范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确定专项招聘计划。第三章 发布招聘信息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第十三条招聘公告应当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相关网站发布,同时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网站发布。第十四条招聘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招聘单位情况;(二)招聘岗位、人数;(三)应聘资格条件;(四)报名方法、招聘方式、时间安排、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相关要求或信息;(五)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第十五条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发布长期招聘公告,长期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有效期限。第十六条招聘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需要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准确规范表述。第十七条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并在同一范围发布补充公告,视情延长报名时间。第四章 审查资格条件第十八条公开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需实行现场报名的,现场报名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第十九条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一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二条资格审查应当严格依照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第二十三条考试须形成有效竞争,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第五章 考试第二十四条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试卷运转、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发布等重点环节。第二十五条考试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统一性与多样性,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科学确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考试应当划定合格分数线。第二十六条招聘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以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专业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笔试应当按照岗位类别、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试内容、科目、类型等由考试组织单位确定。第二十七条面试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原则、考试内容、组织方式、程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成绩计算方法、考官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纪律等事项。第二十八条面试信息须在面试前告知考生,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测评方式、考试纪律、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信息。第二十九条面试考官小组人数应当为单数,一般不少于7人,非招聘单位考官不低于50%。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考官不低于50%。第三十条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经验,熟悉公开招聘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恪守规范。第三十一条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 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的考生应当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面试。第三十二条面试成绩须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第三十三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或5:5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以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第三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以对考试方式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六章 考察和体检第三十五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第三十六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组建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第三十七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八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等相关事项,应当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七章 公示和备案第三十九条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聘用的意见。第四十条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监督电话及拟聘人员的姓名、考试、考察、体检等信息。第四十一条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八章 办理聘用手续第四十二条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四条招聘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务、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第四十五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聘工作。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第四十六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态化监管机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举报,对线索具体的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举报人反馈。第四十八条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7年9月30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参照执行。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笔试的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笔试可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笔试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笔试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笔试主体责任,受委托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机构根据委托协议负责相关工作,承担委托协议约定的责任。第二章 命题管理第五条命题管理一般包括制定命题方案、成立命题小组、命制试题、审定试题、印制试题等环节。第六条命题方案是命制试题的依据,一般包含指导思想、命题原则、人员组成、组织实施、安全保密等内容。第七条命题小组由组长、命题专家、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应当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公开。第八条命题专家应当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命题能力。第九条命制试题原则上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命题人员应当集中管理,工作场所安全封闭且相对独立。第十条命题小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辅导活动,严禁泄露与试题命制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第十一条命制试题包括试题创作、查重、审题、组卷等环节,应坚持政治性、针对性、科学性。试题经命题小组组长审定后,在具有保密资质的场所印制。第三章 考点考场设置第十二条考点应当优先选择人事考试或者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第十三条考点应当设置考务办公室(用于考务培训、试卷分发和回收等工作)、试卷保管室、监控室等场所。考点入口处应当标识考试名称,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入场路线标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第十四条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若干名副主考和监考,配备试卷保管收发、司铃、保卫、医疗防疫等工作人员。第十五条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原则上在考试当天随机确定。监考人员不得通过志愿者招募、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派。第十六条要有效提升考场使用效能,通过科学设定报名流程、优化报名系统,最大化利用考场资源。按照随机原则编排考场和座位,不得违规人工干预。第十七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与考点签订协议,明确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组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四章 试卷管理第十八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明确试卷流转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第十九条试卷押运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及线路,由至少2名人员(不包含驾驶员)专人、专车押运,途中不得经办其他事项,严禁搭载与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第二十条试卷交接时,应由交接人员(双方各至少2名,不含驾驶员)分别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履行签字交接手续。第二十一条试卷存放场所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考前试卷存放期间应当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做好试卷保管情况记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卷存放场所。第二十二条使用完毕的试卷、答题卡(纸)等应保存半年以上,保存期满后可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组织销毁。第五章 笔试实施第二十三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结合考试实际情况制定笔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第二十四条笔试实施前,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按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巡考、监考等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第二十五条笔试期间,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掌握、处理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考试指挥畅通、高效。第二十六条笔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规模,应当为考点配备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信号屏蔽仪等防范考试作弊的设备。第二十七条笔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阅卷管理第二十八条阅卷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选择安静、不受外界干扰的场所进行,阅卷工作应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内进行。第二十九条客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使用计算机系统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阅卷系统软硬件安装和测试工作,阅卷时应当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互相监督,共同完成。(二)人工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答题卡(纸)应聘人员信息加密工作。每张答题卡(纸)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第三十条主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阅卷总体安排进行分组,由专人担任阅卷组长。阅卷组长组织阅卷人员培训和试卷试评,确保阅卷人员准确掌握评分标准。(二)试卷评阅采取双评模式。评卷中,每道试题均由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原则上在合理阈值范围内,取2名阅卷人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题最终得分。第七章 成绩管理第三十一条成绩管理包含成绩生成、保管和复核,至少由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第三十二条成绩生成前,应当认真核对阅卷数据,确保数据准确。阅卷完成后,应当随机抽取答题卡(纸)进行人工核验,确保生成的成绩无误。第三十三条成绩数据应当保存在专用计算机上,同时做好数据备份,由专人按照有关规定保管。第三十四条应聘人员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笔试组织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笔试组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复核。第八章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三十五条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笔试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时,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做好舆论引导。第三十六条若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笔试组织单位应遵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考试报批管理要求,按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指导考点健全考试期间预警、处置等机制,落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第三十七条因停电、考场周边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考试暂时中止的,考点应维护考场秩序,稳定考生情绪,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经笔试组织单位批准后可顺延考试时间。第三十八条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试卷泄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举行笔试的,笔试组织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告知考生笔试组织工作变更情况。第九章 安全保密第三十九条笔试组织单位应规范命题管理、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笔试实施、阅卷管理、成绩管理等环节的组织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第四十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规范视频监控信息的采集、提取、保存等工作。考前试卷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考点、考场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违纪违规行为认定或者异常情况处理依据的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阅卷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第四十一条参与笔试命题、阅卷及考务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笔试组织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受委托参与笔试工作的单位、机构等应当符合考试安全有关要求,与委托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第四十二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对参与笔试的工作人员回避情形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具有应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工作。第四十三条笔试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密级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执行。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本规程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规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人事考试项目实施方案

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各种表格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笔试阶段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

笔试备考

(1)认真领会考查范围

主考部门颁布的考试大纲是命题和考试范围确定的依据,也是考生进行复习准备的参照系。每相邻两次考试的大纲体系变动不大,考生可依据上一年(或上一次)招考大纲和大纲备考,并有意识的调整复习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查范围广,熟悉考试大纲,做到有的放矢地备考。

(2)准备备考辅导资料和练习题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具有复杂性,考生要依据考试科目有计划的准备备考资料。如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具有题量大、考试时间短等特征;专业科目考试题目专业性极强等。

考生要切忌对考试内容及应试技巧"半生不熟",也不要陷于题海战术而过犹不及。

(3)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适时调整保证计划有效性

制定复习计划,既要充分利用时间,又要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复习的质量和效果。复习计划中要安排适当数量的自我测试,自我测试同自己的备考活动协调一致,其具体的实施依据复习的时间和内容等因素进行灵活的安排。

笔试

1、综合类

①行测

事业单位行测的考查方式有三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与国考、省考一样,一张试卷只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分为公基和行测两部分,一般各站一半的分值;还有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包括公基、行测、写作三部分。

②申论、写作及其他主观题

目前事业单位主观题考试,以申论、写作、案例分析(也称材料处理、材料分析、综合分析等等)、公文书写和改错等类型多见。考查内容上,侧重考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③公基

事业单位考试相对于公务员考试而言更简单,其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就相当于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部分,但难度明显降低了。从考试范围上来讲,一般涉及政治、经济、管理、公文、事业单位概况、道德、科技人文等知识。从考查方式上来看,绝大多数题目为识记性考题,考试题型上以客观题居多,所以考生如果提前复习,很容易得高分。

2、教育类

①教育理论

从考试形式来看,各地市不同的考试之间也有着明显的差异: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 (3)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②专业学科

近两年教师招聘考试的笔试有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就是越来越多的地区加考学科专业知识。这一变化的原因可能是仅仅考核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难以测试出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的扎实程度。而目前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素质教育和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例如,测试音乐老师的乐理知识和音乐史音乐鉴赏和分析能力、音乐的编创能力成为一种必要,测试理科老师中考、高考及大学相关学科知识的了解掌握和熟悉程度成为一种必要,测试文科老师的学科知识的宽广度成为一种必要。

3、医疗卫生类

各地甚至各医院的考试侧重差异很大。每个地方,每个医院都有属于它自己的优势产业,或者说是特色专科。而医疗招聘考试的命题人又往往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说命题人喜欢侧重于考查自己所研究领域内的专业知识。这就需要考生要熟悉当地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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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由于各单位情况不同,详情请查看简章或成绩公告。

事业单位?面试阶段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备考

很多考生在面试前进行了充分的复习,上考场前志在必得,但是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失败的原因不是知识储备不足,而是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前功尽弃。在面试当中,考生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紧张,二是无话可说。前者说明自己信心不足,后者说明自己的社会认知和分析思考的能力还有欠缺。但更为重要的是,考生没有端正心态,对事业单位面试的理解存在误区。通过关于心理问题的讲解,相信会对考生的面试有较大的帮助。

1、 初步认识面试:约占考前时间的四分之一

了解面试的基本框架要求,包括面试真实场景、场内设置、场内人员身份及职责;

全面认知并把握考试题型、题量,做好初级面试应试策略。

2、 精确准备面试 :约占考前时间的三分之二

通读面试教材及具有理论指导类的面试书目,逐步把握面试的考核核心;

掌握各类型面试题目的作答思路,可参加面试辅导班培训;

在全面掌握作答思路及技巧的基础上,再优化,做到融会贯通。

面试

1、综合类

①结构化 事业单位的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六大题型:自我认知、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管理、情景应变、言语表达。

②无领导 无领导可以分为选择类、排序类和开放类三大类。

2、教育类

①说课、试讲 笔试成绩排名之后,根据公告规定的比例筛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所以教师岗位的面试一般和普通岗位的面试形式有很大的差异性,事业单位其他岗位一般用结构化的方式考核,而教师岗位的考核形式多数地区为试讲或者说课。 具体的考核形式试讲还是说课要依照公告为准。

②结构化 事业单位教育类考试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考试两大部分内容,目前来说,这两类考试在形式上各省份并未达成一致,在考情上也呈现出多元、多变的特点。

3、医疗卫生类

从目前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情况来看,面试工作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而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更详细的可以查看厦门中公教育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制的指导意见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友情提示: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 (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4月26日-5月5日)向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借助读屏软件、使用专用考场参加考试。申请人请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残疾人证的电子版照片以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邮箱(),标题为“xxx(申请人姓名)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并来电至告知。其他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员也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七、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五)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三、考试级别与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考试时间 6月18日(星期六)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下午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五、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条件说明: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报考时间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5月5日至5月6日; (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七、报考操作流程”;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28日至5月8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0日(考前8天)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9月上旬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考生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通知的领证时间为准。各设区市考生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证书,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证书,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各地市地址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七)考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②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报考高级的,需上传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 2、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①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交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报名费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报名费为每科61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报名费为每科79元。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 3、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做好因突发情况造成的停考、退费等情况,2022年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方式发生变更: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考生凭短信通知的方式领取发票(重点提示:报名时请务必确保填报手机号码正确)。 咨询电话:。 1.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5、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诚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九、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三)考试科目除《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请及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附件: 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参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各种表格和准考证。资格审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关于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发〔2008〕7号)等规定,为做好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全省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共 11 页) 二、面试对象确定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招考公告规定,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确定),并及时公布。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根据网上报名时考生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进行审核。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不再复审),并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适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1)。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或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原则上须在面试前一周内完成。 参加面试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时,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70元)缴纳面试费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1、除黄山市外,全省(阜阳市为部分职位)统一于5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内进行; 2、黄山市全部职位和阜阳市的部分职位于5月24、25日两天内进行。 全省每天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面试地点一般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2、面试考点须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考生候考室等。考场内须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考生候考室须选择与考场临近但又不互相干扰的场所。面试考点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面试实施 根据规定,此次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题本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全省每天使用同一个题本。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实施: (一)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参加笔试时所持的有关证件)(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对照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进一步核对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二)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每天上午7:30面试考官组熟悉题本。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原则上在一天内完成面试。 (三)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合成考(Q吧)试总成绩并排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在有关人事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五、面试考官选调 (一)面试考官组的组建。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考生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考官原则上从已经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或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选调。确实不足的,可以从符合面试考官资格条件、政治与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中选调。考官组的组成应尽可能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各市组建面试考官组时,须保证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的一名领导参加本系统各职位的面试,并由其担任该考官组的副主考。属本市所辖其他单位职位的,也可试行由一名有招录任务的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的有关领导参加本单位或本县(市、区)职位的面试并担任该考官组副主考。 为确保今年的面试考官选调需要,各市应根据本市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情况实际,加大面试考官资格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面试考官队伍。 (二)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面试实施前,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选调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培训结束后,应按规定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面试结束后,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须按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有关规定,对参加面试的公共考官进行考核。 六、面试题本需求 此次面试,每天面试题本的需求数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官组设置和面试天数情况确定。各市均须于5月9日前将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2)报送省人事考试院;黄山市和分两次进行面试的阜阳市,也须同时将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院。参加第一次面试的各市于5月16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一次面试的面试题本;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黄山市和阜阳市,于5月23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 七、有关要求 (一)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对参与面试的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不得选调为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 (二)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制定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重要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特别要加强对面试的题本和成绩的管理工作,要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当天的题本和成绩要当天封存,确保安全、有序。 (三)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人员确认手续时,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各项具体规定、纪律、要求等告知面试人员,同时提醒、督促面试人员务必严格遵循。 (四)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视同作弊,各面试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严肃面试工作的纪律。要严格执行考录工作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面试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测查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密切配合,切实把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抓细、抓实、抓好,高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式样) 月17-19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月24-25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 徽 省 人 事 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人事考试应急预案

【 #翻译# 导语】 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浙江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5-4月24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9月7日-9月16日,上半年考试时间为6月19日-20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13日-14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社保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共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考试。一级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 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目前仅二级英语《口译实务》科目同时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的《口译实务》只设“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2021年度翻译考试分别定于6月19日、20日和11月13日、14日进行。口译和笔译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笔译机考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以上口译和笔译机考考点均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规定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20年底,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为相关院校(名单见附件1)。 2.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2021年版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公布。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试。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设备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和回收。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考生须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考2个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 五、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和虚假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以下统称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 (一)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只需进行网上公示,无需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二)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包括“撤回”),以及“不适用告知制”报考的,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撤回”,系统将不再提供本年度该项考试“采用告知制”报考权限,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或“撤回”,同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报考流程中,各项信息的填报,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最终认定,若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环节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流程 (一)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分别于4月15日至24日或9月7日至16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 (三)在线核验后(一般24小时内),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方式”选项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系统不提供选择)。 请报考人员根据以上不同选择情况,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若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上传(若无上传提示的,此步骤忽略)。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进行网上交费(如需撤回,须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否则不能撤回)。 2.选择“不采用告知方式”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 (4)进行网上交费。 3.“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注:需经报名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下载打印)。 (4)进行网上交费。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 七、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一般需24小时内),以及部分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六)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 (八)有“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下载打印要求的必须下载打印,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 八、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分别于6月15日至18日、11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九、收费标准和交费票据获取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5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 十、成绩公布、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证书制发 (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包括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报考资格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须考后现场核查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所在考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逾期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四)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所在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五)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行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一、有关要求 翻译机考技术要求高、组织难度较大,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机考步骤,严密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考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确保考务费使用规范和考试顺利实施。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要备足纸质草稿纸,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我院统一保管。 (二)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3),并在考前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9月26日。 参加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许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选择考区报名。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许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报考人员优先选择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方式报名,适时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审核状态。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8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报名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3)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五、告知许诺要求 报考人员许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3年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七、考试相关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 附件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 附件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docx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地震应急预案

发生地震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发生地震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多数破坏性地震使人感到的地面抖动只是一瞬间,只有强烈的地震才能有长达一分钟的感觉,而绝大多数破坏性地震只延续几秒钟。为此,只有保持镇定,采取果断措施来保护自己,才能够减少你所遭遇灾害的损失。下面告诉你在各种环境下怎样防护的办法:

一、发生大地震时不要急。

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振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平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应根据所处环境迅速作出保障安全的抉择。千万不要跳楼,应立即切断电闸,关掉煤气,暂避到洗手间等跨度小的地方,或是桌子,床铺等下面,震后迅速撤离,以防强余震。

二、人多先找藏身处。

学校,商店,影剧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如果遇到地震,最忌慌乱,应立即躲在课桌、椅子或坚固物品下面,待地震过后再有序地撤离。

三、远离危险区。

如在街道上遇到地震,应用手护住头部,迅速远离楼房,到街心一带。如在郊外遇到地震,要注意远离山崖,陡坡,河岸及高压线等。正在行驶的汽车和火车要立即停车。

四、被埋要保存体力。

如果震后不幸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无法脱险时,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只要神志清醒,身体没有重大创伤,都应积极实施自救:尽量用衣物等捂住口、鼻和头部,防止灰尘呛闷发生窒息;用周围可以挪动的物品支撑身体上方的重物,避免进一步塌落;扩大活动空间,保持足够的空气;寻找和开辟通道,设法逃离险境,朝着有光亮更安全宽敞的地方移动。

五、地震时在家的应急处理方案。

1、家中避震最安全的地方卫生间1、书房、厨房、卧室墙角,小区地震安全地点为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旷地带。因厨房有天然气,需注意是否漏气。夜间可快躲到上述地方,白天最快1分钟可以跑到楼下,视地震情况快速离开到B栋空旷地带。

2、地震时家庭成员,安全避险的位置和姿势:爷爷,靠墙角或衣柜与床之间的空隙;外婆,靠墙角;爸爸、妈妈、我和妹妹,书房;躲避时注意下蹲保护头部和脊柱,保护身体要害部位不受伤或少受伤。

3、家庭成员进行地震应急任务的分工:爸爸负责关闭水、电、煤气开关,谁、妈妈负责保护我和妹妹,外婆负责携带必需品。

4、地震引发火灾、天然气泄露情况的应对措施:立即离开危险区,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准备简易防护器材,如用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自制简易救生绳索,如用被褥、衣服、床单等撕成条,拧好成绳挂在牢固的窗台、床架、室内牢固物上,然后沿绳慢慢滑下;无法逃生时,可选择远离起火点、取水、呼救方便的地方作为避难场所等待救援,如浴室、卫生间等既无燃烧物又有水源的场所。

5、震后家人疏散、聚会的地点和联络方法:疏散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旷地带;如需紧急撤离详立即疏散到小区旁边空旷的农田。

家人一时走散联络方法:能通过电话联系,最好以短信形式联络,短信应说明人员安全情况、位置,应牢记家人电话号码两个以上。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主动到地震安置点等公布联系方式,领取应急食品和水,注意饮水和食品安全防止生新病,尤其是出现传染病。

六、地震时避验和自救互救方法。

(一)地震时,在家中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当你感到地面或建筑物晃动时,切记最大的危害是来自掉下来的碎片,此刻,要动作机灵的躲避。

1、在房屋里,则赶快到安全的地方,如躲到书桌、工作台、床底下。单元楼内。可选择开间小的卫生间、墙角,依靠上下水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支撑,减少伤亡。对于户外开阔,住平房的职工,震时可头顶被子、枕头或安全帽逃出户外,来不及时,最好在室内避震,要注意远离窗户,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一般来说,不要跑出建筑物,最好就近找个安全处躲避,待地震后,如果需要疏散,再沉着离开。

2、地震时,门框会因变形而打不开,所以在防震期间,最好不要关门。夜间地震时,要争分夺秒向安全地方转移,不要因寻找物品和穿衣而耽误时间,如有可能,要立即拉断电源,关闭煤气,熄灭明灯。照明最子用手电筒,不要用火柴、蜡烛等明火。

3、地震时,如已被砸伤或埋在塌物下面,应先观察周围环境,寻找通道,千方百计想办法出去。若无通道,则要保存体力,不要大喊大叫,要静听外面的动静,如听到有人走过的声音,可敲击铁管或墙避使声音传出去,以便救援。同时要在狭小的空间里,寻找食物维持生命。

(二)地震时,室外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1、地震时在户外的人,千万不要冒着大地的震动进屋去救亲人,只能等地震过后,再对他们及时抢救。

2、如果你正行走在高楼旁的人行道上,要迅速躲到高楼的门口处,以防碎片掉下来砸伤。

3、汽车司机要就地刹车刹车,火车司机要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稳媛地逐渐刹车,保证列车和旅客的人身安全。

4、如果在山坡上感到地震发生,千万不要跟着滚石往山下跑,而应躲在山坡上隆起的小山包背后,同时要远离陡崖峭壁,防止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威胁。

5、在海边,如发现海水突然后退,比退潮更快、更低,就要注意海啸的突然袭击,尽快向高处转移。

(三)地震时,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一旦地震发生,在工作、生产岗位上的人员,首先应关闭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阀门,个人根据所处的环境,当机立断迅速避震。

1、地震时,在办公楼的工作人员,要赶紧躲在办公桌下面,震后迅速从楼梯撤离,千万不要跳楼。

2、在厂区上班的工人,地震时,要立即关闭机器、断掉电源,迅速躲在车床、机床及高大的设备下,绝不要慌忙乱跑。

3、井下作业工人,地震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不要急于往外跑,地面下一般较地面上安全。避开巷道或竖井等危险地区,选择有支撑的巷道避震。地震过后,有组织、有秩序地向地面转移。

4、一些生命线工程中的在岗人员,应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规范,立即采取措施避震。如化工厂在地震时,紧急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液体外溢,立即关停各种闸门和电源,关闭运转设备,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地震时,在公共场所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在群众集聚的公共场所遇到地震时,最忌慌乱,否则将造成秩序混乱,相互压挤而导致人员伤亡,而应有组织地从多路口快速疏散。

1、如果你正在影剧院、体育馆等处遇到地震时,要沉着冷静,特别是当场内断电时,不要乱喊乱叫,更不得乱挤乱拥,应就地蹲下或躲在排椅下,注意避开吊灯、电扇等悬挂物,用皮包等物保护头部,等地震过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

2、地震时,你正在商场、书店、展览馆等处,应选择结实的柜台、商品(如低矮家具等)或柱子边,以及内墙角处就地蹲下,用手或其它东西护头,避开玻璃门窗和玻璃橱窗,也可在通道中蹲下,等待地震平息,有秩序地撤离出去。

3、正在上课的学习,要在老师的指挥下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决不能乱跑或跳楼,地震后,有组织地撤离教室,到就近的开阔地震避震。

4、正在进行比赛的体育场,应立即停止比赛,稳定观众情绪,防止混乱拥挤,有组织有步骤地向体育场外疏散。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乳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局及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毕元东同志为组长,各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务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就餐时间: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xx年12月11日起正式施行。

一、总则

为使学生进一步了解防震应急疏散知识,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县教育局党委安排部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应急机构组成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校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消防器材的配备,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以学生安全为重点,开展抢险工作,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三、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学校集结待命。

2、各负责人在校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学生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处室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一)、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质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安排好师生生活、学习等工作,保证学校师生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设置警戒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有效、安全地疏散师生撤离危险地带,安定师生情绪。

4、善后处置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5、通讯督导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事故现场各小组与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造成的灾害,保障中心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待定(后附办公室电话及个人有效联系方式)

执行组长:待定

副组长:待定

成员:待定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中厨、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院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建议主要由市场部人员以及懂得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建议主要由餐饮部、客房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关于地震安全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地震安全应急预案(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保证我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县《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中心校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县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异常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报送地震新闻宣传报道。

(5)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抗震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通信保障

(一)应急通信保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一旦发生地震,应急通信设备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二)要优先保证与县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通信。

三、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临震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地震发生后,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县抗震减灾指挥部、宣传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具体实施地震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1、xxx学校的应急行动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3、各班要迅速疏散教室内学生,抢救被压人员。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的有关部门的指导。

6、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教师、幼儿的安全意识,增强全员地震逃生能力,制定地震逃生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习时间、参加人数

时间:20xx年6月13日10:00

人数:全体师生317人(幼儿295人,教职工22人)

地点:幼儿园内

二、演习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组员:各班教师

三、准备工作

1、准备警报声;

2、各班教师:负责幼儿安全疏散、幼儿安全教育;

3、师生事先熟悉校园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处,逃生方法、顺序、路线;

4、幼儿园安全疏散示意图。

四、疏散原则

1、靠近大门班级为先,远离大门班级为后;

2、听见演习警报后,带班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集中幼儿,清点人数,疏散幼儿到安全地点。

五、逃生路线(大班、中班)侧门(小班)

六、人员安排

xx总指挥,xx负责疏散大班幼儿,xx负责疏散中班幼儿,xx负责疏散小班幼儿,xx为机动人员。

七、演练过程

1、警报声起;

2、各班教师组织幼儿迅速撤离活动室,沿安全逃生路线疏散。具体要求:各班幼儿用双手护着后脑,猫着身子,沿墙角边有秩序的撤离;教师引导幼儿逃生时,教育幼儿不抢道、不惊慌;教师要组织幼儿有序撤离,不许漏下一名幼儿。

3、集中到大操场。各班清点并报告人数,组织幼儿有序蹲着。

4、演习结束,各班对演习进行总结。

为了保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和社会影响,区地震局于20xx年制定出《XX区地震应急预案》,并于20xx年做了修订。

一、应急预案体系基本情况。

由区地震局牵头,制定出《XX区地震应急预案》,每年演练2—3次,主要是选择中小学校,有时也与消防等单位联合演练,首先进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讲解,然后进行演练,最后对本次演练进行点评。聘请市地震局业务科室人员和淮北师大防震减灾大学生志愿者参加。

二、近年来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按照应急预案的构成,不断补充和完善,力求做到简洁、全面、可具操作性,每次演练后进行点评和评估。由于去年区地震局申请建设了地震体验中心,使中小学校师生全部进行体验和演练。

三、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地震应急预案涉及面广,所以协调机制十分重要,另外一些硬件设施完善,物资储备情况等都是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应急预案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立足实战,加大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种硬件设施,同时及时进行修订,使应急工作更科学、合理、一旦发生地震,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演练目的:

为了使学生了解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知识,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

二、演练安排:

1、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2、演练时间:周四上午10:10——10:30。

3、地点:各班教室及操场

4、演练内容:

演练包括应急避震和疏散两个内容。当地震发生时,先进行应急避震。当主震结束后,再进行疏散,到预定地点集中,以防余震发生。

5、警报信号:

应急避震和疏散以哨声作为启动信号。

防震警报讯号:连续长哨声。代表发生地震,学生进行应急避震。

地震发生后,组织疏散的信号:两个长哨声。代表主震结束,学生进行疏散(距发生地震约2分钟后)。

听到哨声及广播后按预订方案进行演练,全过程要求在6分钟内完成。

地震警报解除讯号:钟声。

三、演练步骤:

演练活动基本程序:

1、防震减灾知识教育(10分钟)

主要讲解地震常识、地震避险常识、自救互救常识、地震次生灾害常识、应急疏散注意事项等。

2、地震避险(1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地震了”的口令,全体师生立即就近找到坚固的隐体避险。

3、应急疏散(3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紧急疏散”的口令,全体师生立即有序快速地到指定疏散集合地点。到指定地点后,全体师生应蹲下继续做护头动作。

4、演练总结(6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地震结束”的口令,各班集合学生,由总指挥总结。总指挥总结后,各班主任将学生有序带回班级进行演练小结。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造成的灾害,保障中心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待定(后附办公室电话及个人有效联系方式)

执行组长:待定

副组长:待定

成员:待定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中厨、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院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建议主要由市场部人员以及懂得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建议主要由餐饮部、客房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人事考试考场应急预案

突发状况:临考感冒应急预案:按说明书服用常用药物将有助于症状缓解,好是服用中成药,这样不会引起嗜睡。另外,不妨适量吃些西瓜、梨等清凉的水果。此外,考生生病用药,一定要注意药品的不良反应。考试期间如果生了病可先请教医生,选择不会产生昏睡等副作用的药品。在选购感冒药的时候,对说明书要看清楚,如果说明书中有“抗过敏成分的药物”,那就有可能引起嗜睡反应。突发状况:看卷头痛应急预案:考试期间,考生可适当置配一些常用药品,以备偶有不适时调理所需。一般可准备以下一些药物:保济丸、藿香正气水、人丹、风油精、创可贴、胶布。头痛少服药,精神紧张,用脑过度,往往导致神经血管紧张性头痛。有的考生两侧太阳穴部位会有间歇性疼痛,大部分是这个原因。如果遇到头痛,不要自己盲目乱服药,好在医生的建议下用药。突发状况:女生遇上“老朋友”应急预案:女生在考试时“老朋友”来了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关键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到考场时带好卫生巾、卫生纸,有痛经史的还要带着止痛药,之前好向医生咨询,遵医嘱服用。如果考试半途感到不适,需要去卫生间检查,不要不好意思告诉老师疼痛得厉害需要服药,而一些必需物品像止痛药自己手边没有的时候,更要请求老师的帮助。千万别因为这件事把自己弄得被动,影响正常的考试状态。突发状况:遭遇交通障碍应急预案:路上交通情况瞬息万变,难以预料,留出充足的时间就不怕遇到堵车等交通问题了。考生赶考时万一遇到堵车情况,可求助交警。如果乘坐公交车遇塞车时,可中途下车,改坐出租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或求助交警。突发状况:晕车应急预案:把早餐一分为二。适当提早起床,先在家吃“上半顿”,出门时带上点心、果汁,到了考场附近,再吃“下半顿”。这样可以减缓坐车时胃部不适症状。晕车严重的考生还可以在肚脐和耳后贴上姜片。突发状况:赶考受伤应急预案:步行赴考的考生,更应该提前一些出门,留出充裕的时间。过马路的时候要听从信号灯或交通协管员的指挥,走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但赴考路上不慎崴了脚或不能行动时,如自己尚能行动,应该拦招出租车坚持去考场参加考试如果自己行动有困难,应拨打110或向特巡警求助,甚至向路人求助。突发状况:缺失准考证应急预案:丢失准考证时,有两种情况:考前丢失,本人写申请补办另一种是当天忘带了,此时考生千万不要自己回家拿,应直接找送考老师,老师会帮助打电话给家长送来的。要是开考前送不到也不用担心,监考老师手上是有一份考生照片的存根的,只要照片相符,就先让考生考试。在本场考试结束或者下一场考试开考前把两证送到就可以了。如果两证遗失了,也要先找老师,先考试再补办。突发状况:找不到考场应急预案:在考前一两天,考生应该抽时间熟悉考场。熟悉考场包括的内容有:所在考场离居住地点有多远?用什么方式抵达比较迅速安全?在路上要花多少时间?自己在哪个教室?在哪个位置?厕所及其他服务设施在哪儿?这些问题在临考准备时都应该尽可能弄得一清二楚。找不到考场时,应马上联系老师,请他们指点你。尽量不要麻烦同学,他们也没时间帮你。突发状况:文具遗漏应急预案:在考试前一天,考生要将准考证、身份证件和文具用品准备好,并在出门前进行检查核实,要根据当天的考试科目准备诸如2B铅笔、中性笔、圆珠笔、橡皮、直尺、卷笔刀等文具。此外,还需准备舒适、宽松、透气性好的衣服。准备手表,确认可用性。备足在外饮食、交通的费用。依天气情况准备雨具。考生在到达考点后发现忘带了文具,此时千万不要自己回家取,时间允许的话就让父母送来,或是向有富余的考生借用,也可在考场附近商店购买。考试时若带的笔没墨水了,又缺少必需文具,考生不应离座,应向监考员求助。如果进考场之前发现没带手表或计时工具,可以看同一考点的同学有没有多余的计时工具可以借用,如果没有或已经进入考场,可以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借用老师的手表。如果考生实在借不到计时工具了,也要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请求能否让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一下提示,以便在考试过程中掌握时间。突发状况:试卷脏损应急预案:拿到卷子后不要急着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要先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有没有缺页或者破损,如果有,立刻举手找监考老师,如果是无意弄脏或损坏的试卷、答题卡,可向监考老师申请备用试卷、答题卡若在开考后,污染的卷子要换就比较麻烦。突发状况:做题障碍应急预案:心理暗示治疗头脑空白拿到试卷时脑子空白,此时可经过强烈的心理暗示来有效地抑制紧张情绪。暗示语要具体、简短和肯定。如“我早就准备好了,就等这一天”、“我今天精神很好,头脑清醒,思维敏捷,一定会考出好成绩”、“面对这些问题不需要紧张”,或者可以暂停回忆,转移一下注意,先解决其它题目,过一定的时间后,所需要的答案也许就回忆起来了。集中精力抵抗答题犯困答题时突然犯困,只要精神不松懈,精力不分散,将注意力集中在试题上,“困意”很快就会过去。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周,逐步调整自己的生物钟,按照考试时间安排自己的作息,将高考进行的时段调整为自己大脑最兴奋、精神好的时段。记忆回访应对生题怪题遇到生题和超范围题目时,不妨冷静回顾一下课本知识,想一想该题应属于哪一章节,这一章节有哪些知识要点,该题属于哪一要点的范畴。突发状况:错涂机读卡应急预案:考试时,填写答题卡一定要仔细。小心把答案张冠李戴。建议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好做题与填涂机读卡同步进行,在草稿纸上记下自己不确定的选项和答案回头再改,避免出现没有足够时间填写答题卡的失误。另外,每门考试时,答题卡一发,好先填写答题卡姓名考号等项。填时千万要注意,书写部分必须用碳素墨水笔填写,而数字部分一定要用铅笔填涂!突发状况:考生突晕场应急预案:考场上如果是自己感到不舒服,要及时和监考老师说明,不要硬撑如果是别人出现类似于晕倒的情况,会有老师和医生作必要的处理,自己一定不要受其影响,就当没有看到,集中注意力,认真答题。突发状况:试卷未署名应急预案:要立即向监考老师举手报告,在得到同意后立即书写,一定不能擅自动笔,否则容易被老师误会为作弊。突发状况:无处午休应急预案:考试间隙,相信每个考生都想美美地睡个午觉,但事情往往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市区的考生大多都能回家吃饭、午休,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过多与家长谈论上午的考试科目,过去的就让它真的成为过去吧,养精蓄锐准备下午的考试。如果考场离家很远,中午也应该找个阴凉地方闭目养神,调整一下情绪,尽量不要坐在马路边看书,以免下午考试时感到疲劳。 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做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8年11月30日举行。本次招考工作,由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为做好此次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 负责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 (二) 落实考点和考场,负责考场信息的编排; (三) 提供准考证网上下载服务; (四) 接收和保管试卷; (五) 组织实施笔试; (六) 运送考生答卷至指定地点。 各地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机构接到本通知后,请尽快确定考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数据管理人员),并于10月8日前将机构负责人及工作联系信息(内容和格式见附件8)报我中心。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为方便考务管理,考试类别分为两类: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的考生,考试类别为1;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的考生,考试类别为2。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地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机构也一律不得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确认工作 (一)前期准备 此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4日。10月26日,招考部门资格审查结束。 各地应尽快做好网上报名确认的技术和网络安全准备工作,做好应急预案,保障网上报名确认工作顺利进行。网上确认网址等信息务必于10月24日前报我中心。 (二)时间安排 10月29日前,我中心将网上报名数据下发各地,各地组织实施报名确认工作。报名确认工作主要有: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和缴费。 网上确认时间:11月2日9:00 —7日16:00 报名确认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三)考试收费 各地严格按照本地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按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四)报名信息处理和统计数据上报 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各地要立即对确认考生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将有关统计数据于11月11日前报我中心。 四、考试实施 (一)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本次考试原则上只在直辖市和省会(区府)城市设置考点。根据报名情况预测,确因考生人数过多,需增设考点城市的,务必于报名确认工作开始前(10月30日)报国家公务员局批准,并在报名确认工作中,增加“考生选择考点城市”的内容。 考点应选择高考定点学校或人事考试定点学校,有条件的省市尽可能选择具有远程监控设施的院校作为考点。考点、考场应按照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考点门口应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省××考区××考点”标识,并明示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考场规则、考场安排表(考场编号、各考场准考证起止号)、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表等。 各地要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大投入,在考点、考场配备无线耳机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和考场信号扰断仪等设备。 原则上,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1类)与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2类),应分别安排考点,严禁将两类考生混排在同一考场内。 要打印带考生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监考人员使用。 务必按附件7、附件8的内容、格式和时限要求,及时规范地上报考点设置、考场考号编排、考生照片信息、试卷预定单、考试值班电话等信息。个别确需增加考区代码的省市,请务必与我中心联系商定。 (二)提供准考证网上下载服务 11月23日9:00 — 29日16:00,考生(报考涉密部门的考生除外)登录所在考区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的准考证的内容要求见附件6。 报考涉密部门或职位的考生准考证由各地考试主管机构打印,并以适当方式发放给考生。(具体方式各地自定,11月5日前报我中心。) (三)试卷配发、运送、保管 试卷将于11月27日前,由我中心根据各考区考点的考场设置情况统一配发、押运到各地考试主管机构,各地应严格按《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办发〔2002〕98号)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管与启用等有关工作。 本次考试的试卷袋装封统一采用32份或27份两种规格。各考区考试用卷(试卷袋数)严格按实际考场数及相应规格配发。各考区仅配发值班试卷1份,不配发备用试卷。正常情况下值班卷不得启封,如遇特殊情况启封,须及时做出说明。 试卷须由专人押送,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 任何时候的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交方、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双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有更换密封签迹象,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报我中心。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省会(区府)城市以外的考点城市试卷交接最早只能在11月28日进行。 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收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有条件的地方,需在试卷保密室内安装24小时不间断监控摄像系统。试卷存放地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当地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设点放置,以确保试卷保管的安全。 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实施2人以上、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从考区到考场的试卷运送途中,要确保运送车辆安全、试卷安全。 (四)安全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各地要做好与当地公安、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的协调,切实做好考试现场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各项安全工作,要提早制订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实施万无一失。在考试实施中,遇有重大事件,须立即报我中心。 (五)监考及巡考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按照“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附件10)”,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 要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走过场,尤其要做好新设考点的培训工作,要强调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为考生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 监考人员务必要加强考场管理。认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前要组织考生代表检验试卷密封情况,并填写好“验封记录”,如封签存在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督促考生在试卷(题本)和答题卡上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和答题卡上需要监考人员填涂的有关内容。 本次考试提供无碳复写式“考场情况记录单”,填写完毕后省里留存一份,放入答题卡袋内送回我中心一份。 本次考试,不同考场的答题卡和试卷不能换用。 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点试卷(题本)、答题卡,准确无误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装订密封。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要特别加强巡考人员的考务职能,规范职责,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工作不出问题,要做到每个考场都有巡考人员负责,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所负责的考场数不多于5个。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填写“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参考式样见附件11),并由各省(区、市)考务主管机构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各种违纪行为,要严格按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处理。 (六)答卷运送及试卷回收 考试结束后,各地考试主管机构须派专人于12月3日前将答卷押运到指定地点。阅卷工作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本、申论题本和值班卷就地封存至2009年5月底监督销毁。 (七)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各地考试主管机构不再统一下发考试成绩单。遇有考生索要考试成绩单时,考试主管机构应提供相关服务。 五、 其他 (一)考试工作通讯联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91号 100011 联系电话:、64401047、64401048(传真) E-mail: 各省在考试组织过程中,收到我中心群发的短信信息后,请及时以“某某省收到”的方式回复短信至。 (二)考试值班 考试期间各地须安排专人值班,考试值班电话须在11月11日前报我中心。考试期间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我中心值班电话: 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公务员考试主管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安排与进程,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地、各考区要从细节入手,从环节抓起,制定出详细的考务工作计划,确保责任到人,确保任务、时间、标准三落实,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1、考生信息说明 2、考区代码表 3、报名确认基本程序及有关事项 4、考生网上报名确认须知 5、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6、准考证内容及式样 7、上报(接收)考务信息一览表 8、考务信息上报格式 9、考场规则 10、笔试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步骤 11、巡考人员巡视记录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代章)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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