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管理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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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事管理考试流程

上海人事管理考试流程

一、考试简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报名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报名材料(1)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至**年**月在*******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3)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四、报考流程考试程序:第一、在各省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第二、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五、考试时间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9、20、21日,5月21、22、23日,7月16、17、18日,9月17、18、19日,11月19、20、21日。2011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统一考试时间为:5月下旬和11月下旬,具体待定。报名手续: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 4张照片(其中2张2寸)。考试方式:考试共分2份试卷,均为笔试。卷一为基础知识,卷二为技能操作,二级需论文答辩. 六、考试内容一、人力资源师考试内容: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岗位描述;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二、考核方案 4-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 占总分10% 理论知识 占总分100 90% 专业技能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 纸笔作答 100 占总分100%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 占总分10% 理论知识 100 占总分90% 专业技能 简答、综合分析 纸笔作答 100 占总分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口头或书面答辩 100 100%七、鉴定方式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鉴定方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三级和四级职业资格的鉴定,按照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基本部分。此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还需进行综合评审。第一部分理论知识的考试时问不少于90分钟,考试采用单选(试题题干下有A、B、c、D四个选项,其中包含一个正确答案)与多选(试题题干下有A、B、C、D、E五个选项,其中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两种类型的客观题目,考试的内容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三级、四级)》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常用法律手册)》中所介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要求。考试涉及的各个部分内容及其所占比重,参见《考试指南》所列的鉴定要素细目表以及《职业标准》第34页中“4.比重表”。考试的题型、题量、配分比例参见当年的鉴定考核方案。第二部分专业能力的考核时问不少于120分钟,考试一般采用简答题、计算题、改错题、图表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方案设计题等类型的主观题目,考试的内容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三级、四级)》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常用法律手册)》中所阐述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要求。考试涉及的各个部分内容及其所占比重,参见《考试指南》所列的鉴定要素细目表以及《职业标准》第34页中“4.比重表”。考试的题型、题量、配分比例参见当年的鉴定考核方案。八、通过率 前几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开展得如火如荼,就2004年,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报考人数就达到两万人,通过率也普遍较高,平均达到50%以上,人力资源师考试通过率在40%左右,人力资源管理员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通过率为60%~70%。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员三个级别的教材发生重大的改变,知识框架结构与原来的区别虽然不大,但整体难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考试题型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尤其是人力资源管理师,其难度有向高级人力管理师靠拢的倾向,这无形中给考生带来较大的压力。随着考务制度的逐步规范和严格,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通过率在逐年下降,目前这三个级别的通过率仅仅在30%左右。 九、论文格式论文撰写 (一)论文选题 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2.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5份。 5.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6.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见表2)。 6.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 (1)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页码的顺序标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 (3)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4)网页:按作者、篇名、网页、年份日期的顺序标注。 (四)论文提交要求 提交论文时,一律装入文件袋并贴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应统一. 十、答辩时间(1)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进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答辩。(2)答辩的主要程序分为:书面答辩和口头答辩。(各地不同,但北京考区主要以书面答辩为准) 十一、准考证领取考前1周发准考证。(注: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综合评审成绩分别达60分,且论文或业绩实务分析报告写作与答辩成绩分别达60分,为评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考试证书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按照“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凡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人力资源证书大全1.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内认可度最高的人力资源资格证书。该职业资格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证书(E-HR)--------由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与上海市人事局、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考核办公室推出。通过考评,学员可以获得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资质证书和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考核办公室《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岗位资格证书。注册人力资源经理(PHR)--------美国认证协(AmericanCertificationInstitute)面向全球推出的一项专业认证考试,美国认证协会作为美国乃至全球著 名的职业认证机构之一,其职业认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4.高级人力资源专家(SPHR)证书--------美国认证协会(ACI)联合美国人力资源协会面向全球推出的一项专业认证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美国认证协会颁发《国际高级人力资源专家证书》,是WTO成员国认可的国际职业证书。5.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IHRI)--------由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院(InternationalHumanResourceInstitute)发展和推行的系列职业资格证书体系。通过培训,可获得“人力资源胜任力开发管理师”、“人力资源计分卡管理师”等专项证书。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业证书--------由新加坡唯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机构—新加坡人力资源学院(SingaporeHumanResourcesInstitute)颁发,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认可度非常高,视为仅次于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具研究生水平的资格证书。7.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成教委联合制发的,适用于上海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凡新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十三、报考方式(1)考前培训:根据个人的现有条件,申报相应等级的指定教材的培训。(2)鉴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经过考前培训后,由培训机构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考生资料并组织参加全国统考鉴定。

二级应该必须先取得三级证书的以下是三级考试资格要求: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三级)00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00⑵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00⑶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00⑷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00⑸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00⑹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00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2020下半年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公告

根据《2020年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鉴定相关事项调整通知》 得知:2020下半年上海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调整为10月8日至11月6日,考友们可以根据这个时间来准备报名材料了。

一、报名流程

(一)申报。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须按《关于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项目范围和要求申报。考生须在参加鉴定月份所对应的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同时接受鉴定申报资格审核。

(二)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缴纳鉴定考核费。“考核费”的收费标准为:五级85元,四级115元,三级150元,二、一级350元,。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参加综合评审科目的考生还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评审费”,“评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申报鉴定资格审核并完成“考核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下载并打印统考准考证,考生须凭统考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统考。完成“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或“评审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相关操作技能考核或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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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务员考试具体流程: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职位报名—面试—政审—体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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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中级经济师考试安排出来了吗?什么时候可以报名?报名条件是怎么样的?如何进行中级经济师的报名?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2022年上海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202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2年上海中级经济考试时间: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安排在2022年11月12、13日进行。2022年上海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可在报名时间之内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中级经济师考试的报名。2022年上海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 具备博士学位。2022年上海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流程:(1)选择考试、报名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签署《报考承诺书》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5)报名信息确认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注意:报名期间,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海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条件、报名流程以及考试时间等事宜,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上海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上海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上海中级经济师报名流程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市属部分岗位会安排一轮类似申论小作文的笔试,再进行面试,如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个别法官助理有过小型面谈的形式;公安系统有过先自我介绍,考官随机提问,再进行面试的情况。甚至还会根据考生的个人信息或答题内容进行追问。

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几年为3轮面试,第一轮为考生考官见面。2-3个考生进去,考官会以聊天的方式,简单的问几个问题,如你是哪里的?介绍下你的家庭等等问题;第二轮为2+1,结构化面试,2道统考普通结构化中的题目加1道专业题(专业题跟上海经济发展有关);第三轮为普通无领导小组讨论,5-7个考生同时面试。面试需要面一整天,其中还包括笔试,笔试类似小申论写作。

题量:分上午、下午两场,两套题目。每套4-5道题不等,大部分为4道题;法检系统题目数量为5题,第5题为专业题,个别情况下有追问。时长:20分钟,包括考官读题的时间和考生思考时间。

流程:采取听题形式,考官念一道题,考生答一道题。部分考区及单位桌面有题本、有纸笔,部分考区无题本、无纸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确定。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 #环评师# 导语】2022年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安排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安排,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于10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5日: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0月16日: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参考确认 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报名成功的人员,须在8月25日至9月3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补考,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确认办理流程如下: 1.已报名成功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使用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进入个人界面。 3.在个人界面“导航菜单”中选择“延考/补考确认”。 4.进入“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5.完成确认。 特别提醒: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 三、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0月11日10:00-10月14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 凡有虚假或不实许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且仅能携带以下文具: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2、《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12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 七、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 八、咨询方式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报名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382291,65399268-826、808、807 咨询时间:确认期间工作日9:30-11:30,13:30-16:00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五大部分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根据每年考试大纲的要求,这五部分内部会有一些题型和题量的变化,但这五部分内容不会变。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考查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论

苏州人事考试流程管理

【 #事业单位# 导语】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大家提供:2018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招聘4人。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8日上午9:00—12:00, 无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苏州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专业为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工商管理类、艺术类、教育类、经济类、计算机(大类)类;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沟通表达能力强; 6.熟练操作office。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办事大厅三楼307室(干将西路288号)。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等材料至现场递交。 五、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政审及资格复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规定。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4.录用: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12333热线公告栏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金。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5.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市人社局纪检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八、联系方式 招聘电话:。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点击下载>>>报名表

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公共实训基地)机构职能: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招收技校、职校、中专毕业生进行专业技术、技能教育,培养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发挥“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面向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承担技师培训、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职业院校实训师资培养工作。负责人:甘志雄 地址: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8号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苏州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代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实施宏观指导;为各类人才流动接转组织人事关系、管理人事档案,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社会保障、出国政审等中介服务;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来苏资格的认可及关系接转;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库,为全市企业提供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开展人才培训和人才测评;负责管理苏州市网上人才市场和人才网络建设,建立各类人才库,提供人才信息服务;承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人:孙伟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2.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3.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5.审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6.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7.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8.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9.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参保单位及人员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10.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人:谭国明 联系地址:苏州市十梓街548号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苏州市创业指导中心)机构职能:1.负责统筹城乡劳动力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城乡劳动者就业管理等工作。2. 负责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承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管理,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多项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发放、实施就业援助;青年就业见习;进行“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认定。3. 负责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创业培训,落实各类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开展创业实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指导各县级市(区)开展创业培训业务,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4. 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的审核、发放。5.负责实施全市南北劳务交流工作,落实劳务基地建设工作。6. 负责对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7. 负责全市外国人,台港澳入境人员的就业管理。8. 负责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9. 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负责全市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协保人员以及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的档案管理。10. 承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洪伟芳联系地址: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位于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邮编:215004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位于苏州市旧学前21号;邮编:215000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机构职能:1.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2.全面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和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3.受理和查处要求依法维护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投诉和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参与处理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4. 承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人:文心 联系地址:苏州市沧浪区凤凰街334号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承办和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就重大疑难案件向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协助行政部门办理其他与劳动人事争议相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张迁 联系地址:苏州市凤凰街334号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构职能:1、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考试、面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考试、面试工作;承担全市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工作。2、承担全国、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各类考务工作。3、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4、承担其他人事考试工作及提供命题服务。5、公务员面试技术及其测评手段的研究开发运用。6、指导县市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7、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人:吴劲松 联系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88号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负责医疗卫生专家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按时向用人单位和个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负责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备的确认;做好其他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基础性工作;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资格考核认定以及管理工作;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统计、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工作宣传、信访、培训及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人:徐苏和 地址:苏州市沧浪区体育场路4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机构职能:1.统一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规划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拟定统一的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统一扎口对全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2.承担市级数据中心的建设任务,指导县级数据中心建设,并负责市级数据中心与省数据中心的联网工作。3.负责市本级信息系统的实施、管理和协调。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全局信息系统主要硬件设备的购置,牵头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管设备运行情况;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证整个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统一管理各业务部门、各保险项目的基础数据,管理市级数据中心,负责数据的安全和维护;牵头进行业务系统的开发,各处室、单位将对相关子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的需求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信息中心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共同编制业务需求说明书,组织应用软件的开发。4.承担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网络及电子政务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全局局域网内外网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系统、“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门户网站和“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实施和维护工作。负责人:顾青 联系地址:体育场路4号4号楼212室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机构职能:1.综合管理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2.根据毕业生就业形势,研究制定全市各类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3.做好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备案、报到、改派工作;4.对毕业生开展就业政策、择业心理咨询等就业指导工作;5.组织我市公益性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6.组织我市用人单位赴外参加毕业生招聘活动;7.管理、维护苏州市毕业生就业网;8.做好全市毕业生需求及生源情况统计、分析;9.参与全市有关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活动;10.完成市人社局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卫国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机构职能:海外人才政策咨询服务;境内外培训服务;海外人才推荐和居留服务;海外人才招聘服务;出国留学服务;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活动的前期筹备、宣传推介和项目洽谈;创业周活动参会项目(人才)的受理申报、企业对接和落户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人才)落户后的跟踪服务;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人:冯鹰 联系地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苏州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转业军官安置和自主择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市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宏观管理;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退役金的统计、预算、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就业、创业,组织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培训;负责协调办理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住房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事项;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档案接转和管理,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协调办理去世的自主择业转业军官丧葬补助费及家属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等事项;指导各市、区做好自主择业的转业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薛锋 联系地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机构职能:受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四类培训任务和苏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下达的军转干部岗前培训任务;贯彻落实《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承担全市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培训任务;组织开展失业下岗人员、转复军人、农村失地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负责对全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对新生劳动者力就业前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工种的职业资格等级培训;受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市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参与公务员培训课程设计及公务员培训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指导各县级市(区)培训中心业务工作;承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人:彭仁早 联系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258号(苏州市道前街170号)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机构职能:1.承担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2.负责建设、机械、电子信息、化工工程副高职称和建设、机械、电子信息、化工、园林、交通、医药、轻工、纺织丝绸、水利水务、人民调解等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收集、审核,评审结果材料整理公示和上报。3.受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组建评审委员会并组织相关系列专家进行职称评审工作,报上级领导部门审核。4.协助职称管理部门做好有关调查研究,参与职称评审政策的制定。5.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人:潘小忠 联系地址:苏州市沧浪区东大街288号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机构职能:1、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指导、考务管理、质量检查与评估;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的管理;3、承办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以及技术工人对外技术交流或劳务合作出国公证的验证换证;4、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及技术能手评选事务性工作;5、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定级、考核和晋升工作以及专业证书班培训工作。负责人:蒋建华 联系地址: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贵州人事考试流程管理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12年5月3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 或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2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2.2012年贵州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2012年贵州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2012年贵州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啦,为方便各位考生清楚贵州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小编特地为各位考生整理。2023贵州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考试指南,报名准考证打印是(2月20日至2月23日),考生们记得审核成功后,及时打印准考证,避免影响到自己进行考试。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

(六)笔试。

(七)资格复审。

(八)面试。

(九)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十)体检。

(十一)考察。

(十二)公示。

(十三)录用审批。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者须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于2023年2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网络繁忙,出现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三、提交“报名信息确认”后,哪类报考者可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一)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月16日17:00前),可以在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报考该职位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只能在本考区重新选择,不能跨考区。

以上是高顿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贵州省考考试指南,希望对广大考生在复习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备考时有所参考。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公务员考试网。

烟台人事考试流程管理

烟台福山区事业编考试的具体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考试形式:烟台福山区事业编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微观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理论、经济统计学、经济法、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中外经济史、管理学等经济类知识,共150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二、报名条件:1、烟台福山区的户籍和就业人员;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政治素质;4、身体健康;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报名时间:烟台福山区事业编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可以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告。四、考试成绩:烟台福山区事业编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分和不合格分,合格分要求达到90分以上,考试不合格分将不计入最终成绩。五、考试流程:1、考生需参加网上报名;2、经过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3、最终考生成绩查询;4、符合考试要求者可以编入烟台福山区事业编体系。

2015年山东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5年烟台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公安(森林公安)、监狱系统招考公告的规定,现就2015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 2015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已经公布,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全市面试前资格审查统一定于 6月30日 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考烟台市市直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在烟台人才市场三楼第一会议室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烟台人才市场地址是: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乘坐1、5、7、18、52、62、86路到烟台人才市场站点下车即可。为使资格审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报考职位对考生审查时间进行了划分,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报考县乡机关职位考生(不含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地点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在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笔试准考证;2、《2015年烟台市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注明手机号码);3、考生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前3项材料未打印或遗失的,请于6月27至29日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5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6、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要提供学位证书。大学专科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相关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中已经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名前要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无失业证,提供由本人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失业证、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要提供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任职资格和计算机软件专业类资格的,要提供相应证书,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须由工作单位提供证明考生所从事工作的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 1、提交材料、资格审查。考生到相应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工作人员发给收费票据(共三联),考生携带票据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上交收据、领取面试通知。考生交费后,返回原“资格审查处”,上交“收费处”盖印的第一联收据,工作人员发给其第四联发票,同时考生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一)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录的,责任自负。 (三)全市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统一定于7月18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地点查询方式、面试须知等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 【附件1】烟台市市直机关和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 6月30日上午 公安系统职位、烟台监狱职位、市国土资源局职位(含牟平国土执法大队)、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位、市规划局职位、市环境监察支队职位、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位、市网信办职位、森林公安职位、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职位、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职位、中国民主同盟烟台市委员会职位。 ? 6月30日下午 法院系统职位、检察院系统职位 ? 【附件2】2015各县市区面试前资格审查地点 ?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北楼五楼大会议室(乘坐1路、2路、5路、10路、45路、51路、52路、62路、70路至文化中心站下车向北200米,乘坐46路,49路银河证券下车向南50米),联系电话:。 福山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公务员管理科(乘坐31、301、303、308、521、526路公交车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联系电话:。 莱山区:莱山区枫林路24号莱山区政府办公大楼601房间莱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乘坐1路、5路、7路、18路、23路、33路、50路、62路车到迟家下车向东500米;乘10路、17路、51路、59路、61路到莱山区政府下车),联系电话:。 牟平区: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410房间(牟平长途汽车站、牟平公交公司乘坐617路公交车市民办事中心站下车),联系电话:。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0房间公务员管理科(新长途汽车站乘坐1路车到市民服务中心下车,老长途汽车站路北乘坐5路车至市公安局站对面下车),联系电话:。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工人文化宫对面)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4层408室录用调配科(乘坐1路车至市政府下车,乘坐2路车至中医医院下车,乘坐5路车至电大下车),联系电话:。 栖霞市:栖霞市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806室(乘坐7路车到行政中心下车), 联系电话:。 蓬莱市:蓬莱市钟楼东路57号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科(蓬莱汽车站乘坐2路、5路公交车到恒丰银行站点下车,向东走50米路北),联系电话:。 长岛县:长岛县乐园大街101号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 龙口市: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314号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原就业办)二楼大厅(黄城汽车站乘坐1、2、5路公交车向南到劳动局站下车,向东走20米路南),联系电话:。 招远市: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招远市金融大厦908室,体育场对面,乘3路、5路至立交桥下车),联系电话:。 莱州市:莱州市人才市场(府前路212号,工人文化宫院内,乘1路或6路公交车,到实验小学站下车),联系电话:。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3室),联系电话:。 昆嵛山保护区:烟台昆嵛山保护区昆嵛路1号党群工作部(烟台市乘61、62路公交车至牟平,在牟平客运站转乘公共汽车直达昆嵛山保护区;烟台火车站北广场乘坐“游1”路旅游专线直达昆嵛山保护区,发车时间:早7:30、8:00),联系电话:。

烟台二建报名需要满足中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专业,满足学历及专业要求后,还需要满足2年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关于二建培训机构我比较推荐的是优路教育和环球网校。

学历:

报考二建考试,要求考生必须要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所认同的中专及其以上的文凭,可以是全日制学历也可以是非全日制的学历。

专业: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或者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

工作年限: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一)网上报名

1.在各省人事考试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

3.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各省不一,具体查看相关考务文件。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环球网校

环球网校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较早一批的在线教育机构,专注于中国职业在线教育的资格考试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环球网校现已发展成为集互联网运营、视频录播、直播课堂、移动学习、智能辅导、互动答疑、模考测评、图书资料、学员社区为一体的大数据和智能化学习平台。环球网校关于建筑工程类的培训课程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BIM。

2、优路教育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成为集互联网教学、面授教学、融合式教学、学习平台及应用研发、图书教材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服务实体和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优路教育专注于建工、消安、医卫、财经、教师、经济、健康、法考、公考、四六级考研等领域职业资格考前辅导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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