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显示机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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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是系统问题;2、请打电话咨询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3、请保留好准考证,最好到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咨询;4、确认是在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的成绩查询的2015年的注册一级建造师的窗口查询。?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注册管理:(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一级建造师
2023年广东一级建造师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2023年广东一级建造师什么时候截止报名?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广东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广东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22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23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限制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注册报考。2023年一建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11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广东一级建造师证书发放和查询: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含增报专业)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机构发放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告知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9∶00—8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后无法再次选择告知制方式,请谨慎选择)。
(三)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6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并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原件(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的,提供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提供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证书或助理研究员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按要求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图片,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高级考试的应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应证书(证明)等材料图片: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上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高级考试的,上传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8月1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不适用告知制、不采用告知制、撤回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或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4∶0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2021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滨州、聊城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六、考试大纲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12日
附件: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应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中初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应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应试人员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有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应试人员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应试人员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2022年中级审计师证书领取时间为:审计师合格证书预计考试成绩公布后1-2个月领取,部分地区需要进行考后审核。各地领取时间不同,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2022年全国大部分省市从3月14日或3月15日开始领取。
一、审计师证书领取方式大概分为: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邮寄领取:根据各地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领证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证书邮寄,支付邮费后等待证书送上门即可。
二、审计师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领取中级审计师证书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合格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三、审计师证书查询时间:
审计师成绩合格之后,证书由当地的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具体时间要看当地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一般在次年的3、4 月份发放,各地领证时间不一样。有的地方早点,有的晚点。持证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看和下载本人持有的电子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
中国人事考试网机构发放
一级建造师的合格证书有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两种,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考生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下载,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证书下载)”后,持证人员依照系统提示下载电子证书即可。
一建电子证书下载流程:
1、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证书查验】,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下载】,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证书下载)”
2、认真阅读并同意服务须知;
3、查看证书信息。进入证书下载页面,点击【证书信息】按钮。
4、电子证书加注下载。
1)检查证书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
2)点击【申请证书加注】按钮,设置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
3)点击【提交加注申请】按钮,完成证书加注申请;
4)证书加注完成后,有效期内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
免费领取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 #规划师考试# 导语】2022年广东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第5项、第6项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3.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4.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8月3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9月1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许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 2.报考人员作出许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许诺。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许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许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72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7日9:00-10月21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12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两科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免试一科的,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许诺的、已作出许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 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1.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枣庄人事考试机构发布
2023年度枣庄市公务员招录和选拔录用选调生笔试将于2月25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所有考生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向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备,在应急考场参考。为确保您参考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灯塔-枣庄党建在线”),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尽早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三、备齐参考证件和考试用品
1.参考证件:考生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件缺一不可。
2.考试用品: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通信、计算、存储设备,考试期间,凡发现考生随身携带违禁物品或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3.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阳性考生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四、按时抵达考点:考试期间出行人数较多,可能造成考点周围交通拥堵,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所在位置,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预留充足的赴考时间。
因考点入口处设立身份验证和体温测量通道,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经现场检测体温≥℃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考。
一、办理方式 (一)邮寄办理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了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安全,建议考生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山东人事考试证书邮寄--考试(消防)--年度(2021)--查询--填写邮寄地址和电话。 电脑:登录地址,完成注册--考试(消防)--年度(2021)--查询--填写邮寄地址和电话。 邮寄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4月8日(工作日时间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管单位领取 考生按要求准备办理合格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主管部门汇总办理证书材料后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统一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合格证书。 (三)个人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如让其他人代领,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均需提供。 领取地址:在集中办理时间内到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服务中心1楼A区A13窗口办理。 领取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4月8日(工作日时间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考试中心集中领取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五年内另选时间(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领取证书。 二、注意事项 (一)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未领取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二)注意: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佩戴好口罩,出示三码,并配合枣庄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 (三)选择邮寄证书人员如长时间未收到证书请与邮政公司联系查询投递情况(枣庄邮政联系人:王志猛)。 1、2021消防合格人员名单.xls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doc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2023年度山东省人事考试计划及考区安排表”,表中明确了山东2022年一级建造师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具体内容见正文。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汇总) 格式:DO大小:根据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2023年度山东省人事考试计划及考区安排表”,标准公布了2023年山东一建补考最新消息,即2022年山东一建因疫情原因停考考区(济南、青岛、枣庄、济宁、聊城、菏泽)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2023年山东一建补考各科目时间安排如下:2023年3月25日9:00-11:00考《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3月26日9:00-12:00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参考2023年山东一建补考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纸质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参考2022年山东一建考试通知,2023年山东一建补考考试注意事项如下:《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所有页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建瓯人事考试机构发布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南平市第二届“人才活动月”等活动的通知》、《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人函〔2022〕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医科大场)》(以下简称《简章》)。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其他要求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3年3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3月之前取得相关证书。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三、相关待遇(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本次招聘于2023年3月12日在高校内外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一)报名方式1.网络填报。考生下载填写《2023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和《2023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3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09:00-11:30,福建医科大学乌山校区田径场(福州市交通路88号)。校外考生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上午09:30-11:00在福州市宏亮花园酒店8楼前台大厅(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08号)现场报名。具体现场报名事宜将通过考生本人发送邮件的邮箱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邮箱信息。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2)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或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现场面试签约;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集中统一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两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四份)。往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两份),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等材料。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份)。(二)体检、考察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三)聘用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四)注意事项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五、咨询方式报考者可咨询:,联系人:张女士。建瓯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3月6日附件: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医科大场)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执业药师的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到6日,目前,中国人事考试网已经发布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相关通知,那么具体的考试通知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请各位考生跟着我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考生更加了解此次考试的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三、考试时间
11月5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1月6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月中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文章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附: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