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院工作是人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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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院工作是人做的吗

人事考试院工作是人做的吗

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比较好,这个岗位是属于有编制的岗位,整体的工作节奏会比较轻松,对于很多本科毕业生来说,能够在这个岗位上工作算是非常好的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艰苦的工作,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组织能力,要求考试员有相当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能够掌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准确、公正、客观地完成考试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承担人事考试工作,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拓展人才评价领域,开展社会化考试服务、人才测评业务。其主要职责为:1、承担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核)工作;2、开展社会化考试(人才测评)服务工作;3、负责各类人事考试结果的公布和统计分析;4、组织编印考试参考资料,培训考务人员;5、开展人事考试科研和试题库的开发、建设工作;6、提供考试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7、受委托,指导各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考试工作;8、承办人事厅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它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人事考试中心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安排和管理考试;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考试的统计分析;负责考试的结果处理;负责考试的监督管理;负责考试的质量控制;负责考试的宣传和推广;负责考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考试的绩效考核;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维护等。总之,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人事考试,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

做好人事考试工作的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新疆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2年新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2022年8月31日10:00-9月7日19:00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5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的文件要求,为组织实施好各项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10:00—9月7日19:00,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23:00。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2022年8月31日10:00—9月10日19:00,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0日23: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时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后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上传的报名照片。已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照片。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殊情况审核。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四、考场设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2021〕18号)的要求,在全疆14个地、州、市设置考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有关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如下: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9元。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4元。 (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均为36元。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七、其他要求 (一)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应试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5。 (六)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七)报考人员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八、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3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附件: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5.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您好,人事考试中心岗位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职位,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主要职责是组织、安排、监督和评估人事考试,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以及考试结果的准确性。此外,还需要负责维护考试系统的安全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反馈考试结果。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中专学历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六)“相关专业”的界定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4。 (七)“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八)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九)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书、缴费。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17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③身份证件; ④职称评聘证明。 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08:00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24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1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网址:)。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广西考区共设十五个分考区,分别为广西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 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2.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不允许代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突发地在陕报名人员,报名缴费后确因疫情管控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在考试前向我中心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经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相应延长一年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要求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7日?上午9:00—11:30??? 测绘综合能力

下午14:00—16:3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9月18日?上午9:00—12:00??? 测绘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见附件)。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参加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7月22日至8月1日17:00;

网络核查时间:7月22日至8月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22日至8月3日17:00止。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报名网址: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 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应试人员 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 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 核查通过 ”、“ 无法核查 ”和“ 核查不通过 ”。

1.核查结果为“ 核查通过 ”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 无法核查 ”和“ 核查不通过 ”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应试人员未选择告知或者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1、 选择告知制方式 办理的人员

报考 考全科 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 免一科 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高级工程师证》原件彩色 图片,资料上传后,报名网络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确认。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 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完成报名。

资格核查工作由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核查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楼242室;联系电话:。

(四)资格核查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 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应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应试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价费发〔2018〕41号规定,注册测绘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6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 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 3个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和免试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客观题 在答题卡上做答。

主观题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 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

(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由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办公楼242室;电话:)。

附件: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附件:2、 工作年限证明

人事考试院是做什么的

1、人事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职)业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等考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为省内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提供方案策划、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考核评价等系列服务。2、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两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等。3、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各类考前培训,负责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肥考区)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务、培训工作,承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各种培训,与市直机关、各县区合作开办各类专业培训,与名牌高校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及学历教育等。4、军转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合肥市人事考试(评审 培训)中心坚持“团结、敬业、务实、创新、服务”的宗旨,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2008年,中心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发运行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心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诸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先后获得省厅颁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优秀单位”、“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人事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公务员录用与事业单位进人考试优秀单位”,市直工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党支部”,市妇联颁发的“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中心将始终坚持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的宗旨,为合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原劳动厅和人事厅合并而成)下属的一个副厅级机构。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也就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归这个机构管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原劳动厅和人事厅合并而成)下属的一个副厅级机构。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也就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都归这个机构官

人事考试院做什么工作

人事考试是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院工作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事业单位。和省人才中心一样是事业单位,省人事厅直属,就是工资少。人事考试中心是直接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事业单位。

人事考试中心是做什么工作

1、人事部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 2、人事考试的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 3、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一)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以及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命题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与认定。(三)负责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查处全省人事考试违纪行为。(四)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建设。(五)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和巡视安排工作。(六)负责全省范围内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省执业资格和水平等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全国、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八)负责会计、统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部分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在江苏的报名及笔试组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及考务组织工作。承接省内外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十)负责组织各类人事考试主客观题的阅卷和登分,考试成绩数据上报、公布和管理以及各类人事考试证书的建档、制作和发放工作。(十一)承担人事考试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拓展境内外考试交流与合作工作。近年来,中心在完成政策性、常规性考试工作的前提下,本着人事考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锐意拓展委托命题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国内众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产生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将以“客观、公正、科学、标准”的考试理念,“细心、虚心、耐心、热心”的工作态度,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最优惠的收费标准,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营造高效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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