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人事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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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江人事考试公示

中江人事考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22 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 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前 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脱贫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法医人才紧缺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有关情况于11月1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 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 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广汉市)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报考人员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9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德阳市公安局712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登陆德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详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请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实行合格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录机关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 .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委组织部或德阳市公安局、德阳人事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会在德阳人事考试网 () 网站 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 及时查看。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72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4名,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18名,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届或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届部属师范生; 届全日制普通班相应批次录取且符合全部条件的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1日(14:30-17:00)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 2021年11月02日(9:00-16:00)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 2021年11月04日(9:00-16:0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宣讲地点:宣讲厅一;面试地点:就业厅一); 2021年11月05日(9:00-16:00)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324室(招生就业处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其他院校的考生可就近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 四、招聘条件 考生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3)全部要求。对于层级条件,考生若为同类的该层级及以上,视为符合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下列条件,在资格审查与资格终审时,考生可分段提供当时具备的全部证件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暂缺的,资格终审时必须补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 5.考生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6.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层次以具体岗位任教层次为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 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8.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30周岁,即1990年10月31日至2003年10月30日出生;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25周岁,即1995年10月31日至2003年10月30日出生。 9.委培或定向毕业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10.普通话等级要求: (1)报考语文岗位的本科生,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其他考生,具备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1.英语等级要求: 报考英语岗位的本科生,具备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12.计算机等级要求: 学历非计算机系列专业的本科生,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或者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1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优秀本科生以同一本科学习经历符合下列要求: (1)学历课程、实习、论文、设计等全部项目合格。 (2)该学习经历课程成绩表全部分数平均值达到70分。 (二)考生本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提交《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在校考试成绩证明和教师资格证等(详见《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二)资格审查 中江县教育局、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三)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面试原则上采取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内容;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面试增加现场技能测试(美工绘画、体育特长、自弹自唱舞蹈等)。面试总分100分。 (四)预录取和签约 根据招聘计划,以面试得分作为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在校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预录取人员与预录取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如违约,将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五)笔试 凡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的2022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需参加德阳市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笔试具体事宜由拟聘单位通知和拟聘者(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不参加)自行关注德阳人事考试网。各拟聘者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者,按规定解除就业意向协议,并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以当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公告为准。 (六)资格复审 2022年7月初,对2022届毕业的签约人员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七)体检、公示、考察、资格终审和聘用 体检、公示、考察、资格终审和聘用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对签约人员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公告上规定的相关证书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没通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八)报到 对考核、体检、资格终审等程序均通过的考生,预计于2022年8月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将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六、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内外的公招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工作人员也须回避。 (二)正风肃纪。对考生与工作人员,推行诚信报考,整肃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查处违规舞弊。接受纪律监督、各界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其它事项 (一)正式聘用后为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按国家政策纳入社会保障和执行相关工资待遇;考核招聘的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600元住房补助,补助期限为5年,每月随工资拨付。 (二)所有新招聘的教师均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研究生、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须在签约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须在签约学校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中江县教育局会同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江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三部门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中江县教育局人事股(中江县集中办公区3号楼); 联系电话:; 2.联系地址: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江县集中办公区2号楼) 联系电话:。 1.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中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和2022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和优秀大学本科生岗位表 2021年10月19日

江夏人事考试公示

公务员公示名单首先选择官网,自己报考的市组织部;进入官网,找到最新的公务员管理板块,点击最新公告;下载公告中附件包含的面试名单查看。一般公务员会在考试中公布拟录用人员的公告,公示期一般为7天。可以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者招聘专题信息网查询拟录用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同级所有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恪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七)诚实、公正、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认定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本次春季报名分两次,分别为5月6日-5月18日、6月16日-6月2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两次网报确认时间分别为5月24日-5月28日、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见江夏教育信息网()上的公告。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江夏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江夏区的社会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在武汉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江夏区辖区内中国公民,在我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的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具备湖北省教育厅认可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附后)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统考人员,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为非统考人员,不用提交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书,选择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书。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认定申请表》,若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会影响审批后的《认定申请表》生成。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申请人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书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通过浏览器打印功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3.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相片同底版,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5.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的: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为江夏区户籍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网报时,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证书查验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的,除按注意事项(二)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人人事档案里复印),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不能核验的,请参照前款(三)相应内容补充材料。 (五)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书》替代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育局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发函对接辖区公安机关进行背景核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七)《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

如果您想重新报名江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1. 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 点击网站首页上方的“考试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3. 在报名页面上,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4. 选择您要报名的考试科目,并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5. 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报名。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此外,建议您在报名前仔细阅读考试公告和相关规定,以免出现错误或遗漏导致无法通过考试。

公务员公示可以在当地人才网查询,或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或招考专题信息网查看。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无问题,就可以办理正式的录用手续了,正式录用后可以上班。

扩展资料:公务员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务员报考流程:1.浏览报考信息(考试公告、考试大纲、职位条件一览表)2.选定职位(专业上有疑义,可咨询所报单位)3.开始网报(1)登陆网报网站及页面(2)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3)等待审核(4)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5)报名成功

江苏人事考试公示

江苏省2022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的审查结果于2023年1月11日公布,结果查询的准确入口已整理在下文了,江苏考生可通过此入口查询,下面是整理的“江苏省2022年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入口”,供江苏考生参考阅读。

点击图片进入

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3年1月11日 ,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2023年1月11日至20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已经结束了,资格审核是考生申请资格证书的前提,江苏要求考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下文为大家整理了需要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核内容。123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考点(11月12日下午卷)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真题试卷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 格式:DO大小:根据《2022年度江苏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可知,江苏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后要进行资格审核!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详细内容(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考点(11月12日下午卷)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真题试卷 格式:DO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内江人事考试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4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岗位及名额: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5名、物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3名、历史教师3名、生物教师1名、地理教师2名、体育教师3名、美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名。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对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和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6.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7.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须达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8.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考核招聘程序(一)发布信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一中官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4日9:00—2023年1月8日18:00(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1.网上报名请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一中官网下载附件《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公开考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后填写打印。2.线上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9:00至2023年1月9日18:00止。请考生将本人的《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公开考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主要荣誉材料(2-3件)进行扫描(拍摄清晰照片也可),按顺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X学科XXX初审资料”)并发送到邮箱。补充说明:高校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了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考核当天提供线上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四)考核1.考核方式:初试+面试(1)初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以笔试形式进行。(2)面试入围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4)以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2.考核时间、地点(1)考核时间:由内江一中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2)考核地点:内江一中(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936号)(五)体检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教育局和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和内江市教育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七)公示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及内江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八)审批及聘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四、纪律和监督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第一中学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4.本公告由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附件: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公开考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下半年内江市第一中学考核招聘教师公告_事业单位招聘网四川省内江市第一中学2022年12月2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考调岗位 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截至本次考调报名首日,年龄未满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 5.具有计算机类、自动化类、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截至本次考调报名首日,具有计算机类、自动化类、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并取得计算机类中级技术职称。 7.面试前应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总分100分制,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11)。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8:00—12月13日中午12:00)。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证明、报考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中级职称证书及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资料。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格式为jpg。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资格初审结束前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考调人数需达到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4.缴费。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12月16日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打印准考证。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截至时间为12月31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对考务日程(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进行调整,将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补充公告,敬请考生关注。 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岗位考调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面试对象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考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自行负责。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3.相关表彰文件、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在资格审查后将退还本人)。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面试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及人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组织实施,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考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考调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试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对拟考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八)调入 试用期满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工作 本次考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请参考人员务必根据内江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事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调工作调整的,将结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七、纪律和监督 1.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此次考调工作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 3.本公告由内江市大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凡与本次考调工作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该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大数据中心 2021年12月1日

公告公示江门人事考试院

2023江门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2月3日,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公布《江门市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江门市直机关公开选调34名公务员,其中江门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4名审查调查岗、1名文字综合岗)。

(一)选调对象:选调对象是我市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设在我市的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案例考试,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初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进行(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报名系统发布。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公务员考试资料领取

广东江门遴选笔试成绩一般来说是比较高的,因为这一类的笔试难度比较低,所以只要不出意外的情况下,大多数考生都能通过。考试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在北京、广州设置考区。

广东江门市民政局事业编招考机关雇员公告

为解决市民政局急于用人的实际需要,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其《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 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精神,现就市民政局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救灾救助业务辅助管理岗位雇员2名,主要负责应急值班、前线抢险救灾和救灾救济业务文电、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三)身体健康,男性,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指在2014年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人员,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

(四)本科学历,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表述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五)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普通话、粤语、五邑方言。

(六)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7月底止,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注: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6、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江门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日期为2014年8月4日至6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市民政局(蓬江区广新路18号)五楼组织人事科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现场填妥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缺失的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当场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应向应聘者及时提出。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流程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4年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雇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雇用通知。雇用人员持雇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雇用合同签订等手续。雇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雇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雇员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市府办《关于印发〈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107号)、《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江门市直机关普通雇员管理办法的意见》(江人社发〔2014〕6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是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受理,联系电话:3503125;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受理,电话为、。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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