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中心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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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中心科室

人事考试中心科室

综合科职责:负责中心内部综合性工作及行政事务性工作;文字材料和宣传工作;文书档案管理及文印工作;各类考试信息的处理及综合管理工作;各类考试成绩管理和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发放工作;人事考试网站及机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工作等。 职称考试科职责: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等。 公共考试科职责:负责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招录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等。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科室

不清楚,是不是安贞那个啊?

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主要职能○随着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2002年10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加挂“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的牌子。新成立的评审中心除协助考试中心承担以上职能外,其主要职能如下:承担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部分专业资格实施“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命题和组织工作 。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打造精品。2002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加挂了“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Beijing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Evaluation Center)”的牌子,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中心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十年多的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考试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主要职能○随着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2002年10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加挂“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的牌子。新成立的评审中心除协助考试中心承担以上职能外,其主要职能如下:承担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部分专业资格实施“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命题和组织工作。咨询电话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具体位置:莲花桥西南角,西客站往西一公里邮政编码:100036联系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乘车路线:663、981临快路公交车莲花小区站下车;1、2、57、332、332支、373、374、374支、609、、704、833、836、901、944、944支、977路公交车公主坟南站下车向南行至莲花桥南再向西行约200米;52、323慢、733、845、937支、小11路公交车什仿院站下车行至莲花桥再向西行约200米;68、605支、817支、981路公交车靛厂村北口站下车向东行约500米。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莲花小区内四层独楼)特别提示:因莲花小区门前无停车位,请前来中心报名、取证、考试等办理有关事宜的人员,尽量乘坐公交车,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科室

新疆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方式如下:

工具:联想YOGA720电脑。

系统:Windows 10。

1、打开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点击右侧“考生报名入口”。

2、进入“考生登录”页面,进行登录或者注册。

3、阅读报考诚信承诺书并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

4、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填写信息,要注意需要填写的信息比较多,大家可以提前准备好要填写的资料。

5、填报成功等待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31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其中:(1)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2)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第一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1月28日10︰30—2月3日18︰30缴费时间:1月29日10︰30—2月4日18︰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考录程序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通知。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详见附件4。 ?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2. 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等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等手续。(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笔试(各科目考试安排见准考证)1.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地(州、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2. 加试科目(1)《公安专业科目》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笔试加分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4. 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5.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6.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单位)。(三)资格审查1.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自治区区级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根据招录机关(单位)实际需要,按1:3、1:4或者1:5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3. 资格审查部门(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分别负责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四)面试1. 面试组织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2.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不超过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专业能力测试自行组织实施,地州级以下机关专业能力测试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五)总成绩计算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七)体检1. 体检组织和标准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2. 体检要求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8)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八)考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结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九)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新录用公务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三)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五、信息发布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实施。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4.?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7.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8.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10. 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网址11. 2023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中心内设科室

根据以上职责,人事考试院设3个业务科。1、综合科负责考试院人事、行政、文秘、后勤工作;承担文字、文档、会议、保卫、信访、财务、资产、车辆等管理;负责考试资料的出版、印制与征订、发行,以及证书的发放;负责考试(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科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考代评”等考试工作;承担相关考试(核)资料编写、网络建设、信息管理和技术开发、保障工作。3、公务员与社会化考试科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开展社会化考试服务与人才测评工作;负责组织命题和有关试题库、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相关考试资料编写以及考试科研等工作。

江西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人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项工作,起草各类综合性文稿,审核对外行文(合同),负责业务宣传、编辑《人事考试工作通讯》,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有关法律事务。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研究与发展处:主要负责研究、拓展和承办国内外考试代理业务,研究国内外人事考试、人才测评及考试评价手段的发展状况,组织与有关机构的合作、交流,制定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有关工作。江西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处:主要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试卷设计、试卷终审与校对工作,承担主观性试题阅卷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资格考试试题试卷分析、题库建设等有关工作,开展资格考试的命题研究和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江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处:主要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和有关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负责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的汇总、常规统计分析工作和考务信息的开发、管理,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的建议,管理有关考试业务数据,建立考务规章及技术规范,监督检查考风考纪,负责资格考试试卷的承印、管理等工作。江西人事考试中心信息技术处:主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的软件需求、开发、使用与管理,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电子化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人事考试网络建设及信息的管理、更新和安全,负责拟订设备配置方案、协调设备的购置、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江西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与人才测评处:主要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考试、测评服务,组织开发考试题库,推广人才测评软件,管理人才测评和社会化考试专家队伍。江西人事考试中心培训与教材发行处:主要负责组织有关资格考试的大纲、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的征订和发行,监督、检查有关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我中心内部人员与人事考试系统人员业务素质建设,负责制定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有关培训。目前,全国地(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建立有专门的考试管理与服务机构,形成了从国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的考试管理服务网络。 业务职能承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从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的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业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通过考试方法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项考试。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为中央党群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与国家公务员而设立的,此项考试实行分类分等、突出能力、定时定期的办法进行。 考试的考务管理运作。经过多年的实践,中心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考务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考务运作能力。一项考试所涉及的考试报名、试卷印制、考试实施、阅卷分析、证书发放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管理系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程序。 考试研究与考试信息技术开发。中心积极开展考试理论和考试技术方法的研究,采用项目反应理论建立了经济基础考试题库与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题库,努力提高考试质量。与此同时,中心还致力于人事考试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拥有“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开发了“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在考试工作中的应用。 社会化考试服务与业务拓展。中心大力开展社会化考试与人才测评服务工作,为各级各类单位提供人员招聘、内部竞聘和院校招生的考试与测评服务,考试品种和规模逐年增加。 ?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科室

【 #社工师# 导语】 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吉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4月22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5日11:00。 参加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见附件)。 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5日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6日。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四)报名要求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中心。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五、告知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七、考试相关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1日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电话是。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地址:吉林省人事考试大厦,长春市南环城路1958号。综合业务咨询:服务质量监督:0431-856111022、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地址: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12楼)。

报考资格审查:考试科:证书管理:信息管理:信访监督:0431-811306073、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大厦,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东门4楼。

监督电话:咨询电话:,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服务质量监督:证书领取:证书领取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吉林市邮政大厦外围中国邮政速递。四平市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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