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资格初审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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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网资格初审没通过

人事考试资格初审没通过

各位考生大家好,我是上岸鸭的小编。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我在时时刻刻的关注着广西公务员各种发布的内容,各位考生都在关注吗?关注的考生应该知道笔试的时间是推迟的状态,那么何时重启是考生们最想关心的问题,但是考试重启的时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好好的复习。另外对于正要备考来年公务员的考生来说,报名的程序、条件是比较重要的,在报名的时候会进行资格初审,那么广西公务员资格初审未通过如何做呢?天就由上岸鸭今天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广西公务员资格初审未通过如何做

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考生可以在公告发布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职位表。

2、网上报名

公务员的考试是采取网络报名。公告发布后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又分为提交报考申请和查询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的不可补交。

4、职位改报: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相关部门通知考生进行职位改报,在规定时间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左右进行准考证的打印。

资格初审未通过如何做

考生要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系统关闭之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系统上重新改写自己的信息或者职位;如果已经报名确认后但是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无法该报职位。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公务员资料领取

四川人事考试网里面有个 我要咨询 的键,进去可问工作人员

你直接再重新注册资料就性了,喊你完善学习经历的话,你看你的毕业学历填对没有嘛?

可以修改。

以成都市为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

人事考试网资格初审没通过

二级建造师考前资格审核不通过,是不能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当年的考试合格科目成绩作废!另外,有的省份在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strong>资料不全或者资料错误</strong>要仔细核对个人资料。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资料不全,肯定是报名时需要提交的基本资料不齐全造成的。审核打回来后,建立报名者根据上面的提示,把所有需要补交的材料补交上后,就可以再次提交信息,并审核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需要提交的信息一般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简历、职业技能、职称、联系方式、住址等。

二级建造师考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话,是不能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后审核不通过的话,那么当年的考试合格科目成绩作废。

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核没通过

人事考试网照片和资格审核显示是未审查一般可能存在如下两种情况:一、审核是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的,有些招考单位审核快,有些则审核慢。需要耐心等待,或者打电话去招考单位问一下。二、如果一直显示未审查,则表示报名不成功的,建议看下自己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或者下边备注栏有没有写未审查的原因。报名材料一般在报名24小时内审核,建议考生可以每隔2-3小时登录报名考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掌握报名情况。

人事考试网照片和资格审核显示是未审查一般可能存在如下两种情况:一、审核是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的,有些招考单位审核快,有些则审核慢。需要耐心等待,或者打电话去招考单位问一下。

人事考试网照片和资格审核显示是未审查一般可能存在如下两种情况:一、审核是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的,有些招考单位审核快,有些则审核慢。需要耐心等待,或者打电话去招考单位问一下。二、如果一直显示未审查,则表示报名不成功的,建议看下自己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或者下边备注栏有没有写未审查的原因。报名材料一般在报名24小时内审核,建议考生可以每隔2-3小时登录报名考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掌握报名情况。具体操作步骤请点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10月24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10月24日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10月25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客观题);10月25日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主观题)。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株洲人事考试初审没通过

【 #社工师# 导语】 考 网从株洲人事考试获悉,湖南株洲2021年社会工作者合格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株洲考区)2021年社工、统计专业、注册测绘师(网上核验及现场人工审核通过人员)3项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报名点选择为“株洲市”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时间前往领取。 领证地点:株洲市人社局二号楼3楼310发证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领证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如需代领,须同时持本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或盖章)。 考生须在该证书领取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领取完毕,逾期未领取导致的证书遗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 1、2021年社会工作者领取表.xlsx

【 #社工师# 导语】 无 从株洲人事考试获悉,2021下半年湖南株洲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参加2021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注册设备监理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经济、统计、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日期定于2022年4月28日(非安排时段前来不予受理)。 审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审查地点:株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310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四、人工核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4.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试罪。 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人事考试网多久资格初审过

省考一般是在考试后一个月出成绩。

省考报名流程如下:

1、阅读招考公告: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查阅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招考公告。

2、查看招录职位:报考当年最新职位表公布后,报考者需查看职位表,根据职位要求,确定自己要报考的职位。

3、网上报名:考生确定要报考的职位后,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上注册并选择匹配性职位报名。

4、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参加笔试:报考者携带考试必备品,根据准考证到规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范围请参阅当年考试大纲。

对绝大多数考生来说,选择线上班是一个不错的性价比选择。一是线上班时间自由。上课时间在晚上不耽误白天时间,非常时候时间紧张的在职备考党;二是上课方式自由。

上课不限于教师和课堂,在家中用电脑或者手机都可以上课,非常方便;三是线上班价钱适中,再加上丰富的课程和各种资料,性价比较高。不过由于线上课程的自由性,毕竟没有封闭和强制,虽然有老师的督促仍然自觉和主动相配合才能有较好效果。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湖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9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1?月10?日至1月1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1月10日至1月1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1月16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流程上传证明材料在线申请减免报名费。未按期缴费确认或申请减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改报职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月20日9∶00至2月25日9:3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确认缴费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

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

2月26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

2月26日上午?9:00-12:00??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等情况,将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设置考点。

(三)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规违纪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四、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地区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五、专业测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公安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

其他职位:

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面试成绩×。

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

(一)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组织考察

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截至2023年1月);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

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十、信息发布

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报考该职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考录。如进行第二次考录,考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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