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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贞丰人力资源网2015初级职称需要哪些资料,初级职称有两种取得方式,一是通过评审认定(一般单位每年都会组织一次),二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如果你是初次取得初级职称,不需要考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否则的话就需要考了,(就是说你原来是员级,现在想晋升助工,就必须考.当然,如果你有英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就可以免考;同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或有软件资格证都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另外,取得资格证后,还需单位同意聘任,才能拿相当岗位的专业技术工资.参加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业务工作总结,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考试: 详细信息,可查询当地的人事考试网。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及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和县人社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空余编制使用及干部调配计划的通知》(贞机编办字〔2013〕03号)文件精神,经中共贞丰县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8名。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农业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安华(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芝云(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丁忠智(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玉立(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吉刚(县农业局副局长) 秦兴贵(县农业局机关党委书) 赵永碧(县农业局纪检组长) 冉福江(扶贫办主任) 杨 辉(扶贫办副主任) 陆兴江(县林业局局长) 王立灿(县林业局副局长) 毛国生(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全荣(农业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李全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吴琦、颜昌幸、李平荣、杨鹏、王荣国、王利刚等组成。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册、在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年满3年及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9月16日—9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农业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01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20人作为面试对象,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02、03、04职位,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凡低于2:1比例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农业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农业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聘用的,由县农业局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农业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一: 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分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 贞丰县农业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贞丰县农业局 2013 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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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贞丰人力资源网2015初级职称需要哪些资料,初级职称有两种取得方式,一是通过评审认定(一般单位每年都会组织一次),二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如果你是初次取得初级职称,不需要考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否则的话就需要考了,(就是说你原来是员级,现在想晋升助工,就必须考.当然,如果你有英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就可以免考;同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或有软件资格证都可免考职称计算机)另外,取得资格证后,还需单位同意聘任,才能拿相当岗位的专业技术工资.参加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业务工作总结,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一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考试: 详细信息,可查询当地的人事考试网。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一、组织领导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二、引进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三、引进对象及条件(一)引进对象截止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投简历和3月24日-25日在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报名应聘的人员。并到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二)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3.具备本次引进职位需求条件的(详见附件: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4.引进聘用后,在贞丰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 1 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6.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8.其它原因不宜引进的人员。(四)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四、考试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1.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日—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服务局4.面试方式:另行通知。主要考察面试者综合素质能力。考评组人员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面试成绩需达本面试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公开引进工作中,缺额不进行递补。进入引进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重新抽调考官组成考评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示。按照引进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五、体检体检必须在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结果)公示后,考生对体检结论(结果)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六、考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和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条件资料的,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七、公示和聘用审批(一)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聘用审批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档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八、待遇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享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根据《贞丰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贞党办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纪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人才引进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 (http:)网站进行公布,县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监督电话:附件:《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来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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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3月18日开通2019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考生可以登录该网站进行考试报名。今年省考时间为4月20日,报名时间为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错过了。贵州省考2019报名入口官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考报名官网入口: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一)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1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9年4月初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8:00。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3月2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作退费处理,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年3月2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9年3月2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缴费成功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名单见附件4)的乡镇和派出机构、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医、心理矫正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8:00。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18:00之前通过网上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5),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具体办理要求见报考指南第五条)。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及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和县人社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空余编制使用及干部调配计划的通知》(贞机编办字〔2013〕03号)文件精神,经中共贞丰县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8名。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农业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安华(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芝云(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丁忠智(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玉立(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吉刚(县农业局副局长) 秦兴贵(县农业局机关党委书) 赵永碧(县农业局纪检组长) 冉福江(扶贫办主任) 杨 辉(扶贫办副主任) 陆兴江(县林业局局长) 王立灿(县林业局副局长) 毛国生(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全荣(农业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李全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吴琦、颜昌幸、李平荣、杨鹏、王荣国、王利刚等组成。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册、在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年满3年及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9月16日—9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农业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01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20人作为面试对象,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02、03、04职位,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凡低于2:1比例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农业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农业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聘用的,由县农业局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农业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一: 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分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 贞丰县农业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贞丰县农业局 2013 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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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及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和县人社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空余编制使用及干部调配计划的通知》(贞机编办字〔2013〕03号)文件精神,经中共贞丰县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8名。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农业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安华(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芝云(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丁忠智(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玉立(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吉刚(县农业局副局长) 秦兴贵(县农业局机关党委书) 赵永碧(县农业局纪检组长) 冉福江(扶贫办主任) 杨 辉(扶贫办副主任) 陆兴江(县林业局局长) 王立灿(县林业局副局长) 毛国生(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全荣(农业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李全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吴琦、颜昌幸、李平荣、杨鹏、王荣国、王利刚等组成。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册、在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年满3年及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9月16日—9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农业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01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20人作为面试对象,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02、03、04职位,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凡低于2:1比例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农业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农业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聘用的,由县农业局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农业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一: 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分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 贞丰县农业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贞丰县农业局 2013 年9月6日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6、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除外);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9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 (一)面试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单位代码1204,职位代码7,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由县文广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地点:待定。 教育系统单位代码1219,职位代码10—18,采取先说课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说课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说课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说课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说课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说课工作由贞丰中学组织实施。 说课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说课内容:现行本专业高中课程。 说课地点:贞丰中学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贞丰中学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不满6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其他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不满5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详见附表,总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分类职位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凡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在进入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内,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2012年8月30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 6、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7、组织纪律涣散,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政府同意后,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并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工作程序,监督试卷评卷并参与考生成绩的统计核实工作,考试所有资料,由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密封,并将考试资料保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开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一、组织领导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二、引进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三、引进对象及条件(一)引进对象截止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投简历和3月24日-25日在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报名应聘的人员。并到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二)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3.具备本次引进职位需求条件的(详见附件: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4.引进聘用后,在贞丰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 1 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6.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8.其它原因不宜引进的人员。(四)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四、考试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1.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日—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服务局4.面试方式:另行通知。主要考察面试者综合素质能力。考评组人员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面试成绩需达本面试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公开引进工作中,缺额不进行递补。进入引进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重新抽调考官组成考评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示。按照引进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五、体检体检必须在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结果)公示后,考生对体检结论(结果)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六、考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和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条件资料的,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七、公示和聘用审批(一)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二)聘用审批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档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八、待遇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享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根据《贞丰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贞党办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纪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人才引进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 (http:)网站进行公布,县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监督电话:附件:《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来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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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及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和县人社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空余编制使用及干部调配计划的通知》(贞机编办字〔2013〕03号)文件精神,经中共贞丰县农业局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优秀工作人员8名。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农业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安华(县农业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芝云(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丁忠智(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玉立(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吉刚(县农业局副局长) 秦兴贵(县农业局机关党委书) 赵永碧(县农业局纪检组长) 冉福江(扶贫办主任) 杨 辉(扶贫办副主任) 陆兴江(县林业局局长) 王立灿(县林业局副局长) 毛国生(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全荣(农业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李全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吴琦、颜昌幸、李平荣、杨鹏、王荣国、王利刚等组成。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册、在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年满3年及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9月16日—9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农业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01职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20人作为面试对象,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02、03、04职位,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笔试择优确定10人作为面试对象。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凡低于2:1比例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农业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农业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聘用的,由县农业局报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农业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一: 贞丰县农业局2013年分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 贞丰县农业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贞丰县农业局 2013 年9月6日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和《贞丰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加快贞丰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生机活力。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经报州人社局备案,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2012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6、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除外);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7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9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 (一)面试 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单位代码1204,职位代码7,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由县文广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地点:待定。 教育系统单位代码1219,职位代码10—18,采取先说课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说课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说课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说课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说课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说课工作由贞丰中学组织实施。 说课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开始。 说课内容:现行本专业高中课程。 说课地点:贞丰中学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贞丰中学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不满6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其他职位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含50分),不满5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详见附表,总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分类职位划定的最低分数线,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凡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在进入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内,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2012年8月30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 6、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7、组织纪律涣散,在参加招聘过程中无理取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政府同意后,填写《吸收(聘用)审批表》,并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聘工作程序,监督试卷评卷并参与考生成绩的统计核实工作,考试所有资料,由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密封,并将考试资料保存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开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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