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指挥平台建设规范
人事考试指挥平台建设规范
1、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是在原省人才评价中心、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基础上于2008年5月正式组建,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职责是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全省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考试、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各类考试考务和评价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选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各类人才选拔考试、评价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培训。开展人事考试技术研究,组织人才素质和人才评价技术专业训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建设。 3、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坚持学习、创新、服务、和谐、廉政的宗旨,努力打造高效、公平的人事公共服务平台。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全文如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办法。招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六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事业单位负责,也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未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第七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审查资格条件;(四)考试;(五)考察和体检;(六)公示和备案;(七)办理聘用手续。第二章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八条招聘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九条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聘单位核定的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数量及空缺情况;(二)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人数;(三)招聘工作组织;(四)招聘时间安排;(五)招聘方式;(六)招聘工作纪律及咨询、监督电话;(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条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扩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范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确定专项招聘计划。第三章 发布招聘信息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第十三条招聘公告应当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相关网站发布,同时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网站发布。第十四条招聘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招聘单位情况;(二)招聘岗位、人数;(三)应聘资格条件;(四)报名方法、招聘方式、时间安排、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相关要求或信息;(五)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第十五条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发布长期招聘公告,长期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有效期限。第十六条招聘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需要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准确规范表述。第十七条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并在同一范围发布补充公告,视情延长报名时间。第四章 审查资格条件第十八条公开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需实行现场报名的,现场报名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第十九条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一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二条资格审查应当严格依照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第二十三条考试须形成有效竞争,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第五章 考试第二十四条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试卷运转、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发布等重点环节。第二十五条考试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统一性与多样性,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科学确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考试应当划定合格分数线。第二十六条招聘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以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专业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笔试应当按照岗位类别、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试内容、科目、类型等由考试组织单位确定。第二十七条面试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原则、考试内容、组织方式、程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成绩计算方法、考官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纪律等事项。第二十八条面试信息须在面试前告知考生,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测评方式、考试纪律、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信息。第二十九条面试考官小组人数应当为单数,一般不少于7人,非招聘单位考官不低于50%。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考官不低于50%。第三十条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经验,熟悉公开招聘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恪守规范。第三十一条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 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的考生应当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面试。第三十二条面试成绩须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第三十三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或5:5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以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第三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以对考试方式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六章 考察和体检第三十五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第三十六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组建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第三十七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八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等相关事项,应当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七章 公示和备案第三十九条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聘用的意见。第四十条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监督电话及拟聘人员的姓名、考试、考察、体检等信息。第四十一条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八章 办理聘用手续第四十二条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四条招聘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务、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第四十五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聘工作。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第四十六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态化监管机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举报,对线索具体的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举报人反馈。第四十八条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7年9月30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参照执行。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笔试的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笔试可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笔试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笔试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笔试主体责任,受委托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机构根据委托协议负责相关工作,承担委托协议约定的责任。第二章 命题管理第五条命题管理一般包括制定命题方案、成立命题小组、命制试题、审定试题、印制试题等环节。第六条命题方案是命制试题的依据,一般包含指导思想、命题原则、人员组成、组织实施、安全保密等内容。第七条命题小组由组长、命题专家、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应当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公开。第八条命题专家应当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命题能力。第九条命制试题原则上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命题人员应当集中管理,工作场所安全封闭且相对独立。第十条命题小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辅导活动,严禁泄露与试题命制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第十一条命制试题包括试题创作、查重、审题、组卷等环节,应坚持政治性、针对性、科学性。试题经命题小组组长审定后,在具有保密资质的场所印制。第三章 考点考场设置第十二条考点应当优先选择人事考试或者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第十三条考点应当设置考务办公室(用于考务培训、试卷分发和回收等工作)、试卷保管室、监控室等场所。考点入口处应当标识考试名称,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入场路线标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第十四条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若干名副主考和监考,配备试卷保管收发、司铃、保卫、医疗防疫等工作人员。第十五条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原则上在考试当天随机确定。监考人员不得通过志愿者招募、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派。第十六条要有效提升考场使用效能,通过科学设定报名流程、优化报名系统,最大化利用考场资源。按照随机原则编排考场和座位,不得违规人工干预。第十七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与考点签订协议,明确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组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四章 试卷管理第十八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明确试卷流转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第十九条试卷押运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及线路,由至少2名人员(不包含驾驶员)专人、专车押运,途中不得经办其他事项,严禁搭载与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第二十条试卷交接时,应由交接人员(双方各至少2名,不含驾驶员)分别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履行签字交接手续。第二十一条试卷存放场所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考前试卷存放期间应当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做好试卷保管情况记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卷存放场所。第二十二条使用完毕的试卷、答题卡(纸)等应保存半年以上,保存期满后可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组织销毁。第五章 笔试实施第二十三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结合考试实际情况制定笔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第二十四条笔试实施前,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按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巡考、监考等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第二十五条笔试期间,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掌握、处理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考试指挥畅通、高效。第二十六条笔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规模,应当为考点配备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信号屏蔽仪等防范考试作弊的设备。第二十七条笔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阅卷管理第二十八条阅卷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选择安静、不受外界干扰的场所进行,阅卷工作应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内进行。第二十九条客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使用计算机系统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阅卷系统软硬件安装和测试工作,阅卷时应当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互相监督,共同完成。(二)人工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答题卡(纸)应聘人员信息加密工作。每张答题卡(纸)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第三十条主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阅卷总体安排进行分组,由专人担任阅卷组长。阅卷组长组织阅卷人员培训和试卷试评,确保阅卷人员准确掌握评分标准。(二)试卷评阅采取双评模式。评卷中,每道试题均由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原则上在合理阈值范围内,取2名阅卷人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题最终得分。第七章 成绩管理第三十一条成绩管理包含成绩生成、保管和复核,至少由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第三十二条成绩生成前,应当认真核对阅卷数据,确保数据准确。阅卷完成后,应当随机抽取答题卡(纸)进行人工核验,确保生成的成绩无误。第三十三条成绩数据应当保存在专用计算机上,同时做好数据备份,由专人按照有关规定保管。第三十四条应聘人员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笔试组织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笔试组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复核。第八章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三十五条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笔试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时,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做好舆论引导。第三十六条若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笔试组织单位应遵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考试报批管理要求,按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指导考点健全考试期间预警、处置等机制,落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第三十七条因停电、考场周边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考试暂时中止的,考点应维护考场秩序,稳定考生情绪,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经笔试组织单位批准后可顺延考试时间。第三十八条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试卷泄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举行笔试的,笔试组织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告知考生笔试组织工作变更情况。第九章 安全保密第三十九条笔试组织单位应规范命题管理、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笔试实施、阅卷管理、成绩管理等环节的组织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第四十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规范视频监控信息的采集、提取、保存等工作。考前试卷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考点、考场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违纪违规行为认定或者异常情况处理依据的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阅卷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第四十一条参与笔试命题、阅卷及考务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笔试组织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受委托参与笔试工作的单位、机构等应当符合考试安全有关要求,与委托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第四十二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对参与笔试的工作人员回避情形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具有应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工作。第四十三条笔试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密级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执行。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本规程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规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要求,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免1科)”、“考1科(免2科)”和“增报专业”。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报考级别选择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号不一致,会导致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请在网上填报时谨慎操作。
搞好人事考试指挥平台建设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要求,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免1科)”、“考1科(免2科)”和“增报专业”。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报考级别选择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号不一致,会导致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请在网上填报时谨慎操作。
人事考试指挥平台建设预算
1、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是在原省人才评价中心、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基础上于2008年5月正式组建,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职责是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全省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考试、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各类考试考务和评价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选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各类人才选拔考试、评价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培训。开展人事考试技术研究,组织人才素质和人才评价技术专业训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建设。 3、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坚持学习、创新、服务、和谐、廉政的宗旨,努力打造高效、公平的人事公共服务平台。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 11月12日上午 9:00-11:30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1月12日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13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1月13日下午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2年10月31日0:00至11月2日10: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人事上报名系统(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年10月15日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年10月15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原考试科目新考试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及审核流程 报考人员首先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需按规定时间登录天津市人事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将毕业证书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8:00已登录报名系统取得报名序号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日9:00至11月3日11:00登录资格审核系统上传上述材料,2022年11月1日8:00以后至2日10:00已登录报名系统取得报名序号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日10:30至11月3日11:00登录资格审核系统上传上述材料。考生随时登录天津市人事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3日16:00之前重新上传相关符合报考条件证书电子文件并及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重新修改上传的电子文件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二)交费时间 审核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11月3日18:00至11月5日14:00登录天津人事上报名系统(网址为)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后审核 考后审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1月10日9:00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随时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了解考试防疫有关内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至少于考前14天使用本人手机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二)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四)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 (五)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六)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请考生确认在注册时预留的电话为手机号码,如预留的是固定电话号码,后期通知短信无法发送成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2022年继续使用《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下载。 (八)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网站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354117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九)考前一周内,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人事考试指挥中心”平台推送的手机短信,保持通讯畅通,暂时解除手机信息屏蔽功能,以免影响接收信息。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2年10月29日
人事考试安全指挥平台建设
四川省为做好公务员招录考试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法规方面:制定《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细则》;建立四川省人事考试联席会议机制。安防方面:持续投入资金进行信息化及安防体系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建立人事考试指挥中心。流程方面:考试前期,严格监控网上报名系统;严守科学、严谨、公平原则命制试题;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相关规则培训。考试中期,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考试后期,关注舆情,积极回应公众质疑;严格执行电子化阅卷。
应急指挥中心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急指挥中高清的音视频交互在应急指挥中采用高清的视频和语音对讲,能够将故障现场的视频调度到指挥中心,能够清晰准确的判断险情,辅助做出更好的应急决策。多个领导、多个视频的远程应急指挥远程领导可以对远程多个发生状况的视频同时查看并切换到会议系统,同时,可以邀请多个领导、专家参与到应急指挥中来。全面的应急监控通过监控系统和应急会商系统,可以整合各市110 指挥监控系统视频信号接入平台,扩大监控有效覆盖面,提供实时、直观、全面的辅助图像信息。快速启动应急机制通过应急指挥系统,各部门协调各级部门规范应急启动流程,建立启动机制,及时调动各级应急指挥相关人员,随时将事故现场信号实时传送到各级领导。快捷的下行上报通过应急指挥,政府可有效实施应急预案、资源共享、事件上报、协调处置、事故灾害评估和应急演练。多资源共享,全方位服务应急指挥通过有线(专线)、无线、视频等多种资源的应用,实现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集中应急指挥平台,通过信息整合系统基本完成了应急管理制度建设,通过资源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应急资源的管理,通过程序共享系统实现了各类信息的快速报送,利用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各种决策和调度。形成一个覆盖整个机构的信息化应急决策网络实现突发事件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危机判定、决策分析、命令部署、实时沟通、联动指挥、现场支持等功能的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平台是以公共安全科技为核心,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软硬件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技术系统,是实施应急预案的工具;具备日常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与总结评估等功能。它由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两大部分组成,即硬件支撑和核心应用。支撑系统包括: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图像接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应急平台、安全支撑系统和容灾备份系统等;应用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风险隐患监测防控系统、预测预警系统、智能方案系统(即数字预案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和保障系统、应急评估系统、模拟演练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总体结构由基础支持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移动指挥平台、前端展示系统组成,如图2所示,还包括法律法规等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其中:移动指挥平台集软硬件与一体,通过无线网络与应急平台连为一体,实现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是基础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远程现场指挥的重要手段。1)基础支持系统:包括有线无线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图像接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存储备份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等。2)综合应用系统:包括应急值守(接处警)系统、重点防范单位视频监控系统、事故态势监控系统、事故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救援决策支持系统、联合指挥调度系统、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资源保障系统、应急模拟演练系统以及地理信息服务和系统配置管理等11个应用系统。3)应急数据库系统:指挥中心的基础数据和省级安全关键数据存储于中心数据库中。中心数据库包括基础信息数据库、空间信息数据库、预案库、工作网数据库、救援队伍数据库、应急资源数据库、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库、专家库、法规库、案例库、事件信息数据库、模型库、知识库、文档库等。4)安全保障系统:根据国家安全保障的要求,实现应急平台通信、网络、应用等多层次的整体安全,主要包括物理场所安全、通信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状态监控、容灾备份、安全管理等。5)移动应急平台:移动应急平台应满足现场应急通信、现场会商、指挥调度、移动办公、现场图像采集等功能。它包括:移动基础支持系统、移动应用系统、移动数据库系统以及业务承载系统等。应急指挥系统就是针对突发紧急事件如地震、火灾、洪水、流行性疾病爆发等事件发生,为政府进行应急对策、应急指挥提供相关信息获取、应对措施查询、决策支持的信息应用系统,具有灾情信息获取、信息共享查询、快速评估、辅助决策、命令发布、现场指挥、动态显示、信息公告等功能,并为实现应急指挥系统的“通信畅通、现场及时、数据完备、指挥到位”提供技术保障。它为城市构建一张全面的应急预警和处理“安全网”。应急指挥系统需要集城市空间地理信息、灾害信息、预案、现场视频、GPS,辅助决策、网络会议、应急通讯为一体,能够快速的将各种需要的信息展现在领导面前,并以此作为应急预案管理分析决策提供依据。 因此,应急指挥系统对信息的事实显示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平战结合市级安监部门大多数业务都是围绕“平” 来展开,因此必须要“以平为主”,要确保常态下的系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快捷性。“平”时采集和存档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资源等数据库信息,将成为“战”时辅助决策的重要依据,要实现“平”为“战”用,“平战结合”。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平台作为一个平战结合的专项应急系统,是集突发事件动态监测、突发事件预警、公共卫生资源机动调配和应急指令下达, 突发事件辅助评估与应急演练于一身的信息平台,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置工作。用户可以在该平台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信息来源和影响范围,迅速明确各应急处置单位的分工与信息处理步骤,并接人相关业务信息,建立信息报送体系。在处置方案定制后,可以得到一个专门用于当前事件战事部署与指挥调度业务环境.该环境既能向决策者实时反映事件的进展状态与现场状况,又可以跟踪各单位的详细工作情况。决策者还可以随着事态的进展对系统的组织结构进行动态调整[31。因此,其系统建设目标应包括平时与战时2个部分。(1)战时:系统应能迅速获取现场信息,并结合各类基础数据,科学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评估危险级别,快速调出相关预案,综合专家救援意见,协助制定现场作战方案,满足指挥调度的需要。(2)平时:系统能监测、分析潜在的风险隐患,模拟疫情发生场景并进行预案演练,对应急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对历史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定期与各部门交换应急资源,通过信息门户对外发布疫情通告与预防传染病等知识性信息。应急平台从系统的构成来看主要包括以下3大方面1)信息支撑平台:采集、传输、会议、通信。2)决策支持平台:会议、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库、GIS、案例库、专家库、应急预案库。3)应急指挥平台:调度、综合协调、应急联动与总结评估。这其中的多数子平台都可以从已经初具规模的电子政务平台中进行扩充和完善。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依托电子政务系统,尤其是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进行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理性的必然选择。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各领域都开发了很多业务系统,有很多与应急直接相关,可以整合应用,节约资源;另一方面,电子政务的网络已比较健全,应急管理更注重信息共享和协同应对,应急平台需要互联互通。通过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现有的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系统的经验、软硬件平台、数据库等资源,不仅可以大大节省国家开发平台的建设成本,提高建设速度,更可以很好地解决相关系统的整合问题,大大提高应急管理的综合效率。市级平台主要功能。按照核心功能划分,应急平台也可以看作由信息获取系统、应急智能系统和决策指挥系统三个部分组成。主要功能包括:日常公共安全数据信息的汇集与报送、数字化应急预案的管理与完善隐患分析和风险评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接报与现场信息的实时获取与分析、灾害事故的发展预测和影响分析、预警分级与信息发布、应急方案的优化确定与启动、动态的应急决策指挥和资源、力量调度、事故过程的再现与分析、应急行动的总体功效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价等。 市级应急平台应该理解为信息平台(包括信息采集、处 理、上报)、指挥平台(包括通信、调度、可视化指挥)和决策平台(包括优化处置方案、辅助资源调配、动态评估、提供专家支持)的集成。其次,从技术支撑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基于监控及会议视频系统建设,充分整合视频图像资源,对关键场所及事发现场进行监控,并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会商和异地指挥。二是基于通讯指挥系统建设,利用有线通讯、无线通讯、卫星通讯等系统,实现集中指挥和无线指挥调度功能,指挥调度方便快捷。有的城市重点进行了数字集群系统建设。三是基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是以应急事件信息处理流程为核心,侧重于信息报送、分类、统计等功能,强调数据库建设,以事件为中心收集组织信息,或以服务为中心提供信息。四是基于GIS系统建设,基于GIS技术开发城市应急管理系统,主要是利用GIS强大的空间信息管理和分析能力,为应急救援工作的迅捷、高效开展构建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基于GfS系统建设应急平台,有利于进行事故态势分析。根据态势分析可以对事故救援所需的救援力量进行定性和定量估计,为部署指挥救援提供决策参考。也有利于空间定位分析。对于灾害事故发生地的空间定位,如寻找最近合适救援机构和人员,查找受灾人员疏散地点,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为灾后重建提供决策依据。还有利于救援与疏散路径分析。路径分析以网络图为基础,用于搜寻最短路径,用于疏散系统的优化,形成应急救援最佳路径方案。河南应急平台主要由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信息接报与发布系统、移动应急平台、应急指挥场所、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等组成。2.1 基础支撑系统基础支撑系统主要由应急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图像接人系统组成,用于支持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联络、突发应急处置时话音、数据、视频等业务的传送需要。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已有资源,实现与各级应急平台问以及与应急现场间的信息传送,确保应急平台运转的安全、可靠、通畅。2.2 数据库系统数据库系统包括基础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事件信息数据库、模型库、知识库、案例库和文档库等。河南应急平台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获取分布在各地级市和重点防灾区应急平台中的有关数据,为应急平台功能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支持。2.3 综合应用系统综合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应急值守、预报预警、综合业务管理、远程会商、辅助决策、模拟仿真等系统。各地级市和重点防灾区应急平台的综合应用系统要按照河南应急平台的数据格式要求提供相应数据,以达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效果。2.4 应急指挥场所在现有应急指挥场所的基础上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厅、值班室、会商室等,应具有显示系统、智能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等。满足日常管理和至少同时处置两起突发河南应急事件的需求,提供7×24小时值守应急和在恶劣天气下进行指挥会商的基本条件。在应急指挥厅、值班室和会商室等应急指挥场所设置显示系统,应能接人和显示计算机、图像、视频会议和电视等多种来源的信号,应能支持IP视频流的接人和显示,满足日常值班、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等业务的需要。野外应急指挥应配置所需车辆、防雨帐篷以及保障应急系统运行的发电机组及应急光源等设备。2。5 移动应急平台移动应急平台应满足野外现场音视频采集、现场通信和指挥调度等应急处置需要,包括移动数据库、移动应用软件以及通信设备,能够与各地级市和重点防灾区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移动应急平台应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接入河南应急平台和重点防灾区应急平台。应急现场的无线局域网采用安全措施,保障移动终端安全接人移动应急平台中的现场指挥系统。移动应急平台的计算机局域网入I21,应配置防火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对移动应急平台中的计算机终端行为进行安全监控,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安全管理。2.6 安全保障体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依托河南政府主干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采用专用加密设备等技术手段,严格用户权限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传输、交换、存储和处理等安全。加强应急平台的供配电、空调、防火、防雷、防灾等安全保护措施,及时进行网络、机房等的安全检测以及关键系统和数据的备份,逐步完善应急平台安全管理体制。2_7 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主要是定义规范的信息采集、处理与更新流程、各部门专题信息集成的格式和标准、明确操作规范和责任以及各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的接口协议网。(摘自河南省灾害应急平台研究)
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架构我们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划分为四个主要的系统平台建设,每个系统平台下面又分为多个应用子平台。我们强调,信息系统是为了给实际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和参考手段而建设,信息系统决不能取代实际的工作职能,因此,我们在设计和实施整个系统平台过程中,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分布实施、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系统总体规划框架图1所示。详情:在百度文库搜(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便出现完整详细的程序资料。 你可以给我一个QQ号或邮箱我传给你。
人事考试指挥平台建设方案
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如下:1、明确推广目标:明确推广联合指挥平台的目标和意义,以及推广的范围和对象,制定推广计划和时间表。2、培训推广人员:为了推广联合指挥平台,需要培训一批专业的推广人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知识,能够向用户介绍联合指挥平台的功能和优势。3、制定推广策略:根据不同的推广对象和场景,制定不同的推广策略,包括宣传推广、演示推广、试用推广等。4、建立用户支持体系:建立用户支持体系,包括用户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从山东人社厅微信公众号获悉,山东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于9月19日、20日进行,在16市设置考区。具体通知如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度人事考试计划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现将我省2023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切实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行“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本行政区域内人事考试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对本地区人事考试安全保密、组织实施、考风考纪、基础保障等工作负总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是人事考试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对考试工作负直接组织管理责任。二、加强疫情防控,构筑安全防线要切实把人员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各市要结合考试组织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重点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知识点体温检测、卫生清洁消毒、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培训、应急突发和舆情应对处置等措施,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做到出现异常情况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第一时间上报。三、加强考务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针对不同考试特点和考风考纪情况,加强对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考试安全为第一要务,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考试安全事故发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加强对各考区的考务培训和考试监督指导,确保考试顺利组织实施。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管控能力要加快推进市级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各项预定功能,确保2023年实现网上知识点考场巡查功能和视频会议功能与省级平台对接。要结合本地区考务组织特点、考风考纪形势,采取与知识点直接合作共建、与门联合共建、探索可移动式标准化考场等模式,将更多知识点纳入省级标准化知识点范围。年度报考人数较多、承担省委托考试任务量较大的市,要做到标准化知识点资源够用、能用、好用、可调剂,实现与知识点互利共赢。要主动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手段在人事考试工作中的应用,更新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强试卷安全管理和对考场的管控能力。五、加强宣传教育,防控考试风险要结合考试特点、考生年龄结构、学历层次,采取更加有效、更加直接、更有感染力的方式宣传诚信考试在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和考试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考生遵纪守法,诚信承诺,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坚持不懈抓好警示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内部安全风险,确保不出问题。六、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要提高警惕,继续保持打击违纪作弊,特别是高科技作弊、团伙作弊、非法培训机构的高压态势,联合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手段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厉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考试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各市须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人事考试计划及考区安排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6月12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年4月,《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加快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 根据 《山东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综合指挥平台以全省“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为依托,按照统揽全局、指挥各方的定位,整合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和综合运行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集综合指挥调度、数据汇聚应用、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服务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及时掌控全省各层级、各方面重要动态和突发状况,做到横向上部门互联、纵向上各级贯通,为各级各部门统一调度指挥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实现“一屏观全省,一网管全省”。 构建平台主体架构共计包括四个部分,第一建设省级指挥中枢,第二建设市级子平台,第三建设部门分平台,第四接入其他部门系统。 ????其中建设市级子平台要求为参照省级平台架构,结合各地实际,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等综合运行平台,及综治、公安、应急、城管等领域已有系统,统筹接入市县部门相关应用系统和业务数据,建 设市级子平台,满足本市一体化综合指挥要求。在市级统筹下,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设县级子平台;不建设县级子平台的,县级系统和数据直接接入市级平台。 在平台建设实施步骤与任务分工中, 平台框架构建阶段 (2020年7月-12月)各市主要任务包括: ????(1)梳理形成首批系统和数据接入清单,完成各市已有智慧城市等综合运行平台及综治、公安、应急、城管等领域已有系统接入; ????(2)完成本地区已有视频监控资源和融合通信能力整合接入; ????(3)市级主要指挥调度场所(中心)完成视频会商系统部署; ????(4)制定市级子平台建设方案,完成本地区平台总体布局规划,全面启动市级子平台建设; ????(5)推动初步形成本地区业务管理和协同机制。 平台主体功能建设阶段 (2021年1月-6月),各市主要任务包括: ????(1)结合省级主平台、市级子平台、部门分平台建设总体要求,建立本地区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和协作配合机制; ????(2)部分具备条件的重点市基本完成市级子平台建设,完成本市已有智慧城市等综合运行平台及综治、公安、应急、城管等领域已有系统整合,并整体接入省级主平台; ????(3)其他各市完成市级子平台基本框架搭建; ????(4)需建设县级子平台的市,全面启动县级子平台工作; ????(5)完成县级主要指挥调度场所(中心)视频会商系统部署; ????(6)推动形成本地区业务管理和协同机制。 平台全面应用阶段 (2021年7月-12月),各市主要任务为 ????(1)全面完成市级子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到省级主平台的资源汇聚接入; ????(2)需建设县级子平台的市,县级子平台基本具备服务能力并接入市级子平台; ????(3)各市子平台形成对本地区各项业务的有效覆盖; ????(4)探索开展智能化、智慧化能力建设; ????(5)利用省级主平台、市级子平台服务支撑能力,探索开展智能化、智慧化应用试点。 平台优化提升阶段 (2022年1月-12月),各市主要任务为 ????(1)各市市级子平台完成对市县业务及相关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全面整合,并实现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等基层单位的有效覆盖。 ????(2)需建设县级子平台的市,推动完成县级子平台建设; ????(3)开展市级子平台智能化、智慧化能力建设; ????(4)利用省级主平台、市级子平台服务支撑能力,开展智慧化应用。 最后,在重点任务中构建平台主体架构外,还包括 强化平台基础支撑 (强化政务云服务支撑、强化政务网络支撑、强化数字资源支撑、强化通用服务支撑、强化标准规范支撑、强化安全防护支撑), 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完善业务管理机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完善长效运行机制)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