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事考试网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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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2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全国。(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收298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县级机关公务员1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35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60名(其中特警30名);4.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司法助理员10名;5.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考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排序方式本次招考的职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条件相同的职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职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市级部门的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的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二)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考生还需缴纳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次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在“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录用环节。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考生均须进行专业测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在“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招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身份证和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乐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二)专业测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专业测试在笔试后进行(专业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专业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考核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专业测试项目为男生测试: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生测试: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分别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青年一组和女子青年一组的标准进行计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项测试项目后总分达到276分(含)以上,且没有一项考核成绩低于35分的为合格;低于276分(不含)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在乐山人事网上公告。(三)资格复审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市、区)的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其中: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四)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证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五)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特警职位女生测试800米跑的成绩同时作为体能测评中该项的成绩,不再重复测评。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六)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六、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县(市、区)职位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公示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八、考生注意事项1.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各环节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公告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你好!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川中公教育为您解答 !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是9月20-27日!考试时间为11月3日四川中公教育网站汇总了四川省考各地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和职位表,历年真题、公务员备考相关资料,欢迎到网站查看!公务员报名是 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已经开始!四川中公教育网站提供了快速报名通道,避免报名网页拥堵!温馨提示:在百度直接输入 四川中公教育网 点击第一个非推广链接即可浏览网站
乐山人事考试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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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务员局关于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2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考范围:全国。(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收298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县级机关公务员1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35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60名(其中特警30名);4.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司法助理员10名;5.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考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排序方式本次招考的职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条件相同的职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职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市级部门的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的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二)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考生还需缴纳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次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在“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录用环节。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考生均须进行专业测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在“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招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身份证和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乐山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二)专业测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专业测试在笔试后进行(专业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专业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考核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专业测试项目为男生测试: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生测试: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分别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青年一组和女子青年一组的标准进行计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四项测试项目后总分达到276分(含)以上,且没有一项考核成绩低于35分的为合格;低于276分(不含)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在乐山人事网上公告。(三)资格复审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市、区)的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其中: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报考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有缺考或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四)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证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五)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特警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特警职位女生测试800米跑的成绩同时作为体能测评中该项的成绩,不再重复测评。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六)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六、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报考市级机关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县(市、区)职位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公示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八、考生注意事项1.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各环节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公告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298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考:华图网校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乐山人事考试网招警察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截止到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30,在乐山市公安局十三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责任自负。二、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请考生查阅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三、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四、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第四次递补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附件: 2018年乐山市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第四次递补资格复审名单
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安排(一)公共科目笔试1.考试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笔试在四川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4.打印成绩单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四川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招录单位及名额共招收298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县级机关公务员12名;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135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60名(其中特警30名);4.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司法助理员10名;5.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1名。招考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参考:华图网校
人民警察人事考试网
河北省公安机关招录500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决定为全省公安机关招录500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充实公安基层和一线。 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对象和范围 2008年毕业及已经毕业的非公务员身份、非现役军人身份的以下人员:公安部所属公安警察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我省生源的公安警察院校公安专业全日制普通类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列入我省招生计划的);其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人民警察事业; (二)男身高米以上,女身高米以上,双眼*视力均在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1990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9日12∶00—13日17∶00;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程序:登陆该网站后,请务必认真阅读《河北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经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请于5月15日—17日23∶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只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笔试。5月18日。在石家庄市进行,具体考点和注意事项 见准考证。笔试共两张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河北省公安机关2008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公安网()公布,可免费下载。 公安大学、刑警学院毕业生已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不再参加笔试。 5月26日,在河北人事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资格复审地点,请考生注意查询。 5月29日--31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毕业证》、《学位证》(2008年普通类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6月3日—5日。报考省公安厅、冀中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的在石家庄市进行面试,报考各市的在各设区市进行面试。具体入闱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 (四)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1名以上的职位按面试场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6月6日—9日。 (六)政审考核。6月10日—15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核。 (七)公示与审批录用。6月16日—30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且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审批后办理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批准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和评授警衔。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招录职位条件数额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公安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啦,为方便各位考生清楚贵州公务员考试缴费入口,小编特地为各位考生整理。贵州省考缴费时间为,考生们记得审核成功后,及时缴费,避免影响到自己进行考试。备考过程中有问题可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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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一般职位(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00元/人;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不含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以及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和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和审计系统县级单位职位),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3、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向招录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本考区改报,不能跨考区。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
4、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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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事考试人民警察
自考啊 好像可以吧 我是湖南警察学院的 我今年报了湖南的警察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现将商丘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试者,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参加商丘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的人员共109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6:00前。 集合地点:商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院内(地址:商丘市凯旋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逾期、逾时未到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三个项目。按照规定要求,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4×10米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4日当天,即1991年8月5日(含)之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以上”测评标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有关规定,并做好体能测评相关准备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报到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体能测评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并提交《商丘市公安系统职位(含法检系统法警)体能测评登记表》《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见附件2、3),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二)请认真阅读《应试者体能测评须知》(附件4),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请体能测评人员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对少数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或适度掌握,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三)体能测评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在体能测评期间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按体能测评规定执行或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影响测评秩序,造成测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和进入体检的资格。除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能测评现场。 (四)根据规定,怀孕应试者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请怀孕应试者于8月5日上午6:00集合时,将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和体能测评延期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带到体能测评现场交工作人员,经审核同意,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 (五)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禁止携带和使用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任何电子、通信设备和与体能测评无关的物品进入体能测评现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测评前,应试者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单项测评项目不合格的,应试者现场签字确认。应试者拒绝签字的,由裁判、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注明情况。 (七)应试者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体能测评成绩无效,并报请有关部门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和防疫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应试者进入体能测评现场前,须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能测评当天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经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方可进入。应试者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场地后须全程佩戴(查验身份和测评期间除外)。 (二)因健康码异常、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区、处于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异常情况,导致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提前通过邮箱(邮箱:)报备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健康码截图;②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负责隔离工作的相关部门出具的隔离证明(须注明个人信息、隔离原因、隔离起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因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个人疫情防控方面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的责任和后果,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本人承担。 附件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商丘市公安系统职位(含法检系统法警)体能测评登记表.xls 附件3.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docx 附件4.应试者体能测评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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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从事高速交警工作吗?那么,准备报名吧!昨日,河南省人事厅、公安厅联合发布新闻:全省将招录高速交警1000名,报名时间仅三天,自本月29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 省人事厅纪检书记王宏介绍,此次招录考试,也是国家人事部今年11月6日《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实施以来,河南省首次开展的大规模招录工作。 招警总数1000名 这次全省招录的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共1000名,不限性别,除省公安厅招录30名外,各省辖市公安局共招录970名。 报考专业有5类 此次招录专业共5类:计算机与电子通信类、侦查类、公安管理类、文秘类、法律类。要求报名者具备的硬指标为大专以上学历。 与往年不同,今年并未要求报考者必须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 其中,报考计算机与电子通信类要求考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河南省公安厅及郑州市公安局仅招录报考此类专业的人员。 大专以上可报考 凡在1982年11月22日至1989年11月22日出生(本科以上的1977年11月22日至1989年11月22日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2003年以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欲知详情请登录河南省人事厅网站()、河南省人事考试网()、河南警务报道网()查阅。 报名办法及地点 本次全省统一招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河南省人事厅、公安厅和各省辖市人事局、公安局均设有报名点,分别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报名工作将于本月29日至12月1日每天9:00至16:00进行(中午不休息)。 报考者应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各复印2份,到报名点报名。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通过资格审查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收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报考者于2007年12月16日至17日每天9:00至1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商报记者:王红伟 通讯员:荆丽莉 实习生:刘晓敏) 地区 人数 地区 人数 郑州市 25名 许昌市 90名 开封市 30名 漯河市 20名 洛阳市 30名 三门峡市 30名 平顶山市 80名 商丘市 20名 安阳市 20名 周口市 90名 鹤壁市 10名 驻马店市 125名 新乡市 90名 南阳市 120名 焦作市 30名 信阳市 110名 濮阳市 20名 济源市 30名 省公安厅 林河大酒店2楼1201房间(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100米) 63871201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郑州市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7楼) 6122366661225666 【相关链接】 竞争会愈演愈烈 2005年河南省招警3746名,1万多人报名,录取比例1∶3。 2006年招警考试竞争更加激烈,共有41335名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角逐5000个警察职位,录取比例1∶8,是历年竞争最激烈的一次。 2007年,招警1000人,业内人士预测,今年,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人数将超过35万人,录取比例将再创历史新高。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