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专业年限是指
人事考试网专业年限是指
⑴ 助理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怎么理解先有证才能计工作年限
先有毕业证,毕业后工作一年多,学的和做的专业要一致!
⑵ 专业工作年限是什么意思
1、工作年限的起止日期,是从你第一次参加工作就开始算,到填表时间(日期)。 2、专业年限的起止日期,是从你从事工作开始算,到填表时间(日期)。也就是工作年限减去以前工作的这段时间。专业年限是针对某个专业工作而言的。
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必须在媒体单位才算
⑷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为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内简表容(以下简称“简表”)内容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申报人的情况,评委会办公室认真设计了简表。简表的填写说明如下。请申报人和单位审核人认真阅读。
⑸ 请问我的工作年限和专业年限怎么填才好
根据你的背景资料,常规填法如下: 1、工作年限的起止日期,是从你第一次参加工作就开始算,到填表时间(日期)。 2、专业年限的起止日期,是从你从事药事工作开始算,到填表时间(日期)。也就是工作年限减去以前从事护理工作的这段时间。专业年限是针对某个专业工作而言的,针对你而言,你从事过两个专业的工作,药师是指从事药事工作的时间,护师是指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
⑹ 人事部关于如何计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复函
抄转干前“以工代干”的年限可以计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但不能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对待,只有干部身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履行岗位职责的年限才是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这与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不能把先工作的时间计算(或折算)成为取得学历后的工作时间情况相似。虽然“以工代干”“以工代技”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企业,但企事业应一样掌握。
⑺ 专业技术考试报名的工作年限和专业年限怎么填
一建工作年限一般计算到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部分省份是计算到6月、7月底。这个计算截止时间在报名考务通知中会提出的,实习期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全日制学历,工作年限从毕业开始计算。
非全日制,工作年限可以从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工作时间。但是毕业证上面是脱产或电大成人教育的,学习时间不算工作年限。
一建工作年限证明应该包含:被证明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起止日期,从事何种工作,工作年限满多少年,被证明人和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签字和盖章。
(7)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需要了解的是注册前的这个协议,注册时的姓名和证必须是本人的,如果用的别人的,那么用户就算注册成功了,也无济于事,是无法报名的。
手机号和邮箱也一定要是能接收到信息的才行,最好是常用的,不要借用别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来注册,这样会耽误用户将来报名的,到时候再改就会很难办了。
⑻ 什么是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就是你从事每一种工作总共多少年。 如:你在一个公司搞程序设计5年,跳槽到另一公司又搞3年,后改行,你的搞程序设计的专业技 术工作年限为8年。 你搞机械设备维修10年,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8年。 。。。。。。
⑼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转干前“以工代干”的年限可以计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但不能作为评版聘和晋权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对待,只有干部身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履行岗位职责的年限才是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这与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不能把先工作的时间计算(或折算)成为取得学历后的工作时间情况相似。虽然“以工代干”“以工代技”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企业,但企事业应一样掌握。为满意回答。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学历和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的计算分两种,全日制学历的考生从毕业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非全日制学历可以累计计算。
(一)非全日制学历:
函授/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非全日制学历考生毕业前后都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全日制学历:
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也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1.首先网上下载工作年限样表(一般各省的人事考试网会提供)。然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在“从事何种专业工作、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栏目直接填写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岗位。如:消防工程、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工程技术员等。
3.在办理一级消防工程师工作年限证明时,需要同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一同盖章。(盖章单位和从事消防工作年限证明的盖章单位必须一致,如果是需要审核社保的身份,交纳社保的单位也须对应上),如果是考后审核的省市,应保存好相应的资料,考试通过后在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即可。
4.一切手续办理好后,包括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需要社保的省市,提供社保证明)到指定地方参加审核。现场只对提供材料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不会询问问题,只要资料齐全合规,一般是没有审核通不过的问题。
人事考试中的专业年限指
工作年限的方法分为两种;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算);非全日制学历的渠道分为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专业年限:是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年限,也就是你拿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专业毕业证之后的年限。
工作年限就是从2005年7月到2018年,一般填写12年就可以了。你的专业年限,就是你现在所做的工作,比如说是建筑施工员,那么专业年限就是从你干施工员的那天起一直到现在的时间,如果2008年初干的施工员,那么你的专业年限即为10年。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报名条件: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专业年限和工作年限只需如实填写即可,二建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报考当年年底12月31日;专业年限从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证开始算起。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需填写专业年限和工作年限,其中专业年限指的就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年限;工作年限指的是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专业年限:是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年限,也就是你拿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证之后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作之后的年限,拿到毕业证之后计算。工作年限是涵盖(包括)专业年限的,而专业年限更像“本岗位工作年限”的意思,也就是说有些人在工作经历当中或涉及多个专业(岗位),那么说某个专业的年限,就是指其中从事这个专业岗位的工作年限。举例:如果一个人从未换过工作岗位,那么工作年限与专业年限可以是一样的。专业工作年限:指的就是从事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工作的年限总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学历不累计毕业前的工作年限。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二建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为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报考当年年底12月31日,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规定,报考二建需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1)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2)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3)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那么同上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4)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为N+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至今,当然你可能需要开个证明,证明你18岁高中毕业后参加了N年工作。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14年二建公路实务真题及答案下载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二建《机电实务》考试大纲目录(参考2023年)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专业年限
二建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要求,专业年限指的是专业毕业的年限,而工作年限指的是从事工作之后的年限。
报考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年限是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年限,也就是你拿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专业毕业证之后的年限。
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作之后的年限,前者是拿到毕业证之后计算。
工作年限是涵盖(包括)专业年限的,而专业年限更像“本岗位工作年限”的意思,也就是说有些人在工作经历当中或涉及多个专业(岗位),那么说某个专业的年限,就是指其中从事这个专业岗位的工作年限。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从未换过工作岗位,那么工作年限与专业年限可以是一样的。
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限的工作证明,就是考生考试前在工作单位工作了多长时间,这个需要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信息要保证正确性、真实性,不能造假,否则一旦被查出,将被取消二级建造师的考试资格,严重者会被禁考。
业务工作证明在建造师报名的网上(市人事考试网)会有范本提供下载的,填入相关的工作年数再盖上单位公章即可。
二级建造师有关年限的工作证明必须要填写以下几项:
报考人姓名:
报考人所在单位工作年限:
报考人工龄:
报考人职务:
最后二级建造师工作证明的最末端要加盖公司公章证明真伪,并签署日期。
工作年限的方法分为两种;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算);非全日制学历的渠道分为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专业年限:是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年限,也就是你拿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专业毕业证之后的年限。
工作年限就是从2005年7月到2018年,一般填写12年就可以了。你的专业年限,就是你现在所做的工作,比如说是建筑施工员,那么专业年限就是从你干施工员的那天起一直到现在的时间,如果2008年初干的施工员,那么你的专业年限即为10年。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报名条件: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人事考试网专业年限
执业药师专科毕业4年可以考。执业药师报考需要同时满足专业、学历、专业岗工作年限这3个要求,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即可。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可以考执业药师,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可以考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大专考药师证工作年限需要开具证明,分两种情况:
(一)省人事考试网提供
(1)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填写所在某个单位工作的时间。
(2)专业工作(岗位)项目:填写工作单位,如XX药店、XX医院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等。
(3)担任何职:这个职位,药店有营业员、养护员、验收员,门诊药房有调剂员等等,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填写。
(4)证明人:药店企业负责人,药房药剂科长,院长等。
(二)非省人事考试网提供
这种执业药师工作证明需要考生自己另附一张,一般只需写上我单位XX同志从事XX专业工作已满XX年,同意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单位盖章即可。
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必须是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或是相关专业,一些完全不搭边的专业是不能报考执业药师的。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
需要,2022年度浙江省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进行资格核查。对于签署报名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在线核验,对于未签署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需要进行考后核查。
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 ,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 ,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需要额外核查的考生首先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打印“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此类考生必须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报考“考全科”(4 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免二科”(2 个科目)和报考“增报专业”(1 个科目)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及成绩合格证明)。
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在浙江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人事考试网的专业年限
【 #社工师# 导语】 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2年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5日,具体详情如下: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原人事部、原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高级)》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报名期间须向报考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8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或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5月6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具有高中、中专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3.报考社会工作师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原件,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2年6月14日9∶00至6月19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1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浙江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10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10月22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月23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符合上述第5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二科”)。(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联系人:汪庆芳。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应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应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制”或“不使用告知制”报考。“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二)对“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上网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三)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制”和“撤回”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四)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此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制。(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于8月22日至31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7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城乡规划实务》每人每科70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6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其它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普通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另外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标记;领卷后应先检查,发现有印刷不清、缺页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能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九、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采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2.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十一、有关要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一)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并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