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考试是什么
什么是人事科考试
就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招聘,事业单位就是和公务员差不多,企业单位是公司招聘
人事考试是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的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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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考试是什么
人事考试包括的内容多了,到北京-人事考试网可以了解及时的考试信息,到人事-考试教育网可以看到各种考试的培训课程。
人事考试主要是承担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人事考试受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 承担考试主要有: 公务员考试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外语考试 ·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市医古文考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 ·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市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考试 ·市工程技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市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全国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全国审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职(执)业资格考试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海外考试 等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去考,得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这就太多了,公务员,报关员,报检员,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经济师等等。。。只要需要在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基本上都算,你可以到人事-考试-教育网去看看。
人事考试通常是指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聘工作人员、评定职称的考试。事业单位主要是指非盈利的、为社会生产提供服务的单位或组织。企业是盈利性的法人。二者区别在于是否非盈利性。
人事考试是考什么科目
看你要考些什么,常见的人事考试主要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招警考试等。你考的项目不一样,内容也就不同。而且你所在的省份不一样,考试的科目也有所不同。大体上是这样的:公务员:行测、申论事业单位考试:行测、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政法干警:行测、申论、民法、专业综合、文化综合招警考试:行测、公安基础知识
人事考试主要是承担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人事考试受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 承担考试主要有: 公务员考试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外语考试 ·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市医古文考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 ·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市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考试 ·市工程技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市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全国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全国审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职(执)业资格考试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海外考试 等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去考,得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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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报考的是什么岗位了。比如教育类的:考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之类的还有专业知识,比如语文数学。其他的考行测啊,综合基础知识。
人事局管考试是什么科室
除了公务员管理科,我只知道好像笔试后的一些事项都是由组织部负责操作的
主管部门指的是承办此次公务员考试的部门,没有什么科室,它主要是针对本次公务员考试的部门,负责考试的人员审核、缴费、以及考生的各类问题解答。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3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3、法规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
4、规划统计处。
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5、职位管理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及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的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6、考试录用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组织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奖惩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8、教育培训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9、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拟订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京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因公赴国(境)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0、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组织拟订本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
11、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2、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流动调配处。
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解决夫妻分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调京、家属“农转非”以及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
1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
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负责离校后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拟订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15、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1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指导实施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7、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
18、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19、劳动关系处。
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
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20、公务员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离休、退休政策;
负责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市级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22、职工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基本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23、居民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则和流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4、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
拟订本市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及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工作。
25、工伤保险处。
拟订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
2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机关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27、调解仲裁处。
指导协调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28、信访处。
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并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
29、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30、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卫、统战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扩展资料: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医保基金是社保专项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但是,由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对象点多、线长、面广,少数不法分子利欲熏心、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欺诈骗保事件仍有发生,社会不良影响很大。因此,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志在必行。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打击医保诈骗工作,始终坚持“零容忍”和严打方针不动摇,要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从严惩治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
从严处理一批组织者、策划者、获利者,有效遏止“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的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进岭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考试中心内设科室3个,即考务科、综合科、财务科。1.考务科职责负责全市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市执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报名工作;负责全市的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以及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的实施计划和组织管理工作。2.综合科职责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前、考中、考后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管理、制作、发放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教材的预定、发放工作;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场设备维护、管理工作。3.财务科职责贯彻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现象;准确审核报销的各种票据;编制并审核记账凭证、录入电脑、核对总账、明细账、登记账簿、科目汇总表及财务报表;保管好各类财务资质证件、印章;协调出纳员进行资金业务管理;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核算 ,即对类报表的审核、监督及核销工作。
人事考试专业科目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的太笼统,国家认证的人力资源管理一共有四级,如果你不是人力管理专业毕业,而想要干人事这个行当的话,需要去一级级的考,不要以为人事这个工作很好做,高级的人力资源复杂程度超越你想象,考试内容倒全是人力资源相关的,没有英语,语文这类的基础课程。
一、人力资源师考试内容: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岗位描述;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二、考核方案 4-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 占总分10% 来源:考试大理论知识 占总分100 90% 专业技能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 纸笔作答 100 占总分100%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 占总分10% 考试大论坛理论知识 100 占总分90% 专业技能 简答、综合分析 纸笔作答 100 占总分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口头或书面答辩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一、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科目是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就是无论报考何种岗位,每个人都要考的科目;专业科目是指不仅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而且还要进行专业课加试。如果所报考的岗位为特殊岗位(比如法律、会计、医师等相关职位),招考单位一般会在职位表中注明是否需要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但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需要专业科目考试,具体要看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招考单位的要求。
二、事业单位考试专业科目考什么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般都有“专业要求和限制”,要求考生毕业于某某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为准),因此专业科目要考察的专业知识通常来说都是考生已经学习过的本专业知识内容,一般不需要花费过多精力重新复习备考。而且考生通常都是在招聘公告和职位表发布之前就提前备考的,由于尚且不知道会报考什么岗位,因此专业科目备考可以暂时放下,全身心精力备考公共科目,待招聘公告和职位表发布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岗位对考试科目的要求来进行重点备考突破。
考试具体资料名称如下:
考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