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沧州人社局
沧州人社局人事考试
90分。根据这几年的情况,河北省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录取计划和分数情况,分职位来看河北省公务员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选调生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中公教育提示:如果最后一名有分数相同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果有一科缺考或者作弊、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1月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以下简称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组织招聘(以下简称单位招聘)两种方式。
二、招聘名额
参加统一招聘的有60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单位招聘的有9家市直事业单位,分别是:教育系统所属沧州师院、沧州医专、沧州职业学院(含农科院、工贸学校、技师学院)、泊头职院、沧州电大5所高校及沧州市第一中学,卫生计生系统所属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各单位《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应聘统一招聘岗位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应聘单位招聘岗位人员可查询各招聘单位网站和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5届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人员,可报考学历条件设置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学教师岗位(学位不做要求)。
学历低限设置为本科并按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的岗位,应允许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11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单位招聘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报名时间:11月7日9:00至11月11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通过所报考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1月17日9:00至11月18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统一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招聘的考试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一) 统一招聘的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以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招聘岗位,市传染病医院的会计、信息岗位,市卫生监督局的专技4岗位,市中心血站的管理岗、会计岗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中学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浅绿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中学教师)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幼儿园教师)(附件1:《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填充天蓝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幼儿园教师)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9:00-11:00。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及面试比例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
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比例:教育系统教师岗位1:5,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教育系统的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卫生计生系统的由市卫计委负责审核,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非医学专业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③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每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单位招聘的考试
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统一招聘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统一招聘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除教师岗位以外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统一招聘教育系统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卫生计生系统体检由市卫计委组织,其他事业单位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单位招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市教育局、卫计委分别进行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统一招聘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系统由市卫计委或用人单位负责,其他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单位招聘的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分别进行指导和审核。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单位招聘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附件:
1、 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 单位招聘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表.doc
人事考试网沧州人社局
河北公务员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18年选调生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公务员。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试行办法》(沧人字[2006]56号)文件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地把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中来,保障和促进事业单位更快更好的发展,按照市编委会批准的年度增人计划,决定为沧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市编委批准的市直事业单位本科以上毕业生计划,为有关事业单位择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08届及以前未就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除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思想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单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健康,未参与“*”邪教活动和其他反动组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2月1日上午10:00—2009年2月3日17:00时,在正常时间内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考试 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公共科目考试一般分为三大类别: 第一类(A类)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师范类职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第二类(B类)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卫生类职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第三类(C类)为除卫生文教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以及卫生、教育事业单位需求的非卫生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2009年2月6日上午9: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沧州市人事局组织的笔试。 考试时间为2009年2月7日上午9:00至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在沧州人才网、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基本分数线。在基本分数线内,根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分学校、医院、其他单位三类进行。学校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医院采取结构式面谈法,对基本素质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其他单位采取结构式面谈法,仅对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各类面试计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确定基本分数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比例,折合确定每个参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然后按照拟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人事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 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拟聘人员名单。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报市人事局批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市人事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对拟招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在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 八、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含加分)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六)考生可登录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到市人事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报名(沧州市朝阳路30号,市人事局院内)。 沧州人才网网址: 沧州人事培训考试网网址: 咨询电话:20797012079704 附件:1、 沧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doc 2、 沧州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报名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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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先上岗,后取证”阶段性政策报名,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期间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2022河北沧州河间事业单位公示内容
沧州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以河北为例:
一、石家庄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单位集中确认和个人确认。
二、唐山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县区和各大医院统计。三、秦皇岛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大医院统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四、邯郸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五、邢台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3日。现场确认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一上报确认。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六、保定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确认地点:宥和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医院单位统一组织报市人社局考务中心。七、张家口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月3、4、5、6、9、10、11、13、14日。现场确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方式:按属地原则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由县区职改办)集中统一申报。八、承德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13、15日。现场确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01室。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由本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汇总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九、沧州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2日。确认地点: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联系电话:、2079994。确认方式:各大医院、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统一报送。十、廊坊1.市本级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2.三河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联系电话:3217133。3.大厂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7至1月14日。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三楼309。联系电话:8829460。4.香河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5至1月12日。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联系电话:8321737。5.固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联系电话:61909026.永清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3室。联系电话:6696962。7.霸州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1日。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二楼(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室。联系电话:7867262。8.文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联系电话:5280831。9.大城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6至1月12日。地址: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5500399。10.广阳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至1月12日。地址:广阳区北凤道2-1(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楼417室。联系电话:2140979。11.安次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2至1月6日。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联系电话:589508812.开发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11。13.衡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现场确认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医院和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办理。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部门: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人事科
3、规划统计科
4、基金和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5、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
6、军官转业安置科(沧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职业能力建设科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沧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0、劳动关系科
扩展资料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3、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联系方式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苑士永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拟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进展;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负责机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承办重要会议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人事科科长:杨树新负责机关和市公务员局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及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3、规划统计科科长:杨青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在编制使用限额内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人员计划,负责市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计划;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驻沧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工资;负责综合统计工作。4、基金和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王金鹏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核定并下达支出计划;牵头拟订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机制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全市企业年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和统计;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办法,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情况;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证及企业年基金管理人员资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5、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科长:高润茹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性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执行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定,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全市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承办市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就业联系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管理办法;执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审核市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订失业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工作。6、军官转业安置科(沧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周兵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提出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对策;负责市直和驻沧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的接收、审查、移交工作,协调安置随调随迁家属;参与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保管、有关人事代理和退役金、各种补贴的发放工作;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境)政审手续;协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理社保、医保等有关手续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有关手续。7、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郭福昌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措施和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业资格管理;承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级工及市本级职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制订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并组织实施。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沧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王焕新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优秀专家出国培训;拟订发挥专家作用、提高专家待遇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执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的政策;参与拟订各类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专家与留学服务。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制订全市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用方案,负责全市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审批及备案;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审核和证书管理,监督指导职称考试。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张庆功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细则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或备案。10、劳动关系科科长:李福琪执行企业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则;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实施办法或细则;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劳动标准;审核批准市属企业和外埠驻沧企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牵头拟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办法;拟订进入企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劳动关系调整和初期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11、工资福利科科长:田志香负责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各类津补贴、离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落实;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病休)的核准事宜。12、养老保险科科长:张素广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补助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参与拟订市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审核市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负责全市特殊工种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市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审核;承办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批。13、医疗保险科负责人:韩邦义执行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实施资格管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14、工伤保险科(沧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科长:王福常执行工伤保险政策、标准;执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行业差别费率办法、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政策及标准;拟订协议(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细则;执行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伤管理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和调整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职工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和非因工伤残鉴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5、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张洪杰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标准及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方面落实返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运行程序的监督,对社会保障费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或审核。16、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处)科长:李宗强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市并参与驻沧单位跨区域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建立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17、外国专家局局长:苏立杰管理来沧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外商投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沧的外国专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和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18、公务员局综合管理科科长:王希金贯彻执行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职位管理与任免、公务员流动和考试录用工作。19、公务员局考核奖励科科长:徐伟综合管理政府的表彰奖励;完善公务员考核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审核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拟订和完善受表彰奖励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细则;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奖励活动。20、公务员局培训教育科科长:杨吉海执行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负责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对口培训和公务员出国(境)培训;完善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质量评估办法,建立公务员培训监督检查机制。21、公务员局监督管理科科长:孙志海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公务员惩戒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执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措施并组织实施。
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已搬迁到御河路(原迎宾路)的西头路南,现在的公安局大楼对面,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沧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好。1、人社局考试中心工作环境好: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员工工资在8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还有旅游卡,人社局考试中心好。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原河北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如下:
1、职称考试处(中省直考区): 83824748、83834743;
2、录用聘用考试处: 83817978、83808508;
3、工人培训考试处:?83831363;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有四个业务处:综合处、录用聘用考试处、职称考试处、工人培训考试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邮编:050051。
扩展资料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测试技术创新。
2、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国家、省人社行政机构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研究拟定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3、根据国家和我省人社行政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负责征订、发行工作。
4、按照人事行政机构确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5、根据人事考试工作方案,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具体考务工作。
6、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会同厅内有关处室发放相关证书。
7、开展国家、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9、协调指导全省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10、完成省人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简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 ?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 172 号;邮编: 050051 ;电话: ?382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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