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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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精心组织

人事考试精心组织

一 请问档案管理师资格证报考的条件

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 一、考试科目 《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三、考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 9:00-11:30 《基础理论知识》 (中、初级) 下午: 14:00-16:30 《档案工作实务》 (中、初级) 四、报名条件: (一)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二 档案管理员上岗证如何取得

报考条件如下: (一)根据《XX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 档案管理员如何考职称

档案管理员的中级职称是馆员,馆员的报考条件为:

1、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馆员 2 年左右。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馆员 2 年~3 年。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 4 年以上。

4、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其他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

6、根据工作需要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

(3)档案馆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档案管理具体流程: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档案提供利用。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随着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发展,还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结构产生新的影响。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实践服务,档案管理系统的结构即根据这一目的而设置。其中每项工作都必不可少,并有一定程序。

它们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为实现档案管理系统整体功能而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也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例如价值鉴定工作有时与收集、整理工作结合进行,甚至在文件立卷归档时就进行初步鉴定。

四 关于档案员相关资格考试!

关于2006年度全省档案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档联发[2002]6号)精神,现就我省2006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我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具体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考《基础理论知识》(中、初级),下午2:00-4:30考《档案工作实务》(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主管部门,填写《2006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3张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和档案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档案局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各单位按《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9月6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2006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并统一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考点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考生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2006年11月9日至10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档案局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应坚持“考培分开”和“考生自愿”的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档案局另行通知。 六、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精神,考生应缴考试费用为每人150元。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资格审查费,其余款项于9月6日报名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中直单位同时全额上缴考试费用。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须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因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身份证的考生,应同时持本人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机打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方可入场考试。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6年度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和报名信息。各级人事部门对考试各环节要精心组织,严格实施,严明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五 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根据《XX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5)档案馆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岗位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档案管理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

3.工作心细,品行端正,原则性强;

4 .熟悉最新的档案管理相关法规,流程,认真负责,细致耐心,

5 .熟悉电脑操作以及各种档案管理软件文字表达以及逻辑能力优秀。

发展前景:

中外合资企业的档案管理员年薪在80000左右,而在私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里,其年薪在6万元之间。

随着企业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一些档案管理公司应运而生。同时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办公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均对档案管理员有需求。

六 如何报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需要考哪些课程?需要哪些条件??需要考哪些课程?需要哪些条件?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档案馆员)、初级(档案助理馆员和档案管理员)两个级别。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档案工作实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 月14 日 上午9:00-11:30 《基础理论知识》 (中、初级) 下午14:00-16:30 《档案工作实务》 (中、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安徽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 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 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 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 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 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 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 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 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 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 年; 6、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5 年,且担任助理馆员满4 年; 7、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且业务考核合格者; 8、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满4 年,且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 年,业务考核合格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专毕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专业工作满15 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 年第 3 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七 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根据《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7)档案馆员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岗位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档案管理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

3.工作心细,品行端正,原则性强;

4 .熟悉最新的档案管理相关法规,流程,认真负责,细致耐心,

5 .熟悉电脑操作以及各种档案管理软件文字表达以及逻辑能力优秀。

发展前景:

中外合资企业的档案管理员年薪在80000左右,而在私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里,其年薪在6万元之间。

随着企业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一些档案管理公司应运而生。同时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办公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均对档案管理员有需求。

八 档案管理员上岗证

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有相关的介绍,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档案基础理论知识(初级)档案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中级)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2、参加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取得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3、通过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管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2、大专毕业。(三)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管理员满四年;2、大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三年或担任管理员满二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四)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二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七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5、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九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五)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报名参加档案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

九 请问在广东省广州市如何报考档案管理员资格证

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按有关规定,参加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大学专科及中专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档案管理员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在毕业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三)参加档案助理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1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满3年。

(四)参加档案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工作职责

档案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档案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指导,监督,检查。

2,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例》,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3,按照《档案库房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旧档案,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4,积极开展档案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5,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6,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关于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发〔2008〕7号)等规定,为做好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全省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共 11 页) 二、面试对象确定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招考公告规定,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确定),并及时公布。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根据网上报名时考生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进行审核。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不再复审),并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适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1)。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或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原则上须在面试前一周内完成。 参加面试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时,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70元)缴纳面试费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1、除黄山市外,全省(阜阳市为部分职位)统一于5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内进行; 2、黄山市全部职位和阜阳市的部分职位于5月24、25日两天内进行。 全省每天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面试地点一般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2、面试考点须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考生候考室等。考场内须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考生候考室须选择与考场临近但又不互相干扰的场所。面试考点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面试实施 根据规定,此次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题本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全省每天使用同一个题本。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实施: (一)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参加笔试时所持的有关证件)(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对照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进一步核对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二)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每天上午7:30面试考官组熟悉题本。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原则上在一天内完成面试。 (三)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合成考(Q吧)试总成绩并排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在有关人事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五、面试考官选调 (一)面试考官组的组建。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考生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考官原则上从已经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或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选调。确实不足的,可以从符合面试考官资格条件、政治与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中选调。考官组的组成应尽可能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各市组建面试考官组时,须保证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的一名领导参加本系统各职位的面试,并由其担任该考官组的副主考。属本市所辖其他单位职位的,也可试行由一名有招录任务的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的有关领导参加本单位或本县(市、区)职位的面试并担任该考官组副主考。 为确保今年的面试考官选调需要,各市应根据本市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情况实际,加大面试考官资格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面试考官队伍。 (二)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面试实施前,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选调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培训结束后,应按规定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面试结束后,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须按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有关规定,对参加面试的公共考官进行考核。 六、面试题本需求 此次面试,每天面试题本的需求数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官组设置和面试天数情况确定。各市均须于5月9日前将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2)报送省人事考试院;黄山市和分两次进行面试的阜阳市,也须同时将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院。参加第一次面试的各市于5月16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一次面试的面试题本;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黄山市和阜阳市,于5月23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 七、有关要求 (一)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对参与面试的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不得选调为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 (二)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制定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重要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特别要加强对面试的题本和成绩的管理工作,要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当天的题本和成绩要当天封存,确保安全、有序。 (三)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人员确认手续时,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各项具体规定、纪律、要求等告知面试人员,同时提醒、督促面试人员务必严格遵循。 (四)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视同作弊,各面试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严肃面试工作的纪律。要严格执行考录工作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面试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测查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密切配合,切实把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抓细、抓实、抓好,高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式样) 月17-19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月24-25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 徽 省 人 事 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组织部组织的人事档案考试

法律分析:有三种可能:第一,公务员考试已经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第二,如果参加公务员遴选或者通过调任的方式进入行政机关任职,按规定也需要调取个人人事档案核查相关情况。第三,被提拔了,成为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比如地市级的处级,按照规定,组织部门也需要调取个人人事档案进行三龄两历和个人有关事项的核查,确保不带病提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五)履行任职手续。

你是以什么方法提档的?以个人名义是不能提档的,必须事业单位或有人事权的公司才有权专递保存档案。你可以通过事业单位向组织部开调入函,组织部开调出函的正规程序走。

组织人事考试中心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88152252、88152245、86868810。

一、重庆人事考试中心介绍。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是为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人事考试服务的单位。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开展人才测评和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负责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以及评卷等工作。

二、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三、重庆人事考试中心职责。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市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即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市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试,全国及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试以及社会单位的委托性考试。拟定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参予有关考试工作法规、政策的制订。

四、重庆人事考试中心业务。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是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主要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2022年12月4日,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消息:根据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为保证河南考区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12月10日、11日、17日、18日举行的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补考,本年度不再继续安排补考。

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已缴考试费用统一安排退费(考试费用直接返还至原支付账户,退费工作最迟于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因取消补考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电话:、61612719。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2019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事考试工作提供管理与服务、人事考试实施计划制订与考务工作安排人事考试组织实施命题录用、资格考试大纲与试题审定人事考试题库建设人事考试教材编写与发行试卷印刷、管理与评阅相关证书印刷与发放人才测评社会化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3年我市各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共162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职位表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栏)进行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申请减免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273986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费用所需的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叙永县、古蔺县职位降低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职位”的考生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无法调剂的或填写了不同意调剂的,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l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8日前(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中共泸州市委2号办公楼二楼214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3年4月4日前,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2023年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表中确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于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甄别、准确认定其基层工作经历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公示前被其他单位录用,本人应主动向招考单位书面申请终止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职,结合单位职数空缺情况进行。录用到乡镇机关职位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报考叙永县、古蔺县县级职位的,录用后在我市的艰苦边远县的县、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报考叙永县、古蔺县乡镇机关职位的,录用后在我市的艰苦边远县的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七、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泸州市委组织部或招录机关、考试机构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监督电话:。附件: 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此为准) 原文标题: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笔试一般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编制。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阅卷也由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对于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的考试,有组织部和人事局共同组织。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

资料扩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

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社保、文档、外事、党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信访、安全、保密、会议组织等行政事务性工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

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文件与文稿;负责综合性宣传、交流和有关法律事务工作;对地方考试考务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与考试舆情监控,对地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系统内考试业务的学术交流和经验交流,编辑学术刊物、工作通讯;负责人事考试安全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人事考试相关咨询业务。

一、首先纠正个错误:目前没有“人事局”这个机构。2000年(这个时间记不大清了)国家行政机构改革,国家人社部与劳动部合并为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简称“国家人社部”)。随后省级行政机级构改革,人事厅与劳动厅合并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然后市、县级行政机级构改革,市、县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 二、考试中心与人社局部(厅、局)的区别二者是上下级关系人社部(厅、局)是上级机为了方便开展公务员考试、人事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从国家到地方都在人社部(厅、局)各级机关 下设立了考试中心,有的叫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开展官方的考试工作。考试中心是下级机关,是各级人社部(厅、局)直接领导的下级机关,专门负责各级各类国家级考试、省级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织人事考试

1。一个单位或部门需要挑选干部进行的考试选拔。 2。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比如:养老保险所,学校等。 3。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

就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招聘,事业单位就是和公务员差不多,企业单位是公司招聘

1、发起机构不同。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2、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是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多数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 3、举办的统一性不同。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 4、报名方式不同。公务员考试是无现场报名,人事考试人数少时采用现场报名。 5、笔试考试科目不同。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 6、分数计算方法不同。公务员考试有最低分数线,事业单位考试无最低分数线。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方面,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了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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